重生之莫晓
莫晓摘掉眼镜,看着许久没见的莫初,两人具是将眼睛睁的大大的,上上下下恨不得里里外外的把对方给透视一遍,末了,反而觉得自己这种想法而对方的和自己一样,是件很好笑的事情。
“不是说今天回来吗?怎么这么晚?是路上不顺利吗?”
“今天不是还没过呢吗?这才半天啊,等着急了?路上没有什么事,是我把日子记错了。让你担心了,对不起啊,哥。”
“你啊。我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很近,不行不用十分钟,现在去看看吧?你的房间我早就给你收拾好了,看看喜不喜欢,如果不满意,想要什么,咱们今天下午再去买齐喽。”
莫晓微微低头,难以掩饰脸上的笑意,抬起头来,黝黑的瞳孔里笑意盈盈的看着莫初:“哥哥没有找别人帮忙吗?我的房间没有装饰成那种梦幻的粉红色吧?”
莫初面上一窘,他虽然没有找人帮忙,但是却真的去问了一些女孩子的喜好,也上网查了一下,看了许多资料,粉红色倒不至于,但是,想起他买的那个巨大好的棕熊宝宝,莫初忽然不太确定,莫晓看到那个,会不会喜欢啊。
莫晓一看莫初的表情,就知道她肯定说对了什么,扑哧一笑:“我开玩笑的。我的喜好,哥哥还能不清楚么?至于偶尔一点的不和谐,绝对可以接受。”
“行了,你就拿哥哥开玩笑吧。快点去报到大部分手续我都给你办好了,只有几个需要你签字的,我带你过去。”说着,莫初转身就想带着莫晓走,忽然发现身边有些不好意思的满脸尴尬的景铭,莫晓疑惑的看看他,再看看莫初:“哥,他是……”
莫初这也才想起来,景铭一直在旁边,他竟然把这么个大活人给忘记了,立刻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不好意思,景铭,你哥哥在新生报到处那里,正好,我要带莫晓过去,一起吧。”
景铭看看莫初和莫晓,转而看着一直在刚才的位置没有移动过的许韶光,忽然觉得,眼前的情况有些复杂,只是看许韶光那双眼睛,他就知道,他认出寒莫晓了,可是寒莫晓呢,却视若无睹的刚刚从他身边走过来,景铭忽然觉得,太阳穴一突一突的疼着,讪讪的笑了笑说道:“我看到我朋友了,我们约好一起的,莫初哥带着莫晓妹妹先去吧。”
莫初回头看了一眼,就见到不远处一个男生,因为只是扫了一眼,只觉得黑黑的,并没有认出来许韶光,于是点点头,拉着莫晓向大礼堂走去。
景铭看着两兄妹走远了,才回过头来看向许韶光。撇撇嘴,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嗨,别看了,都走了。”
“她是不是寒莫晓?”许韶光腾的转过脸来,看着景铭,恶狠狠的表情让景铭忍不住后仰了身子。
“你不是猜到了吗?”
“那,她就那样,没看见我吗?”许韶光咬着牙,几乎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这几个字,转而看向校门口,早就看不到那两个兄妹了,刚才那气氛真好,好的让他觉得有股气,冲到了脑门上,如果不发布出来,他都想要撞墙去
景铭想了想,无意识的伸出舌头来舔了舔嘴唇,说道:“其实吧,我觉得她认不出你来,也不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毕竟,你们两年没见了吧?而且,你有照镜子吗?你现在这么黑,跟筷碳一样,如果不是很熟悉,我刚才也不敢认你”
许韶光一听,心里的怒气似乎噗的一声消散掉了,有些不确定的看着景铭,讪讪的问道:“真的吗?我的样子变得很多,你也没有认出来吗?”
景铭立刻点头,他说这话,虽然是安慰的成分居多,但是也知道,这个时候别扭了的许韶光是伤不起的,于是万分真诚肯定的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说的是真的:“当然而且,你刚才是背对人家站着的,变化又这么大,没认出来很正常”
许韶光认真的看着景铭的眼睛,那双有些淡淡棕色的眼瞳里,除了认真和肯定,没有其他的情感,可是,许韶光抿着嘴吧:“她变化也很大,可我不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吗?”
景铭转开头,如果非要这么计较的话,那么,他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本来,安慰人这种事情,他就不擅长。
许韶光重重的哼了一声,一把将手上的行李袋甩到肩膀上扛着,拉着大号行李箱:“走吧还有好多手续要办呢至于那个丫头,有的是时间教训”
景铭默默的跟上,对于许韶光最后那句话,他不会当真的。
由莫初带着,手续办理很是顺利,本来莫初就把莫晓报到需要做的事情都提前做好了,需要莫晓做的不过是在需要她签名的地方签上名字就可以了。但两人依然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跟认识莫初和莫初认识的同学打招呼,相互介绍了。
因为莫晓离开了这么久,在一中关于她的那些传言早就消失掉了,就算是本校初中部升上来的,偶尔有还记得这些事情的,也不过是惊奇一下寒莫晓的巨大变化,其他更多的是早就忘记了寒莫晓这个人了。高一新生里有个漂亮的女生是寒莫初的妹妹这件事却更快的传了起来。
高中部十六七八的少年少女,正是青春萌动,对异性充满了好奇,对恋爱充满了幻想的年纪,他们追星,文艺,憧憬爱情,于是,对于漂亮的女孩子和帅气的男孩子给予了更多的关注。
手续办完,正好轮到休息顺便吃午饭的景岚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拍了莫初的肩膀一把,好奇的打量了一下寒莫晓,在莫初警告的眼神里讨好的收敛了视线,说道:“我这不是好久没有见到莫晓妹妹了么?妹妹这么漂亮,被人看也是看,我看也是看,怎么的也不能便宜了外人是不是?喂真生气了?好啦好啦,我不看了还不成么?怎么样,我那个书呆子弟弟去宿舍了,我估计收拾的差不多了,一起吃个午饭吧?”
莫初摇摇头,拒绝了景岚的提议,说道:“莫晓刚回来,手续也办好了,我准备带莫晓去我住的地方看看,休息一下,另外如果有要买的东西,也趁着下午有空抓紧买回来,明天就要开始军训了,听说这次军训改革了要到军营里去,我看看准备的东西是不是少,也要抓紧买了。”
景岚一听,头都大了,这哥哥做的,都赶上全职保姆了,他也知道寒莫初有多宝贝这个妹妹,于是理解的点点头:“行了行了,知道你忙,下次一起好了。到明年六月份,总会抽出空来的。”
莫初带着莫晓,穿过学校附近的胡同,拐进了最近的一片居民区,这一片居民区比较老,矮矮的五层居民楼,石子外墙,木框窗户,也有换了铝合金的加了护栏的。小区里的道路是红砖铺的,有些高低不平,偶尔还有积水,绕过坑坑洼洼,很快到了一幢楼前,一米的楼梯,漆着绿色油漆的栏杆红色的木扶手。一楼漏洞里停着几辆车子,还有一些废旧的纸箱,堆放在角落里。
莫初在前面走着,对身后打量环境的莫晓说道:“这里的房租很便宜,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月两百三,简装的,基本家具都有,我又添置了一些,毕竟不是常住,所以,条件不是很好。楼道里晚上的时候会有些暗,不过,对我们来说影响不大。”
莫晓点点头:“条件无所谓啊,有厕所吗?”
“有,一厨一卫都有,我们还可以自己做饭吃。当然,哥哥做给你吃”莫初说着,回头对莫晓一笑,莫晓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做饭,明明所有步骤都不差,但是做出来的东西,简直可以媲美毒药,那味道,只要尝过,莫初浑身一抖,那绝对是三个月都没有食欲的结果
“那敢情好啊”莫晓回了一笑,她对吃的不挑,厨艺根本就不会,所以也从来不逞强,能够吃饱就好,她没有过多要求,何况,这还有个把各方面都帮她安排好了的人在,说没有私人空间或者要说这样会觉得束缚?不,一点也不,她喜欢这样。
楼层不高,在三楼的时候,莫初停了下来,拿出钥匙来,打开门,此时,正好对面的门打开,走出来一位中年妇女的大妈,穿着棉质肥大的睡衣,提着垃圾袋,看来是出来扔垃圾。
看到莫初后笑着招呼了一声:“回来啦”随着视线落在了莫晓身上:“哟,这是谁家的闺女啊,真俊哪”
莫初一笑,礼貌的点点头:“大婶,出去啊?这是我妹妹,今天开始就和我住一起了。也是一中的学生,刚上高一。”
“哎呦,看看,你们兄妹俩可真是出息,这模样,还是一中的学生行有前途,有什么需要的就找大婶,不要客气啊”
“哎,谢谢您。”莫初说着,打开门,莫晓侧身让过大婶下楼,跟着莫初进了屋。
“那是租给咱们房子的房东太太,虽然嗓门大点,不过心肠很好。莫晓,这是你的房间,快看看,有需要添的东西,都列出单子来,咱们休息一下下午去买。”
莫晓点点头,开始大量起自己未来三年或者一年要住的房子,向莫初指着的房间走去。
卷二 寒莫初晓 第五十一章
第五十一章
有的时候,寒莫晓也会想,什么才叫做家呢?
家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定义。而莫晓以为,有个能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够为你敞开怀抱的人在的地方,才能算作是个家。
所以,六十几平的两室一厅,厨房小的很,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有些转不过身来,卫生间也是,不超过四平,马桶淋浴在一个屋里,下水道有的时候还会反起一阵难闻的味道,于是用马桶栓堵住了,开着排风扇,放着空气清新剂,***味道的,很淡,不过足以改善空气质量了。
和海韵市金晶小区那套房子是没有办法比的,两下里简直就是一个金领和一个工薪阶层的区别。
莫晓的屋子也不大,墙壁上贴着水印花的墙纸,淡淡的泛着青色,从特定的角度,就可以看到墙纸上印着的暗纹花型。墙上挂着一款圆形红色边框的钟表,靠着墙放了一张看上去软乎乎很是舒适的床,一米五宽。靠窗台摆着一张写字台,窗台上有盆仙人球,绿绿的,仗着毛茸茸尖锐的刺,还有一个小巧的圆形浴缸,两尾红色的小鱼游来游去,很是欢畅,让人一看,就喜欢上了。一个三扇门的衣柜,镶嵌着一块一人高的径自,只是这样,房间就满当当的了。
床上是嫩黄色栀子花的纯棉床单,暖色调,看上去就觉得舒服,淡蓝色的蚊帐,隔绝出一个朦朦胧胧的空间,莫晓坐上去,颠了两下,然后躺在上面滚了一圈,抱着一个脚丫的抱枕,闻着床褥上清新的阳光味道,深呼吸一口气。抬眼就看到靠着床头的那只足有一人高的巨大型棕熊宝宝,大大的眼睛半张着,毛茸茸的身子,可爱憨厚的硬是带出一股子严肃认真的味道,让莫晓看到它,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什么人买什么样的东西,这只棕熊宝宝硬是怎么看怎么有莫初的影子。
莫初敲敲门,推开半掩的房门,就看到在床上赖着不想起来的莫晓,看她舒服的眯着眼睛的样子,一脸的惬意,莫初就知道,莫晓喜欢这个房间。其实,莫初知道,莫晓对吃穿住从来都不挑剔,没钱的时候,她不抱怨,现在有钱了,却只是租了个这样的小房子……也不是不可以租更好的,他手里有一笔钱,加上莫晓的,就是买一套更加好的房子也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但是,有必要吗?他们注定了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呆很久,留下那么多的痕迹,也没有意义。
何况,他也不是贪图享受的人,骨子里刻印进去的节俭的性子,不过是住个几年的房子,以后能不能再来还不一定呢,实在是没有必要。
“怎么样?喜欢吗?”
莫晓爬起身坐起来,笑眯眯的看着莫初,抱过那只巨大的熊宝宝,扯着它的耳朵,蹭了蹭:“哥哥,你看它,是不是好眼熟?你是不是因为看到它想到了什么,所以才买回来得?”
“眼熟?”一只熊?能够和什么眼熟?公园里的吗?他当初会买这个回来,不过是因为觉得莫晓都没有一件玩具,从小到大,即便是最疼她的爸爸还在世的时候,因为家里的条件就不是很好,所以没有给她买过玩具,唯一有的,还是大姨家的表姐玩过剩下的,所以忽然想起来,就觉得很委屈。他的妹妹,也许并不是不喜欢,而是因为一直没有过,所以忘记了去喜欢这些才是一个女孩子正常的表现吧?
所以,他买了这个,莫晓晚上睡觉喜欢抱着什么,这个熊宝宝的毛很柔软,抱着睡觉不是正好么?
但是如今听莫晓一说,莫初还真的认真的打量起了棕熊宝宝,半天,摇摇头:“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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