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别经
“叔叔,那您……那您一定要早点回来接我呀……”
“放心吧,孩子。叔叔什么时候骗过你了?你要真是有一个三长两短,不用说你的父母双亲,我的兄嫂,就是我本人自己,也不会轻易饶恕自己……”
接着,他冲后羿躬身一揖。
“那就有劳陛下了,天色不早,爰某就此告辞,不管上峰如何回复,爰某一定尽快给您个信儿……”
他不忍再看他的侄子,顾自上了筏子,这会儿还是王子浇送他,只是没了刚才的那番比拼,轻身上筏,很快撑到官船旁边,也只是缘缆而上。
轻轻退了两篙,直到官船远去,王子浇方才慢慢回转,起初的那些跋扈之气,早已一扫而光,显然,他也学会跟他的父亲一样,知道如何尊敬自己的对手了。
爰慧一直呆立在码头上,直到很久。那个时候,他的脑子只为两个念头占据:叔叔真的会来救我吗?不会成心骗我吧?所谓水也泼不进,针也插不进,我几次三番想让他转移一下注意力,均是徒劳无功。
深秋的傍晚,早已不见了太阳,在湖心深处,一片狰狞的雾霾腾腾而起,铺天盖地,很快就吞噬了湖面上夕阳的余晖,宛如一字展开的千军万马,正在向小岛沉沉地压来。
倘若不是湖边的寒湿越来越重,真不知道爰慧会到什么时候醒觉。有趣的是,到这个时候也不见人来招呼。那数以百计的弓弩手,早已不见踪影。看来那个后羿十分守信,爰慧真的已经获得了自由。但当准备迈步的时候,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四个人,围了上来,手里却没武器。稍一辨认,正是刚才追随后羿的八个侍臣中的半数,其中一个早已认识,耿直饶舌的武罗。
“请吧!爰公子,我们的大王已经设下盛宴,单等公子赏光。”
为头的一位,显得最为老成持重,依稀记得,就是早先那位企图拦阻武罗力争之人。老是在疯人院进进出出,爰慧哪里经历过什么正规的礼仪场合,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人家一躬身,反倒把他吓得一个寒蝉似的哆嗦。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你们大王不是已经……”
“不错!一点也不错,爰公子,前番多有得罪,敬请宽宥。”
接口的又是武罗,吓得爰慧情不自禁捂了一下自己的脖子。此时此刻,人家脸上一点可再也找不出凶恶来。
“大王刚才不是当着你的面已经宣布,你现在已经是我们有穷国的贵宾喽,大王已经吩咐,在我们的殿堂上摆下了接风大宴,正等着你的光临呢。请吧!爰公子……”
“大宴?吃饭?”
好在这个时候,爰慧的肚子不由自主地叫开了,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到现在才有了一点感觉。如此连锁反应,反倒帮他找回了一些镇静。他咽了一下口水,不免有些将信将疑地嘀咕道。
“吃饭?请我吃饭?为什么又要请我吃饭?为什么呀?”
爰慧的智商不弱,社会阅历却很贫乏,说起话来,活象一个从没见过世面的雏儿。对方闻听如此,自然要乐了。相视一笑,那个老成一点的上前又是一揖,尽量用平缓的语调,娓娓而道。
“爰公子,请原谅,都是老臣的疏忽,语焉不详,害得公子顾虑再三。事情是这样,我们四位都是后羿大王的近臣,鄙人伯因,忝居有穷国地官司徒之位,老朽无能,实在有误邦教;这位是大司空尨圉大人,乃本朝掌管邦务的冬官之长;那位是大司寇熊髡大人,即为掌管本朝邦禁的秋官之首。适才误伤了公子的这一位,大司马武罗大人,夏官首脑,掌管本朝军事,专司布阵作战。而适才相随大王左右的那一位寒浞寒大人,乃是本朝百官之长,天官冢宰,还兼掌管邦礼的春官宗伯。今天有所冒犯,再请公子宽恕。而我大王恰为令叔的高风亮节所动,故而特设盛宴,一则,为公子接风压惊;二来,表示我们的一点歉意;其三,也算本朝上下对令叔的浩然正气,表示一下由衷的景仰之心……”
说时,他望空作了一个大揖。如此详尽一介绍,由不得爰慧再犹豫了。谁都知道,中洲的旧人部落立国,大多采用六官分六典,六卿定六职的官制。所谓六官,乃是取天地四季之名,天官冢宰,是为六卿之长,乃是一国之主之下的最高执政长官,掌管天下政务,辅佐国君打理邦治;地官之长的大司徒,应该负责土地,赋税诸等国家的经济事务;春官之长的大宗伯,是掌管国家典礼和外交的最高职位,至于那寒浞身兼两职,看得出人家倍受后羿的器重;秋官之长的大司寇,则是整个国家的最高###官,负责狱讼刑罚,监察稽核;冬官之长的大司空,则相当于我们星球上建设部、工业部、以及所有跟建设发展有关的部的部长,整个有穷国的生产建设事宜,看来尽在这个人的掌握之中。刚才寒浞想拉他当替罪羊,也不是毫无道理。
“实在不敢当,司徒大人,诸位大人,不才这厢有礼了……”
这四大司,无疑都是有穷国的重臣,这份礼仪,如此抬举,连我都不免觉得有点受宠若惊,只恨不能直接抛头露面,一享荣耀。万万没有想到,我的替身也会这一套,但见他连连躬身,环圈作揖。正所谓虎父无犬子,看来人家真是爰甫师爷的亲生嫡出。官场上的繁文缛节,竟也能无师自通。
“承蒙如此厚爱,在下实在愧不敢当。恭敬不如从命,有劳诸位大人指点路径……”
稍一融洽,他们便簇拥着爰慧上路了。那武罗也算是个性情中人,趁机踅身过来,特地检视了一下爰慧脖子上的伤口,见无大碍,便拍了拍腰间的佩剑笑道。
“看来爰公子真是福大命大,我这柄工布,虽然比不上大王的龙渊,寒浞的太阿,也算天下名匠欧冶子的绝活,一等一的宝物,万万没有想到,只不过是破了一层无关紧要的油皮而已……”
不管是褒是贬,爰慧都有点不好意思,情不自禁要去摸那伤口,那落在最后的尨圉赶紧抢步上来。
“别动,公子,我这里正好有教会馈赠的治伤良药,还是不要过分大意的好……”
说着,取出一个白色的精致小瓷瓶,俯身过来,意欲检视伤口。也真难为他了,几乎是我的替身一个倍数的大个子,蹲也不是,站也不是,然而关切之情,却是由衷无疑。一前一后,态度迥异,有如天壤之别,爰慧反倒有点扭捏起来。
“尨圉,你这不是想成心逗人玩吗?你知道尚华姑娘——不不,嫦娥小姐爱笑,稍有一点奇形怪状,都会叫人笑岔了气……”
那武罗在一旁瞅着,更是觉得有趣。
“你给爰公子抹上了那药,尽是那花里胡哨的一大片,别叫尚华姑娘——不不,看我这贱嘴,怎么也改不过来。嫦娥小姐——都不会把爰公子当成贵宾了,只以为是大王替她请来解闷逗乐的优伶呢。要说演戏的面具,也该画在脸上啊……”
“尚华?!尚华姑娘?”
一听这个名字,爰慧的神情立刻大异。
“不错,爰公子也认识?噢,对头喽,公子应该认识,尚华姑娘——也就是现在的嫦娥小姐,也在教会医院干过,应该有机会见识公子。本来倾国倾城的美女,谁见了都不会忘记的吗……”
“她?哪她怎么会在这里?”
“那也算是教会的馈赠啊,贡奉我朝的宫廷女官。不仅会伺候人,而且尤其擅长异国歌舞,原来每次宫廷大宴,大王总要让王后玄妻歌舞助兴,现在有了嫦娥小姐,君臣上下,可真谓是大开眼界,大饱眼福喽。尤其是她的长篇史诗吟唱,那才叫绝呢!娓娓而起,抑扬顿挫,引人入胜,公子你若听了,才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流连忘返哪。嗨!哪一次不是鸡催黎明,臣子们才不得不恋恋而散……”
“真是她?!尚华?”
我的替身再也按捺不住,疾步向前。武罗见了,急忙拦住。
“不走那边,这里才是正道,爰公子。”
爰慧一急,把个躬身趋附的尨圉差点闪了一个踉跄。武罗一觑,恁是平添了几分幸灾乐祸。
“我说尨圉,你这不是成心在瞎献殷勤吗?年轻人的心思,我可是要比你清楚得多喽……”
“武罗大人!敬请自重……”
只听伯因轻喝一声,压低了声音斥道。
“嫦娥小姐已为大王宠幸,你怎么还能如此轻薄?若然传扬出去,究竟成何体统?是祸是福,你就自己掂量掂量着吧……”
“我这到底怎么啦?伯因,伯大人,莫非我说错了?常言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再说,倘若大王跟你一样小鸡肚肠,恐怕也就不会让嫦娥小姐频频抛头露面,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献歌献舞了。此外,恐怕你也太不了解新人的风俗了吧?新人的男子,绝对不敢对混血女子生就非分之想,同样道理,新人女子更是如临雷池。风俗的禁锢,有时候真比熊髡大人的律令,还要森严万倍,诸如人的血液注定红色一般,岂容轻易篡改。爰公子,不才我说得对与不对?”
爰慧这才停步,回头深深地扫了武罗一眼,先是点了点头,忽而又轻轻但是非常坚决地摇了摇头。
“正是!您说得一点也不错……”
011
此番再见尚华姑娘——人家已经改名为嫦娥了,果然不同凡响。爰慧才步入殿堂,人家已经站在那里。只见她一身雪白的轻盈,仿佛只用天上的云彩,不多裁剪,随意裹住了身子。宛如一只出浴小憩的白鹭,体态婀娜,羽毛光洁,亭亭玉立,说不出的娇柔,言不尽的修美,若现还隐,更显得窈窕可人。
这样的妆扮,正跟爰慧心中的憧憬不谋而合。每一回思念他的心上人,总是见到一个浑身银装,上下素裹的仙女,自天而降,飘飘扬扬,在我的替身的脑海里,萦回不停。
“爰公子到!大王有请。”
不知是承宣官的嗓门太大,还是尚华美得出乎意料,刚迈上台阶,我的替身就愣在了当场。外形呆如木鸡,内里却已方寸大乱。两眼一眨也不眨,直愣愣地盯住前面尽头处的王座方向。
我都替他害臊,真想现身催他一下。好在台阶离王座尚远,旁人不会很清楚他到底是在盯谁。兴许有人还会在肚皮里暗暗地讥笑:这位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公子哥儿,别看是出身于大富大贵的新人之家,是不是也被有穷国的架势给镇了?确实,连我想象中的旧人王宫,就算远远超过艮山州府的官邸,也不可能如此美仑美奂。
这是一个方圆数十丈的大厅,似乎依坡而筑,又象建在一个土垒的金字塔上,或者干脆说,是把岛上的一个小山丘,修成了一个作为基础的金字塔。有趣的是,这大厅居然成一八角形,仿佛一个易数的罗盘。尽管最高处有屏风遮挡,但也不难看出这是一个正八角形。但愿这只是一种巧合,不然的话,真是叫人难以置信,智能低下的旧人,竟能熟谙宇宙之中最高级的文明——易理?
大厅共有三层界面,一层高出一层。每层之间,都差两个尺把有余的台阶。实际上,把它称之为大厅,还不确切,应该说是一个巨大的凉棚,周围只有半人高的石墙围拥。
在石墙的外面,显然已经排满了篝火,四面火焰的屏障,厅内厅外,俨然成了不同的两个世界,刚才路上,秋寒频袭,一上台阶,却已经开始春意盎然。只是看到远处那些熊熊燃烧的篝火,爰慧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实际上这并不是爰慧的毛病,对明火望而却步,是我这个亡灵天生的心理痼疾,严格地说,也是我原来那个种群的天性。
四周,比人高的东西,就那么几根盘龙飞凤的大柱,镶金箔银,凸现在周围的一片简约之中,已经足够显示主人的奢华。顶蓬则为两层,仿佛在一个巨大的大笠帽上,又戴了一个小笠帽,这里的小,只能相对那整个大屋宇而言。整个屋宇,既高且大,顶尖处全部没在黑暗之中,自有一番深邃无比的感受。屋顶的天花,也是一样的镶金嵌银,火光一映,满室生辉,竟能弥散出一种若隐若现的珠光宝气。
那硕大笠帽似的两层天顶之间,并非严丝合缝,巨大的通气缝隙,竟然足以把大片夜色直拽进来,一黑,复又一亮,更衬出厅堂上下犹如薄云轻绕一般的晶莹剔透。地面铺设,尤其让人瞠目结舌,竟是一张又一张兽皮拼缀而成,不知是当初故意的选择,还是因天长日久的蹭抹,油亮的黑色,有如结了一层薄冰一样光滑。一个冥蒙深远,一个乌沉凝稳,天地之间,竟然能从出人意料的角度呼应起来。
不知我的替身有没有这一方面的鉴赏能力,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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