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丑小鸭
秦秣的操作依然菜鸟,她在帮战中被杀了好几次,干脆就停在大理城内不再上战场,然后跟败家状元私聊:“你们杀来杀去,图什么?”
败家状元:“又说笑话,真冷。”
迟到状元:“这里的人物可以无限复活,所以生死都可以当成儿戏,假如是在现实中,谁还敢这样快意恩仇?”
败家状元:“。。。。。。”
败家状元:“迟迟啊,我这里有脑白金,你要不要吃点?”
秦秣坐在电脑前憋着笑,正要回他话,QQ上却忽然传来《缠绕》编辑之远的信息。
她连忙匆匆回复败家状元:“我有事忙。”
然后点开之远的信息。
之远:“沙国在否?我有一个大好消息要告诉你。”
汴河沙:“我在,请说。”
之远:“经我社理事会商议决定,可倾力打造汴河沙知性美少女作家形象,创造一个属于汴河沙的神话。沙国,恭喜你。”
秦秣愣了片刻,发现自己无法理解之远的思维。
汴河沙:“很抱歉,我的形象与美少女不符。”
之远也愣了,那边静默几十秒后,传来一连串大笑的表情符号。
之远:“哈哈,沙国,这年头年轻就是资本,女孩子只要化个妆,怎样的不能变成美女?”
秦秣有点明白对方的意思了,大概他们是想以她的年龄做文章,将她炒作成偶像话题型的畅销作家。
汴河沙:“之远,只写小说,无关个人形象,不可以吗?”
秦秣皱着眉,心中对这种为了噱头而噱头的行为实在是不待见得很。如果她竟然要沦落到靠炒作来吸引读者的地步,那这个小说,不写也罢。
之远:“沙国,看到这句话,我才终于有了点,你果然只有十六岁的感觉。”
汴河沙:“读者想要交流的,只是我的文字和故事,不是我本人。”
之远:“你不会不知道包装所能带来的效益吧?造星将产生怎样的神话,想必也不需要我多说。沙国,这样名利双收的机会,你会拒绝?”
秦秣轻巧地敲击键盘,看到“名利双收”这四个字,心中却有几分轻嘲。
汴河沙:“非常感谢你们,不知在这期间,我需要做些什么?”
之远:“传照片给我,可以拍古典艺术照。再写一些你生活中的趣事,塑造一个充满灵气的美少女形象,剩下的,我们会做安排。”
汴河沙:“我是文人,不是伶人。”
那边沉默良久,迟迟不曾回复。
秦秣又切换到游戏界面,发现败家状元一连发来了好几条消息。
败家状元:“迟到妹妹,别急着走啊,不会这样就生气了吧?”
败家状元:“不要啊!这样就生气?开个玩笑而已。好吧,大不了我给你邮一包脑白金过来……”
败家状元:“不要脑白金?那黄金搭档怎么样?”
秦秣很囧地望着这几条信息,手指慢慢悠悠地打字回复:“凸……”
败家状元:“噗!”
迟到状元:“我一直有个事情没跟你说。”
败家状元:“你说吧,我做好心理建设了。”
迟到状元:“二十级到万仇谷拯救段誉的任务,我到现在还没做。”
败家状元:“……你能不能再小白一点?”
迟到状元:“你陪不陪我去做?”
败家状元:“……”
过了很久,在秦秣终于将万仇谷的人形怪人们通通蹂躏到头后,QQ上才又传来之远的信息:“沙国,你的年龄是一个很大的卖点,你也尽可以坚持你的文人梦想,这不冲突。”
秦秣摇头失笑,也许是她本来就跟不上这个时代的节奏,所以他们才会如此沟通不良。
汴河沙:“这不是梦想,这是原则。你们可以把我当成二十六岁,不论是二十六岁还是十六岁,我都是汴河沙。”
之远:“﹥_﹤能说出这句话的,当然只会是十六岁。等你到了二十六岁,你就不会这样说了。沙国,不要让我们失望。”
秦秣抿紧双唇,怀虚之名虽未能如苏子瞻黄庭坚一般闪耀在青史之上,但她秦季暄也绝不至于要靠哗众取宠来成全名声。她若是连这点原则都坚守不住,他日黄泉相见,她又有何面目去与老友们把酒踏歌?
不过相对秦秣而言,《缠绕》也可算是有知遇之恩,她跟之远的关系一向不错,她没必要把事情弄得太僵。
汴河沙:“很抱歉,之远。以我的容貌,是不论怎么化妆都变不成美少女的。写短文可以,但能否不要发布照片?”
之远:“你先考虑考虑吧,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再联系。”
汴河沙:“谢谢。”
关掉QQ之后,游戏里又传来败家状元的消息:“迟迟,再有一个星期就是七夕节,你准备怎么过?”
迟到状元:“一般过。下线了。”
秦秣打开网页到处乱转,只想要送个恰到好处的礼物给方澈,却没头没绪,不知从哪里切入才好。
方澈的生辰日期太过凑巧,恰恰就在七夕那天,这个礼物确实不好送。
就这样磨了两天,秦秣还没想好要送什么礼物,方澈的包裹却又邮了过来。
秦秣打开一看,这次包裹里躺着的是个木雕小袋鼠。小袋鼠巴掌大小,双爪微微在身前缩起,那机敏的神态活灵活现。
包裹随附的卡片上还是只有一句话:“天冷,手雕袋鼠。”
秦秣双目微垂,眼前仿佛又再现那个皮猴子一般的少年从高高柿树上跳下的场景。他眉梢飞扬,笑容得意。
即便他身在远方,可他又仿佛从未离去。
秦秣微侧头,笑容也灿烂起来。
卷三:明日桃子夭 第三十二回:雕月
漆黑的夜幕中有一蓬绚丽的烟花如浪涌般堆叠散开,秦云志拖着秦秣的手趴在天台栏杆上,兴奋地大声叫嚷:“看!快看!好漂亮!好漂亮!市里今年有良心,终于划出了众香广场来放烟花,二姐,我们以后都用不着傻守着电视机,可以看现场版的烟花啦!”
秦秣也紧紧盯住远方那处天空,仿佛要透过那时开时落的绚烂去思量怎么偷走时间的决然。
嘉佑年的烟花尚且未能燃出现代这般的气魄,但在那时节,烟花的温度也不若现代这般冰冷疏离。
匠人们精工巧思,字幕、喷花、瀑布、火箭等等烟花奇境也曾在嘉佑的灯市上流转出永不退色的风景。更有一种神奇的药发木偶,能随着火药喷射的动力,在烟花中翩翩起舞,演绎一段又一段悲欢离合的人间故事。
那一天,秦秣费尽心思,终于请出那位隐居市井的烟花奇人。他配乐、设计动作,请高先生制作出一套霓裳羽衣的盛宴木偶。在那个七夕的夜晚,带着咏霜纵马出城,燃起烟花,用木偶的舞蹈换她嫣然一笑。
咏霜果然笑了,这是秦公子头一次为她弹琴,更有如此心意,送她这样的霓裳羽衣。
最后,她却说了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终究过不去马嵬坡前的三尺白绫。”
从那以后,秦秣只送她锦衣玉食,却再不触及分毫的情意爱怜。
如果只是一场交易,那便谈不上谁负了谁。咏霜的心思,从来都是这样,叫人捧着心酸,放着心疼。
这一天又是七夕,天上的鹊桥架起了牛郎织女,人间却没有谁能看得到。
秦秣邮给方澈的航空快递里,包裹着的是一个她亲手和泥制作的“磨喝乐”。
磨喝乐是千年前,秦秣童年记忆中唯一的玩具。
在北宋时期,七夕已经流传出了许多传统的节目,女子会穿针乞巧、喜蛛应巧,男子也有拜魁星、晒书晒衣的活动。只有“磨喝乐”,才是属于孩子们的快乐。
磨喝乐本身只是一种泥塑小娃娃,并不具备太多的可玩性,但对孩子们而言,哪怕只是得到一个不会动不会笑的泥娃娃,也一样可以跳跃出许多趣味。
最精美的磨喝乐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泥娃娃各有容貌,各有神态,各自穿着应景的衣物,不论大小,都是无数的故事。
秦秣做的这个磨喝乐正显出个扎冲天辫的男童模样。小泥娃娃约摸十寸高,大头圆脸,五官却依稀神似方澈,尤其是那飞扬的眉和紧抿的唇,简直就是方澈日常神态的翻版。这泥娃娃穿着红背心,胖乎乎圆滚滚的一只小脚抬起,正踩在一截断枝上,威风神气,又有种孩子似的娇憨。
童年的磨喝乐,少年的方澈,这些快乐都是单纯的。秦秣这个生日礼物,确实煞费了一番苦心。
从小区天台上下来,秦秣回房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书写又一个沙国悲情故事。
上次之远要求秦秣考虑造星包装之事,秦秣不同意发照片,本以为双方会谈崩,没想到第二天俩人再次交谈时,之远却又拿出了新的方案。
当时之远是这样说的:“沙国,我们考虑到你的写作风格,以及你本人不同意发照片的意愿,决定更改宣传计划。既然你的故事是一眼轮回悲情系列,那不如神秘到底。我们会为你保密除了性别年龄外的一切资料,只需要你时常发表一些短小优美的散文作为小说附赠。”
秦秣当时确实有惊喜的感觉,酒香还怕巷子深,《缠绕》能拿出这样两全其美的方案,她要是仍然不情不愿的,那就真的是恃才傲物不知好歹了。
汴河沙:“多谢你们的包容与谅解。”
之远:“别谢得太早,我们还有附加条件。”
汴河沙:“请说。”
之远:“合约需要重新栽签一次,这次我们要签独家。意思就是,合约期内,你只能在我们这一家纸质杂志发表文章,你的文章出版也必须由我们代理。如果你违约,我们有接受你笔名的权力。此外,你必须在我们的约定范围内随时保持好”汴河沙“的形象。比如,既然我们决定打造你的神秘,那以后你的小说集结出版时,你也不能到现场签名售书。”
秦秣嘴角扬了扬,对她而言,能够出版,并且不需要到现场签名售书,那才是最大的好处。
《缠绕》对她确实有知遇之恩,他们的条件并不过分。
汴河沙:“可否先传电子版合同过来?谢谢。”
秦秣拿到合同以后,首先是传给了秦云婷看,她不懂合同法,但是秦云婷懂。等秦云婷拍板通过那些条款以后,秦秣就爽快的回复之远:“合同没问题,但是我暂时不能签。很抱歉,因为在这之前我还跟《杂论》签过一个专栏,那个和约要到今年十月才到期。你们的要求是独家,我暂时无法签独家。”
之远这次回复得很快,看得出他们也是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的:“新的合同可以等到十月以后再签,不过你的形象必须从现在开始塑造,出版的问题也要等新合同签好以后才能再谈。”
汴河沙:“谢谢,我没问题了。”
她的一月一期一眼轮回仍然没变,不过在这个七夕,她终于写了一个以男主角视角来讲述的故事。
在这以前,秦秣的故事主线都是来自古代的女子,那时候这样换位写,是因为对她而言,写男子更沉重——她能够去怜惜那些同时代的女子们,却从来不觉得,男子也需要这样的怜惜。
这次的故事名叫《雕月》。故事开端时,男主角正厮杀于北国的疆场之上。他弯弓引剑,纵马狼烟,只在偶尔休憩之时,才会吹起短笛,思念家中独守的妻子。
他时常收到妻子絮絮叨叨的家书,但却很少回信,因为他奔袭不定,不敢将自己的憔悴与险境写给妻子知道,所以他只偶尔回复:“安好。”
他们少年时相遇在七夕灯市,她提着小花灯款款而行,笑容婉约,于是出身将门的少年时要将她娶回家,保护她一生不受红尘沾染。
天子的诏令来得如此突然,他奉命出征,撇下新婚刚刚过月的娇妻,踏马走上战场,一去十年不归。
这个十年岁月如刀。这个十年狼烟吞吐,吞进去的是无数鲜活生命,吐出来的只剩一点碧血。他无数次徘徊于生死边缘,支撑他坚持下去的动力,便是妻子的家书。
又是一个十年过去,絮叨的家书渐渐变得简练寡言,他依旧回复“安好”,不在意妻子的疲惫,只盼望这场战争能早日落定。
得胜凯旋的那日,他无心应酬八方来贺,只是匆匆推掉一应酒席,满心期待的赶回家中。
然而现实一道惊雷,将他劈醒!
等待他的不是妻子的笑靥,却是冰冷的灵堂,以及长大成人的儿子那双漠然冷眼。
原来早在十年以前,当初那个被他许诺要保护一生的女子已经逝去。
她留下了他们的儿子,那个十岁的孩子,会从母亲去世的那一天起,模仿母亲的笔记,给自己父亲书写言辞僵硬的家书,一直到二十岁。
当年那个少女,会在七夕时独身行走于灯市间,足见她的出身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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