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遇到过温暖
还是这间屋,跟我走的时候一模一样,或者说跟萧傲走的时候一模一样。我摸着书桌,还有衣柜里面的衣服,枕头,抱着棉被入睡。
已经没有属于他的气息了。
他生前没有给过我多少气息,离开了,也这样彻底。
我几乎是贪婪的抱着那棉被,逼迫自己去找寻那已经消逝的气息。想象着他的少年和青年都是在这儿度过,这里有他年少时懵懂的心事,有他青年时候关于初恋的烦恼,有他成人后工作后的不如意,也有他兴奋时候的得意,以及想我时候的辗转反侧……他所有我来不及参与的日子里的所在地。我曾经无数次渴望来到的地方,如今我离你那么近,为什么竟然会如此遥远啊。
萧傲,我是如此的想念你。
第二天我还是偷偷将卡放在桌面上,以及给小叔子的表,留下字条:爸妈,不要让我觉得萧傲没有存在过。
萧傲曾经说你能不能不那么犟啊。我很干脆的说你要能娶我我就改。
他没有娶成我。
然后我去找徐洛其,他是我的编辑,或者说我的金主。我一直很喜欢胡乱写点儿东西,放到网上,反响居然还很好。但无论如何也只是放在一个兴趣的角度,但是他告诉我我完全可以把这当成一个工作。
我起初还特不知好歹的没同意,但是他说这样你可以不用强装笑颜面对客户,可以不必整日飞来飞去烦恼,可以做任何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还有钱拿,不开心的时候还可以拿我出气,反正你是我的财神,我心里再不爽也会忍你。何乐而不为呢。
我心想这人太阴险了,连我有社交恐惧症都看出来了。
但还是同意了,条件是不许催我。
他说,“成,反正你想多赚就多写。”
他根本就没担心过我会拖稿,是,我这样的穷鬼哪有资格拖稿啊。为了我自己那点可有可无的名誉也不会因为数量而忽视质量。当然更主要为了钱。
第一本书出去之后反响居然没让人失望。现在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第二本。
徐洛其还算有良心的请我吃饭(你看,我的要求够低吧?),地点是在“薇颜”,本市数一数二的大饭店。虽然乍听之下就想到一张板着的中年男人的脸,但事实绝非如此,整个布局是以简洁大方,然而细腻之中又是十分华丽的,整体暖色调为主,说不出的'炫'舒'书'服'网'。
我爸但凡有什么应酬这儿都是首选之地。
我眯着眼睛,“这可是你自找的啊,别怪我不客气。”
他鄙夷的,“你什么时候客气过。”
“小子聪明。”我一得意伸手就要给他的头一个深深的抚摸,被他一把打下。
“欧在安你真打算回到祖国的怀抱啦。”
“那是,祖国多需要我啊,为国做贡献不是嘛。”
“我要是祖国母亲,一准把你彻底流放海外。”
“那样你就没了我这棵摇钱树。”
“你还真不害臊啊。喏,趁着有时间看一下这本书的封面,看看还有什么要修改的。”
他还真是会抓时间,我那书还没个眉目呢,就给了个大纲。
我一看,只是一条空空的铁轨,很陈旧,被腐蚀得很厉害的样子,道旁是碎石,很干燥,没有哪怕一株树木,偏偏天空很蔚蓝,一片白而大的浮云。还没有署名以及作者什么的的名字。
“你这是逼着我写悲剧啊。”
“也没那样说,可以是喜剧,把主角往死里虐,然后最后终于在一起了。”
“无所谓,书里杀人不犯法,心情不好的时候把女主角写死,男主角没事乱失忆。”
“你可别直往这俗套里写啊,要真这样我网上一抓不一大把嘛。”
“这年头俗套就有人买账,你知道我一回国就碰到特俗套的事情,居然有人抢劫我。你瞧我一穷二白的样子那劫匪是真俗套。”
徐洛其一脸鄙视的看着我,“你什么时候能像个女的啊。再说你死活要去的泰国不也红黄死拼嘛,这才多大的事儿啊。”
“徐洛其你够狠,感情你没碰到过,你小样儿就嚣张吧,哪天你女朋友碰到这没多大的事儿你别跟我提。”
我特瞧不起这样的,什么人啊这是。
他一乐,“我女朋友还没影儿呢。要不你试试?”
“可以啊,只要把银行卡交给我保管。”
“俗气。”
早知道徐洛其是无事不献殷勤,立马跟我说三个月交稿。三个月其实也不是很短的时间,我写的东西篇幅都不长,也就二三十万字。但我这人贪,早早跟好几个杂志社报社什么的都定了特约专栏的合约。
那些大牌作家要价太高,没名没气的他们又看不上,只能找我这样半红不紫的填字人。
我回到家才想起不早跟徐洛其签了不给催稿的合同了嘛,但现在跟他说肯定不认账了。果然阴险,自认倒霉。
我躲在萧傲屋里,打开文档,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开了个头,还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我那 (炫)丰(书)富(网) 的想象力一个个的都隐身了。只好删除重新来,还是不满意,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那刚交给徐洛其的大纲好像没什么用了,难怪我一交上去徐洛其就打电话过来,速度那叫一个快。他说你这写的都什么啊。
我嘴硬,“故事往往都是很简单的,这要看写的人。”
他居然相信了我的功夫,抬举了。
男主角跟女主角是要青梅竹马好呢还是一见钟情?青梅竹马好像被写的有点泛滥了,哪儿有那么多青梅竹马啊,当是在写言情啊(我貌似真写言情呢吧)。如果是青梅竹马那是否是因为什么事情分开了呢……烦啊烦,直到婆婆叫去吃饭,我才看到镜子里的自己一派时尚的蓬乱头发。我一毛病,一烦就不住扯头发,以前萧傲就没少说我头发本来就不多,再这么下去可以直接进尼姑庵了。
我说成啊,只要你就在对面的和尚庙里。
一吃完饭我就又往屋里钻,苦思冥想。婆婆心疼不已,我说没事妈,现在是瓶颈期,过去了就跟玩儿似的,你看着就觉得那钱快得匪夷所思。
我想我真到瓶颈期了,就这么一连几天仍是毫无头绪,看着那残破的就那么几百字还见不了人的开头我就头疼。
偏偏徐洛其那厮还敢打电话问进程,被我好一顿骂。
无数次,我烦得慌就看萧傲的遗像发呆。我总是觉得他就在我身边,或者说他只是出去晃了一圈,累了就回来了。我想起他走的前一天我们刚闹别扭,就为那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这人太小心眼了,还怄气呢。
小样儿长得还真帅,眼睛大大的,虽然严肃,可真是有味道,他很少跟人急,但一急起来就吹胡子瞪眼的,特逗。嘴唇薄薄的,也没见他说多少话呀,除了骂下属的时候,那词儿就跟电脑打字似的霹雳啪啦,特帅,整个儿眼里就只有工作,跟一闷葫芦似的,我还真瞎了眼看上他了。看来我也是个小色女。我说萧傲你再不回来我就移情别恋了啊。
小样儿不说话,特好脾气的看我。
真难伺候。
婆婆又做好了晚饭,我特不好意思,我说妈下回我要再忘记您跟我提醒一声。说这话的时候我还是没脸红,真是没治了。怪不得以前萧傲就常嘲笑我小心嫁不出去。
徐因知道后大骂我良心让狗给吃了,说你再怎么好命摊上了个好婆婆,一个儿媳弄得跟一寄生虫一样,放谁心里能乐意。在国外帮不了也就算了,回家了还死性不改。
没错,婆婆真是个好人,整天忙里忙外的,对我这样的非但没有一句重话,还一个劲儿让我补身子,说脑力耗能。
萧傲那厮真是好命。
第三章
……》
我没想到我会再次碰到抢劫犯。
五月的一天我收到我开了特约专栏的一家杂志社的酒会邀约电话,本来不想去,我正赶着写书呢。但是听说每个嘉宾都会拿到价格不菲的一套化妆品,就经受不住诱惑了,我倒是没什么在意,但是徐因臭美特注重保养,我没少借花献佛,她也照单全收,顶多骂我几句抠门。我其实挺冤枉的,再抠门也为了你拿不是。
我拿了一件压箱底的礼服,我个子矮,没法穿上那些风情万种的长裙,只有那些小短礼服比较搭,好歹村出了自己修长而直的腿,虽然有点儿老黄瓜刷绿漆的嫌疑。头发也不舍得到美发店,就随便绾起来,弄了点儿粉,想了想眼影也不画了,想起有一次特画蛇添足的画了,被徐洛其好一顿嘲笑,他说你这是昨晚上没睡好呢。
他们邀请我这样的人也是给面子,我不能像平时那样牛仔裤白恤扎个马尾就上场。尽管知道酒会上认识自己的人屈指可数。
纵使主办方下血本承诺嘉宾的礼物,但是会邀请我这样名不见经传的填字人当特邀嘉宾中的特邀嘉宾就知道规模如何。我甚至还真看到穿着牛仔裤和蝙蝠衫的女郎呢,相比之下自己倒是成了另类了。
跟人寒暄了一阵,觉得甚是无聊,拿着一杯酒到角落去了。
眼光转到台上的时候,不轻易间看到那个弹吉他的男孩,戴着一顶灰色帽子,很认真的边哼唱别弹奏,说实话就我这样连五线谱都看不懂的人都听出他弹的实在很一般。歌唱的倒还好些,但还不至于好到我会注意他。
他的样子实在熟悉,我一时记不起在哪儿见过的,随口叫住正经过身畔的一个编辑。
“那谁呢。”
“就一乐队,还漂着,小打小闹的,为了搞活气氛给弄来的。”
“那戴帽子的是谁?”
“不知道,你看上啦?还别说,长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要不要给你问问?”
我正想说我还没饥渴到那程度呢。一曲完毕,那个吉他手脸一抬,特兴奋的向台下招手,仿照电视上明星的做法。他的脸正对着灯光,我倒吸一口凉气,竟然是那个抢劫犯,都说娱乐圈黑,就没想到这还没成气候的也能这样靠拢。
我问那编辑,“可以点歌不。?”
“那自然,叫他们过来就是给大伙儿找乐子的嘛。”
“你跟那个吉他手说我要……”
还没说完,那吉他手居然发现我了,眼睛瞪得圆溜溜的,我冲他举了举酒杯。他立刻满脸僵硬,还真来劲了。
我说我自己跟他说去。
“你会唱什么歌?”
“我不唱歌,我们主唱那儿呢。”他指了指站台中间的一个家伙。
那家伙听着就想过来,我大手一挥让他靠边站。
我说你刚不还哼哼呢。
“那叫伴唱,你懂不懂呢嘛。”
我也来劲了,我说我就爱听伴唱。估计僵持得挺久,台上人自然是知道这边不太明朗,台下也有些人瞧着了。
他咬牙切齿,“你要听什么歌儿?”
“‘面具’会不会唱。”
“我会唱‘猪’。”
“我还想点‘抢劫犯’呢。”什么时候我有那音乐细胞了就原创。
他急了,“你这人有毛病是吧。”
“那是,没毛病怎么容下个抢劫犯搁台上呢。说起来我还真好奇你什么时候‘入行’,总共赚了多少?”
他咬着牙不说话,我更得意了,“话说哪行都该有个规矩吧,连个孩子都抢你还是不是人啊。我现在才知道说什么就业严峻都是说给老百姓听的,才知道娱乐圈鱼目混珠真实得极致,这年头艺术的门槛还真是低,你说一光天化日抢劫祖国花朵的都能组乐队了。可喜可贺啊就业形势。”
那么大的动静,台上他的伙伴们还没意识到那是假的,可我很快发现不光是台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这儿来了。该死的,不知道哪个家伙不小心开了话筒,这下可好……我有点呆住了,虽然没有惟恐天下不乱的意思,人这种生物都是有皮有脸的。
算了,我无所谓的走下台。他自己运气不好。这倒霉孩子。
不过这种时候可不能示弱,我又笑了笑回头冲他扬扬手中的酒杯。
徐洛其无数次让我不要贪小便宜参加这种只会自降身价的酒会。果然,晦气。
我没等到酒会结束就回去了。拿着礼品准备有时间再拿去给徐因。
回到家正好赶上做晚饭,我拿出了自己的拿手绝活——煎荷包蛋——这几乎是所有饮食无规律的懒人所拥有的必备技能。
烧好饭,拿开水烫了青菜,发现实在简单。我这个人就一生活白痴。人张爱玲也曾如此生活过,但好歹人也一名扬四海的才女。想了想下楼买了一点熟食。安静等公婆回来。
竟然还挺有家的感觉。萧傲在就好了,那家伙最在行的就是把没型的东西弄的像模像样,他在哪儿哪儿都温馨得跟家似的,别看平时弄得跟个木头人一样。
最近似乎感觉萧傲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是就住在他小时候起就居住的地方的缘故么。好像他就在身旁不远处看着自己,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