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来世之夫
一个不值得的男人变成灰?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然要对自己好一点才划算嘛。”
阿弥陀佛,为那个从没存在过的前夫默哀,为了维护身份,只好委屈你担着恶名了。可是……谁又知道这身体的前男人是谁呢?说不定就是个始乱终弃的,那么诅咒他也应当。
不过她有这种思想完全是很自然的,事实上到了异时空,她还觉得自己收敛保守了很多了呢。但这些话对于景鸾来说却是新炫、甚至是惊艳的,只觉得以前没注意到她实在是个失误。
“只怕很难。”他想了想后道,“能配得上你的,肯定不好找。”
“找找看呗。但是……啊……啊……”话说一半儿,她惊叫起来,因为……因为……因为……
景鸾站了起来!
难道是友情的力量?因为他们倾盖如故,他的双腿就恢复了行走能力?方初晴自以为比起大江国的女子来,是很见过世面的,此时也不由目瞪口呆,一时反应不过来。一只手捂着嘴,以防惊叫声继续,另一手指着景鸾,脸上难以置信的表情清晰无比。
“本来也不是不能走。”景鸾不禁觉得好笑,“不过我膝盖骨有宿伤,经常会疼,而且不能走长路,这才坐轮椅的。不然,田七和陈皮没跟着我,我刚才如何能进入松风园的大门?那可是有好几层台阶。难道没人告诉过你有关我的事吗?”
哪有人会八卦这些,何况还是八整个沈府中人缘最好的一位,所以她也没问过。但是,这也不能怪她乌龙吧?毕竟任谁看到别人坐到轮椅上,又不像受伤的模样,那一定会理解为腿有残疾的。
看到方初晴惊呆的样子,景鸾的心情忽然好了起来,头一次有点理解了皇上的心态,原来看人家尴尬是这样有趣的。
“现在你知道了也是一样。”他把这个特制的轮椅折叠起来,拉在手里道,“我今天来还有一件事,就是给二爷传个话,他要你去一趟广武院。”
啊?!
方初晴再度惊得目瞪口呆,支支吾吾半天了才道,“他……二爷找我有什么事呀?”他们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吧?看沈澜平时那个表现,貌似都不把她当人类看,现在找她能有什么好事?
“你去了就知道了。”景鸾忍不住安慰道,“别怕,二爷表面上凶,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不喜欢和别人接触罢了。你不信?”
“这话想让人相信……基本上……很难。”方初晴委婉地表达着反对意见。
景鸾微笑道,“去吧,否则他真会生气。说起来,他倒是很会生气的。接触久了,你就知道了。”
“谁要和他接触。”方初晴咕哝了一句,心中纵有万般不愿,可是身为“下人”,只得听命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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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奶娘也是有尊严的
因为沈澜的关系,方初晴现在不大想到广武院来,可是欠着人家赵妈妈一幅衣料,说了好{本书来自炫&书&网}久了也没送到,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所以,这次她是带着衣料一起过来的,打算听完沈澜的训话就办了这事,免得放在心里是块病。
维维给她讲过,赵妈妈是赵管事的老婆,整个广武院,除了二爷的那些“红颜知己”以及她们带来的丫鬟,就只有赵妈妈一个女人,剩下的全是小厮和仆人。
哈,沈二还真有身为军人的觉悟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换女人像换衣服,但听说他对属下们都挺好的,算得上爱兵如子。真是奇怪的人类,不愧为大阴人之本质。
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很好找到赵妈妈,而结果根本没等她找,她才进了广武院的二门,迎面就看到赵管事和一个四十多岁、身材略胖的妇女一边说着什么,一边往这边走来。
方初晴一下就断定这女人就是赵妈妈,因为她和赵管事之间有那种老夫老妻的感觉。赵妈妈身上穿的绸缎衣服稍微合体了点,头上的珠翠也多了点,衬得身子亮闪闪、圆滚滚的,令方初晴突然又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这是……这身体的残存记忆吗?难道赵管事夫妻都认识“她”?
这想法令她本能地感到恐惧,第一个念头就是躲避,毕竟她不希望有人认识这身体的本主。人嘛,对未知的东西总是会害怕的,所以她依着本能而动,迅速藏在了一块大石的后面,目送赵氏夫妇的身影消失。
只是,她才松了一口气,就看到眼前出现了一对光着的大脚,套在一双棕麻鞋中。再往上,是一件淡蓝色直缀的下摆。
倒霉!真是越不想见到什么就来什么。她咬牙切齿地暗骂了一声,反应很快的用手在地上扒拉着。同时,嘴里还“焦急”地轻声道,“咦,我的耳坠子呢?红翡翠滴珠儿的,怎么一下就不见了?”
那双脚的主人是沈澜。奇怪的,她只见过他的光脚一次,却不知怎么一下就认出来了。或者因为他的脚太大了,真恨不能给剁掉一半。他一个当爷的,不好好在屋里支使下人干这干那,反而穿着休闲装,凭白地跑出来做什么?这园子里也没有好花可赏呀。
“起来吧。你根本没掉耳坠子,装得一点儿不像。”沈澜冷淡又恶劣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方初晴略觉尴尬,但随后被沈澜这么没风度、随便就拆穿人的行为而愤怒,站起身时倒坦然了,嘴硬到底道,“二爷是爷,哪会注意到我们下人的事。我就是掉了耳坠子,而且是一对特别贵重的,说不定是二爷院子里的土地爷爷不规矩,吞了我的不给了。”
“不信!”沈澜再度直截了当地说,看了一眼方初晴夹在腋下的布包。
“不是送给二爷的。”方初晴小人地道,“贵院的赵妈妈曾经送了套衣服给我,这是还礼。不知二爷招唤奴婢来有什么事吩咐?”
沈澜没说话,转身就走。
做为一个懂事的下人,自然知道这时应当紧跟在主子的身后,方便随时听候差遣。可方初晴偏偏是个不“机灵”的,所以“茫然”地站在原地不动。
沈澜听到身后没有脚步声,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话,“那天你偷听时,也是这样一动不动吗?”
啊?!
方初晴瞬间就僵住了,感觉天上的大太阳此刻就是个大冰球,令她从骨髓中一直冷到皮肤上,生生出了一身白毛汗。
不过她仍然强撑着不变色,夸张地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很惊讶地首这,“偷听?!谁偷听?二爷告诉我是谁,我帮您打她!”
沈澜半转过身看着方初晴精彩的表演,冷哼了一声,抬步就走,虽然嘴里没说话,但全部的肢体语言却明确的表示:敬酒不吃吃罚酒,惹恼了爷,没你的好果子吃。装吧,有本事继续装!
而接下来的事实充分说明了方初晴是个铁没本事的,因为她迟疑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跟上来。在零点零一秒的时间里她考虑了很多。开始,她怀疑沈澜在诈她。可随后一想,那天她是在沈澜走后才离开的,期间没有撞到任何人。就算是有人看到,也不可能有人知道她在偷听,会以为她在大奶奶跟前侍候。这也就是说,沈澜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说这种话,可能是怀疑她,更可能是当天就发觉了她。
听说武林高手全都耳聪目明,能够听到正常人的屏息声。而那天开始时,由于内屋有好多人,可能沈澜没注意到她到了外屋,但后来当他说完那番话离开时,就一定怀疑到床下有人。他那么神通广大,随便一查就能知道后来谁进了屋。
可是当时他为什么不把她揪出来?是怕闹得人尽皆知吧?那现在隔了三天多了,他为什么又翻出这件事来呢?刚才景鸾到松风园去,真的是太太派他去的?还是他要替沈澜刺探些什么?
天哪,宅门里的事比皇宫都复杂!可是她现在必须做出选择,是装傻到底,还是争取个好态度?最后她觉得沈澜显得太胸有成竹了,在聪明人面前还是不要装白痴好些,免得白白惹人笑话。
“二爷,您到底要我做什么事呀?”
沈澜人高腿长,在前面走得从容,而方初晴本来身材也算高挑,但和他比起来矮了一大截,心底又慌乱,所以走得很吃力。她对广武院地形不熟,只知道这里占地很大,她一溜儿小跑跟在后面,估摸着已经到了内院深处了,不禁有些慌乱。
这位二爷在女色上的名声不大好,现在不是要她献出身心,括号:主要是前一种,以换得她偷听的秘密不被说出吧?
如果真是这样,景鸾也是帮凶。照理说景鸾不是那样的人,还曾从四圣人的爪子下救过她,但他对沈澜貌似非常非常忠诚,助纣为虐也是可能的。
想到这儿,她蓦地停下脚步,突然倔强起来了。宁愿被人发现偷听了秘密,也绝不出卖身体。她方初晴虽然只是个奶娘,可奶娘也是有尊严的!
沈澜再度发现身后人没跟上,不禁回头望望。当他看到方初晴戒备又紧张的表情,一下子明白了怎么回事,不禁嘲笑道,“人贵有自知知明,一个残花败柳也入得了本王的眼吗?你担心得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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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敲诈
方初晴低下头,倒不是因为羞涩或者惭愧,而是为了掩饰愤怒的眼神。哼,论起残来,你残得比我厉害多了!你平时泡【炫】的那些妞,全没一个【书】正经粮食,就算眼前的睛翠【网】是清倌人出身,其他欢场女子难道不是历尽千帆的?我残?相比起来,老子纯洁多了!正宗的良家妇女!精神上还是处女!比你的清倌人还清!
不过,她心里虽然这样暗骂,嘴里却不敢说出来,只正色道,“二爷,您有什么吩咐尽管说,身为奴婢的,就算办不成也会尽最大的力气帮您。可我也不是闲在府里吃白饭的,手里也有不少活儿要干,再者我并不是广武院的人,总跑到您这儿当差,耽误了太多时间,会被人误会我攀高枝儿的。”
“倘若本王开口要你,你就是广武院的人,还有谁敢拦着吗?”沈澜眉头都没动一下就道,说完了转身又走,方初晴只好跟上。
要不是因为长相超帅,拉回了不少分数,这人就算被人道主义毁灭也是够格的。她心中YY着虐待沈澜的情景,心情好了不少。再细想下那画面,爽得几乎笑出来:沈澜被她扔到现代中国,被罚到大街上吸汽车尾气,给净化环境做贡献,最后变成个从里黑到外的真正大阴人,中毒致死。哇哈哈……
她很会哄自己想得开,以为没人注意到她的情绪变化,但沈澜却敏锐的感觉到了。他不知道这女人为什么突然变得高兴,但忽然有点明白皇上怎么会对她有兴趣了。因为她是奇怪人类,皇上从来都喜欢奇奇怪怪的东西。真受不了!
他大步走进自己的书房,在伏案后坐定,略抬眼睛看着方初晴跟进来。他表情威严,目光冷厉,这模样通常会令军队将士都感到压迫力,何况一个小小的奴婢?
不过,他很快发现这奴婢进门后在打量他的书房,不仅没有规矩,而且一点不怕他,刚才和他说话时似乎也是敢于对视的。这情况令他心里涌上了说不清的古怪情绪,好炫、意外、因权威受到了挑衅而生出略微的愤怒、还有些想和她比拼意志、继而收服她的荒唐念头。
而其实,方初晴并不是不知道眉眼高低的二百五,她在沈府中一直生活得很谨慎。只是沈澜那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太恶劣,令她隐约生出反抗之心,所以故意无礼。不是不知道后果,就是忍无可忍而已。
再说了,沈二发现了她偷听的事,偏偏在三天后才找她来问话,肯定没安着好心。他那个人不像个宽容的,也不像个会因为哀求而高抬贵手的。既然如此,她服软装老实又有什么用?还不如畅快些。
做人要干脆,婆婆妈妈的没有意义。
只见整间书房三面开窗,通风良好,宽敞明亮,摆放的东西似乎没一样是多余的。家具是一水儿的紫檀木,雕着云龙纹的精美图案。宽达丈许的书柜有好几个,里面摆满了书;伏案(也就是书桌)大得像台球桌,上面只放着文房四宝;多宝格上没有古玩玉器,而是架着各种工艺精巧的刀剑武器;弥勒塌上安放着一张凭几,几上有残棋一盘;旁边放着茶器,可却没有任何蔬果。
总之,书房的风格与院子完全一致:大、简洁而空旷、扑拙中隐藏着掩饰不住的高贵与华美,冷气外溢,宝光内敛。说句实话,虽然讨厌沈澜,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气质也是这类的,超级好。其实他不说话时很有男性魅力,他这个人就适合放在神庙里当石像,供人远远瞻仰就好。可是他一介武夫,有必要在书房放这么多书吗?是装门面吧?
“看够了没?”沈澜等了半天,见方初晴仍然东张西望,有点不耐烦了。虽然在这期间,他也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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