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言不贪欢
只是不知道原来有种面具带久了,就真的与皮肤融合在一起,再也摘不下来了。
决裂离开(2)
一路开到了离市区较远的国际会所,一进门,知念就被拉进了正在如火如荼的宴会前期准备工作,忙碌的状态让她暂时忘记了世界上还有程家洛这个男人的存在。
现场彩排,准备餐点等等一系列的事情都结束了之后,知念才被放行去换了公司替她准备的礼服,穿着一套Chanel的礼服和高跟鞋,出来的时候,已经换好西装的黎爽正懒散的依靠在墙角,看见她出来,上下打量了一番,啧啧称赞:“看起来也不会比你前男友身边的那个女人差多少啊……噢!”
拳头挥出,有人的肚子狠狠中招。
“闭嘴!”只用拳头还算是便宜了这家伙,再多嘴就别怪她动脚了,别以为Chanel高跟鞋看似秀气漂亮,但踢中小腿骨是会让人痛彻心肺的。
“好了好了。”黎爽举手投降,然后做出一个绅士般的手势道:“那我们现在就去会场吧,亲爱的公主大人。”
穿着十厘米的高跟穿梭在会场的各个角落,嘴角永远都是欢迎的微笑,浅浅的,恰到好处的让每个宾客都能接纳,在空暇之余,知念不经意的看见了镜子中的自己,忽然觉得那么的熟悉,微笑逐渐在嘴角凝固,她曾经是多么着迷程家洛的笑,以至于潜移默化的,她居然去学他微笑时候的样子,曾听人说,对自己向往的或者崇拜或爱慕的人,潜意识都会不自觉的去模范。她捂着头,天啊,她到底该有多爱程家洛。
站在不远处的程家洛自然将她脸上的表情都尽收眼底,他是如此地贪恋她的单纯,以至,用撒谎的手段。其实也不然,从跟她交往以来,他就没否认过自己没有妻子,只不过是从头到尾没有提过,他承认自己是故意的,怕小女人知道了之后闹脾气要离开他。
显然,他低估了小女人的态度,她连脾气都不闹,就直接要分手。如果他会那么轻易的让她离开,他就不是程家洛了,他爱她,可是作为一个家族的独子,他背负的东西太多,包括婚姻。所以即便是那么深爱,也不能跟她在一起,而对于她,他也不可能会轻易放手,只不过……想起小女人那天的绝情,他的眉头,不知不觉的拢紧了。
另一边,知念好不容易才得到中场休息一会儿,走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拿了一杯冰水正准备喝,黎爽的声音就忽然出现:“没想到程家洛也来了,你都不上前去打招呼的,他可是今晚最重要的嘉宾。”
知念皱眉,姓黎的家伙是阴魂不散吗?怎么她不管走到哪里,他都能找到。
“程氏是整个房地产最大的企业,他来不是很正常吗?”这一晚上她周旋在各种场合,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去看他,连思想都被自己封。锁住,就是避免自己会情绪失控。她告诉自己,以后这样的场景免不了要碰上好多回,在工作上,不是说了分手就不会见面的,她应该要做好心理准备。
黎爽看她没啥表情的脸,便觉得无趣极了,只道:“后台工作餐到了,你要不要去吃?”
“不用了,你去吧。我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见她兴致缺缺,黎爽倒是没再多话,自己屁颠的走了。
知念只觉头疼,找了一个更偏僻的角落,坐在沙发上,四周环视了一圈,这个角落太过于黑暗,如果不是工作人员根本就找不着,于是她也顾不上许多,脱了脚上十厘米的高跟鞋,光着脚丫子踩在地毯上,瞬间一种舒服之感麻痹了全身。她闭上眼睛,享受了一会儿,便端起刚刚的冰水准备喝,但觉手上一轻,然后又是一暖,睁开眼,冰水被换成了温水,刚刚还被众人环绕的程大公子此时已经站在了她面前,“医生不是说要少喝冰水,不然每次例假又得肚子疼。”温柔的嗓音里满满的宠溺。
决裂离开(3)
知念倏地一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手上的杯子一个没拿稳摔在了地毯上,温水倾洒在她黑色的礼服上,原本就紧身的布料黏在她身上湿哒哒的难受。
知念的心莫名其妙就烦躁了起来,她垂着头看着狼狈的自己,光着脚丫,身边是摔了的玻璃杯,还有自己脱了的高跟鞋,她闷气地说了一句:“我要去工作了。”转身就要离开。
程家洛及时的拉住了她的手,她怕别人看见,只能低低的斥道:“放手!”
“我放手你就不走了么?”他语气里有浓浓的无奈:“念念,我们就连好好说个话得机会,你都不给了吗?”
知念倔强的站在原地,也不抬头,也不跟他说话,却是没有再坚持要离开。
程家洛轻叹了一声,将手上的杯子搁在一边,将她拉了坐在沙发上,蹲下,伸手触上她的脚。
知念本能的缩了一下,却听他低着头说:“我也不做什么,就是帮你穿鞋,地毯上都是玻璃,别划伤了脚。”
知念咬唇不说话,看着他修长的指尖轻轻捧起自己的脚丫子,脑海里就浮现第一次她穿高跟鞋参加这样宴会的时候。那时她还是公司里的新人,什么都不懂,满大厅的跑,踩着那么高的鞋,一个晚上的时间,脚上被磨得都是泡。那时候他也是这样,半蹲在她身边,帮她按摩洗脚,责怪却心疼的说:“也不是非得那么老实把什么工作都往自己身上揽,偶尔可以趁机偷偷懒……”
她却满不在乎的说,“我是新人啊,当然得多做点事,这样大家才会觉得我好!”
“是是是……全天下就只有你最好。”
那样温情的画面仿佛就在昨天,可是为什么一转眼,他就是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了呢?
想到这里,心还在一阵阵的痛,原本柔软下来的脾气也渐渐的硬了起来,等到鞋子穿好,他刚要跟她说话的时候,她已经站起身来,又变成了刚才满身都带刺的林知念,“谢谢程先生,我该去工作了。”
那句“程先生”让好好先生的程家洛脸色也阴沉了下来,他高大的身子挡在她面前,黑暗中涌动着他少有的怒气。知念不是不惊讶的,他这样的人,很少有动怒的时候,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好脾气先生,无论是对下属还是对朋友,亦或是对女人。也是这样的好脾气,让他明明那么好容易接近,却总是觉得很遥远。
她是了解他的,这样的他,若是为谁动怒了,一定是那个人在他心底占有重要的位置,她看着他盛怒的眼,最后,她妥协的说:“家洛,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你有妻子,所以才会放肆的去爱你。如今,我不可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还跟你在一起,我不想以后被别人骂成是破坏别人家人的第三者,我的爱还没有伟大到那种程度。”
程家洛一怔,眼神慢慢的放柔和,声音已有些哑:“可是你还爱我不是吗?”
“那又怎样呢?”她说:“让我选,我宁愿忘记一个我曾经爱过的人,也不愿意记得一个我不可以爱的人。”
她对他的狠心,疼的是她自己
后来一整晚,程家洛都没有再找过她。
回家的路上,坐在黎爽的车子里,知念卸下了所有的伪装,疲惫的缩在后座上。外面又在下雨,雨水啪嗒啪嗒的落在玻璃窗上,这样的夜注定会让人感觉孤单。她对程家洛的狠心,疼的是她自己,可是如果不狠下心,一个注定没有结局的纠缠又是何必?她闭上眼睛,只觉得愈疲了起来,只想这一秒睡了过去,睁开眼,就遗忘了过去。
黎爽从后视镜里看了小女人一眼,破天荒的没有多话,只是静静的开车。当车缓缓的开在了知念家楼下,他也没有吭声叫她,她轻闭着眼睛好像已经熟睡了的样子,他有点不忍心打扰。他曾经听人说,沉默,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哭声。从事情发生以来,除了在机场那一次的哭泣,她都坚强的隐忍着,在大厅角落的那一幕,他也都看见了。有时候真不能明白现代的女性,怎么都喜欢爱有妇之夫爱的死去活来。
几乎在黎爽停了车子的同时,知念就醒了过来。只不过眼睛有些疲,不想睁开,但是外面传来的雨水声,和车内静谧形成强烈的反差让她有些不适应,睁开眼,便与后视镜里看着自己的黎爽对视上。
对方也显然意外她会突然睁开眼睛,愣了一下,然后轻咳了声道:“醒了?刚到你家楼下。”
“嗯。”知念应了一声,从沙发上坐起来,因为刚才那一幕,空气中凝聚着尴尬的气息,她拢了拢头发看了看窗外,道:“那我先回去了,你开车小心点。”
黎爽点头,见她打开车门,像是想到了什么似地,叫住了她:“你等等。”
说着自己开了车门跑到了后备箱,不一会儿就拿了把伞出来撑着把她从车里叫了出来,将伞递给她。知念看着唯一的一把伞,说:“你把伞给了我,你怎么办啊?”
黎爽豪气的摆手:“我一个大男人淋点雨没事,你上去吧,我回家了。”
说着也不等知念回答,跑上了车,又打开了车窗,脑袋从里面伸出来,说:“好好睡一觉,明天又是崭新的一天!”
也不知道是他乐观的精神感染了自己还是怎样,知念露出晚上的第一抹真实的微笑,点头:“你也是!”
直到看着黎爽的车子离开,知念才转身向楼上走去。
她没有看见的是,在大雨中不远处停着的一辆黑色的奔驰,像一蹲黑夜老者,将这一幕沉默的看在眼底,直到她上楼,车子才发动,完全不管交通规则,压过双黄线离去。
回到了家,一开灯,就看见“加肥”把猫砂拨的到处都是,猫粮和水也打翻了,看见她进来,缩在角落里喵了一声,完全不理她。
“加肥”是程家洛养的猫,俗称短毛猫。也就是知念第一次见到程家洛受到惊吓的那只猫。程家洛特别的疼它,有时候要加班便把它带到公司里去养着,也就理所当然的解释了当天知念在采访的时候,它为什么会忽然蹦出来。
说起来,还是因为它,让她和程家洛有了一段缘,一段捉弄人的缘。
知念叹了口气,看着眼前肥墩墩的小家伙,加肥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肥”,浑身都是肉,特别胖,于是便硬给以前叫“喵喵”的它取了“加肥”这个名字,并且命令他的主人也跟着一起叫。
传说中慵懒温顺
也许是对她取得这个名字很不满意,原本传说中慵懒温顺、善解人意、乖巧斯文的“短毛猫”从此对知念的态度特别恶劣。这家伙非顶级猫粮不吃,有时候喂晚了一点,它就会发脾气,缩在角落里,一整天不给人抱。要是回家晚了没人陪它,它就会把自己的食物弄的到处都是,以发泄自己的不满。跟程家洛在一起的时候,常常她加班的时候,他就在家,加肥特别听他的话,只要有他在的时候就乖乖的,即使她不回来都没关系。要是程家洛不在,它心情好就会过来蹭蹭,心情不好也就懒得理你。
前些日子因为程家洛要出差,就把加肥放在她这边养着,现在想起来。这家伙还是以前的性子,她不过晚回家了一点,它就发脾气。难得的,知念只觉得好温馨,好像这样就可以让她幻想一下,她跟程家洛之间的一切都还没有变,他的猫还是以前难伺候的猫,下一秒,他就会从门口进来,说:“加肥又在闹脾气了?”
他常常说:“加肥跟你在一起之后就越来越像你,特别爱闹。”
她就会很凶的回过去:“才不像我,是你养的猫本来就性情古怪,我只不过是把它的另一面挖掘出来了而已。”
又叹息一声,知念走到缩在角落里的加肥身边,用手戳戳它肥墩墩的身体,道:“你别生气了,我们呆在一块也没多久了,等我稳定几天就把你送会你主人那去好吗?”
肥猫不懂她的心情,只是喵喵的叫了两声,然后从地毯上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走到冰箱旁边,一屁股蹲坐在那里讨要吃的,它知道里面有它最喜欢吃的妙鲜包。
知念失笑,以前不怎么喜欢宠物的她开始在想,将加肥送回去了之后,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养一个小宠物,在这样闪电雷鸣的雨夜里,可以给自己带来些温暖与气息。
那一夜,知念抱着加肥在床上睡着了,那家伙吃饱了之后就特别听话,任由主人抱着。不过到了半夜就又不安分了起来,挣扎的从女主人的怀抱里跳了出来,回到自己暖烘烘的屋子里眯去了。
然后知念就开始睡的不安稳,频频做恶梦,意识徘徊在清醒与迷蒙的边缘,想要醒过来,身体就像是被什么压着一般,只觉得沉重不堪。
最后睁开眼睛,是被不断叫唤的铃声吵醒的,她睁开厚重的眼皮,只觉得头痛欲裂,外面灰蒙蒙的天,还没完全亮。铃声是她前天设置的闹钟。
她伸手将闹钟给关了,探上了额头,只觉得滚烫极了,心想昨天也没淋到雨啊,怎么就发烧了呢?想起今天还有一场重要的采访,她的疼更疼了起来。
在床上装死了一会儿,她便强忍着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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