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杀手俏总裁
一名下属凑到大东的身边,“东哥,服务生确实少了一个。”
大东立刻把目光转移到官二代的脸上,定定的注视着他。
官二代脸色发青,表情就像是被人捅了一刀。他哆哆嗦嗦的说道:“我说的是真话,当时停车场里有好多人,他们都可以为我作证的……”他回过头去,看到宾客们无不用厌恶的眼神望着他。
“你知道欺骗我的下场是什么吗?”大东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好像从官二代嘴里说出的每一个词都让他越来越生气。虽然他说话时的声调仍不紧不慢,但里面却带着和表情一样的愤怒,好像出口时都用锉刀磨过一样。
淡眉毛劫匪把枪口指向官二代,“东哥,把这小子交给我吧,我最喜欢毛都没有长全的小男孩了。”说着,伸手就去拽官二代的头发。
“不要啊!”官二代使劲的踢着腿,声嘶力竭的喊道:“我说的都是真的,林宛瑜真的就在南山庄园里,她还有个保镖,你们不赶紧去搜捕的话,到时候你们一个都跑不了!一个都跑不……”
瓷娃娃劫匪一巴掌扇在官二代的脸颊上,打的他血沫横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大东抬手阻止了淡眉毛劫匪的粗蛮举止,“留着他。”
淡眉毛劫匪颇为不满的撅了撅嘴。
大东冷冷的说道:“一个内奸能创造的价值会比我们预计的还要多。”
淡眉毛劫匪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拍了拍官二代惨白的小脸,笑着说道:“便宜你了。”
官二代瘫倒在冰面上,大东的话比直接扇他一巴掌要有效,他所有的自尊都消失不见了,脸色如空白的书页一样毫无表情。
“给他松绑,”大东连正眼都没瞧官二代一眼,冷淡的说:“让他挨个给那些富人估估价,看他们的赎金是不是跟自己身份相匹配。”
一名下属甩出折叠刀,挑开了官二代手腕上的塑绳手铐,然后重重的推搡了他一把。
大东转头朝李逸风说:“好了,现在让我们来谈谈逃掉的那个女孩吧。”
李逸风咧嘴一笑,“我跟你这样的匪徒可没什么好说的。”
“的确。”大东点了点头,语气里夹杂着一丝赞许,“你跟刚才那个废物可完全不同。可我也不是匪徒——”
李逸风轻哼了一声,不在说话,表情却仍然充满了不屑与挑衅。
大东指着跪在地上的那些宾客说,冷冰冰的说道:“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匪徒。”
李逸风很想张口说些什么,身旁的凌鼎亿冲他微微使了个眼色。李逸风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鲁莽——在被人挟持的时候,争论只能让自己陷入更深的绝境。他低下了头,不在去看大东的双眼。
大东满意的点了点头,从李逸风面前走过,停在凌鼎亿的面前。“这位是?”
凌鼎亿清了清喉咙,不卑不亢的说道:“凌鼎亿。不用费心思找了,宾客名单上根本就没有我的名字,我是偷偷混进了的。我官不大,也没有钱,你从我这里恐怕只能得到一条人命了。”
“能不用邀请函就闯进派对、并且还能跟李逸风在一起打猎的人肯定不是什么等闲之辈,”大东微微一笑,“如果你愿意跟我谈谈逃走的女孩的身份的话,我或许会对你网开一面。”
“用不着。”凌鼎亿毫不犹豫的说:“李逸风说的对,那就是个普通女孩。”
瓷娃娃劫匪一拳打在凌鼎亿的面颊上,“跟东哥说话要放尊重一些!”
凌鼎亿没有吭声,只是冷冷的望着大东。
瓷娃娃劫匪又重新扬起了拳头,却被大东阻止住了。“算了,”大东微微摇了摇头,“这两人的意志很坚决,别把精力浪费在他们身上了。我们有这么多人质,总会有人开口说实话的。”说完,大东从凌鼎亿的身前走过,停在王新麦和曹成的面前。
曹成仍然没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在之前的战斗中,他的反抗最为激烈,劫匪们忌惮于他的实力,所以一捉到他,就对他下了重手。
王新麦一脸紧张的挡在曹成的身前,咬牙切齿的对大东说道:“我的回答跟他们一样!”只要不泄露林宛瑜的身份,大东就不会派更多的人去追击,等林宛瑜找到罗邺后,她就彻底安全了。罗邺一定会想办法救他们的。
淡眉毛劫匪一把抓起王新麦的衣领,“东哥还没有问你话呢!”
大东看了看毫发无损的王新麦,又看了看冰面上重度昏迷的曹成,对淡眉毛劫匪说道:“杀了那个受重伤的。”
“是!”淡眉毛劫匪丢下王新麦,拉开ak47的枪栓,拧身朝曹成走去。
王新麦尖叫起来,“住手!你们这群混蛋!”他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狠狠的撞向淡眉毛劫匪,将他撞到在地,冰面喀拉一声,却没有碎裂,那把ak47也随之甩到冰面上。
淡眉毛劫匪重重的一拳捣向王新麦的脸颊,将他打翻了过去。然后,没等王新麦爬起来继续攻击,他抬起一脚,重重的踢在王新麦的下巴上。
王新麦闷叫一声,无法再站起身来。
“弱吊一根。”淡眉毛劫匪拍拍身上的冰碴,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他弯腰抓起地上的枪,信步走到曹成面前,王新麦大声的叫嚷咒骂着,其他被劫持的宾客则纷纷吓的畏缩在一起,生怕被流弹击中。
淡眉毛劫匪将枪口对准曹成身下的冰面,残忍的扣动扳机。黑洞洞的枪口闪着火光,瞬间就将曹成身下的冰面打穿。
王新麦惊叫着,看着曹成的身体一点点随着残冰沉浸入冰冷的湖水当中。
“曹成!曹成!”王新麦想唤醒昏迷中的曹成,但他的吼声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你们这群混蛋!我保证你们会死的很惨的!”
大东用低沉而冷寂的声音说道:“很快,他的身体就会冰冷、僵硬,等这一切结束之后,你能找到的也仅仅是他的尸体,到那时候,他会硬的连想帮他放平膝盖都不行。”
“混蛋……”王新麦一边无力的咒骂着,一边痛哭流涕的望着大半个身子都已经落入冷水中的曹成,“救救他,拉他上来,我会告诉你真相的!”
大东丝毫不为王新麦的眼泪所动。“你最好现在就说,不然等一会儿,就算我想捞他,也只能捞上一具死透的尸体。”
王新麦大声抽泣的喊道:“没错,逃走的女孩是林宛瑜,求求你,快把曹成拉上来!”
大东朝淡眉毛劫匪使了个眼色,淡眉毛劫匪不情不愿的将浑身湿漉漉的曹成拖了上来。
大东微笑着转头对一脸愤怒的李逸风说道:“看,你们不说,总会有人说的。”
李逸风刚要发话,大帐篷的门帘被挑开,一个浑身是血,捧着断指的秃头抢匪跌跌撞撞的摔倒在地上。
大东大吃一惊,急忙质问道:“怎么回事?!跟你一起的人呢?”
“保镖……”秃头劫匪浑身颤抖的说道:“她的保镖太厉害了!”几名劫匪立刻冲过来帮他治疗。在治疗的过程中,秃头劫匪断断续续的讲述了他跟高个子劫匪的遭遇。
听到高个子劫匪的所作所为时,大东的脸上浮现出从未有过的羞耻感。他对着秃头劫匪摇了摇头,叹息的说道:“原本我以为我是侠盗,就像古代的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一样,我以为我们做的事情不光是替自己的亲人报仇,更是在替天行道,可你们的行为让我意识到,我根本不是什么侠盗,而只是匪徒,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匪徒。你活该如此……”
大帐篷里许久没有人敢说话。
最后还是淡眉毛的劫匪清了清嗓子,小声的询问道:“东哥,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找到那个叫罗邺的家伙,杀掉他。”大东的声音冷酷无情,“既然我们是匪徒,那就作恶到底吧。”
第一百一十章诱饵
狼嚎的声音越来越近了。从不同的叫声中,林宛瑜可以分辨出至少有五只狼以上。其中,有一只狼的嚎叫格外具有威慑力,与它相比,其他的狼加起来都比不上。
那应该就是头狼。一群狼就是一个团队,头狼就是团队的队长。头狼的凶悍程度,决定着狼群的凶悍程度——看来,这里注定要发生一场残酷的搏斗了。
林宛瑜紧绷着神经,瑟缩的靠在一个半人高的树洞旁躲避风雪。她的思绪还没完全从罗邺的故事中跳跃回现实,她很想知道四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是谁让罗邺和刹陷入了危险之境,刹又是被谁所杀——可罗邺的表情就像冻住的冰湖,林宛瑜知道自己不能再多问了,纠缠下去也不会得到答案的。
不管怎么说,能听到罗邺讲述自己的故事,她已经很满足了。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而好的开始必须循序渐进才能保持的住,毕竟优秀的男人就像深邃的大海,是不可能一目了然的。
她靠在矮小的树洞口上,努力忽略耳边的狼嚎和肚中的饥饿感。按常理说,人一天不吃东西不算什么,而且女人比男人更耐饿,这一点是经过科学证明的;林宛瑜认为自己不吃东西可以应付的来,但罗邺却仍坚持要给狼群设置陷阱。
罗邺告诉她,空着肚子,是没办法对付荷枪实弹的劫匪的。
没错,如果想要救出李逸风等人,饿着肚子可不行。林宛瑜最终只能同意罗邺的计划——即使她不同意,罗邺也不会在乎她的意见。一想到这点儿,林宛瑜就有些泄气,这个男人根本无法驾驭。
林宛瑜幽幽的叹了口气,狼嚎声又近了不少。她下意识的紧了紧身上的厚重的防雪服,将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防雪服是罗邺从高个子劫匪身上扒下来的,背后还有一道整齐的刀口和一大滩冻的僵硬的血渍。那个曾想欺辱她的高个子劫匪就这样被罗邺一刀毙命,连句求饶都没有喊出口。林宛瑜忍不住去想高个子劫匪在最后几秒钟内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是恐惧多一些,还是惊讶多一些?又或者,是留恋人世的情绪多一些?
她迅速的摇了摇头,驱赶走脑内的思绪。回忆高个子劫匪让她情不自禁有种呕吐的冲动,他的尸体已经被罗邺剁成一块一块的了。若在听过罗邺故事之前,她是绝对不愿意去碰劫匪的任何东西的,但自从听了罗邺的故事后,她觉得能活着就应该知道感恩,应该珍惜眼前的一切。
一路逃命,林宛瑜的疲惫渐渐反应了上来。她靠在树洞上,微微的眯起了眼睛。周围的温度很低,即便是裹着防雪服加冲锋衣也依旧无法阻挡寒冷的侵袭。冷风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刀,它几乎无孔不入。
林宛瑜觉得现在的温度至少要零下二十多度,这种情况下,稍微一瞌睡,就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她下意识的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焦虑的朝罗邺的方向望去。
罗邺就在离她不远的地方设置陷阱。他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对越来越近的狼嚎声充耳不闻。他设置了一个简单的陷阱,用沾血的猎刀将一处沟壑的积雪清理掉,把靠近林宛瑜的那一侧堆高,这样狼群疾奔而至的时候,由于视觉偏差,会注意不到深达一米的沟壑。做完这些后,他又将碎肉块由远及近的放置在陷阱附近,一直放到林宛瑜的身边。
林宛瑜皱了皱眉头,惊愕的问道:“干嘛把那些诱饵放到我身前?你这是打算让狼吃掉我吗?”
“放心吧,”罗邺胸有成竹的说道:“前面那道陷阱在大雪天很不容易被发现,只有最强壮的头狼才能越过沟壑冲到你的面前。其他的狼都跳不过来,只能掉头回去。”
“头狼!?”林宛瑜弓起了峨眉,“头狼难道就不是狼了吗?头狼难道就不会吃掉我了吗?”
“当然会。”罗邺狡猾的笑了笑,“但对付一只狼总比对付一群狼要轻松。而且头狼是肌肉最发达的,吃起来肯定很香。”
“你……”林宛瑜气急败坏的质问道:“难道你就没考虑过我的感受?”
“我当然考虑过,”罗邺耸了耸肩,“作为奖励,我会把狼腰和狼鞭让给你吃。”
“我说的不是这个!”林宛瑜咬了咬嘴唇,心惊胆颤的问道:“万一狼咬住了我怎么办?或者万一你的陷阱拦不住狼群,让它们都冲上来了怎么办?”
“你可以哭,也可以反击。”罗邺简单的回答说。
“怎么反击?”林宛瑜不无懊恼的问:“用牙咬吗?”
罗邺拍了拍脑门,“哈,我倒是忘了这一点了。”他擦了擦手上的血水,将缴获的ak47丢到林宛瑜的面前。“给你这个,如果有狼朝你冲来时我还没能干掉它,那你就用枪打死它。”他的语调轻描淡写,就好像在谈论的是一件比点击鼠标还要简单的事情一样。
林宛瑜哆哆嗦嗦的伸出手,将沉重的ak47勾了过来。钢铁又重又冷,木质的枪托也满是湿滑,丝毫感觉不到安心。她摆弄了一下沉重的枪柄,然后重重的喘了口气,“可我、我根本就不会用枪啊。”她当然不会用枪,她学的都是社交礼仪,如何举起香槟酒杯,如何摆弄刀叉,如何礼貌的拒绝男人的殷勤,她这辈子都没想过自己会穿着满是血渍的衣服,拿着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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