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等我
童翼一跟我提起你时我就想起它了,你那天一叫我主子,我感觉你仿佛就是她的化身一样重新出现在我生活中了,说起来两年多没见过她了呢。”我正一脑袋黑线的听她讲述素昧平生的一条狗和一个人的穿越重生,却发现她停下嘴里咀嚼的动作眼圈红了,顿时慌了起来——这个女人到底怎么回事啊,一会哭一会笑的,思想跳跃幅度之大让我跑岔气都跟不上,据说一般高智商的人都这样。看来她这本书我真得好好读读,争取也把自己熏陶的像天才一样喜怒无常,将人生演绎成一场飞檐走壁的全裸行为艺术。
“节哀吧主子。”我见她情绪忽然低落便脱口而出,她立刻撇来凌厉的目光。我还没指责她把我爸妈辛辛苦苦翻了N天各种版本的字典给我取了这个一听就温婉可人的名字和一条生死不明的狗联系到一起,她竟然还怪我无心的诅咒,可见这个人有多霸道,在她手下的日子肯定也不好混啊!见她杀人的目光还没从我身上聚光于她钟爱的那盘鸡翅上,我只好做让步状解释道:“有口无心,有口无心啊!”然后柔情似水的看着她,她在我情意绵绵的注视下终于打了个寒战重新埋头于美味之中。
又经历了口才上的几次交锋,我终于且败且退的把这个“女皇”哄开心了。看来这个女人也没童翼说的那么盛气凌人,起码她刚见面一点架子都没有,仿佛我多年的老友一样亲切待我,并且斗嘴功力绝对在我们几个等级之上,“口才女帝”的桂冠不是乱盖的。不过看她一副毫不以老为尊的嘻哈样子,真看不出这个“奥特曼”当年经历过那些惨剧还立誓过要“血洗怪兽界”的凶残,也看不出“商场骄女”的睿智稳重,除了思维混乱跳跃外,没看出哪和我这般正常大龄单身女青年不一样的地方。死贫,自恋,饕餮,无限算计衣食住行的开销(因此存折银行卡上本来有足够借用航空途径腾云驾雾华丽丽的降临在我面前,却非要坐个寒酸的慢车咣悠来,还美其名曰“不浪费一分钱的财富积累”),任性霸道,喜 欢'炫。书。网'窥视美男用作寂寞时遐想的对象(看来女强人都有“缺爱”的通病,童翼的桃花也未迎春。据林超人所说她唯一一次恋爱也是始于大学终于大学,“善始善终,善莫大焉”,对方提出分手的原因就是她在你侬我侬的时候还要保持强势,绝不退让分毫。所以现在和我一样落单后对于男色依旧保持着旺盛的垂涎欲)……总之,现在还未变身的“奥特曼”看起来更像一块“奥利奥”,用毒舌做苦苦的巧克力饼干,让乍一接触的人有些吃不消。但从中间来看,却见到洁白甜美的心,因为很容易看出,这个孩子现在善良的很,起码她一见面就许我肉吃,给了我一颗强效定心丸。
之后的日子带她在我们的地界逛逛,刚开始她还真兴致勃勃拉我去看那些人文景观,我不禁被她迷惑了:此行到底是为了观光旅行还是选个风水宝地发大财的?每次问及于此,该女都笑而不答,然后嚷嚷着“这边的大桥真气派快给我留个影!”“啊呀那叫什么广场啊种的花还真好看呢!”之类的明显岔开话题之语将我的注意力引到各种让她随时高兴地手舞足蹈的物什上。我能做的只有跟她描述的那只八哥狗一样“哈哧哈哧”跟在她屁股后,举着酸痛的胳膊供她留念那些姿态诡异的POSE。
第八章 爱情小宇宙的爆发
更新时间: 2010…6…4 22:56:31 字数:8294
终于在整整闲逛了一周后,林主子决定踏查结束,当我站在床边规规矩矩肃立着听着她边吃我辛苦攒钱买的酸奶吧唧嘴,边宣布这条特赦令时,马上把自己成大字型扔到自己冷淡许久的双人床。嘴里狂喊着:“解放了啊解放了,翻身农奴把歌唱啊把歌唱!”林红见我得意忘形,遂用家里所有的枕头把我砸得晕头转向,然后拖着脚步不稳的我去了“梅城一周商务游”的最后一站——凤鸾吧。
凤鸾吧,乃非男性生物聚集借酒消愁取乐之处也。刚落基于梅城时不过是两百平的小店面,因为主要消费群体是女性或自认为具备女性心理或特征的伪娘们,因此很快便被独属于女人的寂寞妩媚盈室不绝。又因江湖盛传此吧的女主人热爱同性,并为曾经的爱人之一断指一根,其纯真爱情可歌可泣,让人闻之生怜,因此也使这里变成很多女同性恋们的天堂,因为在这里没人会用异样的眼光观赏她们拥抱接吻。很快凤鸾吧名气越来越大,尤其其对同性恋的宽广接纳的胸怀被政府知道后怕误导大众有意抑制其影响,但又认为女流之辈不成大器,加上女老板的善用人脉,便放任其发展扩建,竟也无意中带动了这个小城的GDP——就连林红这样的外地人来了都指名道姓的要去那里膜拜,可见一斑。
熟门熟路的带她进了凤鸾吧有意建成的幽深走廊,廊里光线昏暗,道路曲折,墙壁上挂的都是后现代艺术家的摄影作品,在光影的交错下照片上黑白黄褐搅在一起,两片墙汇成一条散发忧郁气息的暗色江流,裹着你无论带进来的是喜是悲的心,让它从悲喜中超脱,归于平静,心甘情愿融入这个酒吧的淡然氛围之中,不带一丝矫揉造作。每次童翼来我们都要来这里坐坐,因为这没有其他酒吧的喧哗吵闹,没有酒精浓郁的令人眩晕的味道,没有坦胸露乳为了寂寞而放荡的人。来了这里就要怀着一颗纯粹的心,不要认为这很不可思议,只要进来一次,仅仅一次,你心底就会为这里腾出一席之地,会定时想念它。我一直相信如果有一天一个有志于建立新的教派的人来此振臂一挥,会有很多这的老主顾奋不顾身砸了佛像撕了耶稣图,热血沸腾随他而去。这就是凤鸾吧的可以蛊惑人心的独特魅力。
走在长长的走廊里时,照样被这的气场所再次“洗脑”。自从小军离开后,我无论多无助悲哀,都没有踏足这里。不知为什么,竟然在那段时间害怕这里的那种淡然而神圣的气氛,怕一到这里我就忘了过去痛苦纠结的是什么,自己又会重新开始——别了鹏霄时我就是在这里第一次饮酒至醉,窝在酒吧沙发上昏睡一夜,好在这里是24小时营业,我得以完整的在过去的痛苦中涅盘重生。当然,这件事谁都不知道,包括童翼。现在鹏霄似乎更像一个譬如翻书时用口水蘸手指或者起床时先伸个懒腰一样的习惯——怀念是习惯,惦记是习惯,难以完全从记忆中磨灭是习惯,寂寞时想起是习惯,无助时能给自己增加勇气也是习惯。于是如果和他真的此生无缘,那鹏霄注定会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了面容,只留下暖暖的感觉,陪我驰骋于一生的寒冬之中。而小军,这个深沉的男人无疑带给我很多出乎意料的震撼,也让我明白深爱也许只有一个,别人带来的只能是将就。我不怨了,不恼了。我平静的看着身边简洁的线条构成的画面,幻想着未来的自己也会如此流畅的流淌尽余生,不会再生枝蔓将我挂于悬崖,守着惊吓和绝望。保住痛苦以自省的目的再一次被这条长廊从脑海中割掉,毫不留情的扔到大门外,被一阵风吹走,不着痕迹。
“这走廊果然好长啊。”走过那条长廊的过程中大家基本都是保持缄默的。刚走出来,仿佛所有来者都突然回过身似的,身边开始有了低低的交谈。林红第一句话竟是如此没有水平,让我不禁悄悄送她一个大白眼。
找了个靠墙角的位置,要了两杯甜酒。这里消费虽然还不算太贵,但我一年也就能来一两次,只要一杯甜酒一坐就是五六个小时。虽说听上去有些小资的陈腐,但是此处能医疗心理创伤,绝对是每个来此的女人的最终目的。大厅里回放着舒伯特的第八交响曲《未完成》,与那些凡俗的酒吧里吵嚷的现代音乐或是随处可见的那些被弹得沦为恶俗钢琴曲相比,这个酒吧的老板总是有些让人惊为天人的择优才能。比如酒吧内淡淡的紫色光线,幽幽的檀香,深蓝色的基调,缀着墨绿色的装饰。墙上依旧是那些让人观之可摄走魂魄的黑白画或黄褐色的相片,供每个客人望着它们凝想自己的心事。桌上的花瓶却是淡雅的黄色,在一片暗色中仿佛是每一位来者点亮的心灯。
“啊呀,当初听童翼那丫头说这里有家酒吧能让人灵魂升华,我还感觉简直是痴人说梦,没想到此次微服私访果然名不虚传啊。”林红满眼都是惊喜,配合着周围的气氛压低声音对我说。
“是啊,我第一回来还是一个学姐指导的,来了就迷上这里了,以至于每次来都感觉像过节一样的开心。但是有一点不好,每次来过记忆力都要减退,很多过去的事都忘记了呢。”我说的绝对是实情,本以为初来乍到的林红会被这个说法吓到,谁料她听了我的话只是看看我淡淡一笑,倏忽间就收了脸上刚刚还洋溢着的兴奋之情。
“刚进大门就感觉到了,我知道,我来对地方了。”林红缓缓看着周围的环境,轻轻地呷着杯里的酒。“刚才就感觉,纷纷扰扰的一世,其实没什么意思。像我,奔波了这么久,似乎都是为了过去那些现在看来‘不知愁滋味’的起誓。为了这些目标我奋斗了许久,付出了常人不可体会的艰辛,可到最后,唯一至亲的姥姥也离我而去,最爱的那个男人也难堪重负劝我另就高明。我始终是孤独的,十二岁时是,二十岁时是,现在三十岁时依旧是。不像你,既年轻,还有童翼这样的至交。说实话,来之前听说你这个人的故事时,我就很羡慕你。”林红一改往日嘻嘻哈哈每个正经的样子,脸上仿佛又浮现了当初提到那只和我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八哥狗时才有的黯然神伤。不过此时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提到那只曾被我愤恨的狗时林红那么难过,那只狗已经是死亡与不牢固的感情夺走她的希望后,她所养成的习惯。
“你的很多故事我都听说过了,不过你的爱情我还没有‘涉猎’。呵呵,讲给后辈我听听吧,作为N场爱情战争的失败者,说不定你就是我的幸运神,让我得到什么启发以后桃花朵朵开呢。”我笑眯眯的说,内心好奇的要死。因为每次从林红谈及初恋时的表情可以看出,这段爱情给它带来的绝不仅仅是一段青葱岁月那么简单。也许每一个失意的人都爱从另一个败走同处的伤者身上攫取点和自己异同的故事来听,让自己或感同身受与之击掌共鸣,或同情安慰庆幸自己还未如此狼狈。
“呵呵,同为天涯沦落人,我又何尝不是失败者。提起那个人我至今还会心痛不已。今天点名要来这里,用意正在于此。说出来给你听也好,最后一次也是第一次与别人当谈及此事,此后我与他就算再邂逅也是难圆的破镜。”林红慢慢低下头,食指轻轻摩挲着杯子边缘。一段让我为之动容的故事被她用从未听过的低沉声音娓娓道来。
高中毕业后,林红如愿考入我的家乡春市的重点大学,当然,这是她高中苦苦求学三年的必然结果。和很多身世凄苦内心却骄傲的女孩子们一样,她在大家蠢蠢欲动的花季雨季时却对异性冷若冰霜,尽管她那么漂亮多才,却始终埋头于无限的习题中不肯让其他人瞧一瞧她那一双顾盼生姿的眼睛。
去大学报到那天,她去卧铺车厢找一个同学时听到有人低唤她的名字。回过头去原来是高中同班的一个男生,高高瘦瘦,皮肤有些白。看到林红回身看他,他竟然脸红起来,嘟囔着:“耳朵真好使啊,我还以为你听不见呢!”此时正值林红心情愉快之际,因此极其大方地赏给这个男生一个友好的笑容,随即便继续向另一个车厢走去,留下那个羞涩的大男孩坐在下铺不知所措。走的路上林红努力回忆,终于想起这个男生好像叫做杜潇,然后对自己的记忆力极其满意,便将与他的偶遇抛到脑后了。
谁料到了报到的地方,却发现那杜潇和自己考入了同一个大学——这也难怪,林红三年和异性说的话屈指可数,对于这个男生给他的印象也是因为他们曾经坐过一年的前后桌。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极少有交谈的机会。多是杜潇柔柔的说一句“传卷子”或是“交作业了”,林红便机械的照做而已。甚至那时林超人一直认为这小子有点娘娘腔,连说话都不像其他此时正精力旺盛的男生一样扯着嗓门喊着,生怕自己心仪的女孩注意不到。因此除了几个还算要好的女同学,其他人的下落她一概不知。如今既然千里迢迢聚在一处,自然也要尽同窗之宜,加上林红此时虽还未摆脱内心的阴影,但不必如过去那些年一样继续无限制压抑自己了,所以她对这个杜潇主动搭话并未觉得反感。反而第一次和异性畅快的聊起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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