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语_人骨农场





  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扔进河里献祭。
  之后我的无良父亲才急了起来,悄悄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注一)
  『注一:详细故事请看夜不语第一部第十三集《金娃娃》。』
  那段记忆,也是几年前才刚找回来的。
  我实在有理由相信,十岁那年,老爸一定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在爷爷那里替我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而老不死的那封信,肯定也有猫腻。
  说不定,他们两个奸商的约定期限,就是今年,否则干嘛一直以来都没和我有过直接联系的夜村,会托二伯父给我寄来那封信呢?
  极有条理的分析自己掌握的资讯,以及爷爷那老不死的目的,我的心情却有些烦躁。
  「臭小子,你在想什么,沿路都默不做声的装深沉?」林芷颜好奇的瞥了我一眼。
  「没什么。喂,死女人,还记得我跟你讲过金娃娃的故事吗?」我沉声问。
  「当然,就是你五岁时的遭遇嘛。那个故事绝对感人,我听到都哭了。」林芷颜做出一副抹泪的模样,矫揉造作的装伤感。
  我望着天空,看着稀疏的阳光,心里却有百种滋味涌上了心头:「五岁那年,有个女孩说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
  「可是我的那段记忆却丢失了,那女孩死后,竟然就在那个地方,一直等待着。直到十多年后,我因为调查某些事情回到了养马村,才将整件事回忆起来。
  「有时候我老是在想,说不定她真的一直默默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我许多年,当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守护了我,救了我一命!」
  「你不是一直都不信有鬼、有灵魂、有轮回存在吗?」林芷颜难得严肃的看了我一眼。
  我摇头,「说实话,我确实不信。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遇到奇怪诡异的事情,我也一直都在寻找科学的解释方法,不过现阶段还找不到罢了。」
  林芷颜笑了起来,「你这小子身上老是有一种吸引怪事情的特质,恐怕那就是俗称的引鬼身。矛盾的是,一个具有引鬼身的人竟然一直都不信有鬼存在。」
  「那你相信吗?」我反问了一句。
  老女人的笑容顿时凝固了,她的表情变得极为复杂,这种神情我还是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我信,不得不信。否则恐怕就没有任何信念支撑我活下去了。」
  她,果然也是个有从前,有故事的女人。
  「还记得我加入老男人的侦探社时,杨俊飞对我们这三人小组,哦,不,现在是四个人了,当时定下的宗旨是什么吧?」我看着她,淡淡的微笑。
  「其实只有很简单的两条,第一,逮住陆平,将他的秘密压榨出来。第二,努力探寻陈老爷子尸骨的秘密,争取将他所有的骨头都凑齐。」我说。
  「你提这个干嘛?」林芷颜的表情收回来的很快。
  「每个人其实都有自己的目的对吧。你,杨俊飞,或者我,都有自己的秘密和自己的目的,所以我们才能合作无间。」我淡然回答。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和杨俊飞,想要找到陆平永生的秘密,以及陈老爷子尸骨上的神秘力量,甚至可以说是利用那种力量来完成某个目的!」
  「不错,为了那个目的,我可以去死。」她看着我,突然笑了起来,「好了,不说那么沉闷的东西了。你刚才那么伤感,不只是因为想到了某个女孩的缘故吧?」
  「被你猜中了。」我看了看不远处,森林已经到了边缘,阳光泄漏下来的光柱越来越多,就要到出口了。
  「不知为何,我还记起了一个人,那个人也是个女孩,虽然她从来不多罗唆什么,可她在我十岁那年,也说过同样要保护我的话。她也确实开始保护我,一直到我离开为止——虽然我很讨厌她。」
  阳光掀开了森林的掩盖,一缕缕的光线如同钓鱼丝线一般垂落在我俩的身上。灿烂的阳光很美,美的令人睁不开双眼。
  「我有一种预感,虽然不知道那种预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轻声说:「可那种预感很强烈。恐怕只要一走出这座森林,就会看到那个我极为讨厌的女孩。」
  我和林芷颜走到了出口处,翠绿散尽,只剩下了刺眼的光芒。
  一道弯曲的峡谷出现在了眼里。那条峡谷如同蚯蚓一般蜿蜒,满眼全是绿色的耕作物以及白白的马铃薯花,一股股清新的味道扑鼻而来。
  视网膜上,有个一身白衣如雪,静静坐在草地上的绝丽女孩转过了头来。
  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我,便认定了似的,再也不曾离开。


第三章 守护女
  形容女子的美貌,人们有祸国殃民、倾国倾城一说。
  十岁的时候看到那疑似女鬼的沈红衣,我就觉得她美的难以形容,就连我小小的年纪,审美观还没有确定的孩子都能被迷惑到难以自拔,可见她究竟有多美。
  眼前的女子更是美的超凡脱俗,十多年前只觉得她长的像是沈红衣,现在看来,眉眼间确实还有一些影子。或许漂亮到某种程度的女孩,脸部布局标准都是差不多吧。
  有人说女大十八变,女孩子过了十八岁就会长成你不认识的模样。
  或许,那是真的。
  她比我小两岁,但现在我早就看不出她八岁时的模样。
  女孩穿着素白、古色古香的衣裙,俨然是个从古代穿越到现代的人士。她整个人都散发着一种淡雅的气息,留着乌黑的柔顺长发,用黑白分明的眸子眨也不眨的看着我。
  谁都没有说话。
  看着她比沈红衣更胜一筹的绝美模样,我心底深处还是有一丝厌恶。
  女孩终于从开满鲜花的草地上站了起来,她的双手背在身后,慢慢的踱着细碎的步子朝我走过来。
  随着她的靠近,一股幽兰香味开始弥漫在空气中,那股味道令人心旷神怡,似乎再烦躁的心也能立刻平静下来。
  我在心中微微叹了口气,果然,讨厌就是讨厌。
  「哇!哇!哇!」林芷颜用力的惊叹道,一连串惊叹号从她嘴里吐了出来,「喂,臭小子,这就是你刚才提到过的要守护你的女孩?妈的,老娘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漂亮的雌性生物。
  「啧啧,你看她的睫毛,就像梅花鹿似的,等一下你帮我问问,是用的哪个牌子的睫毛膏。看到她,我都有些后悔当母的了。」
  她说完还狠狠在我背上掐了一下,「羡慕死老娘了,怎么好事老是会被你这小子给遇到?」
  我顿时苦笑起来。这个死女人,真以为我愿意啊!
  「喂,这女孩叫什么名字啊?」林芷颜已经变身为了雌性怪叔叔。
  「你自己去问她。」我哼了一声。
  「小气鬼,告诉人家嘛。」她用肩膀暧昧的顶了顶我。
  「都叫你自己去问她了,你烦不烦啊!」我恼怒的瞪了她一眼。
  女孩已经走到了我俩跟前,她丝毫没有看林芷颜一眼,只是用眼睛不停的盯着我,仿佛她的整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存在着。
  「您回来了。」
  她的声音对我而言变得极为陌生,音色里不带着任何感情色彩,但却相当好听。
  「嗯。」我简单的答,便不再言语。
  女孩似乎感觉不到我的厌恶,伸手道:「行李,我帮您提。」
  「嗯。」我放下背包,丢给了她。
  林芷颜实在看不过去了,用手一把掐住我的脑袋,气愤的道:「臭小子,你这是什么态度。人家女孩子哪里得罪你了?你这小子懂不懂怜香惜玉,居然让女孩子拿行李,还一副心安理得的表情。我看错你了,你这个全世界女性的公敌!」
  还没等我做出反应,身旁女孩冷漠无表情的脸上猛地泛起了一丝怒火。她锋利的眼神死死的盯住了林芷颜,就仿佛猎鹰盯住了猎物似的。
  她的手猛地消失掉,再出现时,已经狠狠的掐在了林芷颜的脖子上。
  死女人的脸顿时冒出了一滴滴的冷汗,她看出眼前的女孩非常认真,那双纤细白皙、看似弱不禁风的手带着致命的威胁,仿佛随时能够不费力气的掐断自己的脖子。
  她感觉自己离死亡非常的近,近的超乎自己的想像。
  「放手。」女孩轻声对林芷颜说,语气冰冷。
  我皱眉道:「她是我朋友,不要威胁她。」
  「是。」仿佛是判断出我确实没有生命危险,女孩这才缓缓的将手放开,边放边还警惕的看着林芷颜。
  「呼!差点以为就要死了。」林芷颜心有馀悸的拍打着自己的胸口,「去他妈的,今天实在有够倒楣,被蟑螂吓过后又被美女吓到,再这样下去有几个心脏也受不了!」
  「习惯了就好。」我安慰道,心里却笑开了花。
  能让这死女人吃瘪,开心啊!
  林芷颜没理我,十分狗腿的开始讨好起面前的女孩,讨好的程度令我都觉得恶心。
  女孩却丝毫没有理她,只是默默的从地上捡起我的行李。三十多公斤的背包在她手里仿佛轻如无物。
  「美女,你叫什么名字啊。说嘛,不说姐姐我可会一直烦你哦!」林芷颜厚颜无耻的第三十次问女孩名字。
  女孩终于烦了,粉红色的嘴唇微微一动,吐出了三个字:「李梦月。」
  林芷颜愕然,这女孩不但长相衣着很古典,就连名字也古色古香,真不愧是出自与世隔绝的村落。
  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很不留情面的道:「是不是觉得这个名字很丫鬟?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把我肚子都给笑痛了。」
  「没礼貌,你是不是脑袋出问题了,怎么说话这样!」林芷颜瞪了我一眼,然后眉开眼笑的看着李梦月,「我们别理那混蛋小子,梦月,你家住哪里?姐姐才初到,人生地不熟的,晚上就跟你睡了!」
  这个女色魔,不但爱装熟,而且还那么不知廉耻。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词来诋毁她。
  李梦月却丝毫没有感情波动,像是没听到她的话,更像是刻意遮罩了林芷颜的声音。
  她只是跟在我身后,用跟我同样的步频向前走,始终和我隔着一米半的距离。似乎这样的距离最能保护我。
  林芷颜自讨没趣后完全没有自觉,一直用语言不断炮轰。
  到后来李梦月烦了,眼神平淡如水的看着她,轻轻的又吐出六个字,「再罗嗦,杀了你!」
  她顿时整个人都傻了眼。
  我听到这里,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
  ◇◇◇◇
  凭着记忆,我一步一步的顺着羊肠小径向下走。那道如同蚯蚓一般蜿蜒弯曲的峡谷,就是夜村三族的第一个仆姓村落,张家村,再往后走,会到李家村。
  而峡谷的最末端,才是我的故乡,夜族人生存的地方。
  看着熟悉的道路,一时间千百种滋味涌入了心头,满满的,真不知道心底究竟是什么复杂感觉。对于这个老家,就像潜意识中对李梦月的抵触一般,我有些讨厌。
  可毕竟生在这里,于是又多了一份难以割舍的情结。人类,真是麻烦啊!
  向前走了许久,林芷颜似乎感觉到了李梦月的不食人间烟火,更可能是掂量着女孩说出「再罗唆,杀了你」这六个字的认真,她整个人都缩在了我身旁,暂时是远远的离开了李梦月。
  「喂,臭小子,你貌似不喜欢那个漂亮到惨绝人寰的女孩喔?」死女人对什么都感兴趣,特别是八卦,憋了一会儿没说话,还没几分钟就实在忍不住了,「为什么啊?」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缓缓的道:「这个社会有一种人很奇怪,有人几十年如一日,在每次洗完手擦手前都要把毛巾放左边叠三下,再放右边叠三下,然后行个礼,再把毛巾打开来擦手。
  「有人常常已经下楼却突然不能确认自家防盗门是否锁好,于是又跑上楼检查一番,而在上班时还总在想自家的瓦斯是否关掉。
  「也有人平时把手机放到包里,每天隔不了多久就仿佛听见手机响起,拿出手机一看却发现根本没有任何电话,但没过多久,又忍不住掏出电话。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关老娘屁事!」见我答非所问,林芷颜瞪了我一眼,「先说为什么你会讨厌她!」
  「这当然不关你屁事,而是关我屁事。」我回瞪过去,「你先说说,那些人为什么周而复始的做自己厌烦的事情,为什么不可控制的反复出现某种观念、动作或意向,就算伴着焦虑和痛苦的情绪也没有停止过?」
  林芷颜见我说的认真,这才想了想,回答道:「这貌似是一种病态吧?」
  「不错,确实是病。那些人统统都得了一种叫做强迫症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