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二辑)
史卡丽问:“什么意思?”
穆德说:“我看到那个让大家害怕的东西了。我收回以前的话,这的确是X档案。”
格拉克先生的住宅里
希罗德先生说:“我们做错了什么?是因为不喜欢我家门口的地垫?还是因为我是顺时针方向收水管,而不是逆时针?”
格拉克先生说:“稍安毋躁,你是说我与此事有关?”
希罗德先生说:“还能是谁,这和你要我对付麦克的方式一样。”
格拉克先生说:“孩子,想清楚,是你的邻居,他是个扫帚星。你我都知道,一颗老鼠屎会坏了一锅粥!”
穆德的前院
穆德在花园里的地面上找到了许多的土堆,翻开草皮发现了坑洞。他认为这是那个大怪物行动模式。
史卡丽说:“听着穆德,除了大怪物,你愿意听我的想法吗?”
穆德说:“洗耳恭听。”
史卡丽说:“这是圣地亚哥警局化验室出来的结果。首先是我们在风扇叶片找到的东西,我们以为是干掉的血迹和头发,结果都不是。血迹其实是番茄酱和刹车油,头发其实是刷子的刷毛。我们从狗嘴里
取出的样品也一样,那是咖啡渣、蛋壳和机油。还有其他50种成分和红药水。换句话说,穆德,全是垃圾,这并不稀奇,因为这个社区就是建在过去的垃圾场上的。我们发现这里到处都是垃圾,是因为本来就全是垃圾。前院的突起部分可能是沼气外溢造成的,但是,穆德,我看不出这些……和我们调查的失踪案有多大的关联。”
穆德说:“当然有,就和克林夫妇一样,如果他们还在这儿呢?”
史卡丽说:“你是怀疑他们被埋在院子里?但是,一旦开始挖掘,我们的身份就会曝光了。”
第二天穆德的前院
穆德指挥着挖掘机在他的前院挖掘。埃兰德太太说他疯了,穆德说他在建造一个反射池,并不违反规定。
希罗德和格拉克先生在远处观望,格拉克先生说:“让他挖掘自己的坟墓吧。”
晚上,穆德在坑里继续挖掘,却没有发现克林夫妇的尸体。史卡丽叫穆德回去休息,因为穆德干了一天活非常累了。突然,他在挖掘机上发现了克林夫妇的那个风车。在风车上,他看到了“9号码头马来西亚”的字样。穆德吩咐史卡丽去叫挖掘组来挖得更深一些。他则要去找格拉克先生谈一谈藤制家具的价钱。
史卡丽回到屋子里给挖掘队打电话,她听到奇怪的声音,于是她打开抽屉寻找她的手枪,却发现手枪不见了。突然,有人从后面抓住了史卡丽。是麦克,血肉模糊的麦克。
麦克低声警告说:“它是来找你的,劳拉。别发出声音,你必须离开这里。”
史卡丽问:“你在说什么?谁在楼下?”
麦克说:“这是我们的错,是我们自找的,我们已经阻止不了。”
史卡丽问:“阻止什么,麦克?”
麦克说:“我曾试着报复希罗德,所谓以牙还牙,就像他对我做的。它要的是你们,你丈夫违反了太多的规定。我一直躲在排水沟中试图警告他。”
麦克把史卡丽藏进柜子里,然后拿起枪对着怪物射击,最终把它杀死了。
格拉克先生的住宅
穆德抓住了格拉克先生。
格拉克先生问:“联邦调查局?我干了什么?”
穆德说:“从克林夫妇说起吧,你得对他们埋藏尸体的事负责,是你给了他们那个风车,这违反了规定,足以置克林夫妇于死地。”
格拉克先生有恃无恐地说:“推测可不管用,你没有证据。法官问你,是什么杀死了克林夫妇,你怎么回答?”
穆德说:“陶巴,一种思想形式,它会在某些情况下获得生命。我想是你在远东地区出差时,学到了这种能力。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是说,每家都要拥有同样颜色的邮箱真的那么重要?遵守规定是很重要,但你不了解你这么做会造成什么后果,是不是?你可以召唤它出现,你可以给它生命但却控制不了它。”
格拉克先生说:“孩子,我的律师会让你百口莫辩的。我不但不会进监狱,而且你还得付我一大笔赔偿金。”
穆德的前院
穆德把格拉克先生铐住,进屋寻找史卡丽。希罗德先生想去解救格拉克先生,却被希罗德太太阻止:“他罪有应得!”
穆德发现屋子里到处是血迹,史卡丽被困在柜子里,穆德试图把她救出来。这时前院传来一声惨叫,穆德和史卡丽赶到时只见一个怪物杀死了格拉克先生。怪物向他们步步逼近,当格拉克先生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这个怪物也消失了,成为了一堆垃圾。
结束语
“瀑布社区的住户开始把邻居的死亡,归罪到屋主委员会主席格拉克先生身上。这些居民否认穆德的指称,他们宣称,他是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死的。”
《打烊时间》作者:尼尔·盖曼
鯉 译
伦敦依然还有俱乐部。有旧时的和仿旧时的俱乐部,陈设着老式的沙发和毕剥作响的壁炉,供有报纸,拥有各自热闹的或是沉默的传统;也有新建的俱乐部,譬如古郎科和它的众多仿效者,许多演员和新闻记者经常光顾它们,去提升自己的人气,喝酒,享受难得的独处,甚至是去聊天。我在这两种俱乐部里都有朋友,但我自己却不是伦敦任何一个俱乐部的成员,也再不会是。
多年前,半生以前,当我还是一个年轻新闻记者的时候,我也参加过一个俱乐部。它的存在不过是要利用当时发布的酒类专卖法赚点钱,这个法令规定所有的酒吧在晚上十一点,也就是打烊的时间,必须停止酒类买卖。这个俱乐部,戴奥真尼斯,是一个单间铺面,位于托特纳姆法院路支侧一条狭窄小巷的唱片店楼上。它的主人是一个愉快的、胖胖的、喜欢喝酒的女人,名叫诺拉,不论别人有没有问,她都总是要对每个来客说这个俱乐部叫做戴奥真尼斯,亲爱的,因为她一直都还在寻找诚实的男人。通向俱乐部的门设在一段狭窄的楼梯之上,它是否开着取决于诺拉当时的兴致,也不遵循固定的时间。
人们总是等到酒吧关了门才去那里,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尽管诺拉总是试图要经营餐饭,甚至乐于给她俱乐部的所有成员发送每月的时事通讯,提醒大家俱乐部现在经营饮食了,也依然还是这样。几年前我听说诺拉去世的消息时颇为忧伤,没有料到的是,上个月当我在游览英格兰的时候,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一阵凄凉,当我走进那条小巷,试图找出戴奥真尼斯俱乐部曾经所在位置的时候,先是走错了地方,然后看见一个手机店的楼上开着西班牙小吃店,褪色的绿布雨篷在它的窗户上投下阴影,上面绘着一幅风格鲜明的画,桶子里的男人,令我甚为震惊。这看起来非常不体面,也勾起了我的回忆。
戴奥真尼斯俱乐部里没有壁炉,也没有扶手椅,但故事依然还在流传。
在那里喝酒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虽然不时有女人穿梭来去。最近有一个颇富魅力的助手将常年在诺拉这里工作,做诺拉的代理,是一个金发碧眼的波兰移民,管每个人都叫“亲爱滴”,而且一旦到吧台后面就擅自大肆喝酒。等到她喝醉了,她就会告诉我们她在波兰的时候是一个真格的伯爵夫人,并且让我们每人都发誓保守这个秘密。
当然,去那里的有演员和作家,电影导演,广播员,派出所所长,还有酒鬼,都是些生活不规律的人,在外头呆得很晚,或是根本不想回家。有些晚上那里可能会有十多个人,有时候会更多,而有的晚上当我漫无目的地走进去,却发现自己是那里唯一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我就会只为自己买一杯酒,喝光,然后离开。
那天晚上下着雨,午夜过后俱乐部还剩下我们四个人。
诺拉和她的代理正坐在吧台奋斗一部连续剧。这片子讲的是一个肥胖的却总是高高兴兴的女人,开着一间饮酒俱乐部,而她那个低能的代理,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贵族,老是在说英语的时候犯错误,令人忍俊不禁。诺拉经常跟别人说,他们那里就跟《欢乐酒店》差不多。她还用我的名字来指称那个滑稽的犹太人房东;有时候他们还会让我来上一两句台词。
我们当中的其他人都坐在窗边:一个叫保罗的演员(大家都称他作演员保罗,以免把他和派出所所长保罗还有被开除的整形医生保罗搞混,他们都是俱乐部的常客),电脑游戏杂志编辑马丁,还有我。互相都不太熟,所以我们三个都只是坐在窗边的桌旁,欣赏雨滴的飘落,令小巷的灯光笼上薄雾而模糊不清。
那儿还有另外一个人,比我们三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年纪都要大许多。他苍白得不像活人,头发花白,瘦骨嶙峋,独自一人坐在角落里,细细地品着一杯威士忌。他斜纹软呢的夹克手肘部分有一块棕色的皮革补丁,到现在我都还能清晰地记起。他没有和我们说话,也没有看书,也没有做其他的任何事。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窗外的雨和下面的巷道,然后,时不时地,啜一口威士忌,却看不出一点满足。
几乎是半夜了,保罗、马丁和我开始讲鬼故事。我刚刚向他们讲了一个在念书的时候听来的鬼故事,并发誓绝对是真的:一只绿手的故事。在我念小学的时候,大家都相信,有时候一些倒霉的学生会看到一只没有实体的,发光的手。如果你看到了那只绿手你很快就会死翘翘。但幸运的是,我们当中谁也没那么倒霉,谁都没看到过它,可是有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讲我们进校之前,有一群十三岁的男孩见过那只绿手之后,一夜之间头发都全白了。据校园里流传的说法,他们后来被带到了疗养院,在那里几乎一周的时间里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然后就断了气。
“等一下,”演员保罗说,“如果他们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其他人又怎么会得知他们见过绿手呢?我是说,他们也可能是看到了别的东西。”
当时我还是个孩子,听这个故事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过要问这些,现在他向我指出来这一点,的确有些问题。
“也许他们写了点什么吧,”我试探着说,不太自信。
我们讨论了这个问题一阵,然后一致同意绿手这个鬼故事实在是无法自圆其说。保罗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他朋友的真实故事,他遇到一个搭便车的旅行者,送她到了她说是自己家的地方,第二天他又去那儿的时候,发现那实际上是片墓地。我说我有个朋友也发生过几乎一模一样的事。马丁说他有个朋友不只是遇到过一样的事,而且,因为那个搭便车的女孩子看起来冷得要命,他朋友便把自己的外套借给了她,第二天早晨,在墓地里,他在她坟前找到了自己的外套,叠得整整齐齐。
马丁又去要了另外一杯酒。我们都很奇怪为什么这些女鬼都整晚在郊外四处飘荡,然后搭便车回家,马蒂说没准这些年搭便车的往往是些鬼,活人反倒成了例外。
于是我们当中有一个说,“如果你们想听,我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故事。这个故事我从没告诉过任何人。它确是真事——不是朋友遇到的,发生在我自己身上——但我不知道它算不算是鬼故事。也许算不上。”
这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我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事,唯独忘不掉那一晚,也忘不掉那晚结束的情景。
这就是那晚在戴奥真尼斯俱乐部讲的故事。
当时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我九岁吧,反正差不离,在一所离我家不远的私立学校念书。我进那所学校还不到一年——不过已经足以让我讨厌学校的拥有者,她买下那所学校的目的无非是要把它关掉,再把它所占的黄金地段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就在我离校后不久她就这么干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年多吧——学校关门之后直到它被拆掉重建成写字楼之前,那栋建筑物都空着。我当时还是个孩子,也喜欢窜到那种地方去偷点东西,在它就要被拆掉的前一天,出于好奇心,我又回去了一次。我费尽周折从一扇半开的窗户爬了进去,穿过空荡荡的教室,空气中还飘荡着粉笔灰的味道。那次去我只拿走了一样东西,一幅我在美术课上完成的画,画着一座小房子,门上有一个红色的门环,那铺首看起来就像恶魔或是鬼一样的东西。画挂在墙上,上头有我的签名。我把它带回了家。
学校还开办着的时候,我每天都走着回家,穿过城镇,走过一条阴暗的横切过砂岩地质的小山的道路,路边的林木枝繁叶茂,再经过一座废弃的门房。然后阳光又会透出来,路又蜿蜒过片片田野,最后我就到家了。
那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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