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
苄艽蠡穑∷固钩跃叵蚝笸巳ァK洁熳呕氐铰沓瞪希醭梢煌牛凶叛劬ν虐6剐〗恪?br /> 小姐根本没注意他,全神贯注地干着自己的事。“把毯子都拿过来,赶快!”
当我把毯子拿过来的时候,她正站在离火很近的地方,太近了,我都担心她的裙子会被火烧着。她已经把那只匣子拿起来而且打开了它。当我靠近的时候,看见那里面有玻璃在闪光。我以为她会拿出一些高脚杯呢,可是她手里拿的却是一双舞鞋。至少,它们看上去像舞鞋。既然是玻璃的,那穿上它们跳舞一定很不舒服。虽然云彩挡住了太阳,光线很暗,但是它们却在闪闪发光,很像是钻石。
埃尔斯小姐抬起头笑着说:“它们真的很舒服,我可以穿着它们跳一整夜舞。”她又看了看鞋,然后扔然微笑着,弯下腰,把它们放进火里。
汀斯坦和我都叫了起来,可是火势很旺,它们很快就会被烧化的。我扔下毯子,但是太晚了,鞋已经拿不出来了。
“没关系。那正是它们的归宿。”埃尔斯小姐从肩上取下鸟,转向大海。她向远处眺望了一会儿,好像正找什么东西。然后她把鸟举向天空。鸟拍打着翅膀飞向乌云密布的天空,她越飞越远,洁白的身体像海上的航标灯在闪亮。埃尔斯小姐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甚至当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她还在望着远方,我在想难道她的视力真的比我的好得多吗?
突然,她指着前方说:“那儿!她找到他啦!”她转身看着我,眼睛里充满了从未有过的喜悦。“他来了!”她抓住我的手,“他终于来啦!”
然后她转身,把手举向大海和天空,举向一个白点儿,那白点儿越飞越近,最后,那只白鸟向她扑来。当鸟在她手指上落稳之后,她对它嘀咕了一会儿。就在她走向火堆的时候,它惊叫起来,她脸上一副聚精会神的表情。接着,鸟不叫了,眼睛也直盯着火苗。
埃尔斯小姐把鸟放在肩上,拿起灰桶。她把桶直插进火的中央,把柴禾散开了。然后她把桶向身后的沙滩上一扔,向前倾着身子,把双手正好放进火中心,然后又立刻站起来。看上去好像她正从燃烧的干柴中心拉出一根闪闪发光的火线。她拿着火线朝大海走去,还不停地吹着它,好像要让它冷却一样。等火线的光黯淡了,变成了淡淡的橙黄色时,她把它送到白鸟面前。祖柏琳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跳到小姐手上,用它的嘴叼起那条火线。埃尔斯又一次把鸟举向空中,鸟衔着那条发着金光的线,朝大海深处飞去。埃尔斯小姐回到火边,不停地从火里向外抽线。我探着身子向火里看,想知道那线是从什么东西里抽出来的。只见火堆中心有一滩熔化了的闪亮的玻璃。我又看着小姐的手,奇怪它们怎么敢碰这么灼热的火线,可是那儿的光线太暗了,只能看见一点红红的东西。
一直静静地坐在马车上的汀斯坦,咕噜着说:“它怎么能不往水里掉?”这时我才发现,那条线紧绷着从小姐手里伸向灰濛濛的天空。这怎么可能呢?她是怎么干的?
我眼看着那滩玻璃越来越少,心想,要是玻璃都没了,可怎么办呢?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火线已经从天上降下来并与海面保持平行。火里再也抽不出线了。她紧紧拽住这条火线,好像抓着她的生命线一样。这时,她的手突然弹跳了一下,然后她就开始用力拉线,边拉,边把线往火里盘绕。
“来帮帮我!帮我拉!”
我顾不上多想,连忙抓住线拉起来。我发现那线完全不像我想像的那样又热又硬。是啊,难怪她说,穿着那双鞋跳舞很舒服呢。
我回头对汀斯坦大喊:“快来帮我们!它一点都不烫!”
汀斯坦有些不高兴,但他还是下车朝我们走过来了,火光下,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我不能责怪他犹豫不前,就在我打算再次向他保证线不烫的时候,埃尔斯小姐指着海面大叫道:“看那儿!船!”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只小划艇在风浪里颠簸着朝我们驶来。“快去拿毯子来。”她把我手里的线拉到一边说。农夫汀斯坦也一定看见了那条船,因为,他也上前抓住了火线,使劲拉起来。
我迅速地把扔在火堆周围的毯子都捡起来,再把它们抖开。当我抬起头的时候,船已经离我们很近啦,我看见那只白鸟栖息在船头,它身后还有两个人影。
船一靠岸,火线就从船上松开了。那两个人跳下船,用力地往岸边拖那条船,农夫汀斯坦边跑过去帮他们。埃尔斯小姐欣喜若狂地把剩余的线扔进火堆,然后伸手接住了朝她飞来的白鸟。鸟一回到她肩上,她便一动不动地迎着风站在那儿眨着眼睛,等待着男人们从船那儿转过身,面对着她。
过了一会儿,船上两个人当中的一个伸着一支手臂朝她冲过来,脚下溅起一片白色的水沫。
埃尔斯小姐不顾一切地朝着他跑过去,不停地喊着,“埃瑞克!埃瑞克!”扑进他的怀里。
他们站在水中,深情地凝视着对方,她像永远也看不够似的。
我懂啦,这是一个爱情故事。
《站立的女人》作者:'日' 筒井康隆
赵海虹 译
我熬了一个通宵,终于完成了一篇50页的短篇小说。它是一篇平庸的娱乐小说,既没有好处也没有坏处的读物。
“如今你不能写会给人益处或坏处的小说——那是没有用的。”我一边用夹子把稿纸夹紧、放进信封,一边对自己这么说。
但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念头:只能写不好不坏的小说?这原因我尽量不容自己多想。我也许是愿意去想的。
晨光亮得刺眼,我屣上木屐,带着信封离开家。因为第一部邮车还要过一会儿才来,我转身向公园的方向走去。这里不过是狭窄的居民区中心80平方米大小的一片区域,清晨时分没有孩子上这儿来。如今,在大都市,即使是只有十几棵树的绿荫都是非常宝贵的。
我应该带些面包出来的,我想。我最喜爱的狗苗就站在公园长凳旁。它是一株亲切的狗苗,浅黄的皮毛,对于杂种狗来说,它的个头偏大。
我到公园的时候,液体肥料车刚刚开走,地面潮湿,空气中有一股氯的气味。我常在这里碰见的那位老年绅士正坐在长凳上,给浅黄的狗苗喂食,喂的好像是肉饺子一类的东西。狗苗总是有很强的食欲。也许,液体肥料被深扎地下的根部吸收并传送到四肢之后,它仍然渴望着什么。
给它们任何东西,它们都照吃不误。
“你给它喂东西了?我今天走得忙,我忘记给它带面包了。”我对老人说。
他把亲切的目光转向我,然后微笑了。
“啊,你也喜欢这家伙?”
“是的。”我一边回答一边在他身边坐下来,“它和我养过的一条狗长得一模一样。”
这棵狗苗抬起头,用它黑色的大眼睛望着我,而且摇摇尾巴。
“事实上,我自己就有一条和这家伙一样的狗,”老人抹了抹狗苗颈部的碎毛说。“它三岁那年被栽成了狗苗。你难道没见过它么?就在海岸路上,男装店和胶卷店之间。那里不是有株和这家伙长得很像的狗苗么?”
我点点头,接上去问:“那么那只是你的?”
“是,它是我们的宠物。它的名字叫犬八。现在它已经完全植物化了。一棵美丽的狗树。”
“你这么一说它还真像眼前的家伙。也许它们是同种的。”
“你养的那只狗呢?”老人问,“它被种在哪儿了?”
“我们的狗叫巴夫,”我摇头说,“它四岁那年被种在城边上公墓的入口。可怜的东西,它刚种下就死了。液体肥料车很少从那边过,而那里太远,我不能每天去喂他。也许他们种得不得法。它还没变成树就死了。”
“然后它被移走了?”
“没有,幸运的是,在那个地方没人在意它有没有发臭,于是它就被撇在那儿,自己风干了。现在它是一株骨苗了。听说,隔壁的小学上科学课的时候,它是很有用的教材。”
“那很好。”
老人敲敲狗苗的头。“我想知道这家伙在变成狗苗前叫什么名字。”
“禁止用原名称呼狗苗,这条法律不是很奇怪么?”我说。
老人目光锐利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漫不经心地说:“他们不是用这条法律影射到人了么?为了这个缘故,变成狗苗的狗就失掉了自己的名字。”他一边挠挠狗苗的下巴一边点头。“不仅是原来的名字,你连什么名字都不能给它们。因为对于个别的植物没有合适的名字可言。”
为什么,那是当然了,我想。
他看看我的信封,那上面写着“内装原稿”。
“抱歉,”他说,“你是作家吗?”
我有点尴尬。
“啊,是的。只写写小东西。”
在仔细审视过我之后,他又继续去抓挠狗苗的头,“我也曾经写过东西。”
他忍住微笑。
“我有多少年不写东西了呢?好像有很长时间了。”
我凝视着他的侧面,这会儿我记起曾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了。我开始打算问他的名字,犹豫了一下,又沉默了。
老人很突兀地说:“在这个世界里写作是越来越难了!”
我垂下眼帘,为仍然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写作的自己感到羞愧。
老人为自己的话使我沮丧而慌忙道歉。
“那很无礼。我不是在批评你。我才是那个应该感到羞愧的人。”
“不,”我在飞快环顾四周后告诉他,“我不能放弃写作是因为我没有勇气。放弃写作!为什么,说到底,那会是一种反对社会的姿态。”
老人继续抚摸狗苗。很久之后,他发话了。
“突然停止写作是痛苦的。现在是这样的,我倘若一直坚持大胆地写批判社会的东西以至于被捕,我还会更好过些。有些时候我真那么想。但我只是个业余作者,从不知贫穷为何物,描绘着和平的梦想。我想过舒适的生活。作为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无法忍受暴露在全世界的目光下,被人嘲笑。所以我停止了写作。一个遗憾的故事。”
他微笑了,摇摇头。“不,不,让我们别谈那个了。你永远不知道会有谁在偷听,甚至像现在这样在大街上。”
我换了个话题。“你住在这儿吗?”
“你知道主干道上的美人苗么?你在那儿转弯。我叫檜山。”他向我点点头。“有空来吧。我已经结了婚,但……”
“非常感谢。”
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了他。
我不记得什么叫檜山的作家。无疑他是用笔名写作的。我没打算去他家拜访。这是一个连两三个作家聚在一起都会被当成非法集会的世界。
“是邮车来的时候了。”
我费力地看了看表,站起身来。
“我恐怕得走了。”我说。
他把面孔转向我,微微鞠躬,那张脸上挂着悲哀的微笑。我摸了一下狗苗的头,然后离开了公园。
我走到主干道上,但那里只有多得可笑的汽车,几乎没有行人。人行道旁边,种着一株大约四、五十厘米高的猫苗。
有时我会路过一些刚刚栽种、还未长成猫树的猫苗。新猫苗们望着我的脸咪咪叫或者大声叫,但那些四只脚都被种在地上的猫苗已经植物化了,绿色的脸一动不动,眼睛紧闭着,只是时不时动一动耳朵。之后还有些猫苗从身体里长出枝杈来,上面还长着一把叶子。这类猫苗的思想似乎也全都植物化了——它们甚至连耳朵也不动一下了。虽然从它们的脸上还可以看出是猫,但也许最好把它们称之为猫树。
我想,也许还是把狗植成狗苗比较好。当狗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它们甚至会对人类发蛮。但是他们为什么一定要把猫植成猫苗呢?因为猫经常会迷路?为了改善食物供应状况,哪怕只能改善一点点?又或者是为了城市的绿化……
街角的大医院附近,高速公路的交叉口有两棵男人树,以他们领头,后面是两排男人苗。这一株男人苗穿着邮递员的制服,因为他穿着长裤,你没法知道他的双腿已经植物化到什么程度了。他是男性,三十五、六岁年纪,个子很高,略微俯着身子。
我走近他,像以往一样拿出我的信件。
“请寄一个挂号信,特别专递。”
这株男人苗沉默地点头,他收下信,从他的口袋里取出邮票和挂号信标签。
我付掉邮费之后飞快地环顾四周。没有别人在。我决定试着和他说话。我每三天就交给他一封信,可至今还没机会进行一次闲谈。
“你原来是做什么的?”我低声问。
那株男人苗惊讶地望着我。然后,在他的目光往周围扫视过一遍之后,他带着肯定的表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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