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
们的传输功率会把他们的接收机烧坏的。”
假如是在地球上,为什么飞船四周是一片漆黑的呢?“也许他们是在高紫外光范围内进行观察——大气层对他们的波段不透光。”《时报》记者这样猜测道。与此同时,扩音器里开始响起别的星球的年轻人的讲话声音。
这声音在颤抖。《时报》记者脑海里构思着未来事态发展的情景。
“地平线上,岩石围成了半个圆圈。各类生物在宽阔而浑浊的湖水里密集浮游。飞船四周到处长着巨大的、奇形怪状的、白色的树叶。大得不可想像的肉体怪兽在飞船四周相互攻击、吞噬。我们正好落在岸边,差点就掉进湖里。污泥不能承受飞船的重量,我们正在下沉。机工说我们本来可以摆脱开,但内胎中灌满了污泥,并可能导致飞船爆炸。你们什么时候能接应我们?”
《时报》记者朦胧想起石炭纪时代。内森明显地是看到了一些他所没有看到的东西。
“他们在哪里?”《时报》记者平静地问道。
内森指了指天线位置指示器。《时报》记者的眼光从他幻觉聚拢的地方转移到窗外阳光灿烂的原野,空旷的机场,正在转于的水泥地,以及那绿波荡漾的草地。
这就是刚才的幻觉聚拢的地方。飞船就在这里!
一种对于陌生事物的恐惧突然控制了他。
空间飞船又在广播了。“你们在哪里?如有可能请回答!我们正在下沉!你们在哪里?”
他发现内森是明白的。“怎么回事?”《时报》记者声音嘶哑地问道,“莫非他们是在遥远的地区?或是飞船早已到达?还是他们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内森正在苦笑。雅各·卢克记起这位年轻人在飞船上有个朋友。“我猜想他们是在一个空气稀薄、万有引力很大、距离一个蓝白色星球很近的行星上生长的人。他们确实是在紫外光范围内进行观察。我们的太阳对他们来说是异常微小,昏暗发黄。我们的空气太稠密,把紫外线遮蔽了,”他发出刺耳的笑声,“这是开我们的玩笑!我们生长着的这个怪地方!真倒霉!”
“你们在哪里?”空间飞船在呼叫。“请快一些!我们正在下沉!”
译码员的慌乱而惊恐的话讲得慢了下来,并抬头看着《时报》记者的脸,希望他给予谅解。“我们要搭救他们,”他镇静地说道,“关于时标因素,关于他们特别的行动速度,他是对的,我弄错了。关于尖声信息,关于加快速度以防止波束偏移,从而达到较好的发送效果,我是弄错了。”
“你是什么意思?”
“他们广播时并不加快速度。”
“是吗?”
突然间,《时报》记者脑海里又出现了刚才看到的剧情——但是演员们的行动快得让人看不清;讲话时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进,并且像吹笛子一样,前后连成一串,使人头晕目眩;思考与决策之迅速使人反应不过来。面部动荡如波,表情复杂模糊;演员们进出房间时,关门声震耳欲聋。
不——还要快,还要快——他所想像的还不够快。在几乎是瞬时间的尖叫信息中,在只能干扰地球广播中一个字的短促的噪音峰中,竟包含了一个小时的谈话与行动内容!还要快——还要快——但这不可能!事物不可能经得起从呆滞到动量,再突然变为重量体这样的紧张变迁。
真是不合情理。“这是为什么?”他问道,“怎么搞的?”
内森又一次发出刺耳的笑声,并伸手去取话筒。“我要告诉他们!方圆数百英里没有一个湖,也没有一条河!”
《时报》记者的脊背由上而下感到一阵虚幻的颤傈。他一边不由自主地、愚笨地伸进口袋找香烟,一边竭力理解这发生的一切。“他们到底在哪里呢?为什么我们总看不见他们的飞船?”
内森将扩音器打开,他的手势显露出一种失望的痛苦。
“我们将需要一只放大镜才能看到。”
《照片人》作者:约翰·道玛斯
戚林 译
我放下《生态周刊》后打开电视。一般说来我喜欢看晚间10点钟的新闻节目,电视画面一下子跳出来充满整个屏幕,广告节目刚好结束。
我坐回去开始看电视。现在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套有三间卧室、两间浴室的大房子里,这座50年代的建筑离大学很近。自从艾迪抛弃了我而跟巴尼·福斯特出走以后,这里的确有点冷清,可是却安静多了,再没有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了。比方说吧,房间里再没有一晚接一晚的聚会、情景喜剧表演和闹哄哄的娱乐游戏了。
我已经通过生活中的不幸懂得了和班上最漂亮的女孩结婚和在这之后与她过快乐的生活是全然不同的两件事。
有好几个大学里同事的女老师已表示出对填充我生活中的这个空缺的兴趣,而且我们在一起已经度过了许多有趣的夜晚。特别是玛吉·拉宁,她既漂亮,又对我们所谈及的任何领域的话题都有非同一般的兴趣和见解。还有,她还愿意在雨中散步,或在一场双人篮球赛中打前锋(她是物理系的助教),她甚至还收集了许多从《惊奇》和《类似》杂志上剪下来的老约翰·坎贝尔的社论。
而且她还很年轻,只有32岁——比我小两岁。
可是说到结婚,我们相互间已经谈到了这个问题,还针对我们两人的便利条件而大开玩笑。不过她有一个麻烦:有10岁的拉尼。拉尼是个好孩子,我们处得挺不错的,而且他还常常暗示我会成为一个好爸爸,玛吉则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可是不出三年拉尼就该进入叛逆的青春期了。
更何况,我还挺喜欢现在独立自由的新生活。现在离婚终于结束了,我想我真应该写一封感谢信给巴尼。不过我是不会真这么做的,这只不过是个低级无聊的把戏,不会让我觉得好受的。
天气预报员说将要有一场太阳黑子大爆发,这消息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拉回现实世界中。看完篮球赛和橄榄球赛之后,我穿上外套走出家门。太阳黑子活动意味着将有极光出现,看北极光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如果我在开门前就打开手电筒的话,我也许就看不到我所看见的事了。一个粗壮矮胖、长着一张结实的方脸的男人,正在翻我放在路边等着明早倒空的垃圾桶。我再多走两步,他就会被挡在丘克·斯考恩家的水蜡树篱笆后面看不到了。他上身几乎都扎进垃圾桶里了,还有一些垃圾摆在路边,以便他更容易翻找。他站直了身子伸伸腰,然后又把东西一件件地放回垃圾桶里,再盖上盖子,用力压压。显然,垃圾桶里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吃的或值钱的东西。
“嗨!”我冲他打声招呼。他慢慢看向我,然后垂下头就要走开。
“等等,”我叫道,“请进来吧,帮我一个忙,帮我吃掉剩下的饭菜。”
那张带着悲观色彩的脸又看了我几秒,然后他就冲着房子这边走过来,双手插在他那件斜纹粗棉布的工作装里。有那么一瞬间,当他走过来时,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在寒冷和黑夜中似乎预感到什么似的。那决不是受到威胁的感觉,只是感到怪怪的。
他的高颧骨、沾满污垢还带着胡子茬的方脸膛,显示出他已是个中年人了。他看上去就像个搭货车溜到城里来的家伙,也许还要去南方。我为他打开大门——如果我不那样做的话就要擦洗门把手了——领他到浴室。
“在我做饭时先洗个澡怎么样?”我说着,指指客人用的毛巾和浴衣,然后就把他一个人留在浴室里。
准备饭菜时,我又加上鸡蛋和牛肉熏肠和剩菜一起加热。用小火加热一听豆子,还把茶壶放在火上煮热巧克力。一切都准备妥当后,我又翻出一条旧牛仔裤和一件宽松的毛衣放在浴室门口的地毯上。浴室里满是水蒸气,就像土耳其浴室一样。我猜他一定很经得住烫的。我冲着浴室里面说我要把他的衣服拿去洗净甩干,我留了几件他能穿的我的衣服。我只听到一声含糊不清的应答。我走开去洗衣服,甚至把他那顶绒线帽也扔进洗衣机,我还得记着别把它也甩干了。
“见鬼,你到底在干什么。”我问自己,“这家伙可能是个变态杀人狂,他会杀了你或抢劫你的。”可是他的衣袋里除了一把小折刀以外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了。
一时冲动之下,尽管觉得挺不自在的,我还是查看了他的钱包。里面没有钱,只有一张商船水手证注明他是加克·萨瓦马奇,密歇根州卡鲁美特市人,做过消防员、加油工、救生员,证件的日期是1951年——那是32年之前的事了。照片中的那个方脸人正是我眼前这个男人年轻时的版本,有着金棕色的修剪得当的头发。他的驾驶执照地址是密歇根州铁林镇,我听说那里的矿井全都倒闭了。
打开浴室门,我探头进水汽弥漫的室内。“你可以在药柜里找到剃刀和剃须膏。”我说,对他是否能找到镜子抱着极大的兴趣。
当他出来时,看起来好多了。虽然我的牛仔裤穿在他身上长了几寸,还紧绷绷的。他把裤腿卷了起来,腰带没系,而是用松紧带系着。
“我叫泰里,泰里·奥贝恩。”我自我介绍说。
“我叫杰克·希尔。”他回答说。
仅说了几个字我就听出他有很浓的地方口音。
“希尔先生,我冒昧地翻看了你钱夹里的身份证,证件上说你的姓是萨瓦马奇。”
他既不脸红,也不生气,那双奇异、柔和的蓝眼睛注视着我,好像在注视着我的思想。
“萨瓦马奇是芬兰的一座山的名字,离开家乡后,告诉人们我姓‘希尔’会更省事一些。”
我点点头。“明白了,”我说,“好了,萨瓦马奇先生,晚饭准备好了。”
尽管他早就饿坏了,可他并没有狼吞虎咽地吃东西。吃完饭后他谢谢我,然后在我还没明白过来之前他就把碟子送到洗涤池了。他转向我,眼神还是直直的。我感觉他比普通人看到的东西更多。“我怎么报答你?”他问。
“不必,我是心甘情愿的。”
他并没有摇头——只说:“我从不白拿别人东西,那不好。”
嘿,这可真是新鲜有趣的观点!我心想。我不肯定我完全赞同他,在一个社会体制就是乱糟糟的国家里,有人会发现他们总是到处碰壁。可如果每个人都拥有他这种观点,事情也许会好得多。
“好吧,”我说,“你都会干些什么?”
那双苍白的眼睛瞟向壁炉:“你要劈木头吗?”
“不,抱歉,我买来时就已经劈好了。”
“那你有木工活儿要做吗?修窗户?修门锁?”
我想想能让他做的事情:“真不巧,我没有那些活儿让你干。我们干吗不推迟一下回报的时间,再过一阵子,这儿就有大雪得清扫了。”
他的眼光回避了一下,表示并不打算在道格拉斯多停留。“告诉你吧,”我提议说,“为什么你不多呆一段时间?那时你就有能力帮助别人了。”
他慢慢点点头。“好吧,”他说,“我想你是对的。”接着他转向洗涤池开始冲洗碟子。我把他的衣服从洗衣机里转到甩干机,还记住了挑出他的绒线帽。他看起来脑子有点儿慢,可洗碟子倒快,不到两分钟碟子就都洗好、冲净,放在柜子里面了。
洗好碟子之后,他跟我到起居室,挺不自在地站在那里。看得出他仍在因没有为洗澡、吃饭、洗衣而付出任何回报而感到心中不快。这时他发现了我墙上挂的照片,它们大多是些自然风光之类的。自从艾迪把她的画拿走后,我只好把一些风景照镶上边框挂起来装饰光秃秃的墙壁。他走上前去仔细观看那些照片。
“你有照相机?”他问。
“有三部。一部用来放幻灯的35毫米的潘塔克司牌,一部老式的4×5英寸的罗利牌,还有一部一次成像的宝丽来680。”
“宝丽来相机,”他考虑了一会儿,“如果我给你几张有意思的照片,你觉得怎么样?”
“什么意思?”
“让我做给你看。把相机拿来。”
感觉神秘兮兮的,我颇不情愿地把相机拿出来。回到客厅时,他已经坐在椅子上了。
“装胶片了吗?”他问。
“装了。”
“那么把它对准我的脸,”他紧紧地闭上眼睛,眉毛因精神集中而紧皱着,“当我说‘开始’时,你就按快门。”
我举起相机,感觉自己像个傻瓜。
“开始。”他命令道。我按动快门,放下相机等着,当我抽出照片时,他站到我身边,那根本不是一张萨瓦马奇的照片!照片上有一座房子,看不太清楚,是一座老式的两层楼的木屋,斜顶,没有前廊,楼上的门冲着外面开着,靠墙?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