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






  他一边拆着画框上的棕色包装,一边发愁。不出意外,他会给米雪尔打电话,告诉她这幅新作是多么出色,又是多么寓意深刻;告诉她他很想念她,打算邀请她一同过感恩节等等。别再烦恼了,问题只能这样解决。他不会再与她有任何争吵,甚至不会提起上次的事件。因为一旦提起,父女俩多半又是互不让步,一切重来。这不过是家族秉性,卡特林骄傲地想,固执流淌在血液里,根深蒂固,如同我们的高颧骨和宽下巴。可以说,这是卡特林家族的传统。
  画像的边框古旧典雅,木雕精巧,质地沉重,完全符合他的口味。比起那幅镶黄铜边的旧画,新画框和房内维多利亚风格的家具更为般配。卡特林用力扯下包装纸,急切地想知道女儿画了什么。她快三十岁了——或者已满三十了?他从来记不清她的年龄,连她的生日也不清楚。但不管怎样,她应该比二十岁时画得更好才对。这幅新作无疑会很棒。他撕落最后一片包装纸,急不可待地翻转画框。
  真的太棒了!他不由得瞪大眼睛。这绝对是米雪尔的最佳作品!精致,臻于完美,可是……可是,细看之下,卡特林的火气慢慢上扬。
  这不是她。画中人不是米雪尔!怒火腾上脑门,原来这根本不是表达歉意的礼物。米雪尔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直愣愣地瞪着画中人。
  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但这张脸又仿佛在哪里见过,见过千万遍之多。他脑中翻江倒海。
  画像中是个年轻男子,也许不到二十岁,微鬈的棕发里却已夹杂了几根银丝。他仿佛刚刚睡醒,头发凌乱,盖住了眼睛。他的眼睛……清澈的绿眸,墉懒的神色,仿佛正在享受某些隐秘的玩笑。他同样有卡特林家族特有的高颧骨,只是下巴的线条全然不同。挂在扁平大鼻子下的笑容里透出一抹嘲讽意味。综合看来,男子的神情多少有些傲慢。他穿着褪色的粗布裤子和松垮的WMCA②圆领长袖T恤,一只手里还抓着一块咬掉半边的生洋葱。画像背景是一堵布满涂鸦的砖墙。
  他猛然醒悟。创造这个人物的,正是他卡特林自己。
  这是理察德·卡特林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混混日记》中的男生,名为爱德华·多诺万。但他身边友人、周遭同辈以及书中的其他角色都习惯于叫他德那霍。他是这本书的主角,一个油嘴滑舌的青年人,时而因为小聪明吃点苦头。只消瞧着这幅画,卡特林便宛如与其相识一生了。从某些方面而言,这样说确实没错。卡特林以自己的方式创造了这个人物,用作家独有的情怀了解并珍爱着他的孩子。
  卡特林仔细打量着画像里每个细小笔触。德那霍,米雪尔简直描摹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他。过去种种再次浮现脑际:所有场景他都花费了大量心血,每个人物他都用心塑造,至今还能清楚地唤出他们的名字:猴子、鱿鱼、南茜……作为故事主要舞台的瑞琪小镇匹萨店(这在他脑海里仍然栩栩如生),亚瑟的摩托车买卖,高潮部分的匹萨之战。这其中,德那霍最为特别:聪明过头、混迹街头、虚度光阴,全是那个年龄的青年的写照。他老爱高声感叹:“开不起玩笑的人真他妈没意思!”——这句话也是全书的结尾。
  突然,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涌上理察德·卡特林心头,宛如与多年好友重逢一般。
  但在同时,他又想起和米雪尔那场暴风骤雨般的争吵,那些肮脏的毫不留情的字句。他陡地明白,她是想告诉他,能陪他度过一生的只有那些虚构的人物。卡特林的脸色愈发难看了。“狗娘养的婊子!”他脱口而出,无处发泄的愤怒让他像困在笼中的野兽。他快步闪出房间,半途猛回转身,朝着黑暗大吼一声“婊子”,然后毫不客气地“砰”一声甩上门,气冲冲地奔进新卧室里。

  “婊子!”当时他也是这样骂米雪尔的。
  她愣住了。听到这话,她转过身来,睁着那对哭红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父亲,弯刀和画布上破碎的笑容还捏在手里。随后,她裹起画布,用力砸向卡特林。“你这杂种!这就是你喜欢的该死的画,该死的微笑!给你!全拿去吧!”
  布团正中脸颊,卡特林的面孔如发怒的公鸡一般涨得通红。“你和你妈果然是一个德行。”他气急败坏地说,“不是砸就是扔,你母亲就是这样的。”
  “难道不是你让她变成这样的吗?”
  卡特林不予理会,“你到底发什么疯?做出这种电视剧里才有的滑稽戏有何意义?够了。一场蹩脚的表演。你把自己当成什么了?田纳西·威廉斯③笔下那些神经质演员吗?简直是下三滥的剧情。清醒点吧,米雪尔。如果我把这样的一幕写进我的小说里,所有人都会嘲笑我的。”
  “别跟我提你那些该死的小说。”她尖叫起来,“这是真实生活,我的生活。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的生活,不是他妈的虚构,你这变态。”她再度转身,举起刀子,又开始狠狠地划起来,一刀接一刀。
  “但愿干这种蠢事能让你愉快!”卡特林双手抱胸,故作轻松地靠在墙边瞧着米雪尔。
  “我他妈就喜欢这样干!”她咆哮着回答。
  “好!好极了!虽然我不想提醒你,但又不得不说:你正用力戳的,是你自己的脸。真没想到你自我厌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
  “是吗?是谁把这幅画挂在房间里,好让自己不厌其烦地欣赏这张恶心的脸呢?”米雪尔接口道。她扔掉刀子,转身看着他,一下子忍不住又哭了,上气不接下气地硬咽着,“我要离开这里,你这疯子,希望你在这里过得快活。”
  这句话让卡特林有点手足无措。“我没做错什么。”他尽量放缓口气。这不是道歉,甚至不是找个台阶下,但已是固执的他所能做出的最低声下气的表示了。道歉永远不属于卡特林。
  “你做错的事数都数不清!”米雪尔厉声尖叫。她原本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可现在,愤怒扭曲了她的脸。此时此刻的米雪尔容颜尽失,变得陌生可怖。所谓怒火能使人显得更有尊严的话真是大错特错的俗套;卡特林庆幸自己从未在小说中这么写过,“你是我爸爸啊,”米雪尔哭道,“你应该爱护我的……你是我爸爸,但你却强暴了我,你真是个杂种!”她哭着嚷着跑出去,再也没有回来。
  也许不回来最好,卡特林狠心地想,迷迷糊糊中进入了梦乡。
  他一直有失眠症,微弱的光线或声音都会触动神经。半夜,他突然醒来,老迈的躯体裹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什么事不对劲,他有预感。
  卧室静寂异常,黑暗中瞧不清任何物事,但他敏感的神经捕捉到某些隐约的声响。是什么?噪音吗?卡特林轻轻起身,穿上拖鞋。临睡前点的炉火已经熄灭,房间有些阴冷,寒气冷不丁侵袭到背脊,让卡特林不自禁地打颤,忙伸手摸索挂在古董四柱床帐柱上的呢子长袍,裹在身上,束起腰带,慢慢踱到门口。老旧的木门开关时总会吱吱作响,所以他小心翼翼、蹑手镊脚地打开,把头伸出去,屏气疑神地倾听。

  楼下有人。脚步声确切地传进耳中。
  恐惧犹如蟒蛇在腹中盘蜷,令卡特林阵阵痉挛。怎么办?屋里不仅没枪,连个像样的防身之物都没有。这不是纽约,他一直相信这个叫佩诺特的古镇非常安全,所以没准备那些东西,结果居然碰到连在曼哈顿都未曾经历的事——有人潜进他的房间,意图偷窃或是别的什么。他该怎么办?
  对,报警!把门锁上,立即给警察打电话。他谨慎地退回屋子,轻轻地、不发出丝毫声响,伸手朝话筒的方向摸去。
  电话突然响了。
  理察德·卡特林惊在原地,在黑暗中瞅着那个发出尖叫的角落。他有两条电话线,一条连到应答机上用作公事;另一个私人号码只有最亲近的朋友才知道。现在响起的正是私人电话,应答灯不断闪烁。他惊恐万分,犹疑不定,最后才迅速抄起话筒。“你好?”响亮的嗓门遮掩不住话音的战战兢兢。
  “我在楼下,”话筒里一个低沉的男声说,“行了,我不是什么莫名的鬼神,我猜你正准备报警,对不对,老爹?别傻了,是我,下来你就知道了,我们可以谈谈。”
  卡特林的喉咙硬住了,嗓子干得厉害。他确定自己从未听过这声音,但又非常熟悉。是的,非常熟悉。“你是谁?”他问。
  “这问题真傻。”话筒里的人回答,“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事实上他的确知道。“你是谁?”他仍然追问。
  “不是谁——德那霍。”这是卡特林得意的句子。
  “什么?德那霍?!不!你不存在?”
  “评论家们的确这么说过,我还记得当时的你对此有多不屑。”
  “可你并非真实的人物!你是我虚构的!”卡特林坚持。
  “我他妈受够了。”德那霍叫道,“如果我不够真实,那都是你的错。所以别再谈我这点破事了,行吗?你要做的,就是挪挪老屁股,下楼来见我,我们好面对面谈谈。”他挂断电话。
  电话上的指示灯熄灭,一切又恢复寂静。卡特林头眩目晕,跌坐在床边。到底怎么回事?一个荒唐的梦?不,很明显,这不是梦。该怎么办?
  他拄着拐杖,迟疑地缓步下楼。
  才到门边,卡特林已看见德那霍大咧咧地躺在他的大皮椅里,喝着一瓶蓝带啤酒。壁炉烧得正旺,火苗跳跃,映得房间温暖明亮。德那霍吊儿郎当地朝他笑笑。“老家伙,”他说,“瞧瞧,你都快被冻死了。先来杯酒暖暖身子吧。”
  “见鬼,你到底是谁?”卡特林劈头就问。
  “嘿,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话题了,别再来烦我。去拿杯酒,再把你的屁股挪过来烤烤火。”
  “哈,我知道了,你是个演员!”卡特林突然叫道,“你是个该死的演员,对吧?米雪尔差你过来的。”
  德那霍咧嘴一笑,“演员?我他妈像演员吗?告诉我,你会写这么离谱的情节吗?当然不会,老爹,你根本不可能容忍这种事发生,就算是别人这么写,你看了一样会破口大骂,恨不得把封面撕掉。”
  理察德·卡特林一步步挪进屋内,仔细瞧着四肢摊在皮椅上的年轻人。他的确不像在演戏,这是德那霍,这是他书中的人物,这是画像里那张脸。卡特林走到一把铺着厚垫的高背扶手椅前,缓缓坐下,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德那霍。“不可思议。”他说,“难道你是从狄更斯的书里面跑出来的?”
  德那霍哈哈大笑,“老家伙,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愚蠢的《圣诞颂歌》④,而且我可以保证,在那之后也不会有鬼魂出现。”
  卡特林皱紧眉头,不管他是谁,这句对白小说中可没有。“这你就错了,”他反击道,“德那霍没读过狄更斯的书。他读过蝙蝠侠和罗宾,可那不是狄更斯写的。”
  “我看的是电影,爸爸。”德那霍自信满满地回答。他举起瓶子,先抿了一口,接着优哉游哉地一骨碌吞下。
  “不要叫我‘爸爸’!”卡特林说,“够了,你甚至连德那霍的时代都不了解。他是个街头小子,不是‘垮掉的一代’。”
  “这轮不到你来教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他又笑了,“妈的,老家伙,你说说,除此之外我还能叫你什么?”他把头发扯到眼睛边把玩,“不管怎么说,我他妈是你的头胎!”

  自从怀孕后,海伦一直在琢磨这事。“如果是个男孩,我们就叫他‘爱德华’,怎么样?”
  “别无理取闹行不行?”他回答。
  “可我以为你喜欢‘爱德华’这个名字。”
  他不明白她跑到他的工作室来干什么。他正在写东西,或者说正努力想写些东西。他早就声明过,请别在写作时打扰他。刚结婚,约束还有效,自她怀孕后就没用了。尽管工作被打断让他很恼火,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冷静克制。“是的,我喜欢‘爱德华’这个名字,”他一字一句地告诉她,“天知道我有多喜欢,简直爱得发狂——所以我才给书中的主角取名爱德华。爱德华是我给他的名字,爱德华·多诺万,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能给孩子取这个名字,因为我们不能抢了别人的名字。我解释过无数次了,你还需要我重复吗?”
  “但你在书里并没有叫他爱德华。”海伦抗议。
  卡特林皱起眉头。“你又偷看了?见鬼!我跟你说了成稿前别看我的东西,它还没有定型。”
  她毫不理会,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你没有叫他爱德华!你根本就没有叫他爱德华!”
  “我知道,”他说,“你说得对,我没有叫他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街头小子,我叫他德那霍,这才是匹配的街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