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红尘湮没谁 作者:漂亮滴糖果(起点vip2013-12-15高推荐完结)
沉恕6厮谕醺降拇锏?0层功法就可能拜入修仙门派,正式成为修行之人就是此意了。达到第十层功法,在门派有望得到筑基丹,筑基成功,寿元翻倍,才能算是修仙之人了。
修行速度不仅和灵根有关,功法、灵药也很重要。一般散修若能在40岁之前达到第十层,不是有奇遇,就是资质惊人,才有可能被宗派收录门下。秦霜的外公40岁也只达到第六层境界,可见修仙之难了。
这些秦霜并不知道,她静静地盘腿坐在床上,全身心感受着功法中所说的天地灵气。半个时辰后,没有一丝动静。秦霜不禁有些烦躁。以她的资质,要引灵气入体,即使全身心感受恐怕也需要半天时间。可是秦霜刚遭遇大变,心境波动得厉害,哪里静得下心来?又静坐了半响,还是没有丝毫感觉。
秦霜叹一口气,走下床来,进了小谷。
第六章 初踏修仙路仍为生计忙
昨天是半夜,秦霜没有注意到。原来这小谷内都是梨树,谷内温暖,虽是初冬,却是满树梨花,飘红阵阵。想来爷爷在小院中种植梨树也是怀念之意吧。
飘云跑过来,亲热地舔着秦霜的手掌。这谷中都是草地,气候也适宜,远比马场环境要好,看来它倒过得很舒适,秦霜感觉手心发痒,扑哧一笑,心情倒好了些。秦霜和它玩耍了会,又让它自去觅食了。信步走到温泉边,漫不经心地下水。其实,秦霜也感觉到自己修炼太急了些,毕竟报仇心念太重,对修行大有妨碍,何况正在引气入体这个关键环节。秦霜趴在池边,晶莹的手臂托腮,慢慢平定心境。池边的草地,散落生长着着大从的蘑菇,灰白色泽,倒也有趣。秦霜读书几年,知道一般颜色鲜艳的蘑菇有毒。这些蘑菇颜色毫不起眼,应该是无毒的。随手摘了一只,放入口中轻嚼,打算等会采些蘑菇做一顿中饭。
少顷,秦霜正要起身,忽然感觉经脉中一凉,一股气流缓缓流动。
“不好,难道那蘑菇居然有毒?”秦霜大惊,等了一会却不见有事。
秦霜有些疑惑,经脉中有气流,倒像是引气入体后开始炼化灵力的样子,难道??想到这里也不敢迟疑,运起凝霜诀第一层法诀。经脉中的气流听话地依着法诀做了一个周天循环,随即储存到丹田。
秦霜睁开眼,忍不住欣喜的神色:“果然成功了,看来我有水属性灵根,可以修习这凝霜诀,已经进了第一层境界了。”只是为何如此,她却没有头绪,刚才她冥想了两个时辰也没感受到天地灵力,怎么忽然就成功了呢?
沉思了半天,忽然想到外公房间有不少书,既然他是修真者,应该对此有一些了解吧。奔进石室,在书架上找了一会,寻了一本《修真录》来看。翻到中间,秦霜猛然顿住了。
“天地间有灵物,一般产生于灵眼之上,分为灵眼之精,灵眼之树,灵眼之泉,灵眼之炎,灵眼之石,分别对应金木水火土五行。在灵物附近修习对应的功法,有事半功倍之效。即使修习功法的属性不合,灵物所在之地,必有灵脉,对修行之人也是有益无害。灵物按照灵气凝聚的浓度分上中下三个等级,最好的灵物,附近的灵气凝聚几乎成实体。”
秦霜恍然大悟,想来那温泉就是灵泉了,虽然不是最好的灵泉,但是对自己这个有水属性灵根的人应该也是大有助益。只是自己当时并未运行法诀,怎么忽然就有灵气了呢?想到这里,继续往下细看。
“灵眼之泉,水质温热,对恢复疲劳,锤炼体质均有奇效。附近若有生长灵草,必是该水属性灵草,长期汲取灵气,较未生长在灵物附近的灵草效果更佳,生食或作为炼丹材料均可,修习该属性功法的人服食效果最佳。”
“看来,那不起眼的蘑菇也是一种灵草了。虽然可能不是什么珍贵灵草,但是经过灵泉常年熏染,我吃后还是直接转化成灵力,倒让我省了引天地灵气入体的步骤,避开了这个关卡。”秦霜越想越兴奋,“外公当年选这里做洞府恐怕也是为此吧。只是他和我父母都不是修习水属性功法的,想来也不会炼丹,倒没有采摘这些蘑菇。看来我若常在水里修炼,多吃些那蘑菇,受益比他们更大。”
想到这里,秦霜惊觉自己还有很多要学习的。比如修真的常识,对灵药灵草的认识,自己都很欠缺。从此,秦霜每天开始努力打坐修行,闲来看看书,骑着飘云驰骋一番,每半个月下山买些日常用品,毕竟,低阶修仙者还不能辟谷。冬去春来,很快两年就过去了。
秦霜已经查到自己服食的蘑菇名为“水玉菌”,算不得什么最珍贵的灵草,但是在灵泉边生长了不知多少年,效用却是不弱。至于服用方法,居然被自己歪打正着,就是生食,入药极少。在灵泉和水玉菌的效果推动下,秦霜已经进入凝霜诀第三层顶峰境界了。
而常年被灵泉之水浸泡,秦霜的皮肤更是滑若凝脂,甚至隐隐感觉到皮肤和筋骨也强韧不少,看来灵泉锤炼体质的效用并非空穴来风。
秦霜坐在飘云背上,一人一马在镇外的路上。秦霜喃喃道:“飘云,银子用得差不多了呢,该想些法子赚钱了。我还没到第四层境界,尚不能学习法诀,空有法力也用不出来。打不了猎也干不了什么劫富济贫顺便截留一部分为己用的事,真算是手无缚鸡之力了。总不能浪费修行的时间去砍柴吧?”
两年的独自隐居,秦霜的眉目都长开了些,绝美的脸上上已经没有什么稚气,倒是多了些仙气,应该是修习的法诀以及灵泉浸泡的缘故。每次下山,秦霜都戴一顶纱帽,以免惹来麻烦。若是有人知道这样的女子居然心里盘算着打猎还是砍柴的事情,只怕要惊掉下巴。
飘云扭过头来,大眼直直盯住秦霜摇头晃脑。秦霜忍俊不禁道:“你在嘲笑我吧?连自己都养不活。好在你只吃草也不用穿衣,不然这些银子还不够用两年的呢!”飘云一怔,怒气冲冲转回头奔了起来。
两年来,秦霜和飘云相依为命,有些心思也只能说给飘云听,一人一马很是亲密。秦霜总感觉,飘云似乎通听得懂自己说话,看来马通人性的说法真是很有道理啊。
秦霜抱住马脖,大喊道:“笨马,你想摔死我呀,小心我卖掉你哦。”
秦霜视飘云为朋友,也没有配马鞍什么的,平时骑马最多只是揪住马脖上的鬓毛,飘云自己溜出去玩时,脚程看来也极快,但是载她时一向平稳,猛的颠簸起来让秦霜有些不适应了。
飘云忽然停下,秦霜感觉看见它在点头。
秦霜小心翼翼摸了摸马头:“笨马,我逗你玩呢?卖什么我也不舍得卖你呀。”想了一想,又道,“你不是生我的气不想跟着我了吧。也是啊,我这些年都没让你吃过上好的草料,睡过华丽马棚,你一定委屈了吧?”说着,声音里已经有了一丝委屈。
飘云晃晃脑袋,眼里居然有一丝狡黠。秦霜毕竟和它心意相通,想了一会恍然道:“飘云,你叫我卖你骗银子?”
飘云看见秦霜领会了自己的意图,长嘶一声,得意地一扬脑袋。
秦霜虽然天性纯朴,但是两年前得知自己的身世后,秦霜小小的心灵里,对这个世界也是有着不满的。自己的太奶奶虽然有错,但人已经死了,晋元帝还狠心地为了斩草除根,杀了自己全族。又不顾骨肉亲情,连亲生女儿都杀了。父母被杀人夺宝,和外公一起跟敌人同归于尽。
凡人里,皇帝就是天,有权有势者为所欲为;修仙界,强者为尊,实力高者无缘无故就要杀人。
因此,秦霜侧头考虑了一下,道:“倒也可以,不过须寻个富得流油的,不要骗那些老百姓的辛苦钱。不对,万一你被他们套住了拴在哪,可就回不来了。”
想到这,秦霜有些害怕。如果,飘云也离开自己,该怎么办呢?
飘云似乎感受到了,舔了舔秦霜的手,抬头盯着秦霜。
“看来你很有信心啊。”秦霜笑了,“好吧,让你试一次。你自己要小心,我如果找到卖家,把你卖出去后,明天这个时候,我还在镇外这个地方等你哦。放心,如果你跑不掉,我天涯海角也一定会找到你的。”
一人一马,计议已定。
第七章 侠客慕红颜岂知仙凡别(一)
秦霜没有注意到,她的身后不远处有一双冰冷的眼注视着这一人一马。听到她对马儿的自言自语,薄唇勾出一抹几乎看不出的笑容。
秦霜正在考虑去找个什么样的人买马,忽然感觉身下的飘云有些躁动,空气中有一丝轻微的破空声传来,
“不好,有人!”秦霜翻身就要仰倒,她感觉到一丝冰冷的寒意冲着自己的脖子划来。
来不及等秦霜动作,一柄泛着寒光的剑隔着面纱架在她的颈项上。“别动,不然休怪我辣手摧花。”
秦霜无奈地停下了动作,来的是个武林高手,对于现在的秦霜来说是无法抵挡的,不如省点力气。
“光天化日之下在马路上就说起这鸡鸣狗盗之事,不知你是天真还是肆无忌惮。”声音很年轻,但是带点寒意。
秦霜知道,自己的小命正操纵在这个武林高手手里,心里不禁有些气恼,自己太给修仙者丢人了。不过一般修仙者或者有家族或者有门派,在有自保之力前都会有人保护,哪里象她这样一人跑出来。目前形势比人强,还是说些软话,以免这位大侠一怒之下就替天行道,自己就死得太冤枉了。好在武林之人也看不出来修仙者的灵力,也不虞被发现,装个弱女子博同情好了。
“小女子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也过世了,独自一人生活,虽有勉强有瓦遮头,但是手无缚鸡之力,无法象你们大侠一样赚钱,只好把主意打到自己的马儿身上了。”
“牙尖嘴利!”来人听出了秦霜对大侠的讥讽,冷哼一声,挑飞了秦霜的面纱。正要再说什么,猛然盯着秦霜的脸,眼中尽是惊艳之色。
秦霜趁机打量了来人一下,一身黑色劲装,20岁左右的模样,唇薄鼻高,一看就是冷血之人,虽不是白起那样的俊美,却多了三分冷酷。架在自己脖上的剑青光闪闪,一看就品质不凡,不远处还有一匹黑色骏马也很神骏。果然是大侠标准配备。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哎,大侠都能飞。”秦霜哀怨地想到,面上却现出楚楚可怜之色说道:“大侠,你说小女子不该起这个念头,那你认为小女子是砍柴挑水还是卖身为婢比较好养活自己呢?不知如果我饿死,大侠可会在我碑前刻上‘饿死事小,失德事大’警醒世人呢?”
黑衣侠士目光闪动,从脸上转开开始仔细打量秦霜。一双玉般的手,童年砍柴挑水留下的老茧早在灵泉浸泡之下消失,只剩下习武之人不会有的青葱水嫩,带些粉红色泽修整的形状美好的甲片,没有涂豆蔻。衣衫是白色粗布的孝服,乌黑柔顺的发只单单别一只木钗,衬得精致的小脸越发没有烟火味。
“这双红酥手去砍柴挑水?这样的绝色去做婢女?恐怕被卖入青楼的可能性比较大。”黑衣侠士有些怜惜,毕竟在这个时代里,一个弱女子无依无靠确实很难生存。召来自己的马,和飘云一起牵着:“我先带你进镇子。”他看出秦霜没有武功,自己在前面走,并不担心她逃跑。
秦霜独自坐在马上,让黑衣侠士牵马,颇有些不自在,暗忖道:“他不是也缺钱,想把我卖了自己赚一笔吧?还是看上了飘云,把我送衙门,飘云留下他自己骑走?”
正胡思乱想间,黑衣侠士停下来,却是镇上最大的酒楼松鹤楼门前。把马交给马夫拴在门边,带着秦霜上楼。秦霜的面纱刚已经被黑衣侠士挑走,只得眼观鼻鼻观心地低头走在黑衣侠士身后,不敢抬头。
黑衣侠士仿佛没有听到那些惊艳的抽气声和小声的议论,只是叫来的小二点了几个菜。秦霜看见他满不在乎的神情,心道:“他在武林中应该算是高手吧?”
很快饭菜就上来了,秦霜在山上住了两年,虽然偶尔下山来,但是大部分时日只是吃些蘑菇水果,看见菜色丰富,也不顾多想,运筷如飞开始吃了。黑衣侠士并不动筷,只是淡淡地盯着秦霜。好在秦霜在王府中早已锻炼出来了,吃的虽快,但是动作依然秀气。
半日,秦霜终于吃饱了。抿了口茶水,正要开口问黑衣侠士带自己来吃饭是什么目的。
“你跟我走吧。”低沉的声音响起。
秦霜一口茶水差点喷出,好在好记得这里吃饭的人众多,自己一个没出阁的姑娘家不能太失仪态,强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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