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郎-横刀万里行





  宋捉鬼的希望已完全破灭了。

  宋捉鬼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不知道自己是留在中原继续那种徒劳的努力,还是干脆到瀚海去陪郑愿拚命。

  这一天,他晃晃悠悠的不知怎么就晃到了徐州。

  宋捉鬼在徐州城内最繁华的一条大街上的一家最有名的首饰店里,看见了一个太熟的熟人。

  他只见过这人一面,而且彼此之间没讲过一句话,可他还记得这人是谁。

  他看见的这个人,是孟扬的两个徒弟中的一个,穿白袍的那个。

  他看见白饱少年的时候,白袍少年正从首饰店里往外走,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宋捉鬼左右也没什么事。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就一路尾随着白袍少年出了城。

  他觉得很有点奇怪。孟扬受了重伤,徒弟应该去药店才对,怎么会去首饰店呢?

  宋捉鬼想不通,师父受了伤,徒弟有什么好高兴的。

  宋捉鬼远远看见白袍少年进了一片树林,一抹屋角远远从林梢露了出来。

  看来孟扬是躲在那里养伤。

  想想也是,“鹰王”孟家一直就住在徐州,孟扬不回徐州养伤,还会去哪里呢?

  宋捉鬼施展他的潜行术,悄悄溜进了树林。

  林子很深,好像已很久没人出入了,野草茂盛、藤蔓丛生,的确是隐身的好地方。

  林中的那几间屋也已破败,看起来久已无人居住,很该修修了。

  宋捉鬼看见白袍少年吹着口哨走近了其中的一间屋,屋里有人说话了:

  “老大,怎么样?”

  白袍少年道:“都好了,今晚就动手。”

  绿袍少年从那间屋子里走出来,四下看了看,道:

  “没人跟踪吧?”

  白袍少年笑道:“你别忘了,这是徐州。中原道上,谁认得咱们哪?”

  绿袍少年也笑了:“倒也是。”

  白袍少年道:“老家伙怎么样?还是不肯说出来?”

  绿袍少年恨声道:“只剩一口气了,还是那么死硬。

  咱们也没法逼太紧,真他妈的讨厌!”

  白袍少年沉吟道:“现在他的伤势怎么样?是在好转吗?”

  “好转个屁,我看他快不行了。再不想出个好办法来,我看《太清秘笈》咱们哥俩是没指望得了。”

  宋捉鬼心中一惊,他从小就听说武林中有一本《太清秘笈,上面记载着渊博深奥的武学,谁得了那本秘笈,谁就可以练成绝世神功,就可以纵横天下,号令群雄。

  难道孟扬知道太清秘笈的下落?

  白袍少年说话了:“秘笈的事不忙。老家伙要肯说出来,迟早秘笈都是咱们的;老家伙要不肯说,咱就是活刮了他也没用。我看咱们当务之急是弄钱。”

  绿袍少年的怒气平息了许多:“对了,老大,你看祥泰钱庄的守卫怎么样?”

  “不太看得清。我借选首饰为名上了二楼,从窗户里向外膘了几眼,祥泰的后院离库房不远,没什么东西可隐蔽的。我没看见有什么太多的护卫。”

  “就算有个百儿八十护卫,也不在咱们话下。只不过我听说,钱庄的库房里一般都设有许多机关埋伏,那可不太好对付。”

  “嗯、···要不这样吧,我再去打听一下钱庄里有没有机关,如果有,机关是谁设计的。咱们只要找到设计机关的人,逼他画出图样来,不就万无一失了吗?”

  “我也去吧!”

  “合适吗?老家伙不会跑掉吧?”

  “就他伤成那样,动都动不了,还能跑到哪里去?

  “也是,咱们就一块逛逛去吧!两个人办事,总比一个人来得方便。”

  他们果真一齐往宋捉鬼藏身的方向走过来了。白袍少年走在前面,绿袍少年走在后面,相距不过三尺。

  是下手,还是让他们过去?

  宋捉鬼很快做出了决定,他决定不下手,让他们进城去。

  他没有把握同时制伏白袍少年和绿袍少年,他看得出他们的武功都相当不错。

  一直等到他听不见他们的脚步声了,宋捉鬼才从隐身的草丛里站了起来,他还没抬脚往那间屋子走,就看见一个衰朽苍老的黑袍老人扶着门框慢腾腾迈出了屋门。

  黑施老人面上虽说满是病容,神情倒很冷厉。

  宋捉鬼听见黑袍老人低沉暗哑的嗓音在说话:

  “年轻人,你是谁?”

  宋捉鬼走了几步,拱手道:“在下南阳宋捉鬼,见过鹰王老前辈。”

  黑袍老人冷冷道;“你知道我?”

  宋捉鬼恭声道:“仰慕已久。”

  黑袍老人道:“我也听说过你。年轻一辈中,你的名头算是很响亮的。”

  宋捉鬼咧开大嘴憨笑。

  黑袍老人叹了口气,哺哺道:“我那两个逆徒的德性,你也都看到听到了吧?”

  宋捉鬼点点头。

  黑袍老人苦笑道:“他们本是孤苦无依的流浪儿,是我收养了他们。教会他们武功,现在呢?唉——寒心!”

  宋捉鬼也只好陪着叹息:“这世上恩将仇报的人,实在不能算少。

  黑袍老人孟扬忽然问道:“你来做什么?”

  宋捉鬼苦笑:“好奇而已。”

  孟扬紧盯着他,缓缓道:“我在紫雪轩见过你,对不对?”

  宋捉鬼道:“对。”

  “你认识朱争?”

  “不认识。”

  “那你怎么会在紫雪轩出现?”

  “受人之托。”

  “受谁之托?”

  “朋友。”

  “谁?”

  “这个恕难奉告。”

  孟扬忽然又笑了,笑得很开朗:“我看得出,你很诚实。你现在准备去哪里?”

  宋捉鬼叹道:“我也不知道。”

  “你最想去哪里?”

  宋捉鬼脱口道:“瀚海。”

  孟扬愕然:“潮海?你去瀚海做什么?”

  宋捉鬼道:“我一个朋友。”

  “找到那个朋友之后呢?”

  “陪他拚命。”

  “和谁拚命?”

  “一个组织。”

  “狐狸窝?”

  “不是。”

  “那么,一定是安宁镇了,对不对?”

  “……不错”

  孟杨笑得更慈祥了:“安宁镇的人怎么得罪你了?”

  宋捉鬼道:“他们并没有得罪我,但我却一定要得罪他们!”

  他顿了顿,缓缓道:“我和他们之间,势不两立。”

  孟扬眯起眼睛,慢吞吞地道:“你在瀚海的那个朋友,是不是郑愿?”

  “郑愿?”宋捉鬼作出很吃惊的样子:“郑愿不是已经死了吗?”

  孟扬眨了眨眼睛,道:“是吗?”

  宋捉鬼道:“我听说他死于一场可怕的沙暴,他被龙卷风卷上了天空,连尸骨都无法找到。”

  孟扬摇摇头,微笑道:“我和郑愿虽没有直接交手,但我看得出,一阵龙卷风还不足以要他的性命。”

  宋捉鬼不说话了。

  他知道他骗不了孟扬。

  像孟扬这样的老人,是很少有什么事能瞒过他的。

  孟扬悠然道:“郑愿虽然是朱争的徒弟,但我还是很喜欢他。”

  他叹了口气,面上的神情又阴沉下来了:“至少,他总比我那两个逆徒要好得多。’”

  宋捉鬼道:“不知老前辈想怎样发落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孟扬叹道:“他们的武功是我教的,我本该废了他们的武功。可惜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若非他们还有些非分的念头,我早就被他们杀死了。”

  宋捉鬼沉声道:“如果前辈尤可,在下愿意代劳。”

  孟扬点头:“有劳了。”

  他大约是说了许多话的缘故,显得有些累了,宋捉鬼连忙上前扶住他,柔声道:“前辈,进屋歇息会儿吧。”

  孟扬咳嗽起来,咳了许久才止住,呼吸也渐渐平稳下来了。

  他扶着宋捉鬼的肩头,吃力地微笑着,喃喃道:”你真想对付安宁镇?”

  宋捉鬼道:“不错。”

  孟扬道:“或许我这个老头子,还可以帮帮你的忙。”

  宋捉鬼的眼睛顿时亮了:“哦?”

  孟扬道:“你去没去过安宁镇?”

  “没有。”

  “你当然也不会知道,安宁镇里有一家倒也酒楼?”

  “不知道。”

  孟扬叹道:“我也是三十年前去过一回安宁镇,只呆了三天就离开了。那三天时间,我在安宁镇认识了不少人。我还记得倒也酒楼里,有个很风骚的女人。”

  他微闭上眼睛,苍白的脸上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她的眼睛总是笑成月牙儿似的,她说话的时候,像是黄鹂在林间啼鸣。她的举止轻柔得仿佛沾着露珠的花儿。”他叹了口气,苦笑道:“她的武功,诡异得让人不敢相信。我在安宁镇一共和九个人动过手,我胜了八场。我输的那一场,就是栽在她手里。”

  宋捉鬼本以为他是在怀念老情人,没想到他说的却是一场决斗。

  “她想杀死我,终于还是被我逃脱了。如果她还活着,我一定要再和她决斗一场。”

  宋捉鬼凝视着孟扬苍老憔悴的脸和他脸上那种决绝的神情,不禁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

  除了决斗,世上还有什么能令孟扬这样的人如此神往呢? 
 



  
第二十七章 逼宫

 
  倒也酒楼的大掌柜早已不是宫本。宫本死了,死于那场可怕的沙暴。

  满窗花现在已是名符其实的东家兼大掌柜,跑堂站柜台的事,自然要另找人来做。

  满窗花没有另找人,她‘’拣”了个人。

  说起“拣”人这件事,也怪,偏偏就叫她撞上了。

  那天夜里,她刚从孔老夫子被窝里钻出来,穿上衣服回家。刚出学校的门,就听见了远处彼起此伏的狼嗥声。

  狼嗥声中,还夹杂着凄厉的马嘶和人的嘶叫。

  声音很远,隐隐约约的听不大真切。

  满窗花迟疑不决。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过去看看。

  将军的使者这几天也该到了。倘若处在狼群之中的是将军的使者,那可就糟了。

  满窗花最后还是决定去看个究竟。倘若她真搭救了将军使者,那倒真是大功一件。就算那人是个不相干的人,也没关系;她可以安然脱身,用不着惧怕狼群。

  她是一名出色的忍者,也许比雄藏、宫本、筱原他们还要出色。

  她虽然年轻,但她是天才。

  天才和一般的聪明人之间,差距已很大,若和庸人相比,这差距不啻云泥。

  她要想摆脱狼群,实在很容易。

  于是她就循着声音飞快地奔了过去,一直跑了十几里路,她才看见了狠群。

  大大小小的野狼足足有三百多条,现在居然已全都毙命。

  满窗花愕然。

  人呢?马呢?

  她已看不见马,她只看见一副乱七八糟的马鞍。

  皿腥气重得要命。

  满窗花屏着呼吸,开始在尸体间找人。

  依她想,能找个像样的人尸就不错了。

  可她居然找到了一具几乎完好无损的人尸。

  满窗花其实也不能肯定这具人尸是不是真的完好无损。她看不清尸体的面目,她只能从形状上看出来,这人虽已浸满了鲜血,肢体倒还没什么太多的损伤。

  满窗花伸手去尸体怀里摸索,希望能找到点什么东西以证实尸体的身体。

  她什么也没找到。

  尸体身上已无寸缕,衣裳看来已被群狼们撕裂成碎片了。

  她虽没有找到任何东西,却发现了一件令她十分吃惊的事——这人居然还活着。

  他的心跳虽慢虽弱,但的确还在跳动。

  满窗花决定救活他——不管怎么说,这人在徒手格杀这么多狼以后还能活着,就说明老天不让他死。

  这就是天道。

  满窗花背起这个人,飞一般回到镇里,直接进了倒也酒楼。

  她用了整整三坛烧酒为他擦洗浑身的血迹和伤口。

  他浑身都绽着口子,连睑上也被抓得皮开肉绽。

  满窗花却很满意。

  在她的救护下,他总算活过来了,这是她的功劳。

  她满意的还有一点,那就是他还是个大丈夫,他的那个地方奇迹般地没遭受任何伤害。

  至少,她救活的这个男人将不会因为无法重振雄风而自卑,这就让她很高兴了。

  如果她救了个不想再活下去的、没有生趣的男人,那还不如不救呢!

  至于相貌被毁,又算得了什么呢?

  对相貌的重视是女人的事,男子汉大丈夫,不必为破相伤心。

  两个月后,他的伤好了。他脸上乱七八糟的爪痕裂口,使人不敢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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