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心桥 作者:绯寒樱(晋江2013.05.02完结)





  
  厉杰安慰道:“我爸妈不会骂你的,他们一直把你当自己女儿看待,难道会只要儿子不要女儿吗?你就放心吧小妞。”
  
  她定下心神,又怯怯看了父母一眼,这才悄声打开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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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璟文一直没有醒,可能是烧伤的痛苦远胜过常人的想象,露出的半张脸上,眉头紧锁,似乎承载着不可言喻的伤痛。
  
  这一晚过得极其艰难,刘思娇坚持和厉母一起陪床,仿佛多为他做一点便能多减轻一点心中的愧疚。厉母一向疼她如女儿,责怪的话没有一句,只搂着她低低地啜泣。
  
  父母之心她怎么会不了解,自己学做菜的时候经常切到手指,父亲数落几句之后,还不是暗中叫母亲找来创可贴,此后手不痊愈绝不再让她动手。父亲对她是宠爱而不宠溺,像今天这样的疾声呵斥是闻所未闻的。
  
  是她做了父亲不可原谅的事啊,她望着厉璟文盖了纱布的右脸,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拿过棉签沾了水小心触碰他干裂的唇,又摸摸他微凉的手背,将吊瓶的滴速减缓,用温热的掌心覆住他的手,一下一下用指腹缓解不适的症状。瞥见厉母感激的目光,她扯了嘴角想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厉璟文,他是怎样一个人,可谓是青梅竹马的她,却一点都不了解。守在床边,看着他半张包裹着纱布的脸,忽然记起年少时的事。
  
  她最早学的字,不外乎:刘、思、娇、厉、杰、璟、文,而她自了解到这些字不单单长得好看,还有它深刻的内涵时,她就有过怀疑。
  
  厉杰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但她不是,她曾经想过为什么厉父厉母给大儿子这么好听的名字,而二儿子只简简单单取了个“杰”字。
  
  璟:玉的光彩。显然是慎重翻过字典的,而杰,普普通通,信手拈来就好,全中国不知道多少人叫X杰。无端的,她就这样讨厌起厉璟文来,人家不都是疼爱幼子的吗,为什么厉杰从出生起就不受重视,爹娘管的少,他像个皮猴子一样玩着长大,和那个万千宠爱于一身、样样出色的大哥相比,他就像是乡下的野孩子。
  
  从小厉璟文成绩出类拔萃,高考时所有学校所有专业任他挑选,一向是长辈眼中的楷模。可他人虽聪慧却是个不喜欢说话的闷葫芦,看起来有点过分的成熟,而厉杰的优势在于嘴甜帅气,更有人情味。那时的小孩子不会有大人那样拐弯抹角的心思,对成绩好的同学也只会远远观望默默敬佩,并不会认为他是个未来的绩优股,要提前处好关系。而且,厉杰唯一具有微弱优势的就是长相,两兄弟一个像妈妈一个像爸爸,可惜长相对长辈们来说是最可以忽略的优点。所以在家长们心里厉璟文完胜,而在学校里,却明显是厉杰更受欢迎些,年轻的女孩子一如刘思娇又怎会弃太阳而就冰山。更何况年岁差得又多,三岁一代沟,六岁岂不是鸿沟了。
  
  只因为一个名字就对厉璟文心生不喜,小小的她并没有多想这到底是谁的错,只当自己和厉杰要好,自然对处处占优的厉璟文喜欢不起来。后来母亲告诉她,原本厉家父母只想要一个孩子的,怀上厉杰是个意外,而发现时已晚,厉母身体又不容打胎,这才不情不愿地生下来,还因为破坏国家法律法规被罚了不少钱,险些连工作都丢了。厉璟文真是躺着也中枪,等她知道的时候,对厉璟文的诸多不满也没有因此而减少分毫,反而觉得如果没有他,厉杰一定会出色许多。
  
  小的时候她与厉璟文的关系还算不错,经常人前人后喊他文哥,虽然相处的时间比不上和厉杰的零头,好歹他也是除厉杰外和自己最亲密的男生。即使不像喜欢厉杰那样喜欢他,至少佩服他在学习上的极高天赋和努力。
  
  一直以来厉璟文给她的印象就是个循规蹈矩的读书机器,每次去厉家,他不是忙着做题,就是忙着预习,每次都只有厉杰陪她玩。本就年岁差得多,两人玩不到一起去,大两岁的哥哥陪她玩过家家还好说,可大六岁的哥哥在她眼里都是大人了,谁会和大人在一起玩?厉璟文上大学以后,学校要求住校,两人相见的机会就越发少了。
  
  她对厉璟文的态度,不像是对邻家哥哥,更像是半个长辈,在他面前刘思娇总有着说不出的拘束,在他辅导她课业之后,这种感觉更甚从前。
  
  如果没有那件事,她或许还可以一直喊他文哥。她勉强扯出一丝笑,文哥,不知多久没有这样喊过了,今天老爸一声大喝,这声“文哥”倒像是在胸中盘桓了良久。
  
  本以为两人早已形同陌路,没想到他会毫不犹豫冲进来救她,在消防员还没到达的时候贸然行事。刘思娇用手捂住眼,长时间的精神紧绷让她心力交瘁,可闭上眼,火光冲天下,那双眼依旧镇定坚韧,平静得几乎不像身处逆境。是他,在她最需要的时候伸出了援手,甚至赌上了性命,她不敢想象,如果没有他,自己是不是就成了炭人了。
  
  说不出自己是怎样的心境,感激自然是有的,但更多的是满心的别扭。她想,如果是厉杰救了自己,她一定不会是这样的想法,她讨厌这种被迫的感激,这种有些麻木的歉疚。
  
  夜已深,厉母累极睡去,只有她还呆呆看着床上的伤员,由于背部和右脸颊有伤,他只能趴着或者靠左侧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他的眉紧紧锁着,像是在梦里也依然痛苦。
  
  照例用棉签沾水轻点在双唇,却因为他浅浅的蠕动如触电般顿住,一种莫名的恨意涌上心头,她又怎么会忘记,就是这张嘴、这个人,不分青红皂白夺走了她的初吻!
  
  在她现在这个年纪谈到初吻是会被人笑话的,可那个时候她才15岁,连和男孩子多看一眼都要脸红的年纪!
  
  猛地缩回手,她狼狈地低下头,在这样寂静的夜里,听见他时有时无的呼吸,难免会想起那个让她不堪回首的夜晚。
  
  不,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掐了掐手心,让自己平静下来,取了小毯子披在厉母身上。这时候,她不想看见他,哪怕他在外人眼里多么睿智精英,哪怕他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拖着酸软的双腿蹭到窗边,孤寂的星子在天空闪烁,没有看见月亮,也就少了缓缓流泻的清冷光华。医院常年开着空调,门窗紧闭,可依然能听见知了声嘶力竭地鸣叫,她心中的不安瞬间攀到顶点。
  
  明天转院回北京,虽然医疗条件好,可烧伤植皮远比普通手术更加痛苦和可怕。以她仅有的医学知识也知道,烧伤落下的疤痕几乎不可能完全消除,那么他,或许要一辈子身带伤疤,而她,也要一辈子背负这样沉重的愧疚。
  
  如果是我受了伤才好呢。可怕的想法闪过脑海,她猛地摇头,事情已经这样了,无法更改,也必须要面对,想那些“如果”干什么。
  
  扎成马尾的辫子轻轻扫过耳畔,她闻到刺鼻的臭味,一把抓在手里,看见几处丑陋的焦黄,她终于苦涩地笑了。
  
  自己只有几个无伤大雅的水泡,几根烧焦了的头发,而那个人重伤在床,昏睡不醒,头发因为火烧的关系被剃光,更显得脸部轮廓深邃如刀削。有多少年没有直视过他的脸,又有多少年忽略了他默默的关心。
  
  是的,他是关心她的。在自己执意要在午后去小荷塘玩水的时候,两家父母饭后午睡雷打不动,而厉杰的随性让他从来不会把她放在心尖上,一整天都不见人影,只有厉璟文,放下一直在看的书,默默看了她足有十来秒。当时她只在穿鞋的时候余光扫过他望向自己的眼,根本不在意他的反应,兴冲冲出门去了。这时候想来,恐怕只有他真正听见了她说的话。
  
  天快要亮的时候,他醒了,当双眼从迷茫转为清醒,她瞬间感到自己的心揪紧了。
        
作者有话要说:人生自古谁无伤,留取丹心照佳人
就想写个普通男女的故事,不要老是总裁啊总裁啊总裁的
改了标题,这章没写到疗伤啊



☆、手术

  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刘思娇非常不自在,不知道有多长时间,两人见面除了点头示意再没有什么别的表示,她想了想,惭愧地低下头。
  
  他的眼睛因为看见她而变得有神采,她却越发战战兢兢,刚想唤他名字,可眼前闪过老爹凶恶的面孔,她张张嘴,哪怕他现在气场弱得很,她还是可耻地结巴了:“文、文、文哥……”
  
  这一声叫得极其别扭,恐怕比蚊子叫也响不到哪里去。她一直低着头,没有听到厉璟文的回答,他不是醒了吗?
  
  悄悄抬起头瞥他一眼,刚好看见他死死抿着嘴,眉间紧锁望着她,这时候该说些什么?脑袋里一团浆糊:“你怎么样?还痛不痛?”问完她立刻想给自己一巴掌,这么大块的皮被烧伤怎么可能不痛,他又不是超人。
  
  等了又等,看见厉璟文张了张嘴,又闭上,连眼皮都缓缓耷拉下去。她以为他不想理她,急忙站起来:“你继续休息吧,我不打扰你。”
  
  说不介意都是骗人的,照顾了他一整晚,醒来却连个招呼也不愿打,难道真是生气真是讨厌她了?刘思娇背过身低低垂着头,目光锁在胸前的扣子上,满心的懊恼,并没有看见一只缠着管子的手僵硬地抬起又放下。
  
  “璟文,你醒了!”
  
  耳边传来厉母惊喜的叫声,她觉得自己不该在这里再呆下去了,便朝厉母笑了笑:“文哥刚刚才醒的,伯母你陪他吧,我出去透透气。”
  
  匆匆出了病房,她有些泄气地坐在走廊里的椅子上,殊不知病床上的男人微微闪烁的眸子里映透了极小的喜悦与畅怀:这一声文哥他已等得太久……
  
  夏天亮得早,现在也才四点多,走廊里几乎没有人,尽头的护士站几个值夜的小护士嘀嘀咕咕不知在说些什么。镇上的医院自然没法和城里的大医院相比,一间病房里塞了五个人,得什么病的都有,气味也不太好闻,她走到外面才能将胸腔里的浊气倾吐而出,大大地舒了口气。
  
  厉璟文给她的压迫感太重,睡着也就罢了,一睁眼她连话都说不利索,还不知怎么被人笑话呢。她扯扯头发,又一次闻到自己身上的焦臭味,忽然想到自己也是这污浊空气的生产者,瞬间有点咬牙切齿。
  
  当他是陌生人,还是当他是救命恩人,或者老老实实把他当做青梅竹马的邻家哥哥,她想了又想,实在不想痛苦的选择。可看他刚才对她的态度,可能还是陌生人好些。
  
  百无聊赖玩着手指,厉母找到了她:“娇娇,璟文既然醒了你就先回去休息,等车准备好再一起回北京。”
  
  她急忙站起来:“我不困,还是伯母你回去休息吧,要是你累坏了以后谁来照顾文哥。”
  
  刘思娇其实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长相清秀可人,性格乐观开朗,尊敬长辈又懂操持家务,厉母一向羡慕刘家有这么个懂事的女儿,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和自己的大儿子关系冷淡。她爱怜地摸着刘思娇的手:“娇娇千万不要内疚,璟文的伤不会有事,一切等植皮以后再说。只是他现在呼吸道灼伤,嗓子被烟熏坏了,说话还有点困难,只好等以后中医慢慢调养了。”
  
  厉母离开后,她无力地靠在墙上,原来,竟是错怪了他,他不是不想跟自己说话,张了几次的嘴却发不出声音,那该是怎样的惊慌失措,可他还记得让厉母来找自己,让她休息,让她知道他无言的解释。
  
  重新回到病房,他的眸子流连在她身上,恍如温清的泉水缓缓包容着她,依然是徒劳地张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但她知道他想说什么: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我不会有事的。
  
  厉母出去洗手间,她在此起彼伏的呼噜声中俯□:“厉璟文,谢谢你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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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北京,住进设施完备的三甲医院,本着越早治疗效果越好的原则,很快就被安排了手术,供皮区选的是大腿内侧。初次植皮必须用本人的皮肤,而最佳供选区就是比较隐蔽的大腿内侧,以后留疤好歹也不会太显眼。
  
  她跟在大人们身边听主治医师讲些似懂非懂的名词,光是那些副作用和后遗症就听得心惊肉跳。到最后,她无力地想:腿上又要多一块疤了,哪怕隐蔽哪怕影响不大,也总是缺憾,而他身上的缺憾已然太多。如果能把自己的皮肤给他,是不是就能偿还了恩情呢?好歹女人的皮总比男人的要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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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手术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