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





    “绝对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她向他保证。“我本来是可以等到晚上向爸爸拿,可是他晚上要到威廉叔叔家去。
    至于女人嘛,总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她停顿一下,再加上这最后一句。
    这句话帮她扳回了刚才提到汽油时的劣势。女人指的一定是保姆。慈生讨厌那位保姆。
    “十英镑在我的棺材本里面不算少了。”说着他的头左右摇晃。
    “反正到星期六之前你也用不着。我在银行里有八英镑,但是我不想明天早上还要浪费时问到西欧佛去取钱,目前时间对我来说很宝贵。万一我发生什么事,至少你可以确定八英镑是跑不掉的。至于剩下的两英镑,爸爸一定会还你。”
    “你怎么会想到要来找我老慈生? ”
    语气中带着志得意满,听到对方这么问法,除了爱瑞卡之外任谁都会这么回答:因为你是我认识最久的老朋友,因为从我三岁开始你就一直在帮我解决难题,我第一次骑小马就是你抱我上去的,因为我们可以互相保守秘密,因为虽然你脾气很拗,你还是一个老可爱。
    但是爱瑞卡却说:“我只是觉得茶叶罐比银行要方便多了。”
    “你在说什么东西! ”
    “噢,也许我不该说出来的。是你太太告诉我的,有一天我们喝茶的时候。那不是她的错,真的。我看见钞票在茶叶堆里若隐若现。有点不卫生,我觉得。我是指对喝茶而言。不过倒是很好的主意。”此刻慈生还是哑口无言。
    “反正开水一冲,什么都杀光了。更何况,”她说着,终于把该作为发动攻势的先头部队当作后援部队用上了:“我还能去找谁? ”
    她伸手过去取来他那截铅笔,把桌上一张当地竞技赛会的传单翻过来,在背面用小女生的字迹写下:我欠巴索娄姆。慈生十英镑。爱瑞卡。米雅。伯戈因。
    “到星期六为止有效。”她说道:“反正我的支票簿也用完了。”
    “我不喜欢你随便在肯特郡把我棺材上铜柄的钱浪费掉。”慈生咕哝着抱怨道。
    “我觉得铜柄太浮夸了。”爱瑞卡说:“用锻铁会好得多。”
    当他们通过花园,走向他的农庄和茶叶罐的时候,爱瑞卡问道:“肯特郡大概有多少家当铺? ”
    “约莫两千家。”
    “天啊! ”爱瑞卡说。没有再追问下去。
    但是当晚这两千家当铺的数字伴着她入睡,而且在她一睁眼时又立刻鲜活地跳了出来。
    两千家! 乖乖! 不过慈生当然只是猜测而已。他可能一辈子没当过任何东西,又怎么可能知道全郡到底有几家当铺? 尽管如此,数量想必也颇为可观,即使是像肯特这么一个富裕的郡。以前她连一家也没注意到过。不过她想除非刚好要找,否则大概不会有人注意到哪里有当铺。就像洋菇这种东西一样。她开着丁妮从车库里倒车出来的时候,是一个炎热、平静的清晨六点半钟,温煦的白屋微笑着欢送她出门,屋里还没有人醒过来。任何时候丁妮的声音都很大,但在夏日清晨早餐前的寂静中,这种声音就很可憎了。爱瑞卡头一次对丁妮生出二心,并为此感到内疚。没错,她经常被她气得跳脚,怒不可遏;但那总属于恨铁不成钢的激愤,是将深爱的东西视为自己的一部分时的感觉。在内心的愤慨中,在朋友的嘲笑中,从来没有任何一刻让她产生过和丁妮划清界线的念头,更不用说要背弃她了。
    但是现在她平静地想着,我真的该去找辆新车了。
    爱瑞卡开始长大了。
    丁妮在安静明亮的小路上卖力地往前进,引擎声喷着鼻息,车身拼命颤抖,爱瑞卡坐在老式的座位上挺直腰杆,不再去想丁妮的事。她身旁放着一只箱子,里面有半只童子鸡、面包、奶油、番茄、甜酥饼和一瓶牛奶。这些——“爱瑞卡小姐的午餐”——是管家在不知触法的情况下所准备的。箱子后面的一只牛皮纸包里,则是爱瑞卡自掏腰包的捐献——不比管家的精致,但比较饱满一点——是从村中迪斯先生的店里买来的。( “东印度人食品商。提供当季最佳产品。”) 迪斯先生提供粉嫩闪亮的小牛肉冻切片( “你真的要切成这么厚吗,爱瑞卡小姐? ”) ,但无法供应包有葡萄干的巧克力。那种品牌没有销路。
    当时爱瑞卡想都没想到,自己其实已经很累了,距离商店打烊的时间也只剩不到一个小时,而且那个饿着肚子的男人只要能吃几块好的纯巧克力已经够满足了,不会执着于对葡萄干的小小偏好。不行,爱瑞卡——虽然她说不上来——… 很明白一点,就是小事情也是很重要的。尤其一个人不高兴的时候,小事更是重要。在那个燥热的晚上,她跑遍了邻近的各个村庄,虽然成功的希望愈来愈渺茫,但她的决心也愈加坚定。所以现在在丁妮左侧车门那只破烂的行李箱里,才会放着四大块半磅重的葡萄干巧克力,这些是里森村席格丝太太店里所有的存货,爱瑞卡在七点一刻的时候说服她放下吃了一半的晚茶( “因为是你我才这么做的,伯戈因小姐,别人我可不愿意。”) ,请她拿着大钥匙回去打开那扇斑驳的小店门。
    她开着车一路吵闹地经过沉睡中的马林佛市区,七点刚过,就进入了炎热、空旷的郊区。她转进又长又直的粉白乡间小路,就是昨天她那双对乡下景物训练有素的眼睛一眼看见那双靴子的地方。她认为提司铎应该找个比那丛金雀花好一点的掩护才是,不是为了逃避律法,而是为了待会儿在正午的阳光下有个遮蔽。今天一定是个烈日高照的日子。提司铎会很需要这些牛奶和番茄。她反复思量着,把这位逃犯送到别的地方去究竟妥不妥当,好比沙里那样的地方,那里的树林足以藏匿一支军队,不要说警察找不到,连阳光也照不进去。但是爱瑞卡从来就对树林没什么好感,也不认为在树林里会有多安全。在视野良好的金雀花丛里受点暑气,总比在浓密的树林里被人冷不防踹上一脚要好。更何况,提司铎这个人可能不会接受搭她便车的提议。
    不管提司铎的反应会是如何地无可置疑,这项提议根本没有机会提起。不是他睡得太死,连丁妮大驾光临的隆隆噪音也吵不醒,就是他已经不在这附近了。爱瑞卡往前开了一英里,直到这段直路的尽头,丁妮全速前进的声音像一列特快火车驶过一样,然后再回到她昨天停车的位置。她一关掉引擎,一片寂静立刻笼罩下来,而且是全然地寂静。听不见一声鸟鸣,也看不见一丝树影的抖动。
    她静静地等在那里,若无其事,两只手臂撑在方向盘上。
    神态就像在考虑下一步要往哪里走。她势必不能出现有所等待的表情,以免引起偶然路过这里的乡下人的好奇心。她在车里坐了二十分钟,轻松而自然。然后她伸了个懒腰,趁势确定一下这条路上是否依然空无一人,接着便下了车。如果提司铎有话想跟她说,早就该现身了。她拎着那两包食物和巧克力,在提司铎昨天躺着的地方藏好。
    然后再从衣袋里取出一包香烟,和那些东西放在一起。爱、瑞卡本人并不抽烟——当然她试过,结果并不怎么喜欢,也就没有继续尝试——而她不知道提司铎抽不抽。这个,还有一些火柴,只是“预防万一”而已。爱瑞卡做事永远追求彻底。
    她回到车上,扭开丁妮的引擎,头也不回、毫不留恋地即刻上路,眼光和思虑都毅然面向远方的海岸和迪姆乔。
    在爱瑞卡设想周密的理论中,认为绝不是某个“当地人”偷了那件大衣。她从小到大都住在乡下,所以她很清楚众人眼前如果出现了一件新的黑色大衣,即使是穿在最不起眼的人身上,也绝不可能不引人侧目。她也知道乡下人并不熟悉当铺这种门路,一件放在别人车里的大衣不会令他们联想到可以去换成现金,像那些过路人一样。
    他们要果真起了贪念,那一定是为了据为己有;但考虑到无从向人解释,最终还是不会动手。因此这件大衣,根据爱瑞卡的推论,是被过路人拿走的。
    如此事情变得更简单,却也更复杂了。一个“过路人”
    比一位“当地人”更容易受人注意,也很容易辨认出来。但另一方面,过路人是一个会到处移动的物体,很难加以追踪。失窃至今已过了一个礼拜,那件大衣可能已经横越了大半个肯特郡。现在说不定已经——在饥饿中,爱瑞卡的想像力更添了一对翅膀。当迪姆乔映入她的眼帘时,她已经在脑海中勾勒出大衣穿在市长办公室一位小职员身上的画面。他是个脸色苍白的男人,有位楚楚可怜的老婆和一个小婴儿,爱瑞卡一想到要从他手上拿走大衣,即便是为了提司铎,内心也不免一阵酸楚。
    这会儿爱瑞卡决定必须要吃点东西了。绝食有助于想像,但却有害于逻辑思维。
    她看见一个叫做“日升”的地方,随即煞住车。“停车休息,通宵营业。”那是一座矗立在路边用锡皮搭成的棚子,漆成栀子色和紫罗兰色的招牌莫名其妙地做成火柴盒的形状,上面爬满了天兰葵。店门亲切地敞开,在温暖的空气中飘送出细碎的人语。
    狭小的店内有两个魁梧的男人。店老板正在把一条刚出炉的长面包切成大大的厚片,另外一个人则从一只超大的马克杯内啜饮着某种非常烫口的液体,一边发出很大的声响。一看到站在门口的爱瑞卡,这些活动霎时间都停顿下来。
    “早安。”爱瑞卡在鸦雀无声中开口。
    “早安,小姐,”店老板说道:“要来杯茶吗? ”
    “这个——”爱瑞卡环顾店内:“你们该不会刚好有熏肉吧? ”
    “美味的熏肉,”老板立即回答:“入口即化。”
    “给我来一大盘。”爱瑞卡高兴地说道。
    “是不是也来几个篮? ”
    “三个。”爱瑞卡说。
    老板伸长脖子看看门外,发现她的确是一个人来的。
    “要得,”他说道:“这才像话。很高兴看见这年头还有小姑娘懂得吃。请坐,小姐。”他掀起围裙的一角把铁椅上的灰尘掸干净。“熏肉马上就来。要厚的还是薄的? ”
    “厚的,谢谢。早安。”最后这话是对另外那个人说的,带着特别的问候之意,说着她一边坐了下来,显然已经成为这家小店里吃喝谈笑的一分子。“外面那辆货车是你的吗? 我一直想开开那种车。”
    “是吗? 我还想学走钢索呢。”
    “你的体型不对,”爱瑞卡很认真地回答道:“我觉得你还是开货车比较适合。”
    老板停下切熏肉的动作笑了起来。
    货车司机决定不白费力气讽刺这么一个老实人。他放松姿态,露出和蔼的表情。
    “哦,很高兴有小姐做伴换换口味,你说是吧,比尔? ”
    “你有过很多吗? ”爱瑞卡问道:“我觉得货车司机很受欢迎。”在这个张口结舌的男子还无法确定眼前瘦巴巴的小女孩究竟是在侮辱他、招惹他,或者只是在说实话的时候,她已继续说了下去:“对了,你有没有让流浪汉搭过便车? ”
    “从来没有! ”司机迅速地答道,庆幸自己的两只脚还稳稳地踏在地上。
    “可惜。我对流浪汉很有兴趣。”
    “人道上的兴趣吗? ”比尔问道,把煎锅上嘶嘶作响的熏肉翻了个面。
    “不。学术上的。”
    “乖乖。你在写书吗? ”
    “倒也不是。我在帮别人搜集资料。你一定见过很多流浪汉,就算你不让他们搭便车。”她不放过那个司机。
    “我开车的时候可没工夫去注意什么流浪汉。”
    “告诉她哈若盖。哈瑞的事。”比尔接口说道,一边把蛋壳敲开。“上礼拜什么时候我看见他在你车里。”
    “你不可能看见谁在我车里,绝不可能。”
    “哎,别嘴硬了行不行。这位小姑娘没问题的。她不会去到处乱说,就算你真的载过什么奇怪的流浪汉的话。”
    “哈若盖不是流浪汉。”
    “那他是谁? ”爱瑞卡问道。
    “他是个瓷器小贩。四处做生意的。”
    “噢,我知道了。一只青花碗交换一张兔皮。”
    “不。不是那种。他修理茶壶把手之类的东西。”
    “哦。钱赚得多吗? ”这样问是为了让司机继续这个话题。
    “足够过日子罢了。他还隔三岔五时会去搞些旧大衣或旧靴子来卖。”
    接下来有一阵子爱瑞卡没有说话,她不知道她的心跳声在这两个男人耳里会不会像自己听到的这么清楚。
    隔三岔五,旧大衣。现在她该说什么? 她不能说:你看到他的那天他带了大衣吗? 这样说就全泄底了。
    “好像满有趣的。”终于她说话了。“芥末酱,谢谢。”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