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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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真正的字句不是这样写的,不过任何人只要在字里行间稍加揣摩,就会很清楚地知道是这个意思。
    梅格的确认识克莉丝汀。据她的说法,她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总想着出人头地,在同事之间不是很受欢迎。父亲早亡,和母亲与哥哥住在一户三居的廉价公寓里。
    哥哥比较得母亲的宠爱。克莉丝汀十七岁那年母亲也死了,自此这个家庭从诺丁汉消失。他们在那个城市没有根,也待不下去,没有人为他们的离开感到惋惜。毕竟他们不是在当地土生土长的。
    格兰特纳闷为何吉米会被想像力丰富的寇森斯给耍得团团转。这么说,她母亲疼的是那个哥哥,是吗? 格兰特不知道这代表的意义有多大。一先令的蜡烛钱。究竟是什么样的家庭纷争留下了如此永难磨灭的记忆,会让她在遗嘱里记上一笔? 罢了! 那些记者老是自以为聪明,不过警场有许多渠道和手段是媒体所不知道的,不管它们多么神通广大。等他今晚回到警场,克莉丝汀。克雷早年巨细靡遗的资料就会在他桌上了。他放下《周日电讯报》,看看那一叠报纸里面还有没有其他的。在《周日通讯报》上有一篇访问集锦——这是填满一个版面最便宜的方法,既高尚又省力。上至坎特伯雷大主教,下至杰森。哈默,每个人都对克莉丝汀。克雷在艺术上的影响发表他们个人的看法。( 《周日通讯报》喜谈影响和艺术。即使对拳击手也从不谈拳法:谈的是他们的拳击艺术。) 那些愚蠢的短文全都八股至极,除了杰森那一段,在他病态的措词之下隐含了浓烈的真诚。玛塔。哈洛德将克雷的才华形容得十分优美,并首次忘了拿她卑微的出身来宽恕一番。欧洲某王储盛赞她的美貌。
    一位空战英雄盛赞她的勇气。某国大使盛赞她的智慧。《周日通讯报》想必花了不少电话费。
    格兰特换读《信使报》,发现中间几版在十二宫图的前导下,全都是莉蒂雅。
    济慈在卖弄情报。最近这几个礼拜莉蒂雅的行情在她那个圈子里稍稍下滑了。原因是大家觉得她既然能清楚预见克雷的死亡,却遗漏了像谋杀这种小细节,未免有点差劲。但是在大众眼里她还是炙手可热的。莉蒂雅并没有骗人。好几个月前她就公开说过,星象预言了克莉丝汀。克雷的某些事情。结果星象说对了。如果真有什么东西是社会大众喜爱的,那就是预言成真。他们一边让自己战栗得脊背和沙发贴得更紧,一边欲罢不能。而莉蒂雅总能一给再给。文末的几行小字表不,由于《信使报》的慷慨,该报读者仅以一先令的代价,即可获得料事如神的济慈小姐为他们占星的机会,折价券在本版背面。
    格兰特把几份较小的画报夹在腋下,准备下船。他看着船员拉着一条大缆绑在系船柱上,心里想着‘自己当初应该选个和事情、而不是和人打交道的职业。
    派特罗号停泊在港外。格兰特雇了一个船夫,划着小船过去。一位甲板老杂役把烟斗塞进口袋,来到船边准备接他们。格兰特问他吉尔斯勋爵在不在船上,得知他在白金汉郡,心中快乐得不得了。听说勋爵未来一周都不会回来,格兰特得体地面露失望之色,并问他是否可以上船看看:因为他本来希望吉尔斯能带他参观一下这艘船。对方欣然答应,并且开始喋喋不休。他独自——X~~ ,早就无聊得很。能带领吉尔斯勋爵的这么一位体面的朋友参观,也算是解闷良方,而且无疑会有一笔小费可拿。他竭诚尽地主之谊的方式令格兰特有点吃不消,不过他的消息非常灵通。
    当格兰特评及那处豪华的卧铺时,他说只要有可能,吉尔斯勋爵绝对不会上岸去睡。
    再也没有什么比待在海上更叫他快乐,吉尔斯勋爵就是这样的人。
    “爱德华勋爵就没那么喜欢了。”格兰特发言道,老杂役听了吃吃地笑起来。
    “对,爱德华勋爵的确不喜欢。只要看到小艇一丢出去,或者大缆一抛上突堤,他立刻就要上岸。”
    “你开到多佛的那一晚他好像是去和比彻一家人一起住吧? ”
    这杂役并不确切知道他睡在哪里,只知道他没有睡在船上。事实上。他们都没有再见过他。他的随身行李被送上了接驳火车,其他的则在他离开之后被送到了城里。
    因为他太太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格兰特有没有见过她? 她是个电影明星。而且是很棒的电影明星。太可怕了不是吗,这年头连好人家也会发生事情。还是凶杀案呢。时代真的变了。
    “哦,我不知道。”格兰特说。“英国的古老家族会拿杀人当消遣,如果我读过的历史书没说错的话。”
    这人对他收到的小费太满意了,以至于想招待访客一杯热可可,不过格兰特只想快点上岸,以便向警场汇报。回程的路上他想着钱斯那天晚上下船以后到底是怎么过的。最有可能的解释是他去找朋友了。可是如果他是和朋友在一起,为何又想要避开注意? 格兰特愈是思索,愈觉得想要隐瞒事情的意图和钱斯的性格极不吻合。
    爱德华。钱斯是敢作敢当且坦荡荡的人,绝不会在意别人的任何看法,也不会考虑到任何后果。格兰特发现在他的脑海里,很难将这个人和任何偷偷摸摸的行为联想在一起。
    根据这个想法,只能得出一个合理而撼人的推论。让钱斯非隐瞒不可的绝对不是小事。除非是极端重要的事情,才会逼得他必须支吾其辞。因此,格兰特可以不用考虑的是无关痛痒的风流韵事。钱斯的生活,在各方面,皆以近乎严谨著称。除了风流韵事的可能性,还剩下什么? 还有什么事会让钱斯这种人想要暗地进行? 除非是谋杀! 可能就是谋杀。平静的安稳一旦打破,谁知道爆发出来的会是何等烈焰? 他是一个恪守忠诚,同时也要求忠诚的人——而且对不忠之事绝不宽贷。如果说——是哈默这个人。尽管克莉丝汀。克雷的同事也许不相信她和哈默是恋人,不过,不习惯职场上伙伴关系的上流社会,可就言之凿凿了。钱斯刚好相信后者吗? 他和克莉丝汀对彼此的爱情是互敬互重的关系,但是他个人的尊严却是真真实实的存在,既敏感又激烈。难道他——确实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想法! 那天晚上他开车到农庄去了吗? 毕竟,他是惟一知道她在哪里的人:她那些电报几乎都是发给他的。
    他人在多佛,而她只在一小时车程之外。还有什么比开车去给她一个惊喜更自然的? 如果真是这样——一个画面在格兰特的脑海中浮现。夏夜里的农庄,点灯的窗户开向外面的黑暗,因此房里的每个话语、每个动作,在屋外几乎都可以察觉。
    蔷薇纠结的花园里站着一个男人,细心倾听着人声。他站在那里,一声不响,纹丝不动,静静地看着。不久灯熄了。过了一会儿花园中的人影也走开了。去了哪里?
    为这次的归乡哀伤悔恨? 为妻子的红杏出墙怅然断肠? 在丘陵上失魂漫步直到天亮? 不期然看见她,独自一人来到海边? 然后——格兰特把自己摇醒,然后抓起话筒。
    “爱德华。钱斯星期三并未在船上过夜,”线路一接通他立刻说道:“我要知道的是他在哪里过夜的。还有不要忘了,要慎重办理。你或许会发现他当晚是和港务局长在一起,或是其他同样正常的事,只不过如果真是那样我会很惊讶就是了。
    去和他的随从攀攀交情是个好主意, 就可以直接检查他的衣服里有没有一件深色大衣。你知道我们最有力的一张牌,就是在警方之外没有人知道那颗扣子的事。我们要求发现任何丢弃的大衣均须呈送警方一事,并没有透露太多讯息给外界。我认为有十比一的机会,那件大衣还在它主人手上。把大衣留在身边,就算掉了一颗扣子,总不会像把它丢掉一样奇怪。反正这道寻找大衣的紧急命令只在警方内部发布,而不是公开对外。所以要彻底检查钱斯的衣物……不,我还没有发现什么证据……对,我也知道这样做很异想天开。不过我绝不会再在这个案子上冒任何风险。谨慎一点就是了,老天爷。我的名声已经够臭了。有没有什么新闻? 提司铎露脸了吗? ……
    噢,好吧,我看今晚他就会出现了。他可以让那些记者喘口气。他们等他等得不敢呼吸。克雷的档案准备得怎么样? ……哦。范恩他去访问克雷的服装师——什么名字来着? 邦朵——回来了吗? 还没? 好吧,我这就直接回城里去了。“
    格兰特一挂上电话,迅速地把试图跳进他脑海的一个想法赶了出去。提司铎当然没事。
    一个成年人在夏天的英国乡间还能发生什么事? 他当然不会有事。
    第十六章
    送来的档案十分完整。亨利。歌陶白是长伊顿附近一座私人庄园的木工,娶了“主屋”里一名洗衣妇为妻。他在打谷场上的一次意外中丧生,于是那位寡妇领到了一小笔抚恤金——部分伊顿的农舍必须腾出别人住,她就带着两个孩子到诺丁汉去,因为在那里比较有希望找到工作。当时女孩十二岁,男孩十四岁。这段时期以后,他们的相关资料就出奇地难找,仅有官方记录。在乡下,一切的变化都非常缓慢,生活圈窄小,记忆可以停留得很久。但是生活在变动快速的城市中,如果一家人在一栋房子里只住六个月就搬走了,甚至连这家人究竟存在与否,都未必有人记得。
    结果惟一真正帮得上忙的,是《周日新闻剪影》所报道的梅格。印德勒。她是个肥胖热心、嗓门大心肠好的女人,膝下要照顾一大群小孩,右手打完,左手就要伸出去安抚。她对海伦。寇森斯的事还是有点余怒未消,不过如果能避免她的思路转到寇森斯身上,她能提供的消息可说是源源不绝。她之所以会记得那家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地方,而是因为她自己家就住在他们家对门,中间只隔着一块楼梯平台,而且她和克莉丝在同一个工厂上班,所以有时候免不了会一起回家。她对克莉丝。歌陶白只有淡淡的好感;她看不惯她满脑子自命不凡的态度,那是当然的;如果你必须要在工厂讨生活,那就在工厂讨生活,为什么要庸人自扰? 庸人自扰也就罢了,克莉丝还有一种动作,喜欢把工作时掉在她身上的灰尘抖掉,好像那是什么脏东西一样。而且她老是戴帽子,根本没有必要,就是装模作样而已。
    她很依恋母亲,可是她母亲的眼里只有赫伯。坏胚子一个,如果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非赫伯莫属。油条、狡猾、贪小便宜、自私自利的人渣,就像你每个星期天在街上会看到的那种。但是歌陶白太太认为他是个开心果。他总是千方百计为难克莉丝。
    克莉丝有一次想说服妈妈让她去上舞蹈课,虽然梅格想不通上舞蹈课要干什么:你只要站在旁边看一下别人是怎么跳的,大概就可以了,接下来只需要自己练习——可是赫伯一听说这件事,立刻全力反对。因为他们负担不起,他说——除非是赫伯想要的东西,否则他们一概都负担不起——更何况,跳舞是轻浮的事情,是上帝不赞同的。赫伯永远知道上帝赞同的是什么。他不只是阻止上舞蹈课这个念头而已,还想办法拿走克莉丝存下来的钱,这笔钱是她希望妈妈可以帮忙补足尾数的。
    他申斥克莉丝这种只为自己存钱的行为太自私,尤其在妈妈身体不好的时候。他说了那么多母亲健康不佳的事,以至于歌陶白太太真的觉得不舒服起来,跟着也躺到床上了。赫伯还帮着吃掉克莉丝买回去的美食佳肴。赫伯和母亲一起到史盖格涅斯去玩了四天,就因为克莉丝不能离开工厂,而他又刚好没有工作。其实他失业次数多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