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
“虽然掉了一颗扣子,但没有人能够因此怀疑什么。
她会被发现是一大早去游泳然后溺死的——毫无破绽。
没有脚印,没有武器,没有打斗迹象。非常干净利落。“
“不错。是很干净利落。”
“你好像不这么想。”
“因为那件大衣。如果你要走到海里去淹死一个女人,你会穿着大衣去吗? ”
“我不知道。要看我的意图有多强烈。”
“你会怎么做? ”
“和她一起游泳,然后把她的头按到水里去。”
“这样你身上会留下抓痕,十有八九会。”
“不会。我会在浅海把她双脚提上来,等到她自己溺死就行了。”
“威廉斯! 真是高招,而且真残忍。”
“那么,你会怎么做呢,长官? ”
“我想我不会在水里做。我可能不会游泳,或者我可能不想一大早去泡水,也可能我希望下手之后尽快离开现场。我想我会在水深的地方找一块岩石站在上面,等她过来跟我说话的时候,一把抓住她的头压进水里。这样我全身上下能抓得到的地方只有我的手,而我会戴着皮手套。只要几秒钟她就不省人事了。”
“很好的做法,长官。不过在峡谷附近一英里之内这个办法派不上用场。”
“为什么? ”
“那里一块岩石也没有。”
“你说得对。不过有变通的办法,那里有防波堤。”
“对,对,的确有! 所以你认为是这样下手的吗,长官? ”
“谁知道? 这只是猜测。不过我还是想不通那件大衣。”
“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必要操心这一点,长官。那天早上有雾,早上六点也还有点冷。谁都有可能穿着大衣。”
“是——的。”格兰特说道,暂时把这个问题丢在脑后。但还县无法释怀。像这种无法解释的事情。偶尔会困扰着他相当逻辑化的思维( 而且不只一次,当他原本的逻辑失败的时候,却为他的努力带来成功) 。
他指示威廉斯下一步的调查方向,而他自己则要回城里。“我刚才跟提司铎谈过,”他作结论道:“他已经在‘海洋’找到侍者的工作。我不认为他会逃走,不过你最好派个人去盯着他。辛格就行。这是提司铎星期四早上开车的路线,根据他自己的说法。”他递过一份文件给警官。
“去查查看。虽然当时天很早,不过还是可能有人记得他。
他到底有没有穿大衣? 这是重点。我想,我个人认为,他说他偷了车这一点没有问题。不过不是他给出的理由。“
“当我读到他的供词的时候,认为他的理由很可笑。
我当时在想:“他实在应该编个高明一点的理由! ‘你的看法如何,长官? ”
“我想他淹死她之后,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逃跑。开着车他可以逃到英国的任何一个地方,甚至逃到国外去,那时她的尸体可能都还没被发现哩! 所以他把车开走了。
后来不知什么事让他发觉自己像个大傻瓜,也许是扣子掉了。总之他明白最好回去待在原处装无辜。他把能陷他人罪的大衣处理掉——就算他没掉扣子,袖子直到手肘的部分一定也浸了海水——然后把车子开回来,结果发现尸体已经被找到了,被海浪打上来的,于是在海滩上演出了那一幕好戏。要演那出戏其实并不困难,只要想到自己差点做出蠢事就足以叫他热泪盈眶了。“
“所以你认为是他干的? ”
“我不知道。动机似乎有点不足。他身无分文,而她是个阔绰的女人。他有充分的理由不要她死,显然他对她非常有兴趣。他说他并未爱上她,但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我认为当他表示他们之间没什么的时候,他说的是实话。
他可能为爱情落空所苦,但即使是这样,他更可能的做法是暴打她一顿。但这却是古怪的冷血谋杀,威廉斯。“
“确是如此,长官。这案子令我反胃。”威廉斯叉起一大块上等的威尔特干酪,心满意足地放到舌头上。
格兰特对他微笑:这笑容令他的手下愿意为他赴汤蹈火。他和威廉斯经常合作共事,一直十分和睦且互相欣赏。也许是因为威廉斯,上帝保佑他,不大觊觎别人的地位。他比较像一位美丽而贞节的妻子身边那个心满意足的丈夫,而非雄心勃勃的侦探警官。
“真不该在验尸之后错过了她的律师。我有很多事情要问他,天知道他会去哪里度周末。我已经向警场要求调阅她的相关档案,不过她的律师应该更帮得上忙。
一定要查出她的死谁受益最多。这对提司铎来说是个不幸,但应该对很多人来说是好消息。既然她是美国人,我想她的遗嘱应该在美国的什么地方。等我起床的时候警场就会知道了。“
“克莉丝汀。克雷不是美国人,长官! ”威廉斯用“你居然不知道”的语气说道。
“不是? 那她是哪里人? ”
“英国诺丁汉出生的。”
“可是大家都说她是美国人。”
“没办法。她在诺丁汉出生,在那里念书。大家还说她在花边工厂做过女工,不过没有人知道真相究竟如何。”
“我忘了你是个影迷,威廉斯。再多告诉我一点。”
“噢,当然了,我知道的都是从《银幕天地》或《电影画报》之类的杂志上看来的。里面写的东西很多是胡说八道,但只要故事够精彩,他们也从不放弃追求真相,只要故事精彩的话。她不喜欢接受访问。而且每次告诉记者的故事都不一样。
当有人指出她某次的说法和前次说的有出入时,她说:“上次的太无聊了! 我这次想到的有趣多了。‘每个人都被她搞得一头雾水。他们说这叫善变,那是当然的。”
“你不认为吗? ”格兰特问道,他永远对闪躲的态度很敏感。
“噢,我不知道。我总觉得这比较像是——嗯,像是一种保护,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要逮到你的把柄,只能在别人摸清你——知道你关心的是什么之后。
如果你让他们猜来猜去,痛苦的就是他们,不是你。“
“一个能从诺丁汉的花边工厂一路爬上银色世界顶峰的女孩,应该不会容易受伤。”
“其实正因为她只是出身于一家花边工厂的无名小卒。每隔半年,她就会置身在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交圈,因为她崛起得实在太快了。这需要很多力气——就像潜水者要从深海往上升一样。你必须不断应付压力的变化。
不,我认为她需要一个藏身的壳,而她的壳就是让大家猜来猜去。“
“所以你是克雷迷哕,威廉斯。”
“我当然是,”威廉斯说道。粉红色的脸颊变为更深的粉红。他激忿地把一团橘子酱抹在厚片吐司上。“我一定要在结案时,亲手给干下这等事的杂碎戴上手铐。
这样想就舒坦多了。“
“有什么看法吗? ”
“这个。长官,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我认为你忽略了一个动机很明显的人。”
“谁? ”
“杰森。哈默。他一早八点半在现场附近到处窥探什么? ”
“他是从桑威治过来的。在那边的酒吧过了一晚。”
“那是他自己说的。郡里的人查证过他的话吗? ”
格兰特翻翻他的本子。
“大概还没有。这段供词是在找到纽扣之前他自愿提供的,所以警方并未起疑。
从那时候起,大家都把注意力放在提司铎身上。“
“哈默的动机很多。克雷把他甩了,他穷追不舍到农庄,却发现她单独跟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
“对,很合理的怀疑。你可以把哈默列入你的待办事项里面。查查他有哪些衣服。我们已经发出特别命令,寻找被丢弃的大衣。希望能带回来一点消息。大衣这个线索比纽扣好找得多。对了,提司铎说他把衣服( 除了晚礼服之外) 全都卖给了一个叫做塔格的男人,但是不知道他在哪里做生意。他是不是以前在克拉文街的那个家伙? ”
“是的,长官。”
“他现在在哪里? ”
“威斯特本恩街,最尽头。”
“谢谢。我不怀疑提司铎的说法。不过也有可能另一件大衣上有同样的扣子。
这可能会再带出另外一些事情。“他站了起来。”那么,就放手去干这些苦差事吧! 说到这个,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东西可以给你的第三杯茶添点香味。“他从口袋里抽出一份下午版的《前哨》,《号角》报社的晚报版,放到威廉斯的茶盘旁,醒目的标题映入眼帘:”克雷之死是意外吗? “
“吉米。霍普金斯! ”威廉斯反感地说道,用力把糖丢进他的红茶里。
第六章
玛塔。哈洛德,身为纵横圣詹姆斯和干草市场区之间的社交界名女人,却住在那种阶梯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回廊如寺院般寂静肃穆的住宅区里。格兰特拖着疲倦的双脚爬上阶梯,一边欣赏着地毯,一边不禁怀疑着这种地毯不知该怎么打扫。他穿过旋转门,正好见到淡粉红色的电梯关门上楼,与其等下一趟,他宁可爬两层楼。
刚才看门的警卫告诉他玛塔在家:她十一点左右和几个人一起从剧院回来。格兰特不乐意有旁人在场,但他决定在今天结束前无论如何要对克莉丝汀。克雷和她的交友状况有更清楚的了解。巴尔克联络不上她的律师厄斯金;他的属下说他这三天深受震惊,所以到乡下度周末去了;地址不详。( “你听过律师会受到震惊吗? ”巴尔克如此说。) 所以格兰特最感兴趣的部分——克莉丝汀… 克雷遗嘱的内容——只好等到下星期一了。他在警场看过的克雷档案——当然还不完整——是在过去十二个小时中汇集起来的。在整整五页的档案中,格兰特只找到两件值得注意的事。
她的本名,根据记载,叫做克莉丝汀娜。歌陶白。
她一直没有爱人。
也就是说没有公开的爱人,即使在她从小小的百老汇舞者摇身一变为歌舞巨星的那几年,身边似乎也没有人在供养她。直到她厌倦了歌舞片而将心力转向剧情片之后,情况依然没变;看来,她冲上巨星地位的火箭凭借的似乎是自己的力量。这样的情况只意味着两种可能:她直到二十六岁结婚之前都还是处女之身《 在生活经验远比心理学教科书来得丰富的格兰特看来,这一点颇有可能) ,或者她的感情只在遇到能令她动心( 或说令她昏头,全凭你以浪漫还是讥讽的角度来看待) 的人时才会献出。
四年前爱德华。钱斯勋爵——老布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和她在好莱坞认识,一个月之内就结婚了。当时她正在拍她的第一部剧情片,一般认为她“为自己攀到一门好亲事”。但两年后,爱德华勋爵变成了“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
报道上说,他坦然地接受这样的称呼,而婚姻也维持了下去。他们间的关系相敬如宾而不拘束,部分是因为克莉丝汀的职业占用她很多时间和空间,部分则是因为爱德华。钱斯生活上的主要兴趣( 除了克莉丝汀之外) 在于到异域蛮荒探险,并把这些经历撰写成书。在他最忙于著书期间,他和克莉丝汀多少会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看来也十分快乐。爱德华尽管是第五子,仍然从舅舅那边( 皮革大王布列姆)
继承了大笔财富,这些他能自由支配的财富对于他的婚姻能避免最易陷入的危险上,着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余则归功于他对老婆的成就颇感自豪。
档案上所显示的是这样的生活,如何会发生谋杀案呢? 格兰特心中自问,一边辛苦地踏着厚垫拾级而上。哈默呢? 她在英国的三个月闯都有他作陪。的确,他们一起工作( 制作人还是喜欢在克莉丝汀主演的电影里插入她唱的歌:观众如果没听到她的歌声,会觉得受骗上当) ,但是娱乐界并不怀疑他们俩的关系,不管他们的同事怎么想。至于提司铎? 一个心理失衡的男孩,在自己卤莽而迷失方向的情况下,接受了别人出于随性或慷慨的好意。
嗯,提司铎方面他会再去弄清楚一点。现在他要先找出哈默和她的生活有什么关系。
他走上二楼,听见电梯门轻轻关上的声音,一走过转角,刚好看见吉米。霍普金斯的拇指从门铃上缩回来。
“好啊,”吉米说道,“今天真热闹! ”
“希望你是受到了邀请。”
“希望你带了搜查令。这年头人们一看到警察站在自家门前,就会立刻把律师喊来。我说,探长。”他随即换了个声调急速说道:“我们不要打扰彼此的正事。
既然我们都是为玛塔而来,不如共同分享成果吧。没必要争先恐后。“
从这句话格兰特就推断霍普金斯没有把握自己会受到接待。他跟着格兰特进入小厅,没报上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