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研究社 作者:最后阵地
“哥,过几年等我也当上职业漫画家,我们连手打造一部长篇漫画吧?”
“哦,长篇漫画?野心那么大?那你先说说你的计划和构思,让我听听看。”
“具体我还没想好,不过你设计人物和场景,还有网点的使用都是一流;我呢,擅长设计剧情、对白和分镜头,我们两兄弟合作不就天衣无缝了吗?”
“呵呵,阿弟,你不要把画漫画看得太简单了。”
“本来就不复杂啊,现在随便哪一本漫画,我只要看过一遍,就能凭自己的感觉重画出来,而且绝不会比原作差。”
“我知道阿弟你现在的画技进步神速,不过,要成为一个职业的漫画家,你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呢。哎。”
那个时候,哥哥不经意地低叹了一声,直到很久之后,赵明才明白那声叹息里,蕴藏着多少悲伤和无奈。
赵明知道,很多漫画家都是从当其它漫画家的助手开始,最终才修炼成真正的漫画家。而在他眼里,哥哥现在的工作,就跟漫画家的助手差不多,所以他对哥哥不久的将来充满了期待。
可是……当有一天他求哥哥带他去动漫基地参观之后,他才发现想象和现实之间的距离有多大!
动漫基地里像哥哥这样的美术助理,竟然有三、四百个,说白了其实就是低级的美工,而且每天十二个小时的工作量,比普通劳工还辛苦。
哥哥的同事们在休息的时候,带他去看了几部他们制作的半成品,他当时只觉得自己掉到了冰河里。
SZ市的动漫基地,原来只是J国动画业跟本国合作的动画加工厂之一,而哥哥只是这个加工厂的一个工人……根本不是漫画家的助理!
那次回来后,他就开始跟哥哥疏远了,而哥哥每个月依然会给他汇一两千块,让他买点高级画具,多去参加高级的绘画培训班。
他知道哥哥的收入很丰厚,记得哥哥的同事说过,哥哥的工作效率,在基地里可以排进前十,工资更是高人一等。
只是那又怎么样呢?哥哥他只是个加工厂的工人,收入再高也成不了漫画家。
已经很久没跟哥哥谈过他的近况了,更别提那个什么幼稚的约定,他可不想步哥哥的后尘,当一个只能依照别人的设定去绘图的工人,他想靠自己的能力开辟出一条光明大道来。
只是,社会阅历太少的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就算给杂志投稿,他们也限制风格和内容,连载性的漫画的限制更多,多到让人提不起投稿的念头。
高中毕业后,自己真的只能去当一个靠画漫画生活的工人吗?
他搬出家,在外头租房子住,他想让自己的个性坚强和独立起来,同时继续领悟和磨练画技。
就在上个月初的一天,老师忽然把他叫去办公室,然后把他母亲的来电内容转告给他。
原来哥哥病了,而且是重病,请他尽快去医院看望。
他一听完这个消息,马上就赶去了医院。
虽然这两年来,他因为对哥哥感到失望而很少再跟哥哥联系,但是那不代表他不爱哥哥,所以哥哥病了他比谁都焦急。
在医院里,他从母亲口中听到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哥哥得的是胃癌,已经到末期,扩散的癌细胞无法控制了!
医生说,这都是因为工作过度疲惫,作息饮食不规律,长久下来才酿成了今天这样的恶果。
“阿弟……你看,这是我设计的角色图,还有环境背景。”
哥哥躺在病床上,把一迭厚厚的画稿递给他,他只看一眼就被泪水模糊了视线。
画稿上的角色和背景,都是他以前跟哥哥说过的一个主题构思,没想到哥哥竟然……竟然记得那么清楚,还把详细的设定都弄出来了。
在哥哥生命走向尽头的那一个月里,哥哥跟他说了很多人生经验,他这才真正理解哥哥的心情,并为过去对哥哥的冷淡而深深后悔。
“阿弟……其实我原本打算赚到足够多的钱,然后办一本属于我们自己的漫画杂志,到时候我一定要找阿弟你来,我们一起连手在杂志上画连载原创作品……可是没想到我的身体那么没用……对不起,跟你的约定,我实现不了啦。”
“哥,不要这样说!”他抽泣着叫道。
“这是我用了十多年的笔杆,你留着吧……以后、以后你要连我那份梦想也一起……努力……”
笔杆从手中滑落,在地板上滚了几圈,然后就一动也不动了。
“哥、哥你不要不说话!哥……我发誓,无论如何我也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呜……”
尾声 心
因为凌羽这个热门新闻人物的关系,赵明连杀四人这个案子,被媒体翻来覆去地拿来炒作,这让赵明变成了众所周知的罪犯。
而他留下的那个犯罪计划书,更是成为出版社和杂志高价争夺的“宝物”。
那是一则一百二十五页的推理漫画,名字叫《黑暗漫画家》,内容跟已经发生过的案件差不多,人物情节和现实有所出入,但杀人手法没有太多的改变——只是漫画的主角并不是侦探,而是凶手自己。
最终,赵明拜托那个自愿为他辩护的律师,当他的版权代理人,授权给一家大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过程有些曲折,但是该出版社很有手段,最终还是让这部漫画通过了审核。
没想到出版后销量一鸣惊人,短短一个月内就卖出了三十万册。
两个月后,法院判决,赵明杀害四人,谋杀罪名成立,情节严重,但念在被告人还是未成年人,最后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缓刑三年执行。
审判结束后,赵明被家人保释了出去……第二天一大早,他来到了哥哥的坟前。
“哥……你看!这是我印成书的作品哦!”他用打火机点着那本处女作,放到了坟前的石板上烧起来。“我感觉现在离我们的梦想越来越接近了……哥,你为我感到高兴吗?”
“开什么玩笑!你哥哥会为同胞兄弟变成杀人犯而感到高兴?”
凌羽忽然在赵明背后出现,他逼近赵明,义正严词地说:“你哥哥希望你能够实现你们共同的梦想,难道是希望你去杀人犯罪,难道是希望你去沽名钓利?他在临死前给你的那根笔,是不是已经被你给当垃圾丢掉了?”
“没有!我没有丢掉!那是哥留给我的重要遗物,我就算死也不会丢掉的!”赵明红着眼睛,歇斯底里地叫起来。
凌羽冷笑一声,冷不防地朝赵明的左脸一拳揍过去,骂道:“混蛋!既然你留着,你为什么不明白那根笔杆代表的意思!你这个白痴,让我告诉你吧,那根笔代表的东西是‘心’!
“你哥哥其实是想告诉你,用心去创作,用心去坚持,那才是通往梦想的正途!可是你看看你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你根本就感受不到你哥哥的‘心’,你有什么资格说,你已经接近了你和你哥哥的梦想?”啐了一口又说,“以后好自为之吧!”
说罢狠狠瞪了赵明一眼,然后转身朝山下走去了。
赵明看着哥哥的墓碑,泪流满面。
“哥,我错了,对不起……”
这时,忽然刮起一阵大风,落下漫天的枯叶。
有一片枯叶落到了赵明的身前,他惊奇地发现,那片枯叶中间有个心型的缺口……
——《神秘研究社·死亡动漫祭》完
后记 红绯鱼到底是哪里的招牌菜?
凶手的动机真是喊出了我的心声,为什么其它地方的人行我们就不行。
换个主体,这样的心声也很强烈的体现在华文推理界,日系欧美系无论本格派社会派冷硬派都可以如入无人之境地纵横于世界,完全可以理解,因为其中不乏精品。
而华文推理的创作却为何屡屡遭到忽视?据我所知的台湾本土推理发展,《错置体》、《魔法妄想症》、《网络凶邻》等受到两岸读者好评。但总体平均一年的长篇出版量依旧在个位数。内地的本土推理发展,亦有《盲人与狗》、《谋杀ABC计划》、《13区》、《你问我答》等长中短篇的杰作出现。
可是出版社却不予赏识,更有所谓的出版界“专业人士”对本土推理不屑一顾……期待何时在世界上华人的各种通俗文化作品也可以受到肯定与重视。
有些扯远了,还是转回到第六集本身。
应当说最后揭示的动机引起的共鸣使这部作品加分不少。
这一集的凶手的设定或许会让不少刚刚接触推理的读者大感意外,不过我根据凶手定律在第三章左右就查知了凶手的身分。(没有倚老卖老的意思哦。其实只要看一遍金田一少年就可以练出来了。)在这点上作者的算盘可没打成功。
本集发生的事件只有三件:动漫祭连续杀人事件、“金田一”与“拉克丝”的暧昧事件、选美大赛事件。
在看到这集之前就听到作者介绍就想,哇塞!这么多动漫人物一齐上场,名义上是动漫祭的剧情,实际上就是想安排一场人物大乱斗吗!果然,看看,主角不就和“拉克丝”差点谈上恋爱了吗!还有“金田一”与“工藤新一”的梦幻大对决,连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时的场景都是动漫中的。
但其实这一切安排设计,有很多处并不是单纯为了让人浮想联翩而设计的,而是为了诡计的部分精心打造潜藏其中的,让人陶醉于动漫世界时,一不小心就在最后真相部分发觉自己被作者从背后捅了一刀——原来这个和那个的设计竟然如此被凶手利用!
可以说,这次作者成功地加入了整体性的“红绯鱼”(注)(就是误导读者的意思——作者:重要的是好吃吗?)。
这是前面几集完全没有出现过的,那种弥漫在空气中对于凶手身分的疑惑,还有对于动漫角色与真实人物之间那个裂痕的巧妙利用,很好地转移了视线。
可惜的是,这个视线的转移并没有预设很有说服力的怀疑对象(又是龙套感惹的祸),导致最终又绕回了那个人。社团中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只是提及,却没有大做文章。
诡计部分有三处,两处是小型的心理诡计,一处是足迹类的密室诡计。
第一处看似“不可能”的情况,其实看穿了凶手的身分实在是简单。可是我猜到了凶手也没料到是如此的心理诡计,叹服一下。
第二处凶手的手段非常惊险,太容易出意外了,不过预先留了后招,算是比较圆满的诡计。巧妙利用人先入为主的心理,制造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这次我可没有栽跟头,在凶案发生后马上意识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以上两个诡计实施容易,逻辑合理,要给予加分……
第三个密室诡计很有作弊的嫌疑,在我心里就是变形一下的“密道方法”。不过作者在文中提及了那个很敏感的地方,读者应该可以很公平地发现这个诡计的全部方法。这个密室包装得很华丽,和“影分身”都扯上关系,但解答出来却感觉鸡肋。
选美大赛那里,我是以很快的速度浏览过去的。我欣赏角色魅力都是通过剧情和人物的动作的,这样直接地通过一连串选美我很难接受。(而且要看美女还不如直接看电视上模特走T台……XD)。
有一处地方很吸引我,就是演情景剧的安排,里面各个人的反应真是太好笑了,强烈希望各位读者直接跳过前面的选美情节直接叫辆TAXI到那里去。
还有一个收获,就是知道了原来慕容火舞比慕容水镜感性N多,而对凌羽那番挑逗不知他有没有听懂,估计是装傻。可怜的吴剑,就这样快被作者抛弃了……
人物方面史无前例的出现了一个我印象特别深刻的龙套角色,就是“鸣人”黄善(黄鳝?!),这个角色真是太可爱了,标准的纯真正太,作者安排的话语彷佛就透露出那种说话大声而真诚的感觉,眼前浮现的是颇为乱斗的柯南小朋友穿着鸣人衣服的形象,其描写的成功甚至超越《火影》的原著。建议作者之后再安排他出来啊!哇哈哈哈,因为他我开始要萌正太了,看看他可以跟谁配呢?(作者:……)
让我生气的是关于拉克丝的描写,毫无特色,和以前描写的女性角色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了的。除了那大段描写她如何如何漂亮外,其性格一点儿不讨人喜欢,成了一个看见主角就准备缓缓扑上去的人。记得当年《SEED》里拉克丝穿着极其华美高贵的衣服,只身面对拔枪而对的阿斯兰那种具有高度气势而略带轻蔑的眼神,直插对方的潜意识的心理分析式对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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