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日志





  老鸟理解地点点头,继续吃他的早饭。
  三个新疆人一人一个包背着出了客栈,在我们对面找了张桌子坐定,要了和我们一样的早餐,狼狈不堪地大吃起来。我看得清楚,相比起一般新疆人来,三个人的身材都偏矮,偏瘦,一个留着落腮胡子像是老大,两个白净点的看着像跟班或者跑腿的。三个人都没说话,只顾吃,倒是和我身旁的老鸟有得一拼。
  此刻,我掐指一算,计上心头。我让老鸟坐着继续吃,自个儿走到那三个人身边空着的位置坐了,三个人都抬起头看我这个不速之客,我朝他们笑笑示意友好并无恶意。三人似乎不想多事,又压低头一个劲的吃东西,这一幕不禁让我联想起在家里养猪时,那些可爱的小猪仔吃食时的样子,专心致志,特有意思,就和眼前这几个人如出一辙。
  我对着三个陌生人说:“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是本地人吗?”
  两个小白脸看看我,又回头看看大胡子,不做声。顿了一会儿,大胡子回答说:“没错,有什么事?”
  话头一搭上就成功了一半,我抓住一线希望马上跟进,我说:“这样的,我和我的助手来自北京考古研究所。”我指指背后的老鸟说。他吃东西的样子真不敢让人恭维,怎么看怎么不像是我所说的考古工作者,话一出我便后悔,可说出去的话就像撒出去的尿,再也收不回来,只好胡乱撒谎。“你们也知道,新疆这地方就数沙漠多,没有经验的人根本别想进去,我们俩刚到这,人不熟地也不熟,所以,想找几个向导,带我们去找一个遗址。”我特别强调了最后一个词“遗址”,希望这个词能够触动到这些人的敏感之处。
  三个人的确不约而同地抬起了头,嘴上也暂时定格几秒钟,他们互相对视,像是通过眼神传递着信息,我知道自己刚才那一番话的引诱效果已经出来,此刻最好是把时间留给他们,等待最后的答复。
  “你刚才提到遗址,能具体说说吗?”大胡子放下手头的碗筷,开始发话。
  干我们这行,撒谎是必修课,对于我来说,运用起来可谓是炉火纯青。我环顾四周,两手搂住左右两人的脖子,把他们聚到桌子中心,悄悄地说:“刚发现的,就在吐鲁番!”
  “石人子沟?”其中一个小百脸显然是说漏了嘴,大胡子狠狠瞪了他一眼。
  “很有可能就在那里,如果发现将会震惊全世界!”我顺着他的话又跟进一步。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对我的身份没有产生怀疑,倒是对我说的这个地方不怎么相信,一个白脸说:“你的意思是说石人子沟真的存在?”
  “当然,我们有科学依据可以证明它的存在,你以为我们大老远跑这儿真为吃你们几个葡萄干啊!”
  大胡子用手背抹干嘴角上的茶水说:“石人子沟只是传说,道听途说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正见过的人一个没有,传得最火的说那边曾经是汉朝时期匈奴的单于王庭,汉武帝时达到鼎盛,人口十几万,牛羊无数。但是后来匈奴分裂衰落,单于王庭也就逐渐消失在沙漠里面,没有人知道它的真正位置,甚至很多人怀疑它存在的真实性。”
  我心想,我也看过很多类似的关于新疆的考古著作,怎么就没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地方,看来这三个人一定是特别关注这个古城有段时间了,不然不可能说得那么清楚,莫非他们此次就是冲这个所谓的单于王庭而来?假如真是如此,我立刻决定,非常有必要插脚进去。
  “我们希望请几个沙漠经验丰富的人做向导,不瞒你们说,从昨天你们进门起我们就开始注意上了,从我们的专业眼光看,三位绝对是频繁穿梭于沙漠戈壁之中,而且。”我顿了顿,看到他们面露惊讶,便接着说,“而且从你们的装束判断,对考古或者类似的活动,你们还是比较热衷的。”
  “什么意思?”大胡子紧张的样子表明我的话正说到了点子上。
  我正准备回答他的不解,背后传来老鸟的声音:“哎呀,其实干咱这行的谁没个第六感,再说了,三位的背包可不是吃干饭的,那个黄色包边上突起的地方是个铲子吧,可伸缩那种,瑞士产的,不过陕西汉中有个造仿制品的,质量差点,遇上花岗岩这类硬点的地质容易掉链子。”话说到这,老鸟已经站在我们面前,样子很威猛,给人一种大义凛然之感。他刚把桌子上的两份都消灭地精光,眼看着肚子鼓起一圈。
  “据我所知,用上这玩意的人怕都要和死人打交道!”老鸟补充说。
  “没错,你们猜测的完全正确。”大胡子说,“碰到二位经验如此丰富的同行,实数不易,我倒是有个提议,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
  “洗耳恭听!”
  大胡子在心里打了遍草稿,理顺思路说,“既然咱们是同行,而且目的地就一个,那么有没有可能存在合作的可能?”
  “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对新疆这里,你们比我们熟悉,在其他方面,我们可能更有经验,大家合作,事半功倍。话又说回来,这样一来,我们也不用再去找什么向导,省下一大笔开销,皆大欢喜嘛!”
  我们五个人眼睛都在放光,我们俩是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给砸的,他们卅是被我们这俩的花言巧语给蒙的。老鸟用眼神告诉我,他很佩服我这巧舌如簧的本领,而对方的眼神里我看到的是他们对我编造的话的深信不疑。我暗暗内疚,在单纯的西部人民面前,我怎么又落下个阴险狡诈之名!
  大胡子名叫买买提,两个白脸是兄弟,分别叫阿里木江和阿里布。买买提在这行是个老手,干了有十几个年头,在新疆盗墓界也能排上个人物,最猖獗的时候他的足迹遍布举世闻名的楼兰、米兰、高昌、轮台等各大西域古城,但可惜有一次在轮台失手被当地民兵逮了个现形,十几多年的劳动成果被悉数没收。当然,盗墓的人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有着天生的归属感,这不,几天前劳教刚出来又重操就业。
  阿里木江和阿里布兄弟俩住在库尔勒,据说是大胡子的远房亲戚,但是辈分该怎么排三个人都弄不清楚,大概是叔侄关系。本来在家乡干一手泥水匠的活,可惜日子过得并不太平,好惹是生非,最后被大胡子带出来也干上这行,转眼也有三两个年头。他们的口号是叔侄搭配,干活不累,听起来总觉得有点自欺欺人。
  我们一拍即合,决定立刻行动。这天晚上,我弄回一张新疆地图,五个人围在桌子边商量行程。
  围绕着吐鲁番已经被发现的古城遗址有很多,东面有高昌古城和拉布楚克古城,南面有交河古城和楼兰,西面有乌拉泊古城、铁门关、轮台,北面是北庭古城,星星点点地点缀在沙漠中,但是奇怪的是从吐鲁番往东北方望去,除了茫茫的沙漠以外,其他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据沙漠考古的经验,只要现在有河流或者历史上曾经记载有河流流经的地方几乎无一例外发现了古代城池的遗址,特别明显的是塔里木河及其各支流沿线,少说也有包括楼兰、米兰、小河在内的七八座已经被确认的古城遗址。
  还是老鸟的单眼皮小眼睛好使,他发现在吐鲁番东北的沙漠中发源有一条不起眼的河流,穿过沙漠向北流出国门进入蒙古境内,这条河叫库鲁克果勒,发源地是巴里坤湖,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中央一个非常细小的自流湖。
  汉朝特别是汉武帝在位时,匈奴非常猖獗,当时的匈奴大单于曾经占据着河套平原的辽阔而肥沃的土地,而此时的单于王庭在现在的蒙古境内,这是匈奴历史上最鼎盛时期,不断进犯汉朝北部边疆,战争频发,民不聊生。后来出现了历史上著名的将领卫青、霍去病,北伐匈奴,一举歼灭其主力,使得匈奴再没实力与大汉抗衡,最终走向分裂。其中最纯正的一支匈奴后裔往西迁徙到了今天的新疆甚至更远的中亚一带。
  我按着地图上的巴里坤湖,认为它正好位于西迁的必经之路,不排除在此建城的可能性,我们一致决定去巴里坤湖。前提是必须要穿越几乎大半个古尔班通古特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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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夜宿魔鬼城
更新时间2008…5…3 0:31:39  字数:0

 进入沙漠必须要置办些物件,最大号的当然就是骆驼,素有“沙漠之舟”之称的骆驼虽然笨重,但是在沙漠中却是人类最好的帮手,不但能够帮忙驮运辎重,而且能够用它们特有的灵敏嗅觉发现水源,这可是生命之源,很多人都是在沙漠中走着走着就成了干尸,丢了性命。
  我打发老鸟和那两兄弟出去找骆驼,还有一些其他在沙漠中看着需要的器物。而一旦进入墓地,那么摸金校尉的器械就能派上用场了,当然这都是个人用着顺手,看着习惯的工具,自己必带无疑的,像什么捆尸索、探阴爪、旋风铲、摸尸手套、墨斗、桃木钉等等,还有制造各种救命药丸的秘密配方。经验告诉我们,在面对突发情况时,个人的经验最重要,器械只能抵挡一阵,但是经验却是可以用来救命。所以小心驶得万年传,这次我们切不可轻敌,必须时刻绷进了心里这根弦。
  我和老鸟上次在湖南的经历差点要了我们的小命,还好在紧急关头我包里的两雷管就了我们的命,所以这次老鸟出去置办器械的时候,我还叮嘱他尽可能多的弄些军火枪械回来,威力大的是首选,千万不要心疼钱,咱们只要发现传说中的古城并且活着命回来,那价值翻着倍的回报。
  不多时,老鸟三人满载而归,浩浩荡荡牵着五匹高头骆驼,毛色油亮油亮,一律地骠肥体厚。老鸟骑着为首的那匹,尤其趾高气扬。后面几匹则“叮叮当当”挂满了金属刀具。新疆这地方和内地不同,杂居了许多游牧民族,刀具是不被管制的,所以大街上随处都能看到腰别马刀的强悍男人。老鸟居然敢这么明目张胆地带那么多刀,还是招了不少的指点议论。
  我急忙把老鸟从骆驼背上拽了来说:“你她娘的搞行为艺术啊,那么多刀挂屁股后面就不怕扎到自己!”
  “不怕,还有一打雷管,绝对是俄罗斯进口,小地方就是好,搞军火这么容易,老子刚到一旧货市场就上来一帮子人,气势汹汹地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后来才搞明白他妈的都是俄国佬,拉着我看装备,从头上的钢盔到脚下的皮靴,一应俱全,连军用内裤都有卖的,老子掏了一条,迷彩的,贼有个性!”老鸟越说越兴奋,居然真从口袋里弄出个迷彩小内裤出来,抖开了在我眼前晃悠,我一把扯过来往地上一扔说:“你她娘的别在这丢人现眼,除了这内裤还有啥个性的,全拿出来!”
  “没了,全在这。”老鸟被我训,装得很委屈,“一打雷管十二个够咱们把个墓地炸上天,还有那些马刀,切什么都和切菜一样,锋利,还有,最后那个袋子里,两挺AK47,二手货,扳机有点卡手,其他都没问题,准心也不差,人家还外送了好几百发子弹,你我一人一挺,肯定特帅气!”
  “怎么就两挺,他们呢?”
  “不会使,还怕走火,都是土坯子,只会用冷兵器,没见过热兵器,这不,一人要了一把马刀,欢天喜地的。”老鸟摇着头招呼两兄弟拴了骆驼,把背包什么的全驮上骆驼背。已经是下午,我们一行五人选好坐骑呈一字长溜开出城去。
  出了吐鲁番城没几步,脚下便没了绿色,放眼望去黄苍苍一片,遥远不见边际。连绵不绝的沙丘大小不一,但是整整齐齐地蔓延在广阔的大地上,给人的心灵以强烈的震撼。
  虽然不认识路,但是老鸟骑的骆驼依然走在最前面,刚进沙漠的时候他可是相当激动,还破天荒地吟颂什么“醉卧沙场君莫笑”,“大漠孤烟直,黄河落日圆”之类的诗,只不过没有一首是从头到尾完整背出来的。可就放屁的工夫,劲头就烟消云散,他把帽檐压得低,不知道从哪弄来一块破布在脖子上绕了几圈,当做面罩使,猛回头还真认不出是他老鸟。他在前头扯着嗓子喊:“喂,我说后面几位,咱进沙漠有段时间了吧,怎么看到的除了沙子还是沙子,老子满身汗满嘴沙,要不停下来休息片刻!”
  大胡子买买提跟在最后,打扮地像个十足的丝绸之路上的西域商人,本来悠闲地哼着小调,中途被老鸟这高音一搅和,调门跑了,再也找不准,他对老鸟说:“前面那鸟爷,进沙漠有个规矩,你得跟沙漠交朋友,你得熟悉沙漠,咱既然是进了沙漠,生死各参半,一半捏在你自己手里,另一半就埋在这浩瀚的大沙漠中,运气好,能带个囫囵人出来,运气差,咱就可能在这沙漠里安家咯!”
  我说:“就是就是,你他娘的又不是没见过沙漠,别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