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伊斯的故事
行巳さ陌缸印! ?br /> 1973年的一天,当地的全国妇女组织找到他,问他是否愿意为在三菱公司,明尼苏达州一个相当大的公司,工作的一群妇女做代理人。这些妇女诉称,她们在工作中因为性别而在招聘条件、雇佣、培训、工作分配、工资和解雇等方面处处受歧视。虽然从来都没有代理过权利案件,斯普伦格尔还是接下了这个案件。后来,斯普伦格尔推断,这个案件之所以能找到他,是因为他为当地酒水零售协会做代理,进行反托拉斯集团诉讼时引起了一些公众的注意。〃这个案件的事实很奇特。在招聘过程中,申请者都被以颜色标记:男人是蓝色,女人是粉色。〃他对案件探讨的越深就越意识到三菱公司除性别歧视外,还存在其他问题,后来,他修改了诉状,将案件的范围扩展,使得对黑人雇员的性别歧视也包括在内。
三菱公司案是根据1964年人权法案第七条判决的第一例就业歧视集团诉讼案也是联邦第八巡回法院根据第七条审判的第一起集团诉讼案件。最后,当该案于1977年判决时,斯普伦格尔得到大约八十万美元的佣金。
其实在代理三菱公司案件之前,这位三十五岁的律师也已经在就业歧视领域有了一些名气。〃这并不难,在七十年代的明尼苏达州,还没有太多的律师会对就业歧视集团诉讼案实行风险代理。〃1975年,他接到明尼苏达州大学化学院一位临时教授助理,夏马伦·雷詹德女士打来的电话。雷詹德申请一个能被长期聘用的职位,但是被忽略了,她相信其原因是她是一名女性。她还认为学校通常都不把这些职位给符合条件的女雇员。斯普伦格尔接下来这个案件,并把它作为一个代表学院所有女雇员的集团诉讼案件向法庭提起。
1977年,在雷詹德诉明尼苏达大学一案的判决尚未做出时,斯普伦格尔就决定离开〃约翰逊&桑兹〃律师事务所而自己开办新所。他和所里其他两位律师在同一栋大楼上租了房间,成立〃斯普伦格尔、奥尔森&舒特〃律师事务所。尽管他们也以风险代理的形式接手一些人权案件,但主要收入来源却是客户按小时付给他们的报酬。
第二年,在雷詹德案件中作为被告方的明尼苏达大学破天荒地同意支付给原告十万美金。此外,明尼苏达大学为解决女雇员受歧视问题,专门制定了一个行动计划,并将其付诸实施。明尼苏达大学的行动计划很快成为全国其他大学的典范;在法律界,雷詹德案件也成为高校就业歧视案件中的一个里程碑。
但斯普伦格尔至今也没有拿到这个案件的代理费。许多联邦法案都规定法院可以判决败诉方向胜诉方律师支付代理费,而第七条就是其中一条。在协议书中,明尼苏达大学曾同意支付〃合理数额的律师费〃,但却没有写出具体数额。后来,该案由迈尔斯·洛德大法官负责。1982年,迈尔斯大法官最后做出判决:付给〃斯普伦格尔、奥尔森&舒特〃律师事务所一百四十万美元律师费,给〃约翰逊&桑兹〃律师事务所五十万美元作为斯普伦格尔仍在该所效力时的报酬。该判决创下了对高校提起的就业歧视案中律师费用的最高记录。这个数额是通常支付的律师费的三倍,他解释说如此高的费用对避免歧视以及鼓励律师代理此类案件是必需的。
明尼苏达大学认为律师费过高,并立誓上诉。几个月后,斯普伦格尔与该大学达成协议:斯普伦格尔同意大学立即支付一百一十七万五千美元,而不再要求可能日益增加的数额。同样,〃约翰逊&桑兹〃将按照同样的比例得到三十万美元。
此后,总是有人打电话请斯普伦格尔代理就业歧视案件,或与第七条有关的案件。〃我开始想,〃斯普伦格尔后来说,〃单凭代理就业歧视集团诉讼案件我就可以维持生计。〃这是很冒险的,因为这类案件基本上都是风险代理,并且通常好几年才能结案。但斯普伦格尔逐渐认识到只有冒险才能生存。
大多数律师都乐于知道他们到底能做到什么程度。如果不按小时收费,他们就不能做得更好,但也不会更差。但斯普伦格尔一想到按小时收费,就非常沮丧。这让他想起曾主宰他父亲生活的打卡上班,而这样的生活会让他发疯。实际上,每当他能预见到不久的将来,他就会非常厌倦。
第二部分 长路漫漫第七章 起诉公司性骚扰(3)
现在,斯普伦格尔有能力选择年轻时就非常向往的生活方式了。他和妻子朱迪思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在明尼阿波利斯有一栋很舒适的房子,在弗罗里达的卡普蒂那岛上还有一套别墅,此外,还拥有一艘命名为〃集团诉讼〃的长五十六英尺的帆船。1980年,〃斯普伦格尔、奥尔森&舒特〃律师事务所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需要寻找新的办公地点。斯普伦格尔非常不喜欢高层建筑,〃我不喜欢等电梯,〃他解释说。他到处寻找合适的地方,当看到里奇伍德大街上那栋房子时,他知道这就是他想要的。
斯普伦格尔代理的下一个大案子是对伯灵顿北方铁路公司和十三家铁路工人联盟提起的种族歧视集团诉讼。
两位首席原告威廉·麦克布赖德和威廉·巴特勒以前都是铁路工人,他们诉称由于种族原因,公司强迫他们辞职。最后,有几千名雇员参加到这次集团诉讼中。
伯灵顿北方铁路公司的代理人是〃斯特普特&约翰逊〃律师事务所,该所在华盛顿很有地位,具体负责这个案件的主要合伙人是汤姆·鲍尔斯,此人曾是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主席。双方达成了一个极具进步意义的协议,该协议要求伯灵顿北方铁路公司和其他共同被告为这些以前的雇员偿付一千万美金,并要求公司在以后的六年里雇佣五千名黑人,这将使它花费大约四千万美金。就像雷詹德案件一样,伯灵顿北方铁路公司的协议也成为就业歧视案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并巩固了斯普伦格尔作为最优秀的第七条的支持者的声誉。
但这一案件也使斯普伦格尔意识到尽管就业歧视集团诉讼案件赢利丰厚,但若律所把太多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则太过冒险。尽管根据协议,除去弥补现金支出外,他们最终获得了一百八十万的律师费。在五个月中,律所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这个案子上,他们还投资二百万美金用于现金支出,包括专家鉴定和统计调查等,这还不包括他们所花费的时间成本;他们必须用自己的银行存款才能维持律所的运转。
此案结案不久,〃斯普伦格尔、奥尔森&舒特〃律师事务所就关门了。一段时间里只处理一个案件对律所产生的巨大压力、巨大开支和债务的威胁,使斯普伦格尔的两个合伙人都想撒手不干而改做其他事情。但斯普伦格尔决心找到一条能实施他的想法的路子。这时,他意识到他需要一大笔〃战争基金〃。他还记得迈尔斯法官说过的话:集团诉讼〃不是为了弱者,也不是为了穷人。〃
斯普伦格尔建立一个战争基金的计划多少有点违反直觉,他的逻辑就好像刹车时踩油门,或迎着从海边打回来的浪游泳一样:如果不能处理一个大集团诉讼案件,只要他有精力,他会同时处理十个、十二个类似案件。这样,这些案子就能相互支持。
伯灵顿北方铁路公司案还从另外一个方面改变了他的生活。1983年春天,斯普伦格尔和斯特普特的律师们有一次见面会,那时,斯普伦格尔和妻子朱迪斯的婚姻就要破裂,一位非常优雅的金发女士,汤姆·鲍尔斯及斯特普特的合伙人简·兰引起了他注意,她也注意到了斯普伦格尔。〃我猜她看见我第一眼时就爱上了我,〃很多年后,他笑着说。
当案子马上就要进入审判阶段时,兰成为斯特普特律所中与斯普伦格尔就协议进行谈判的主要负责人。最后关头来临了,〃我们的开庭时间是星期一早晨十点。那天上午,我们都同意协商……兰住在市区的一家宾馆里,我们在电话里交谈了很多,早晨我们一起到法官那里,告诉他我们已经同意和解、并列出来和解的主要内容。〃但即使是在那时,仍有很多工作要去做。〃我们必须在七十五页长的禁令里简要写明和解的主要内容。〃这使他们在〃芝加哥、明尼阿波利斯和华盛顿〃会面,保罗后来承认他们的会面次数远远超过必需的会面次数。
表面上看,斯普伦格尔和兰是很奇怪的组合:兰是一位富有的纽约商人、慈善家〃我有一个梦想〃基金会的创始人尤金·兰的女儿,她迷人而经验丰富。她在纽约长大,热爱艺术、聪慧,支持那些受压迫者。她在斯沃斯莫尔念了大学,并于1967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之后,她决定去法学院念书,并被宾夕法尼亚大学录取,成为班上八个女同学之一。
兰在法学院读三年级时就在〃斯特普特&约翰逊〃律师事务所打工,1970年毕业后就正式加入该所。1977年,她成为该所第一位女合伙人,同时被邀请做卡特县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法律顾问。1981年,她重返斯特普特律师事务所。1968年,当她还在法学院念书时,便与汤姆·麦格鲁结婚,他是〃阿诺德&波特〃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育有两个孩子。1984年,他们的婚姻破裂,但他们仍是好朋友,居住的地方仅隔一个街区。1986年,兰认为生活应该有所变化,就离开了这个有一百八十五位律师的事务所,创办了只有五位律师的小所,这个所位于华盛顿杜邦环岛北部20号大街1614号,是一栋建于1891年的砖和沙子结构的非常优雅的建筑。
1987年,兰和斯普伦格尔仍然各自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但他们已经合作过好几个案子。斯普伦格尔在兰工作的楼上开了一家华盛顿分所,这样,他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她在一起。他们不同的个性她东海岸的锋芒毕露,他中西部的保守以及他们的天赋她是作家和谈判家,而他则是诉讼好手和战略家使他们非常互补。就像《亚当的肋骨》里的特蕾西和赫伯恩一样,斯普伦格尔和兰是理想而强有力的组合。
那年,他们共同对一家电力设备公司提起反性骚扰环境诉讼,这个公司与政府签的合同都属于绝密文件。〃那是一种最阴暗的环境,〃兰回忆说,〃办公室的主管和两位女雇员有经常的性关系,此外,他还骚扰其他女性。〃尽管斯普伦格尔曾代理过其他的性别歧视案件,但这个案件却是斯普伦格尔和兰共同合作的第一个性骚扰案件。至少对兰来说,那是一次非常痛苦的经历。在两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他们为许多使人筋疲力尽的确确实实的证据而纠缠不休。尽管法庭认为电力设备公司对维持一种造成性骚扰发生的环境负有责任,却没有判它支付任何赔偿,因为那时第七条还没有规定在性别歧视案件中可以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斯普伦格尔并没有就此停下来,但兰却被她的雇员和自己在该案中的巨大花费吓坏了。〃对任何一个卷入其中的人来说,这个案子是非常折磨人且极具摧毁性的,〃兰说,〃在性骚扰诉讼中没有赢家,我不想再参与其中。当妇女们来找我时,我会告诉她们解决方案,但如果她们想提起诉讼,我就让她们找其他事务所。〃
1988年,保罗·斯普伦格尔已成为享誉全美的律师之一,他的律所每个星期都能接到一百个请他们代理就业歧视案件的电话。斯普伦格尔雇了切里·诺里斯来帮助处理一些最初的工作。诺里斯曾在明尼阿波利斯政府办公室工作,现在负责审查电话和信件,并把一些比较合适的案件转给斯普伦格尔。他将对这些案件进行一一审查,然后,或者让诺里斯写信拒绝,或者,如果他对案子感兴趣,就会让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信息。时间长了,斯普伦格尔就有了一套判断是否接案的标准:首先,这个案子必须有可能是一个集团诉讼案件;其次,必须可能有相当的金钱回报;第三,原告必须可信,并对将来可能得到多少赔偿有合理的预期。〃如果案件很有趣或很有挑战性,我也可能接下。〃很快,〃斯普伦格尔&助手〃律师事务所就把找上门来的百分之九十五的案子都推掉了。
洛伊斯·詹森和帕特·科斯马施来到〃斯普伦格尔&助手〃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时,斯普伦格尔倾向于接下这个案子。他已经读过政府的卷宗,并被洛伊斯曾经遭受的如此严重的性骚扰和公司在这个问题上顽固不化的态度所震惊。在他看来,这个案件显然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