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知道。”
“你想说什么?”阿德斯耐着性子问。
“我想说我?算做向我道歉的反应。
阿德斯想了想,点头答应。
孤儿顿时心花怒放,因为占了大便宜。她本来还想借机问阿德斯的过去,那个男巫有头无尾的话泄露了太多不完整的信息,她也好奇他的过去,也了解他的身世,但却终于没有说出口。
也许没有愈合。相比起生生揭开旧创,让他鲜血淋漓,她选择等,她愿意以沉默的温柔对他,直到他向她展示伤痕的一刻,那样,他才是真正的解脱。
那时,他将完全属于她。所以,她等。至于今后会面临的危险,小心戒备就是了。
“我们庆祝一下生意成功。”她高兴的说,明明是她在占便宜,却说得那么公平。
阿德斯一挑眉,不知她要如何庆祝,却发现她慢慢蹭了过来,飞快的在他唇上印下了一个吻,没有距离和阻隔的吻,嘴唇是那样柔软温热,带着她特有的清甜气息,让他的心火腾的烧起来。
他反应迅速,逮到点了火后就要撤退的女人,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按在她脑后,在她的紧张和羞涩中想重复并加深这一动作,却在眼看就要成功时听到“咕”的一声,非常响亮。
饿了四天的某人的肚子在强烈抗议了。唉,先让她填饱肚子吧!
第三卷
第十八章 … 到了福临家
尽管阿扎再三挽留,孤儿一行人还是在第二天离开了波光园。临行之前,阿扎当着全体族民的面对孤儿郑重承诺,从此以后,司文家是盈禄家最忠实的朋友,如有需要,司文家一定尽全力相助。
孤儿知道这是阿扎为了感谢她除掉了阿布,还司文家一个开放的未来而表示的感谢,所以以极优雅的态度代表盈禄家接受了这番好意,之后就率队离开。
她身子还弱,但并没有弱到行动不便的地步,可她就是要和阿德斯一起骑霜雪,不然就会“头晕”,上上下下,进进出出,都要阿德斯抱着,不然就“腿软”。阿德斯不多话,可是满足了她的一切要求,表面上像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隶,实际上几乎是宠溺着孤儿的一切行为。
孤儿感到一丝幸福,来塔撒大陆七年,第一次感到幸福。
一行人拖拖拉拉的向南进发,走了差不多四天。终于到达了下一个目标
福临家的地貌是很田园地那种,绿草如茵,地势缓和、气候宜人,大片的田野上到处种植着各种农作物、果树和花朵,房子是中国北方农村的风格,平层的小院落。装饰得大红大绿,让人看着就喜欢。
因为福临家被认为是好运的象征,大陆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随便得罪他们,而左右毗邻的又是封闭地司文家和软弱的盈禄家。所以八百多年来,战乱从未波及到这里,福临家简直是世外桃源般的存在。
孤儿穿越大陆没多久就认识了福临家的领主、孟菲斯侯爵大人了。当时她初接掌盈禄家族,没有任何一个家族地人来道贺,紫金家只送来了礼物和祝贺信,唯有阿孟大叔亲自到来。并鼓励孤儿不要担心,说有什么事就找他。他会帮助的。
孤儿想独立坚强,不想麻烦人,好多事都咬牙自己扛,可阿孟大叔只要得知情况就会主动来帮忙,让孤儿感到很温暖。似乎有一位父亲的老友在照顾她一样。
对紫金家的泰娅,她像喜欢小妹妹一样,对福临家的阿孟大叔。她却真的像是对自己地叔叔,从心眼眼儿里喜欢、尊敬、有时候在他面前还会撒娇,产生一点点依赖。
此次在进入福临家之前,孤儿先派小三三和小四四带着礼物去拜见阿孟大叔了,她则带着其他人住在边境的农舍里。
农舍地主人夫妇知道她是盈禄家的邻主,是他们侯爵大人极为喜欢和看中的贵族小姐,所以对她特别热情,他家的儿子看到孤儿后还脸蛋儿红红的一脸爱慕,并送了鲜花。
旅行这么久,第一次受到这样地真心对待和欢迎,虽然路易和整个追风家的人对她也不错,却少了这份亲切,所以孤儿感觉非常愉快和放松,送了主人夫妇珍贵的礼物,安心地打算住一夜。
晚上,她坐在院子的花藤下喝着新鲜的果汁,看着塔撒大陆特别清澈的夜空,感到无比惬意,只可惜阿德斯在晚饭后去亲自刷马了,没有像这几天一样,随便让她腻着。
正惋惜如此良辰美景无人做伴,就看到詹姆探头探脑的从旁边的院子出来,在看到她后立即站定,双手放在身后,脸上现出尴尬的笑意。
“偷了人家的果
不是?”孤儿一眼就瞧出他偷偷摸摸干什么去了。
詹姆嘿嘿一笑,“伯爵小姐真聪明,什么也瞒不了您。我为盈禄家的属民哭泣,跟着这么聪明的领主可没什么花头啊。
”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拿出来,果然两手各提一瓶酒。
孤儿哼了一声,指指身边的椅子让他坐。
“别看这是果子酒,也不知道主人家是怎么酿的,真是够劲。”詹姆坐过来,拔开瓶塞喝了一大口,爽得不亦乐乎。
“喝这么烈的酒,你不怕你家大人骂你哦。”孤儿挺喜欢詹姆的,不管在战斗中他怎么跟着阿德斯杀人如麻来着,反正在她眼里,他是个快乐、温和有点坏坏的大男孩。
“在战斗或者备战状态,大人是很严厉冷酷的,但非战时,基本上我们做什么,大人都不会管。佣兵的日子有今天没明天,谁也不知道何时会死,所以及时行乐是我们的生活准则,可惜这边没有妓院,否则真想找个姑娘。唉,对不起,伯爵小姐,我不该当着一位贵族小姐说这么粗俗的话题。”詹姆大概是因为和孤儿熟悉了,并且刚才在晚饭时就喝了不少,所以在放松的情况下顺口说话,但随即又道歉,“不过小姐您放心,我们大人从来不到那些下贱的地方去,不像其他贵族,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偷偷摸摸,听说好多妓院都有暗道,就是为了接待那些见不得光的所谓大人。”
“他总像是要杀人似的,有姑娘敢接近他才怪。”孤儿开着玩笑,从这番话听出了不少隐含的信息。
第一,阿德斯很可能是贵族,尽管他看不起贵族,但从他平时的行为举止和刚才詹姆的语气来看,他必定是贵族出身,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反出了驿马家。
第二,他洁身自爱,不会在杀戮后找妓女进行生理上的宣泄,这点让她非常开心。
第三,詹姆知道好多贵族的事,弄不好也是出身高贵的人。
“可是伯爵小姐似乎不怕我们大人,我们大人对您也很不错哦。”詹姆挤了下眼睛,“事实上,我跟随他这么多年,还没见他对谁这么好过。”
“他哪里对我好?他总是欺侮我!”孤儿想反驳,可这话怎么听都像是发娇嗔。
詹姆嘿嘿一笑,“我们大人是那种只做不说的人,所以伯爵小姐不知道。就拿这次您陷身在司文家来说吧,您中了魔毒的时候,就是您昏迷不醒的那夜,您知道我们大人要做什么吗?他要到黑冰宫殿去。”
黑冰宫殿?那不是在驿马家吗?
“我们大人是不能随意回黑冰宫殿的,你应该知道他是反出驿马家的,这在大陆上不是秘密。”詹姆忽然露出愤愤不平的神色,“可是他为了您,那天做了回驿马家的打算,我没办法和您解释,但相信我,那对他来讲是非常困难的选择,只因为那边有人可能会医好您,他就顾不得自己了。”
“我不知道。”初听这话,孤儿心里说不清震撼还是温柔,只一颗心都为他而微微刺痛。
似乎,她总是让他为难,总是在逼他,为什么之前她从没意识到呢?她究竟给过他什么,就敢要求他对她好?对她有一点不好,她就觉得委屈,她凭的是什么?不过是付了一点臭钱,就让他以命相护,还要在他没准备好的时候就打碎他的心灵堡垒。就因为她是女人,就应该这样任性吗?她就可以这样不顾他的感受吗?孤儿,你真差劲!
第三卷
第十九章 … 阿孟大叔
从没这样检讨过自己,而詹姆下面所说的话却更让她说感动,第一次了解到阿德斯对她实在是太好了,好到她觉得对不起他。醉露书院
“我不知道您有我们大人有什么误会,总之那时我们离开波光园后,大人阴沉得可怕,而当他意识到您有危险,一路急行军跑回来时,又遇到司文家在山口布下重兵,我们一时攻不进来。结果大人着霜雪飞渡山脉。您不知道吧?霜雪是一匹飞马,而这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大人本打算要隐瞒此事,等做大事时给敌人致命一击的,可为了救您,不得不在人前展示。而这秘密一被人发觉,就会失去了出奇不意的威力,你明白这对大人来讲,是放弃了什么吗?所以小姐,我们大人对您真是
“詹姆。”话没说完,阿德斯回来了。
詹姆吓了一跳,立即站起来,手中的两瓶酒差点掉在地上,站得像小松树一样直,眼神哀求的看了孤儿一眼。
孤儿急忙拦过话来道,“我让他陪我说说话的,你又不在,很闷哪。”
这句话潜台词明显,意思是:你不在,我就很寂寞。所以此话一出,阿德斯立即平和起来,挥了挥手指。詹姆如蒙大赦,提着酒快步离开,哪有一点喝高了的样子。
不过阿德斯没动,就站在那儿,当看到孤儿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丝绸长裙后,皱了皱眉。醉露书院
他既然不过来,孤儿就只好到他身边去,就那么面对面站了一会儿,两个人都不说话,之后孤儿突然伸臂抱着阿德斯的腰,深深埋在他的怀中,听到他抽了一口气,感觉他身子僵硬了下。然后慢慢软化,再反拥着她,那么小心翼翼。
不必说感谢的话,因为言语无法表达她听了詹姆的话后,心中的那份感动。也不必示爱,那会让阿德斯尴尬和为难,甚至稍稍远离。
她知道他有过去,有放不下、解不开的心结,所以她等。之前她总是有意无意逼迫他。以后她不那么做了。有句话说得好,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谁让她爱上的是这样地男人,只有耐心等待他慢慢融化了。
“你的腿,能久站吗?”过了好半天,阿德斯问了一句。
孤儿险得失笑。她只是水肿而已,又不是断了腿,而且司文家的花草药膏这么管用,其实她第二天就没事了。不过天天赖着他而已。不过他现在既然这么问
“是有点疼哦,可是我不想进屋。”她的脸颊在他前胸上蹭蹭,“我们在那边坐一会吧,看看星星,在我的家乡,已经不太能看到这么美丽的繁星了。”
“为什么看不到?”阿德斯皱了皱眉。
他在身边的时候,孤儿感觉太安全和放松了。没注意到自己说漏了嘴,随口道,“环境污染呗,哪像这里这样空气清新呀。醉露书院”
她拉着他坐到那张宽大的椅子上,因为那奇怪的花藤地关系。此处连一只蚊虫也没有。在这样的凉风吹打的温柔夏夜,和心爱的人一起看星星,低笑私语,听着挺酸的,可实际上温馨极了。何况,孤儿在阿德斯坐下后,毫不客气的坐在他腿上,舒舒服服的窝在他怀里。
有很多情况,不需要言明的。他不拒绝,就证明是接受。她终于有了情人,虽然他是个异界的佣兵头子,虽然未来显得如此迷茫、虽然她没有方向还感到一丝不安、仿佛他地身世大白。她就要离开似的。但这一刻,她什么也不愿意去想。
只想就那么让他抱着,然后入睡。
她
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记得两人大概就这么拥抱着望两、三个小时,之后的事就没什么印象了,也不知道当阿德斯抱回房时,凝视了她好久,俯在她脸前不超过一寸的距离,呼吸都融在了一起,可他挣扎了好久也没有吻下去。
第二天一早,孤儿才洗漱打扮完毕,农舍外就传来嘈杂喧哗的声音,跑出去一看,阿孟大叔竟然亲自来接她了,夸张的是,他老人家自己驾着马车,那马车到处以鲜花装饰。
“这好像是嫁人地花车哦,您打算把我嫁给谁?”打完招呼,孤儿笑着抱了一下阿孟大叔,当然和往常一样,根本抱不过来。
阿孟大叔有一头火红的的头发和同色的大胡子,眼睛之绿和路易有的一拼。身材嘛,基本上属于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地那一种,而且他有天生的好气色,胖胖的脸颊上总挂着笑容,这也就是孤儿要送给他弥勒佛的原因,因为真的很像,可能这也是福临家被称为好运家族的原因之一吧。
“我福临家的小伙子没有一个配得上你。”阿孟大叔的巨掌拍拍孤儿的背,其实动作很轻,但鉴于他地体型,给人感觉好像要把孤儿拍散了,闪在远处的阿德斯不禁下意识的握紧了拳。
“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将来你要嫁人,可是要我亲自送你到神殿去。”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阿孟大叔瞄了一眼阿德斯,“我只有两个不成器地儿子,没一个有你这么本事,说实话吧姑娘,我很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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