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将来你要嫁人,可是要我亲自送你到神殿去。”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阿孟大叔瞄了一眼阿德斯,“我只有两个不成器地儿子,没一个有你这么本事,说实话吧姑娘,我很为你感到骄傲,如果你父亲还在,也会为你自豪地。”
阿孟大叔在哪儿,哪儿就充满欢笑,所以他此言一出,就有一群人附和,闹得孤儿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送您的礼物喜欢吧?”她问。
“喜欢!你送什么我都喜欢!可惜你一直没有正式在神庙拜过诸神,不然我就认你做教女了。”阿孟大叔呵呵笑首,很开心,“不过你那只小猪昨天跟你地两个侍从提前到我那儿了,又吃又睡,得好好一个人侍候呢!”
孤儿根本没注意小猪在哪儿,没想到它比自己还会享受,昨天就跑到阿孟大叔的家了。
“您要是讨厌它,杀了吃肉不得了。”孤儿开玩笑。
阿孟大叔做出紧张的样子,“才不要哩,这小东西我很喜欢。至于吃嘛,你来得巧了,今年我们福临家大丰收,要办丰收舞会呢,有好多好吃的,还有好多游戏玩乐。之前我请你好多次,你都没时间来,这回一定要参加了再走。”
孤儿本想推辞,因为福临家和盈禄家一样没有魔法,祖先也就没有留下魔法石,她没有逗留的必要,而且她很想尽快回飞轮海灰堡去,还有太多事要做。但此时看着阿孟大叔开心的样子,终于没忍心拒绝。
于是她答应下来,被阿孟大叔及福临族人簇拥上花车。
在马车离开时,她不禁回头看看阿德斯,见他站在人群之后,说不出的挺拔帅气,忽然心想如果有舞会也不错,说不定可以和他好好相处相处。
第三卷
第二十章 … 驿马公爵
下来的两天相当忙乱,阿孟大叔太热情了,带着孤儿那,阿德斯又是特别怕热闹的,所以两天来两人居然没见到,明知道他就不远处,可是却不能相见,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述。醉露书院
“怎么啦,姑娘,爱上那个佣兵了?”阿孟大叔问。
此时他正带着孤儿参观厨房,向她显示即将到来的这个丰收舞会有多么盛大,多么热闹,而孤儿明显有点心不在焉。
“我
“坏姑娘啊,就这么承认了。”阿孟大叔也笑,脸上有点爱怜的意味,“情人间就是这样,他们以为两人眼神交换着爱的秘密,别人不会知道,岂不知每个人都感觉得出来。以前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说,爱是最大的魔力,它能影响所有人。不过
他叹了口气,“我不觉得他是很适合你的男人,要知道没有一位出身贵族的小姐会爱上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佣兵。当然,我知道你眼光不同,而且不得不说,你眼光不错。只是,我的小姑娘,你和他在一起,也许会伤心的。”
孤儿一听,心中一动,不禁问道,“阿孟大叔知道他的事吗?”
阿孟大叔因为生为福临家的领主,而且领地肥沃,从来没受过战乱或者饥荒之苦,所以平日里博览群书,说句公允的话,他可能是塔撒大陆最博学多才的人。
也许问问他,就会知道阿德斯身封印前后的事情。醉露书院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但也许会有史书记载下什么吧?
“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阿孟大叔带孤儿到小茶厅去喝茶,“我只是感觉他性子野,看他那双蓝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冰冷的眼神,多可怕。”
“他其实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孤儿急着给阿德斯辩解,“大家怕他是因为不了解。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忠诚、正派、勇敢
“笨姑娘,你难道没想过,他只是对你才温柔吗?”阿孟大叔吃了一口水果蛋糕,喝了一口茶,显得那么惬意,“我问你,他的手下跟了他多久?应该彼此间了解了吧?他们怕他吗?”
孤儿想起前两天的詹姆,不禁泄了气。阿孟大叔说地对。想说服别人喜欢他是很难的,可是她喜欢他,她
“我还听说追风家的路易死命追求你,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啊,那小子不错。不过呢证明他心里有你,这对你是个好消息吧!”
孤儿不语。只抿着嘴笑。
阿孟大叔拍拍她的头,“看把你笑成这样,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跟着这样的男人会吃很多苦的。先别急着说不怕,未必是身体上的痛苦,万一他和你的家族起了争执,你要如何面对?如何选择呢?孤儿宝贝。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打算?”
孤儿被他问得一愣,之后摇摇头,突然想起了那个梦,那个在她中魔毒时做的可怕地梦道。醉露书院
还有,他杀了小独!
她最怕的就是这个,这毕竟是魔法大陆,有的时候梦示是很准确的。但是,小独是无法穿越到塔撒大陆的啊,那么这个梦根本没有可能实现。而且听阿孟大叔的意思,他似乎知道一点阿德斯的往事似的。
“他叫阿德斯。”孤儿道,相信阿孟大叔只是假装不知道,但他既然如此。
她也不必说破。
“这名子好耳熟。”阿孟大叔装模作样,“好像从哪本书里看到过。”
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就叫这个名子。”孤儿试“好多人说他是冒充,可是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有什么好。值得人去冒充?”因为听出阿孟大叔似乎不愿意谈论阿德斯的事。却又没表示绝对不说,所以孤儿也绕起了弯子。
“聪明的姑娘。”阿孟大叔赞许的笑。“那个人,我是说八百年前的阿德斯,不是你的阿德斯,是个了不起地人哪。”他看了一眼孤儿热切的目光,顿了一顿继续道,“我家有一本书,正好记录了八百年前佣兵之王的事迹,知道吗?人们叫他死神,还有叫他魔神的,因为他本是上一代驿马公爵的唯一儿子,拥有黑暗系风魔法。你知道吗?四系魔法中,风系魔法是具有摧毁一切地力量的,而死神阿德斯天赋异禀,武力上就很强大,在魔法上更是无人能敌。本来他可以带领驿马家一举成为十大家族中的最强者,甚至一统大陆,可他却反出了驿马家,公爵的位子只得由公爵的弟弟继承。因为这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一个零人舞女所生,血统不纯,所以驿马家曾经备受嘲笑,而他们正牌的继承人却当起了低贱的佣兵,这几乎使驿马家名誉扫地。”
他居然是正牌的驿马公爵!
孤儿虽然猜到阿德斯可能是贵族出身,但没想到是这样,那么现在驿马家的领主,痨病鬼列斯达只是他叔叔地后代喽?他被解除封印后总显得有事要做,难道是要夺回他在驿马家的爵位吗?但如果他在意这个,当初又为什么脱离家族?
“他为什么反出驿马家?”孤儿惊问。
“没有人知道,或者要到地狱里去问他自己。”
“那他又是为什么被封印的呢?”
“他没有被封印,他是被杀死了。”阿孟大叔郑重其事的纠正,“当时十大家族混战,别问为什么?因为我那本书中也没记载,只是说死神阿德斯实力太强了,他加入哪一家族,哪个家族就会取得决定性地胜利,但他价码很高,十大家族每个都怕自己倾家荡产,又怕自己不掏钱就输给别人,所以商定要更公平地战斗,谁也不能得到他。为了保证这一协议能够实现,十大家族联手施计围剿他,最后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终于消灭了阿德斯军团。但是十大家族伤亡惨重,却也再也无力战斗了,一场战争居然这样停止,可笑吗?战争本来就是可笑地。更可笑的是,随着阿德斯的死,四系魔法突然消失了,人们都说,这是诸神在诅咒人类,因为他们设计伤害了战争以外的人。”
这番话,更让孤儿目瞪口呆,半天缓不过神。
原来,他遭受了这样的屈辱和冤枉吗?他只是拿命换钱而已,根本没有还没有介入那场混战,而那些人怕他,所以就设计杀了他。还有他反出驿马家,又是受了什么样的伤害呢?这太过份了!
“您说十大家族
阿孟大叔闭上了眼睛,惭愧的点了点头,“他死的时候是站着的,每个人都说他会重生,然后扫平这个辜负过他的世界。不过我总觉得,当年的屠杀还有疑点,只是具体情况,我一无所知了。”
第三卷
第二十一章 … 舞伴
阿孟大叔,你可不可以把你家做蜂蜜蛋糕的厨师介绍儿在沉默了一会儿后,突然问,“我记得上回来您家时吃过,非常好吃。zuilu书院”
阿孟大叔很诧异,因为在他讲完阿德斯的身世后,以为孤儿不是会刨根问底儿,就是会感觉忧愁的回房去静一静,没想到她居然想到吃。
“当然可以,可是你找厨师干什么?”他疑惑。
“我想学习做呀。”孤儿微笑。
“哈哈,姑娘,真有眼光,我的厨师做的蜂蜜蛋糕是一流。不过你想吃的话,我找他做给你好了,不然把他带回盈禄家教导一下你家的厨师也行,用不着你一个伯爵小姐亲自去烤蛋糕。”阿孟大叔习惯性的拍拍孤儿的头,但看她微笑不语的模样,突然意识到什么。
“你不是想亲自烤给那谁那谁吃吧?”他惊讶。
孤儿含羞点头。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他当做自己女儿看的姑娘,只怕是真的爱上了那个佣兵了吧?那个男人自然是很不起、很好的男人,而且看来对他的宝贝孤儿也很有意,要知道冰冷目光中透露的温柔才更加珍贵。
可是么简单。只但愿,那预言不会实现,否则,唉
“到底行不行啊?”孤儿见阿孟大叔沉默了一阵,似乎有心事似的,不禁催问。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脸上露出慈爱的微笑,“七年了,可你在我眼里还是二十岁初来时的模样。zuilu书院
没想到啊,高傲的盈禄伯爵小姐,拒绝了多少十大家族中大封臣的求婚,连路易公爵那样地大人物都看不上,现在居然有了心爱的人,还给人家烤蛋糕吃哪。”他笑笑,“我的厨师,还有我上好的面粉、蜂蜜、奶油、糖和烤炉都归你了。”
“谢谢阿孟大叔。”孤儿喜笑颜开。
“谢谢倒不必。不过你亲手烤的蛋糕别只给心上人吃,好歹给我老人家留一点才像话嘛。”阿孟大叔站起身。“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还有不到三天就是丰收舞会了,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可就没人教你啰。”
孤儿兴高采烈的跟在阿孟大叔后面,发誓一定要做出全大陆最好吃的蜂蜜蛋糕来。
阿德斯的身世虽然还没有完全揭示出来,但她还是很震惊地,也知道两人的前途不很明朗,说不定还是悲剧结局。可她已经爱了,所以只能就这样走下去,不管结局如何。他出现在她生命里,留下了不能生生抹去地痕迹,既然如此,就坦然向前走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等事情发生的时候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七年来,她做生意时遇到多少难题,有的好像根本不能解决似的。zuilu书院她不是都摆平了吗?旅行以来,她受到了多少次生命威胁,有的已经进入绝境,她不也都挺过来了吗?有时候所有的绝望,当渡过那一段再回过头来看,都是人生中的必须,不通过这一段,就无法得到想要的东西。
她怕,她忧愁,有用吗?既然没有用。不如先过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样冰冷强悍的人,谁会知道他居然爱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样好像天生就应该吃生肉,喝烈酒地,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么就亲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
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一学之下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能做出一个像样地。而此时已经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还有二十四小时。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是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村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的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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