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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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七年,他们之间像好朋友一样亲昵信任。现在信任没有改变,但感觉疏远了一些。也许哪天要和他谈谈,或者他有什么心结也说不定,只是不能是现在。她已经焦头烂额,家族、地球那边地家庭、任务和爱情,没一样让她省心的。
“皮特,这里有个好玩意儿,你找咱们盈禄家最好的工匠看一下,拆卸研究后,如果能做出一模一样的来,又是咱们盈禄家的一桩大生意。”孤儿拿出那个时钟,表针滴答滴答的走着,皮特和四大保镖都露出惊异之极地神色来。
“这是这是”皮特这样伶牙俐齿的人,却半天没有说出话。
“这个东西叫做钟表,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发明的,可是用来计算时间。”孤儿把简单的计时方法,时分秒针的作用说了一遍,“如果这个东西能普及,那么我们就不用再以天色和日月的角度来判断时间了。还有…
她想起了小独,“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有个长相和我差不多,但身材高大很多的年轻男人来灰堡找你,手上拿着我地家族戒指,说是我的弟弟,皮特,你一定要好好尽全力去招待他、保护他,明白吗?”
皮特本来是小眼睛,刚才看到钟表就瞪大了一倍,这会儿眼珠子更是快掉下来了。不过他谙管家之道,大当家没有解释地就不要问,坚决执行就是。而且看大当家的郑重样子,显然那个年轻男人非常重要。
“诸神在上,我会用生命保护此人。”他说。
孤儿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又轻叹了口气,“但愿他别来。”
一夜辗转难眠,第二天一早,孤儿才看到阿德斯。
他很平静,奇怪的是,孤儿也能做到很平静,虽然内心翻腾着,但表面上掩饰得很好。难道阿德斯也在掩饰吗?她突然问自己这个问题,偷眼一看,发现他的眼神根本没有波动,只是眼睛地颜色又变为深沉地蓝。
唉,不管了,慢慢来,越是难征服的,越是值得。她不知道第多少次提醒自己。
“我想和你研究一下行程地路线。”她对阿德斯说。
“什么时候走?”阿德斯问,声音冷冷清清。
孤儿听着他说话,看着他神情,不知怎么,心中忽然一阵清明,升起一种喜悦。这感觉是那么突如其来,半分钟前她还在沮丧,这会儿心中的乌云却似被吹散了似的。
他应该是在意她的,所以才压抑情绪。虽然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可她觉得他表现出的一切拒绝都是故意为之的。
不知从哪里听过一句,好男人是不会轻易冒犯女人的,越是喜欢的,开始时,他越不会太热烈。她离开大陆前,他们的关系已经非常贴近了,可才一个月时间,他又变得疏远,显得太过刻意。
他不是容易改变心意的人,所以这番冷淡一定是假装的,如果不在意她,也不会费这些心思了。这就叫欲盖弥彰吧,反而证明他心里有她,只是,他的心让什么东西绊住了。
几乎是一瞬间,她就想通了困扰了她一夜的事,立即情绪大好,笑眯眯的看着阿德斯,“如果可以的话,明天就出发吧,早办完那件事,我心里就踏实了。到时候我们的合约期至少还有半年,我们可以到塔撒大陆的平原地带去旅行,你不会不遵守约定,扔下我就走吧?”
阿德斯不知怎么回答她,总觉得她问的每句话都很刁钻,有很多陷阱在里面似的,但这话表面上又没有问题,只得勉强点点头。
“那么你说说看,我们这一次要怎么走。收集齐魔法石,还要送到不破之城去呢。”孤儿故意坐在阿德斯身边,假装无意间碰他一下,感觉他的身体立即就紧张起来。
死奴隶,可恶的佣兵头子,还装!明明就是对她很感觉嘛。不理他,让他自己折腾吧,她该怎样对他就还怎样对他,看他能忍到多久。比耐心是吧?盈禄伯爵小姐从来不缺。
第三卷
第三十二章 … 好奇怪
“我们走中间的平原地带好了,可以缩减商队人数,增加军团成员,让我的人扮成你的随从,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被袭掠。”阿德斯想了一下,终于把心神放在了正事上,“你已经搜集到的魔法石,有五块了吧?最好都带在身上,这样等我们回程时可以直接到不破之城,免得来回走冤枉路,也可以减少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因为孤儿需要他贴身保护,所以魔法石之事,他是早知道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出了盈禄家,取道中央平原,先到尊贵家,再到文曲家,然后到驿马家,最后从另一侧平原直接进入不破之城,不再从环绕大陆的各大家族穿行?”孤儿站起身,伸出一根白嫩的手指,在一张大陆地图上比比划划,发觉这确实是最方便快捷的路线,而且把魔法石带在身边,也能提防觊觎这些石头的人攻击盈禄家。
阿德斯点点头,在一边看着她,感觉那根手指像划在自己心上一样,痒痒的,让他想捉住,放到唇边。
“就这么办了!”孤儿想了一下,做出了重要的决定。
接下来是忙碌的一天,因为出行一趟,还要有掩护,所要准备的事非常多。然后第二天早上,盈禄商队、实际上是寻找魔法石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飞轮海灰堡出发了。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盈禄家地护卫队已经和阿德斯军团的人学习了不少防御体系的战斗方法。训练了自己的族兵,还在他们的帮助下修建了防御工事,因为有飞轮海这种天堑,所以主要是针对空中袭击和登陆的。在这种情况下,盈禄家自身武力增长不少,再加上孤儿上次旅行结下了盟友。几百年来,盈禄家第一次这么安全和强盛,此次掉走大部分佣兵也没关系。
堡内加上詹姆只有二十一名军团士兵,但分散驻扎在海边渔村和小镇中地士兵还有不少。他们虽不在城堡内,但也并非每日花天酒地。战斗水准保持得不错,所以这回的所谓“盈禄商队”中除了抽走二十一名堡内驻扎的士兵外,还从别处抽出二十七名精英,加上孤儿的贴身护卫小三三和小四四,一共五十个人,算一个庞大的商队。
当然。还有一个指挥,一个伯爵小姐和一个侍女。
为了掩护此次旅行地真实目的,他们照旧带着货物,但是比上次少的多,就有几件特别贵重的,打算在见到那三位领主时当做礼物,还有一些稀罕物,是怕万一魔法石要用钱来买。那些东西会具备足够的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货箱内放的都是武器,但在上面铺些普通货物而已。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同,没有通关检查什么地,因为有个惯例叫商队权利,经商虽然被看不起。但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大陆也是备受保护的。
就这样。一行人出发了,通过大陆的中央平原。到达了黄金城外的黄金大道。
“我记得这边有个饮马店呀。”孤儿左右看看,没发现那个小店,那可是她被掳的地方。
“大当家,我们是从中央平原过来,然后经小道,再拐到黄金大道上来。”小三三说,“饮马店早就给甩在身后了,大当家果然没什么方向感哪。”他随口开了句玩笑。
“咦,中央平原果然是捷径啊。”因为尊贵家的黄金城就在前面不远处,最近又比较顺利,孤儿兴致很高,“不如我们赛马吧,看谁先跑到城门。”她伸手一指。
尊贵家富有矿山,大陆上流通的金银币和铜钱都是他们家打造,所以领主地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并不是因为城堡中遍地黄金,而他们的城堡高大雄伟,被四周连绵起伏地矿山一衬,显得非常巍峨、苍凉。
“不行。”身后传来阻止声,语气中没有一点可商量的余地。
孤儿撅起了嘴,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
阿德斯!这一路上表现非常差,不仅不和她说话,态度冷淡,而且管东管西,让她时时以为他被她老爸附体了,其实就算她老爸在,也不会这么限制她,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准。
白天上路前,他要亲自为她检查马匹;晚上睡觉时,要检查她宿营的地方,在她的小帐篷附近都布下岗哨,结果周围人太多,她反而睡不踏实;每餐饭,他都要先尝,以确定没人下毒;就连她在路上找个地方嘘嘘,他也要先确定附近没有恶毒生物,然后远远避开,让她解决,实在有够尴尬;上回她自己烧个热水,不过小小烫了一下,连水泡也没起,他就神色恐怖地瞪着艾丽,吓得这可怜地姑娘晚上一直做噩梦。
他这样草木皆兵,大概是因为那个能力可怕的男巫至今没有找到,幕后操纵者也一直没有线索吧?可是他保护得她过了头,那么小心翼翼,连迟钝地艾丽都看出点什么来了。
“大当家,阿德斯大人真是敬业。”她说。
她不明白,那是这位佣兵大人是关心则乱,没有一个纯粹的雇员会这么紧张雇主的。这里面,有一种叫喜欢的东西。甚至,是爱。
对阿德斯这种行为,孤儿即感到又窝心又很无奈。如果在平时,她早就反抗了,可现在她明知道他这样在意她是因为某种感情,这些行为也根本就是保护她过度,所以对这一切也只好忍耐。但愿,早点找到那个无比憎恨着她的幕后人,那么以后的生活会轻松很多。
现在既然他说不行,一行人也只好慢慢前行,快到黄金城门口的时候,大家惊讶的看到黄金城大门居然大大敞开,有很多人正在进城,还有很多人就从他们身后赶过来。而一队队的尊贵家族兵全副武装的站在城门口,还有的在附近巡逻。
“难道尊贵家在打仗?”艾丽伸着脖子看了一会儿,喃喃的道。
“如果是打仗,就不会有那么多平民和贵族往城里跑了。”小四四沉吟道,“你们看,这么多人只是进城,却没有出城的,而且看来都很高兴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孤儿问,习惯性的转头看阿德斯。
阿德斯此时已经从队伍后方纵马前来,那只小鹰就落在他的肩头,他神色镇定,搭配着他的黑色轻甲和黑色面巾,整个人都充满乱世枭雄,一人定江山的感觉。
“詹姆,带人过去看看。”他命令。
好奇怪,找一个身后赶上来的人问问不就得了,为什么非到前面去打听?孤儿心想,或者阿德斯觉得道听途说不如亲自去看看吧。
詹姆带着两个人领命而去,阿德斯则命令大家下马休息,牵马让开路。眼看进城的人越来越多,从衣服上的徽饰上看,各大家族的人都有;从数量上看,简直算得上是四面八方的人蜂涌而至;从他们的神色上看,似乎都很兴奋。
更奇怪了,黄金城到底出了什么事?
第三卷
第三十三章 … 有美人
又过了一会儿,詹姆跑回来了,也是一脸喜滋滋。
“报告大人,是尊贵家和文曲家要举办选美大会。只因为尊贵家领主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临近的文曲家的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为了谁更美丽一事而发生了争执。”
“那是什么东西?”阿德斯一皱眉。
“您应该知道,塔撒大陆有四大美人,当然盈禄伯爵小姐是其中最美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其他三大美人是尊贵家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文曲家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还有驿马家的爱西。”詹姆说到爱西时停顿了一下,“这三大家族是接壤的,驿马家不爱与人交往,而尊贵家和文曲家却因为两件事连年争斗,一是两家相邻的一片沼泽地的所有权,另一个就是哪一家的美人最美。”
“无聊。”阿德斯给了二字评语。
詹姆笑了起来,“就是这件无聊的事,现在生出了有聊的节目了。这两大美人要比美哪,咱们正好赶上这好玩的事了,听说,输的一方就要割让那片沼泽地给对方。其实那片沼泽中除了一点草药,什么也没有。”
“这对尊贵家来说代表家族荣誉,而文曲家是草药世家,非常需要沼泽中珍贵的草药。”孤儿插嘴道。
“绕行,先去文曲家。”阿德斯简单的说。
此话一出。立即怨声载道,算是全员反对阿德斯地决定,其中以孤儿为首。
这么热闹的场面自然不能错过,况且她还没见过另外三大美人呢,现在一起见到,还能看她们争奇斗艳的比美。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她是女人,和其他另三人被并列为四大美人,多少也有点攀比之心,不能怪她有这点虚荣心。
“现在去文曲家只怕也会扑个空。”她想出个借口,走到阿德斯身边。低声说,“你也知道,我需要的东西极可能是在各家族的领主手里,领主不在,我还能找到什么?现在他们都聚集在这里参加选美会,趁着人多且乱。说不定我能一举两得,把两块魔法石都拿到手,节省好多时间和精力呢。”
“你就是想看热闹。”阿德斯拆穿孤儿地谎言。
孤儿一撅嘴,哼了一声,后来一想这招没用,马上换上贼兮兮的笑容凑近了些,看样子要往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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