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我可以杀了你。”他慢慢的答,收回巨剑,声音中毫无感情,态度骄傲,“今天容忍你的愚蠢行为,就是为了抹去那一挖之恩,否则你早就人头落地。以后别再让我见到你,那样你只能到地狱去贩奴了。”
“塔撒大陆是你的吗?如果无意中遇到也怪我呀。”孤儿走近两步,但被那狮子面具上、狭窄眼缝中的冰冷目光骇得后退了好几步,“你不了解我,我对于自己的财产从来不放手。”她心里发抖,嘴上却硬。
这一次,阿德斯没有回答她,转身上马便走。
孤儿连忙追上,“至少你要带我走出这片林子啊,我连方向也辨不清。喂,你等等我啊,骑士的美德就是保护弱小,这其中包括妇女。喂喂――”她在后面大呼小叫,可前面的大黑马和黑骑士就是不理。
好在这片空地外都是茂密的树丛,马走不快,她穷追不舍之下,居然没被甩脱。而当她试图靠近大黑马,却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似的。
那马比寻常马高大很多,孤儿的头都不及马鞍,马皮有如丝缎般光滑,比无月之夜还要漆黑,马身上披着重甲,马脸上也有护具,一缕黑缨在马的脑门上作装饰物。
皮特说的没错,这马像是暗夜里的幽灵,散发着地狱的气息。
而对这位全身漆黑的冰封骑士,她叫他阿德斯,他有反应,却没有承认,那他究竟是不是呢?如果是,他就是八百年前驿马家分裂出来的自由骑士,也就是说他至少有八百多岁了。
那他现在是什么模样?要知道一个年老的奴隶是卖不上好价钱的,不过他的剑、他的马、他的盔甲可都是极品宝物,价值不菲。从行动上看,他也是身强体健的。
总之,她不会看走眼,把他弄到手,绝对不会陪本。
她一边想,一边锲而不舍的追。不久,霍拉一下,眼前又出现一片空地,可比她遇到阿德斯的地方大多了,空地中间还有一条明亮的小溪。
而和这片空地同时涌入眼帘的,是大批的黑甲骑兵和远处白色的幻鬼。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一章 … 好多兵马俑
哇,异界版兵马俑群!
原来传说并不都是假的,当她把阿德斯挖出后不久,鬼影森林附近的村民看到过他率领大队黑骑兵和幻鬼出现。那些人认为他们是地狱里来的凶神带领阴兵过境,吓得纷纷走避,甚至逃离家园,而她却一度认为此事不可信。
阿德斯一直被埋在鬼影森林深深的地下,一埋就是八百年。假如这些兵卒是他当年的部下,难道他们也活了八百多岁?她可不记得塔撒大陆的平均奉命有这么长。
而自从紫金王族失势,四系魔法也随之消失殆尽,目前只有少量人才掌握,而且能力大不如前。所以这些兵士依靠魔法而长命如中国彭祖的可能性也不大。
若说是这些士兵也被封印了吧,那又是谁为他们解开的呢?幻鬼又为什么追随在阿德斯身边?为什么他的军队在他被释放后,第一时间就集结了起来?他们有什么目的吗?有人在背后操纵这一切吗?甚至那个卖给她驿马宝藏地图的零人,现在想想也很可疑。
最最让她遗憾的是,为什么她挖出来的是一个人,不是一只军队?否则她会发大财的!
愕然瞪着眼前这些或坐或卧,貌似正在修整的黑骑兵,还有如雾般散在周围密林中、看不清面目的幻鬼,平常以聪明机智、伶牙利齿著称的盈禄伯爵小姐目瞪口呆,说不出一个字,尽管脑子里转了无数的主意。
而就在她不知所措之时,幻鬼闻到了她鲜美的味道,饥饿的他们迅速向中间的空地逼近,发出“嗞嗞”的叫声。
幻鬼不是鬼魂,是一种传说中早就灭绝的了怪物,但他们无影无形,寻常刀剑无法杀死,他们还能招唤雾气、毒气、杀人于无形,好战嗜血且渴望人类的血肉,总之是闻之人人胆寒的东西,非常凶残。
那天在挖掘现场,孤儿见过幻鬼一次,不过那回离得远,她还骑在小猪上,并没有今天这种直观的恐惧。她甚至怀疑过他们是否就是幻鬼,可现在她感觉毛骨悚然,被人视为盘中餐的滋味实在太吓人了。
忍不住惊叫一声,她跳了两跳,扑到大黑马身边,一把抱住了阿德斯的脚,几乎是本能的反应,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个人也许更可怕。
“大人,宰了这疯婆子吗?”一个距离最近的黑骑兵拔出长剑,指着孤儿,好像她的行动冒犯了他们的大人似的,只等一声令下,就会把她砍成碎片。
“今天不杀,以后遇到,格杀勿论。”他简略而冰冷的说,一抬脚,孤儿就被踢到了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扑通”一下坐在溪水里。整个过程快得她根本没有反应,只一眨眼的功夫,人就全身湿透了。
有两个幻鬼就蹲在小溪边,孤儿被甩落溪水中后,正落到他们面前。对幻鬼而言,这鲜嫩多汁的人肉差不多算摆在他们嘴边上,甚至还是清洗过的,哪里还忍得住,分左右向她扑来。
距离太近了,近到孤儿可以看清幻鬼原来是人头蛇身、披头散发的怪物,尖牙像一排排巨型黑针,嘴巴张开后,居然好似大过头!
这可怕的画面在她眼前快速放大,她连躲避也来不及,只短促的惊叫着,身体绷紧,紧闭起双眼,耳边只听“咚”的一声,一种凛冽的冰寒划过她的脸颊。
她以为是被吞掉了头,但却并没有感觉到被咬噬的疼痛。恐惧中睁眼四看,面前景色依旧,她所遇的一切并不是噩梦,而她的头好端端呆在她的肩膀上,倒是她左右两边的溪水中各落入一颗东西,正是幻鬼的脑袋,污浊的血把溪水都染黑了。
她这才感觉害怕,还有极度的恶心,一边惊叫一边爬上岸来。
她狼狈的模样引得黑骑兵们哄堂大笑,连那些青一色的黑色马匹也不断刨着蹄子,好像看得也挺开心的,只有阿德斯没有,但是孤儿感觉得到他的轻蔑。
他本来离小溪较远,此时却骑着幽灵般的黑马站在溪边,巨剑疾风的剑尖还有污血流淌,显然是他杀了幻鬼,速度快到形同鬼魅。而且,他的剑居然可以斩杀号称凡剑不伤身的幻鬼!
不过孤儿还没白痴到以为阿德斯是在保护她,他只是不容手下冒犯他的权威,因为他说了,“今天”不杀她。换句话说,今天她是安全的,只因为阿德斯要报答她挖出他的恩情,从此两不相欠,以后她就和一根草一样在他眼里没有区别,他随时可以骑着他的幽灵黑马践踏。
死奴隶,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自己挖他出来后,那一桩桩、一件件他的恶行,全记在她的心理,她发誓要加倍偿还,说不定以后还会把他卖给一个满脸麻子、淫荡变态的大肥婆,或者直接卖到不破之城的***街去,看他还傲慢个什么劲,服务广大妇女去吧!
这个奴隶太欠调教了,可是越难驯服的野马越是上等货色,越激发人的征服欲望,她孤儿在此地立誓,总有一天要降服他,让他跪在自己脚下,否则就不算地球人。
她发狠似的想着,忽然又记起刚才那个骑兵叫她疯婆子,急忙向左踏了一步,回身凝望溪水。
溪水潺潺流动,左边是上游之地,所以死去幻鬼的污血被溪流冲到了右侧的下游去,左侧的溪水明亮亮的,完全可以当镜子。
可是她急于看看自己的模样,却没注意到脚下,被幻鬼的尸身绊到了,差点摔倒,又引来一阵大笑。
孤儿不理他们,心思落在了幻鬼的尸体上,琢磨着等出了树林后,要让皮特带人回来,运走这些扭曲的尸体。失去生命后,幻鬼们的蛇身立即干枯得像树干一样,鳞片看来坚硬无比,边缘闪着锋利的白光。
她觉得幻鬼的身体说不定可以用来赚钱,四处展览或者把鳞片做成武器什么的。在塔撒大陆上,幻鬼只是传说,还没听说过有谁见过幻鬼之尸,这也算废物利用吧。
临水照镜,她惊得差点跳起来。
这这这――是她吗?长发散了,乱得像小蛇窝里的长叶草,发间还插着树叶和一段枯枝,脸上的泥污横七竖八,身上的长裙破得你乞丐,降落伞被阿德斯斩成了碎片,可伞带还挂在她身上,滑稽极了。
怪不得这群死男人要嘲笑她,怪不得她的美色一点也没动了阿德斯的心。她的容貌虽然在地球上只能算是清秀,但在塔撒大陆,她娇柔的五官是绝美的象征,她也被称为大陆四大美人之一。
所谓物以稀为贵嘛,她的长相,全大陆只有一个。
彭祖,传说中的养生家,活到七百六十七岁,仍无衰老迹象,耳不聋,眼不花,背不弯,腰腿不疼。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二十二章 … 交换
“走。”正当她顾影自怜的时候,阿德斯一提马缰,向从林深处走去。他的疾风巨剑就挂在高头大马的鞍桥上,因为没有剑鞘,始终让人感到杀气腾腾。
他的军令如山,一声令下,那此本来散乱站在四周的士兵立即翻身上马,片刻间就军容整齐,安静肃穆,除了马儿们喷着鼻息,没有人吭一声,表现出钢铁之师的素质,看来传说中阿德斯军团战无不胜不是空穴来风,也不只是个神话。
就连那些幻灵也不再蠢蠢欲动,自动闪出一条道路,让阿德斯从容穿过。只不过,这片树从除了少许空地,其他各处都是树丛野草遍布,骑着马不能飞奔,只能缓缓前行。
从这些情况判断,显然她刚才跳伞的时候,这队传说中的军团正在就地休息,阿德斯独占了那小片空地,大概才骑上马准备离开,就被她给生生砸下了马来。
也幸好这一幕没人看到,不然以阿德斯的骄傲和冷酷,她可能早就脑袋搬家,连被报答一挖之恩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被封印?现在又来这里做什么呢?是寻找封印他的人进行报复,还是重新建立他的佣兵王国?
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有两件事是确定的:
一,他是她的奴隶,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容任何人抵赖和反驳。当然,既然他属于她,那他的大军――据目测――至少有五百人,还有大批幻灵也是属于她的。但是她现在可以先不急于宣布主权,甚至可以先采取怀柔的政策,免得被这冷冰冰的男人背信弑主。
二,她一个人是走不出这片密林的,非得这队可怕的佣兵带她出去不可。她跳伞时已经是中午了,就算她根据野外生存手册上的知识,能循着小溪能走出去,恐怕也得在林子中过夜。塔撒大陆不比地球,偶尔出现个大型山猫都让全国人民激动万分,这里的丛林中可是野兽横行,还有很多人所不了解的怪物。她手无寸铁,只有脖子上挂的望远镜,连树也不会爬,火也不会生,还要对付蛇蟊蚊虫,这样耗一夜,不死就奇怪了。
“等等。”眼看阿德斯越走越远,一点没有停留的意思,她高叫一声,追了过去。
阿德斯当然不予理会,好在他速度不快,而两列并行,跟随在他身后的士卒们的马匹,也已经把道路踏平,方便了提着裙子拼命追的孤儿。
“请你等一等。”她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更丑的不成样子,“你说今天不杀我,可是你任我――哎呀!”她踩在一个尖东西上,脚底疼得钻心,不由得叫了一声,可是和生命比起来,这点小伤算什么,于是她继续跟随在阿德斯的马后,边走边说,“你任由我呆在树林里自生自灭,和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阿德斯继续不理,而他的部下没得到他的命令,又不是在休息状态,也不敢多嘴。
“你得带我出去!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身为骑士的行为准则。”
还是不理。
“这又不费你什么事,带我出去不就得了。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我自己就能回家。”
仍然不理。
“好,你不肯帮我,那我们换个方式。你不是佣兵吗?佣兵就是要钱,我给你钱,你开个价好了。”抬出杀手锏。
可是他,绝对不理。
孤儿心头火起,干脆停下脚步大声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太虚伪了,不如干脆用剑来得痛快。”
话音一落,孤儿把自己吓着了。
这不是找死吗?而且不出意外的,幽灵黑马停住了,马上之人沉默数秒,然后慢慢半转过头,动作如放慢镜一样,威胁力十足,看来相当可怕,连他部下的那些马匹都感觉出了杀气,显得很不安。
伯仁是哪路神仙,阿德斯肯定不知道,但是虚伪二字的意思,连草叶上的一只瓢虫都清楚明白。
“我是说――呃――疾风不斩――那个无名小卒。”孤儿喉咙发干,不禁伸手摸了摸脖子,以确保脑袋还健在,“你虽然不稀罕小钱,也不屑于骑士荣誉,可是――可是――”
她感觉在那威猛的狮子头盔下,那双无情的碧蓝眼睛正要吞噬掉她。她紧张得直哆嗦,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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