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衰弱,最后归于沉寂。
“我们走吧。”孤儿虽然知道阿德斯在身边,什么危险也不会有,但是还是觉得不太吉利。看来,他们是遇到了好兄弟啊。俗话说得好,走得夜路多,终遇“那个啥”。最近他们只能晚上出门,结果真的中了霉运奖。
“不,风罩内还没安静,再等下,就会完全消灭了。”阿德斯认真的说,“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肯定是会害人的,不如让我杀透了它孤儿一想也对,如果这就放弃,说不定会害到别人呢。于是两人又等了会,4020直到阿德斯感觉可以了才收手。
不过他们才要走,眼前就出现了两个男人,慢慢向他们走近,差不多高矮,长得都很帅,不过一个一脸冷漠,另一个就算在黑夜中也看来阳光灿烂的模样。
“什么东西在阳间逞凶?”冷男人开口问,很不客气。
“他们是人哪,阿瞻,你看看清楚。”开朗的男人道,“他们有影子,而且气息很正。不过嘛,那个可爱地姑娘是纯正的人类,那个老外身上的气场好古怪呀。”
“你们是谁?”孤儿不禁问道,想上前走几步,却给阿德斯死死抓着的。抬头一看,他眉头拧得好紧,这是他对别人敌视时的样子,再看那个冷漠地男人,正和阿德斯针尖对麦芒。
“我们是周易研究僧,也就是驱魔师,天师,统称为捉鬼的。”研究僧之一道,“我叫包大同,旁边这个讨厌男人叫阮瞻,是我的朋友,但你们不必理会他。”
“失敬失敬。”孤儿一听,兴奋的不得了,因为她只在传说中听过这种职业,没想到现在遇到了个活的,若不是阿德斯拉着她,她真想走过去捏捏这两个人,看他们是不是真实的。“不客气,有生意照顾一下我们。”包大同道,“看个阴宅阳宅,洁净自身都行地,我们还有驱魔套餐,价钱合理,小姐不如试一下啊。”
“笨蛋,她身边地男人法力这么古怪强大,用得着你吗?”阮瞻冷冷的道,然后继续和阿德斯顶牛。
“也是啊,难道是同行?那可要谈谈了,不如我们联合了,刚才那个风妖是你们灭地吗?”包大同道。
“是啊,但那是风妖吗?我们是无意中遇到的,不是要抢你们生意,我老公也是为保护我才灭了它的。”孤儿连忙道,心里涌进一股喜悦。
之前她想让阿德斯做明星,但现在知道出名的坏处了,实在不得自由,所以她这几天在考虑阿德斯做什么新职业比较好。今天看来,将来回地球后,也许他可以做天师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也许,可以和这个包大同好好谈谈。
“他很强啊。”包大同道,“我很有兴趣和他切磋切磋。”
“他这是超强西方魔法,切磋的事以后再说。”孤儿小声道,“你先把电话给我,改天我们谈谈。”
包大同立即答应,和孤儿几乎一拍即合,而那两个男人仍然石像一样敌视着,但现在已经没人在意了。
“啊,他是前几天电视里播的市民英雄。”包大同才把电话号码给了孤儿,就认出了阿德斯,“来,合个影留念吧?”
他这一闹,阿德斯和阮瞻再也绷不住了,一左一右,像两个方向离开。当然阿德斯拉着孤儿,阮瞻不理包大同。不过孤儿没想到的是,和阿德斯出门逛逛,也能除鬼灭妖,当一下都市驱魔人啊。而且以后的工作有着落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之所以把这段话摆在前面,是怕有的读者看不到。抱歉。
外篇绝不是凑字数,可能您不喜欢,但我好冤枉啊。我说过了,因为本书第三册要到月中或者月底才出,又因为本书后面的内容不多了,所以为了保证不断更,才写分支剧情的。我每天花尽心思写这种短小的小品文,尽量写得活泼可爱,就是为了让大人们开心,包了月而不必没有东西看。
大家明白我这一片心吗?
我已经尽力了,非常非常尽力了。本来我是可以隔天更,或者周更的,但我不想辜负大人们对我的好处。所以大人们每天把它点小甜点吧,大菜从月日就开始继续奉上。也就是说,甜蜜的地球,明天是最后一章,然后进入原来剧情。
这一章,是我对环境的感悟,我真的觉得每个人都对环境负有责任,这才写了这一篇。文………………
白天出门遇到狂热粉丝,晚上出门遇到“脏东西”,倒霉的阿德斯和孤儿只好窝在家里,除了吃饭、睡觉和非真正意义上的睡觉外,就是坐在沙发前看电视,不敢再出门了。
孤儿认真研究起阿德斯到地球生活后,做驱魔人的可能性,觉得还是很大的。再说这职业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危险,但即神秘又感性,也挺不错的。
为了增加阿德斯做驱魔天师的觉悟,这几天孤儿拉着他看一套老剧集《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不过他不怎么爱看,经常看到一半就关掉影碟机转台。那天晚上,两人依偎在一起。在一则新闻节目中看到许多外国人在游行,阿德斯感到莫名其妙。
“他们在干什么?”他疑惑万分,“不过这些人的长相倒和塔撒大陆上的人很像,不像中国人的相貌那样独特,我在这里偶尔才见到与我面目相像的人。”
“想回塔撒大陆了?”孤儿笑着问。
“你在哪,我就在哪。”他想也不想地说。哈,谁说这男人不会甜言蜜语,似乎是男人就会这项功能。
孤儿吻了阿德斯一下。“他们是在游行,抗议穿动物皮毛。”
“为什么?”阿德斯很意外。“在我们驿马家,如果不穿动物皮毛会冻死的,这些人难道因为我们取暖而抗议吗?”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一样的。”孤儿耐心解释,“我问你一句话,你觉得是塔撒大陆生活舒适,物质发达。还是地球?”
“是地球。”阿德斯老实回答。
“那你觉得地球的环境好?还是塔撒大陆的环境好?”孤儿再问,“我是指你每天呼吸的空气,喝的水,还有看到的天空河流?”
“当然是塔撒大陆。”阿德斯想也不想地道。
孤儿无奈一笑,“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如果所有人都身处在大自然中奋力求生,不吃肉、不穿皮衣就会死,那么没什么话讲。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天经地意的,这和凶猛地动物捕猎是一样的,不是为了寻开心,也不是为了无意义的装饰或者兴趣。。。而是为了生存。那么不管做了什么也没有好指责的。但是在地球,动物皮毛不是必需的,而是一种奢侈品,是有钱人炫耀财富和美丽的东西。为这个目地而杀戮,不是可耻的吗?”
阿德斯想了想,点了点头。但看样子还不能彻底领悟孤儿的意思。但难怪他。他是男人,而且是杀人不眨眼类型的。所以他能勉强同意孤儿所说的话就不错了。
“那么,我送你的那件变色狐狸的毛皮大衣,你厌恶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不,我很喜欢,因为塔撒大陆和地球的情况不一样,地球上的物质极大丰富,完全有东西可以取代皮毛衣服,但塔撒大陆上不同。”孤儿解释道,“再说,那是你为母亲而做的,而且都是在变色狐狸死后才剥的皮,所以你不必内疚。”
阿德斯长出了一口气,真怕孤儿说起那件衣服时露出一点点不开心地表情。
“不过嘛”孤儿突然又加了一句,“你可不可以用魔法封了变色狐狸冢?”
“干什么?”阿德斯一愣。
“因为虽然变色狐狸死掉后才被剥皮,不存在为毛皮而残杀的可能性,但因为这样的皮毛简直是暴利,所以总有人铤而走险,为了这些东西而丧命。而你封掉那个地方,就再没有人可以进到鬼影森林的深处了,这样也相当于救了人哪,虽然那些是贪婪的人,可也有人是因为太过穷困而为的。”
“你真善良。”阿德斯又甜言蜜语了,“你这样地女人看一眼都是福气,何况能娶到呢?”
孤儿笑靥如花,“嘴巴这么甜,一定有心事没告诉我。但你答应我地要求,我还是很高兴的。你知道吗?地球有一种东西叫沙图什(shahtoosh意为羊绒之王,主要指一种用藏羚羊绒毛织成地披肩。沙图什披肩十分轻巧,重量仅有百克左右,可以穿过戒指,所以又叫“指环披肩”。由于这种披肩纤维细密具有上佳保暖性,是很多所谓贵妇最爱的秋冬装饰品。欧美市场上一条“沙图什”披肩的售价最高可达4万美元,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贵得多。据说,拿破仑当年就曾送沙图什给他的情妇约瑟芬。你知道这样一条披肩要杀掉多少只藏羚羊吗?多少可爱无辜的羊为了这个而遭到屠杀吗?听说这种羊有一种可爱的特性,如果有一只被逮到,其他羊就不会走,而那些凶残的猎人就利用这些大肆屠杀他们,让这些可爱的羊濒临绝种。而他们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赚更多黑心的钱,为了满足一些贵妇人的欲望。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也不能随意践踏别的生命是不是?不是说不能打猎,而是说不要这样为了奢华而大面积的屠杀,如果生态遭到破坏,倒霉的可是所有的人呀。”
这一番长篇大论说得阿德斯目瞪口呆,可孤儿却还在演讲。
“就是因为地球人乱砍乱伐,乱排放气体和污染,所以环境才这样差,所以才会生出很多怪病,所以夜空没有那么明媚,空气没有那么清新,水流没有那么清澈。就说每天洗碗的洗洁精和洗衣服的洗衣粉吧,如果使用不当,再加上不良厂商,你知道那含磷有多高吗?混入地下水中,你知道要带来多大的污染,然后又给人类带来多大的灾难吗?很多人看到灾难电影后不胜唏嘘,但出了电影院的门口,该干什么干什么,这种虚伪的环保者是可耻的。其实总说环境保护,其实从自我做起就行了,每个人都注意一点点,少开一点车,少开一会儿冷气,少用一点化学品,不要随便扔掉电池和电子垃圾,环境就会好很多。”
“你说的对。”阿德斯被孤儿滔滔不绝的说晕了,但心里却隐约觉得她说得对。
“就是嘛,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是一定要靠国家和法律。地球只有一个,一旦毁坏了没地方去移民,只能忍耐着痛苦。我们孤家的人可以到塔撒大陆去躲避,别人行吗?大家都不注意,还不是毁了自己的家园和前景吗?所以,从一点点小事做起吧。多节约一点水,少用一点高磷洗衣粉,大家都这么做,环境一定会改善很多的。”
阿德斯望着孤儿,沉吟了半天才道,“如果我统一了塔撒大陆,一定不会让它变成地球这个样子,到时候我会放一点像花粉苞子一样的小魔球,谁破坏环境,就先让他倒霉。”
孤儿听到这儿,不禁笑了起来,多想地球能够变成塔撒大陆的样子啊。
“不过今天晚上我要单独出去一下。”阿德斯突然说,“然后明天我们一起出去,我有话要对你说,再不怕那些粉丝和魔鬼了。”
第三卷 甜蜜的地球之乌龙求婚事件
阿德斯不仅刷卡一次,还取了一部分现金。对这两次消费,孤儿完全不知情,但她想,男人也要适当的给予一点自由,管太紧了反而不好,所以试探几次未果后也就不问了。
只是,他花的数目不小,尽管是他当英雄市民赚来的,孤儿还是有点肉疼的。在地球不比塔撒大陆做第一首富,金币可以随便花差花差,现在他们两个都没有工作,坐吃山空,不计划着点哪行。
“我们出去吃饭如何?”天一擦黑,阿德斯就问。
“你昨天说过了啊,所以我都没有煮饭。”孤儿怀疑的看着阿德斯,总觉得他有点紧张。再看他今天穿的,浅灰色西装,白色衬衣,没有打领带,气质中冷漠中带点粗犷、优雅中又有点不羁,真是帅死了。关键是,他今晚的着装非常正式,似乎要参加什么重大仪式似的。
“哦,那我们走吧。”他说,咳了一下。
“你订好了位子了吗?”孤儿狐疑的问。
“没有,随兴吧,看到哪里好就在哪里吃。”阿德斯回答,眼睛往别处飘,孤儿一看就知道他就在说假话。但她不拆穿,这男人大概是想给她惊喜,制造点浪漫吧,那她就假装不知道,让他也开心好了。
为了这份惊喜,孤儿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桔色与玫红相间的条纹吊带裙,白色心型领小T恤,红色鱼嘴高跟鞋,白色圆片大耳环和同系列项链手镯,追求活泼与温柔并重的品格,简单但亲切的气质。
两人手挽手走在街上,路过好几个餐馆。阿德斯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孤儿只有随他走,直到一间冷饮店前。可是冷饮?!
“这里面卖吃的东西吗?”孤儿浑身发寒。。。
阿德斯点了点头,不过孤儿明白这里的吃的东西就是布丁一类地甜点。这能当晚饭吃吗?早知道在家先吃点垫垫底了。
一进门,发现客人并不多,毕竟这时候吃冷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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