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七十五章 得来全不费功夫
其实所谓七彩琉璃花,不过是一个玻璃工艺品,玫瑰花的外形,中空密封的部分装满了水和七彩沙粒,把花倒来倒去的时候,彩沙就随水波流动,如果照着阳光看,还能折射出炫目光线。
这种工艺品在地球上顶多算是漂亮而已,但呈现在塔撒大陆的人面前,那简直就是精美绝伦。毕竟物以稀为贵,在这个地方虽然有工匠会制造玻璃,但只能当窗玻璃用,而且是有色的,外加质量不好。
所以,当紫金家的人看到这个玻璃玫瑰花,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被这精美的工艺品所迷醉,反正失了效的魔法石留着也没什么用,还不如换来这个“皇家异宝”。
真是踏破得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孤儿从没有想到,来一趟紫金王宫就能得到八分之一块魔法石,这也太容易了。是巧合,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还是有什么阴谋?她完全没有考虑到,乐观的她只觉得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本来她是想在紫金王城再待两天的,但拿了魔法石后,她一直担心夜长梦多,万一劳伯和老丑版路易反悔怎么办?交换宝物的时候,他们虽无不舍,但显得非常怀疑孤儿的动机,看来那番美容论并不能完全说服这两只老狐狸。
所以,孤儿如坐针毡的又呆了一天,当天晚上秘密召回了在国王港口搜寻魔法石的小三三和詹姆一行人,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其实她当天下午就想走,但怕惹人怀疑,硬是又待了一天。心长着翅膀。身子却得优雅高贵的在王宫里观赏美景,那滋味,怎么是“难受”二字可以形容的。
“大当家,这一次出门很顺利啊。”小三三策马到孤儿身边,低声道,“但是过了自由贸易城,下一站可是精灵家族。他们很少与其他家族来往,也很少做生意,还对领地的事那么敏感,通过星月森林就很困难了。更不用说在日落城找东西了。”
孤儿也很头疼,她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但只和精灵家族地人接触过两回,而且都是武器买卖。
精灵家族的人自认是神的子孙,远古时期臣服于紫金家族也是因为紫金王英勇无畏,帮助诸神战胜了邪恶。但自大陆分崩离析以来,精灵家骄傲到不屑于任何人为伍,一直顽固的寻找当年诸神远去的离尘之路,试图追随诸神的脚步。
但正如孤儿连个神渣也没看到一样。他们也从未找过过离尘之路,除非全部自杀去地狱之路,可他们当然又不肯,所以就别别扭扭的生存在塔撒大陆上。
吃的,星月森林中奇花异果品种繁多。根本不用耕种就可以吃饱;喝的,全大陆最清澈甜美的白泉就在他们地领地中;穿的,他们用野蚕丝自己织出锦缎。制成衣服;冶炼技术,他们和紫金家族一样久负盛名;娱乐方面,谁不知道精灵家族的人最是能歌善舞,诗词音乐无一不精?
基本上,精灵家族是自给自足的地方,差不多算是与世隔绝。但因为他们的领地特产太丰富,境内的黑山又能开采出一种能提炼出最好钢材的矿石,所以很多家族觊觎精灵家族的领地,八百多年来屡次进犯,虽然从没成功过。却让精灵家族对其他家族的人更是充满戒心和恶感。
那两回和精灵家族地生意,虽然是武器买卖,但他们只捡像样的、新奇的武器买一两样。连价钱也不谈,只以一车矿石为买资。看样子是要拿回去做样子,然后制造出品质更好的刀剑。制成成品武器后,他们也不卖,只留给自己的士兵用。
所以和精灵家族打仗,另一方地武器损失总是很厉害。
孤儿有样学样,那些矿石不管别人出多少价,她也没卖,而是运到了盈禄家打造刀剑
四大保镖和自家的守卫队用了。
总之,虽然精灵家族的领地并不禁止其他家族地人通过,却也不会欢迎外人,所以这一趟不那么舒服是肯定的了。好在她脑袋上顶着盈禄二字,而盈禄家千百年来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和精灵家族从没有过冲突和过节,至少她不会被憎恨就是了。
看来没用的人也有优势啊!
出了紫金家大片平原地貌的领地,路过一个较小的、却一样嘈杂肮脏的自由贸易城邦,丘陵地带的景色慢慢进入了眼帘。
开始时,只是田野间稀疏的农舍,有一些零人居住在其中,耕种土地,饲养牲口,显得比大陆的其他地方要悠闲和安宁,到后来绿意越来越浓,直到一团团、一簇簇的森林气息扑面而来,地平线被青翠地低矮山坡遮挡,松树、枫树、白杨、铁树和各类植物一起挤入视线之内。
当站在较高的地方极目远眺之时,苍绿色、火样的红、白色、黑色、鲜橙色、茶色交杂在一起,山风吹过,层林尽染,美得好像一幅油画似地,而且带着那么一股仙气,好像前方不是凡尘之地。
此地环境保护情况良好。孤儿想着。在地球上,要去世界上保护最好的国家公园旅行,还得去加拿大或者美国,塔撒大陆多好,骑个马就直接逛过来了,风景还绝对比以上地点更美。
“詹姆。”她轻叫了一声。
和前些日子一样,詹姆领一小队人紧随孤儿保护,阿德斯则远远跟在后面,那只鹰也同样在天空翱翔。
“叫你地头儿快点跟上来。”她吩咐。
“现在才到星月森林边缘,离日落之城还远着哪。”詹姆很疑惑,觉得这时候把头儿叫过来是不明智的。
“我们得走森林大道,我怕你们的头儿离得太远,走了其他岔路。”
詹姆很不以为然,“这是森林哪,走哪里不一样,反正方向正确就行了,让马儿自己寻路呗。”
孤儿摇摇头,觉得和这群八百岁的老头子真没办法沟通。
她勾勾手指,让詹姆凑得更近些,然后一本正经的道,“你们被埋了八百年,才被挖出来不久,也难怪思维落后外加土的掉渣。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你记忆中的样子了,放聪明点,小子,让姐姐教你个乖。”
孤儿提起被埋八百年的事,詹姆没有否认,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在哪里被封印的,又是被谁解开的,但这已经证明她所猜测的很正确。这样说来詹姆也有八百多岁了,可他的面目却是个快乐的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所以她干脆冒认了姐姐一职。
“精灵家族对外宣称,森林是自由的,动物与植物是自由的,但进入森林的人不是,除非通过森林大道,经由他们设的隘口进入日落城,否则全被视为入侵。你是要和整个精灵家族打,还是把你们的头叫过来?”
詹姆想了想,飞也似的走了。
注:顺便说一句,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岩凝固而得。约公元前3700年前,色玻璃,约公元前1000。玻璃。伟大啊,我的国人。身为中国人,我无比骄傲和自豪。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
第七十六章 黑马变花马
快,后面的队伍就跟了上来。
看到阿德斯的一瞬间,孤儿想笑。因为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神骏的大黑马霜雪,现在成了名符其实的“霜雪”,全身都给染白了,变成了大白马。
自从在紫金王宫受到怀疑后,孤儿认为阿德斯太引人注目,会给她及商队带来不必要的危险,必须改善这种情况。可是人容易伪装,霜雪却长得太帅了,很容易被人认出来,所以她提议要给马改变颜色。
霜雪是一匹性格狂暴的凶马,在自由贸易城停留的时候,一个不长眼的偷马贼想偷走它,结果差点给咬下半边脸,而且还被踢得大概这一辈子也不能人道了。
阿德斯被孤儿缠得无奈,又不能杀掉她泄愤,最后只得同意,但要求她自己给霜雪染色。他以为霜雪不会让孤儿靠近,但没想到这匹马在一把麦糖面前迅速叛变,乖乖被染成白色。
他很奇怪,因为他知道霜雪不只是因为糖而对那女人表示友好,马是极敏感的动物,除了他,霜雪没喜欢过任何人,但它明显喜欢那个可恶的伯爵小姐,简直莫名其妙。
塔撒大陆的染料不太好,孤儿又怕伤了霜雪的皮肤,没有下重料,结果马在奔跑中出的汗化掉了一点颜料,现在马身一团黑一团白,已经成了一匹大花马,阿德斯的黑色马裤也一样的命运。
“早叫你穿白的了嘛。”孤儿自言自语,眼见黑衣蒙面地阿德斯走近。带着一股神秘性感的味道,心想骑白马的果然不只有王子,当然也不一定是唐僧,也可能是貌似阿拉伯马贼的帅锅啊。
“詹姆,最好叫你们的人全蒙上脸。”她对折回来詹姆说。
“这又是为什么啊?”詹姆都快哭了。
自从反出驿马家,他从来都是和大人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要砍要杀,要走要留,痛痛快快。哪像这次任务,诸多麻烦,伯爵小姐的特殊要求不断,怪不得他明显感觉到大人有时候想杀人。
“你们大人如此伟岸,本来就引人注目了,偏偏只有他一个人蒙面,这不是更会被人注意吗?如果你们都蒙上脸,我就说你们是来自遥远东方的异族。这样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孤儿道,“基本上,我觉得你们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比较好,不然我猜这一路上会有不少石头挡路。你是喜欢蒙面呢,还是喜欢踢石头?”
詹姆愣了一愣,无奈之中速去办理。
孤儿望了阿德斯一眼,再度与他地冰冷目光相遇,但她已经习惯他的冷漠。不会感到不自在了,而且对能折腾他和他的人感到恶意的快乐,非常快乐。
她一带马缰。率先走上森林大道。
森林大道很宽,能并行五、六辆马车,弯弯曲曲的延伸到满山的苍翠葱郁之中。路的两侧全是高大的树木,马蹄踏着厚厚地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林木和植物的清香味、土地潮湿的腥味扑鼻而来,让人的心都不禁宁静起来。
一行人沿路沉默的走着,直到前方出现了一座伫立在溪流边的石塔楼。溪流很宽阔。应该算是一条小河,水如亮银般流过溪床,衬得青灰色石头建成塔楼整洁而朴素,看来倒像个磨坊。而沿着溪水,布下了长长的尖木桩和无数铁蒺藜,只留塔楼边地一个入口,这些东西就像野兽的獠牙,咬开了这片森林本有的甜美安适。
这就是梦幻溪水,从白泉溢出地支流,穿越了精灵家的领地,进入紧邻的尊贵家族。孤儿贩的最新一批奴隶就是从这两家为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而发生小规模战争而来。
精灵家认为这是白泉之水,其他人没有权利享用,而尊贵家认为流经自家领土就是自己地,还想夺回梦幻之溪的源头,结果
败俱伤,最后还是维持原状,精灵家不截断水源,尊星月森林一寸土地。
“现在快中午了吧?”孤儿耳边只听小三三低声问小四四道,“妈的,树长这么高干什么,害我看不到太阳地位置。”
小四四“嗯”了一声,“你看前面,这么多人等着,怎么不见守关的士兵放行?如果是日落城出了什么事,我看绕行好才是正确的选择。从这里折而往东,绕过星月森林就能到达尊贵家的领地。”
他说的虽小声,但孤儿却知道这是小四四故意说给她听的。但她铁了心要找到魔法石,坑蒙拐骗、上刀山、下油锅也拦不住她,何况小小的精灵家?所以她装作没听到,从帽沿下偷偷拿出一块手表看了看。
因为塔撒大陆没有精确的计时工具,所以她偷偷藏了一块手表,比照着这边的中午时分校对好,以计算“塔撒时间”,此时拿出来一看,差不多走了快三个小时。
天气有点热,她穿着深紫色的绸缎骑马装,长裙曳地,上身非常合体,甚至算是紧紧包裹身体,脚上穿了绑着多层绑带的皮凉鞋,头上戴着帽沿很宽的墨西哥式草帽遮阳,帽沿上还垂着白色面纱。
这种装扮什么东西也不能私藏,所以她只好把手表别在帽沿里,偶尔偷看一眼。至于望远镜,她还是绑在了大腿上,所以这时候她尽管急切想看清前方的情况,却不能拿望远镜,否则全体佣兵的目光都会光顾到伯爵小姐的美腿和齐膝小衬裤。
于是她一夹马肚,越过走在最前面的小三三和小四四,向前奔去。这两个奴隶保镖见不但不能说服她,还激得她跑到最前面去,急忙策马追上。
詹姆做为随行卫队的队长,自然也不能落下,最后连殿后的阿德斯也不得不提速。本来井然有序的队伍,就因为孤儿任性前行,立即乱了起来,马蹄纷乱,踏得地面上的枯叶呻吟着断碎,鸟儿也惊起不少。
奔得近了,孤儿才看到隘口的情况。
精灵家虽然对其他家族不太友善,也没有什么生意好做,但还是有人来做点小买卖,还有更多的人是要通过日落城到尊贵家族,或者紫金家族去。普通人不愿意绕行到星月森林的边缘,因为那不仅遥远而且充满危险。
此时,正是中午十二点,但隘口却还没有开,甚至塔楼上连士兵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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