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她气得回肘打向阿德斯的胃,这是小独教她的女子防身术招式,对付不怀好意的色狼非常管用。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穿着盔甲,这下子手肘正撞上钢铁,疼得她轻叫了一声。
她的叫声刺激了路易,他策马上前一步,挥斧便砍。
阿德斯轻松执剑隔开,于是路易又攻过来第二斧,阿德斯照旧格挡,并回剑一抹,迫得路易收斧自顾。片刻间,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两人过了四五招,不过路易在武力上本就不及八百年前的死神大人,又因为受了重伤,几招后就似支撑不住了。
“不错,值得我的女人付你那么多金币。”路易气喘吁吁,眼神中透出一股不服输和越战越勇的意味。
“你也不错,在我手下过了几招还没死。”
“哈哈,那再来啊,没人能抢走我心爱的人。”
“我要带走她。”
“那打吧。”
“好。”
“停止!”孤儿瞅准机会大叫,有点让这两个男人气着了,“你们好了吧?战场上自己人打起来?玩内讧?吉利尔都跑了!”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三章 抓到人质
回路易比阿德斯反应快,或者是因为他比阿德斯更在存在,他一带马缰,向着孤傲家的军队败逃的方向追去。
其实吉利尔的人还有战斗力,但他们先被路易突袭,后摄于阿德斯的强大,已经吓破了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训练有素了。
白霜雪很快追近了以双腿逃命的吉利尔,路易单手摘下挂在马鞍上的一条长绳,像牛仔逮小牛一样抛出绳索,准确的套上吉利尔的身体,然后策马回跑。在吉利尔的大声惨叫声中,凭借霜雪的力量拖行了他一段才停下。
孤傲家的士兵没有人一个回身救他们的领主,可见吉利尔平时的行为有多么不得人心。
“我们也去看看。”孤儿对阿德斯说,没意识到自己正舒舒服服倚在人家的胸前,自然得很。担惊受怕这么多日子了,现在窝在一个凶神怀里,居然感觉无比安全。
谁说凶神就一定是不能接近的?要辩证的看问题,比如和凶神在一起肯定没人敢惹。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催马前行,很快到了吉利尔面前。只见路易跃下白马,拔出腰上长剑,压在吉利尔的左肩上,迫使他跪倒在地。
“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路易喝道。
“为什么?”吉利尔衣服碎了,身上还有多处血痕,这场争斗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却还倔强着。
“因为你私劫她、软禁她、意图伤害她。”
“我想娶她为妻,你们追风家想要什么。不也是去抢吗?”吉利尔试图站起,但路易虽然受伤,却还是以优势力量压制住他。
“我们明抢,不会使用阴谋诡计,当姑娘家不愿意,也不会强迫。”路易轻蔑的看着吉利尔,“况且我们是为爱而抢,你呢?”
你当初不也是看中了盈禄家地钱?孤儿心中暗道,但比起吉利尔。路易的所有愿望和行为都显得光明正大,因此回想起来,并不让人讨厌。况且,他现在对她,似乎是动了真情,可惜她现在不能接受。
“杀了我吧。”吉利尔第二度起身未果后,怒道。
路易哈哈大笑,“杀你?容易。但是在你下地狱之前。可否告诉我,不怕死的话,刚才又为什么放下体面逃跑?”
吉利尔被问得无语,一斜眼看到路易的剑锋,又感到害怕。刚才的话说得慷慨英勇,那是因为羞愤所致,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好吧,好歹你也是一家领主。世袭的贵族,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因为我不像你。有侮辱他人的渴望。”路易面色转冷,瞄了一眼坐在阿德斯身前的孤儿,又看了看慢慢跟过来的自己地手下,“我以诸神仆人的名义虔诚,或许,在他心目中。非战场上杀人,都是要尊重被杀者吧。
“不,别杀他!”孤儿突然插嘴。
路易一愣,皱了皱眉,“你喜欢他?”
“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喜欢他?比起孤傲公爵大人,我还不如嫁给驿马家的痨病鬼大叔列斯达。”孤儿给路易的反应气得够呛,但感觉提到列斯达的时候,身后阿德斯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啊,他是驿马家反出的人,可是他认识这个列斯达吗?不可能呀,列斯达才不到四十岁。也许是这个家族的名子让他有反应吧。
“你是我地未婚妻,应该嫁给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是算数的。我说了,那是我对诸神的承诺。”路易很严肃,因为太阳已经升上了山头,更照得他金光灿烂,眼睛碧绿如洗。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的很帅。虽然还不知道阿德斯的长相,但这两个男人在气质上南辕北辙,一个像阳光
像暗夜,前者让人的心都敞亮起来,后者却神秘而优
不过现在她有太多事情做,没精神和男人歪缠,只得敷衍道,“现在时候不对,不说这个好吗?我要饶了他的命,是因为我答应一个人不伤害他。而且,我们虽然出了龙牙堡,可还没出龙牙山,他地属臣必会派人来追,留着他不是个很好的人质吗?你的伤得治疗一下,我们也不宜立即急行。”
她心中有个计划,必须要吉利尔活着才能实现。
她说了一大套理智地话,可路易只注意到了最后一句,不禁微笑道,“心疼我吗?好吧,我们就在龙牙山扎营,看孤傲家的属臣有多少敢跑来。”
孤儿简直拿路易没办法了,因为他只捡自己喜欢的话听,其他似乎可以自动忽略,“找个有利的地形才好,现在比起打仗,谈判更加重要。你来扎营吧,我和我的人有点事要私下谈谈,多弄一个帐篷,我要用。”
“一切听从你地吩咐,亲爱的。”路易一脚踹倒吉利尔,因为实在不喜欢听孤儿说那个黑骑士是“她的人”,因而顺便泄愤。他地手下立即有人上前,把前几个小时还不可一世的孤傲公爵大人捆了起来。
而早在吉利尔被捆起来之前,阿德斯已经带转马头离开,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
孤儿摸了摸霜雪的鬃毛,感觉它欢快的打了个响鼻,不禁也有几分舒畅,“你看到这附近有村镇吗?我得洗个澡,实在太难受了。”她说。
昨夜一路逃命,汗水、露水浸湿了几次衣服,因为在路易的马背上亲临战场,不知道谁的血也溅到了她的头上,这会身上一阵阵发黏,头发也粘在了一起,还有血腥气,实在让她无法忍受。唉,身为物质极大丰富的地球人,就是适应不了这种艰苦的情况啊。
“没有。”他的回答令她泄气。
“那怎么办?”
“那边有一条河,你可以在河里洗。”
“好,我去河里洗,你帮我望风。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我洗澡,你就给我挖出他的眼珠子,再顺便挖出他的心,因为我不要他记到心里。记着,就算有只山羊路过也不行。”孤儿吩咐。
哈哈,花大钱的主顾说起话来就是爽啊。尤其吩咐这种死神一样的人物,那种成就感,真不是盖的。
阿德斯没想到孤儿这样痛快,一瞬间没反应过来。他只是想吓退她,毕竟大白天在河里洗澡,对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一个贵族小姐来说实在是很不雅观,而且不和礼仪。
可是,她为什么那么信任他呢?知道她在河里洗澡,他可能忍不住会看,并不是一定能做得很职业。
其实他不明白,因为他之前贬过孤儿的身材没有料,一向对她的美丽又表现得无动于衷,所以孤儿真的以为他是绝不会偷看的。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四章 … 导火索
阳升到头顶的时候,河水也晒暖了,不如想像中的冷山的气候就是如此,晚上虽冷,白天却是初夏的感觉。
孤儿站在齐胸高的水中,感觉清凉柔软的水流冲刷过全身的皮肤,舒服极了,所以尽管头发上的血腥、身体上的汗渍已经清洗干净,她却不愿意离开。
脚下是又圆又滑的河底石,偶尔腿上微有些刺痒,可能是水中的小鱼在啄咬,这一切都让孤儿心情大好,不时撩撩水面,拍打出几朵水花,在水中来个三百六十度转体跳,然后在往河水略深的地方游上一会儿,玩了个不亦乐乎。
在现代时可没这样的待遇啊,虽然有设施非常好的游泳馆,可除非游早泳,不然泳池里就总是有很多人,人多的时候像下饺子似的,海滩上也是,要像她这般折腾,早就被骂没有公德了。何况河水和游泳馆内的水不同,活得水流像是有生命般,所有的水珠都似与她的身体嬉戏,心也感觉跳跃起来。
现在整条河都是她的啊!她估计附近五里之内的生物都让阿德斯的杀气吓跑了,这么半天了,天上连一只鸟也没有飞过。哈哈,有这样的凶神在身边真是好。
想到这儿,她抬头看看河岸上一块突起的地带,见阿德斯就背对着小河坐着,背挺得笔直,身上的盔甲已经卸下,白衬衫配着棕色皮甲和黑色齐肩的半长发,还挺好看地。他的旁边是黑霜雪。马屁股对着河,也没有看向这边。
不错,这佣兵头子有君子风度,没有偷看。不过再想想也有点挫败感,她这身材还没料吗?虽然不像塔撒大陆上的女人身材那么生猛,但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起伏的曲线也是挺不错的,况且皮肤比之这里的大部分女人强多了。怎么就那么不吸引人?
不过她也挺奇怪的,人家不骚扰她不是很好吗?难道还希望他来色她?!真不了解自己了。想必是女性骄傲受了打击,急于被人承认吧。
不管他,这没眼光地死奴隶,在水里再玩一会儿,就让他在岸边等吧。
她并不知道,阿德斯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因为他听到水面上传来水花的声音还有欢笑声。有好几次差点扭头去看,结果又强行阻止自己的动作,脖子都已经酸疼了。
这女人是怎么回事,居然信任一个相识不久的佣兵?她平常也这么轻信人吗?看着倒是一副很精明的样子。如果今天在这里看守的人不是他,她早就被
想到这儿,脑海里不知怎么就出现了在紫金王宫时,她要他冒充床上奴隶的事,那天她只穿着一条奇怪的短裤和紧身地、不知什么料子的小上衣。当时他要很努力才让自己的眼神从她身上错开。
她身段很美,不过很青涩,并没有爱西那种致命的肉欲诱惑力。而且他相信自己不是为了她的美色而有反应。当年他纵横大陆的时候,有多贵族小姐、妖艳名妓、清纯渔女脱光了钻到他床上,他心里也没有这样过,像羽毛轻轻刷过,很陌生的感觉。像是
扑的一声,霜雪喷出了一口鼻息,蹄子刨着石地。发出地声音很刺耳。
阿德斯抬头一看,见它嘴唇翕动着,连马牙都露出来了,看来像是笑,嘲笑,嘲笑他身后有一个美人在洗澡,他却连一眼也不看。
“老实点。”他低喝了一声。
不过霜雪今天不太听话,不但没有老实点,还又喷了一口气,嘴张得连下牙也露出来,似乎嘲笑之意更浓。
阿德斯有点恼羞成怒,“这女人是个财迷,如果被她知道我看他,她会把佣金扣掉一半。我的部下坐船过海,她都要收船费。”
霜雪听了这话,不
子了,而是干脆四蹄顿地,喉咙中发出咝咝的声音,人笑得前仰后合,不可自失抑一样。
阿德斯愤然起身,有一瞬间地冲动,想把这匹多事又颇通灵性的马踢到河里去,让它和那女人一起洗。他是个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人,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一匹马有这样白痴的对话。是啊,霜雪只是一匹马罢了,就算是神马后裔也不懂得人类的感情,和它说这些干什么,他真是疯了。
他无奈地闭上眼睛,感觉那个女人简直是他身上的导火索。
世事于他而言,根本就不值一提的。他地生命中只有战争和流血是真实的,只有这样他才觉得自己有存在的必要。而除了与驿马家的瓜葛,他不介意任何东西,包括爱西在内,世人的排挤、诬陷、误解,他都不屑于辩解一句,可是对她,总是有些奇怪的反应。
第一次见她就被她气得差点失控,她居然说他是她的奴隶,还有理有据的;第二次更是把他从马上砸下来,让他恼得想杀人,对一名骑士来说,非被敌人打倒而掉下马,根本就是奇耻大辱;第三回,她挑衅的神态,贵族的优越态度,还有那身凛然不可侵犯的魔法刺,激得他产生了一种极强的征服欲,所以他强吻了她
想起那个报复和征服性质的吻,他不禁摸了摸嘴唇,当时他吻得没有感情,就像一场小小的战争,但现在回忆起来,她的滋味真的很柔软、很甜美,胜过他吻过的任何一个女人。
她给他的感觉不一样,对于女人,他要么喜欢、要么讨厌,很单纯的需要,但她有本事让他恼火、让他生气,有时候想伤害她却没有动手,想杀了她却又下不了刀,一直处在狂怒和平静的边缘。
或者,是因为看到她精明势利的外表下,有一颗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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