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华,恍然







第一部分搏(6)

    我愕然。我不知道斯凯心里原是有这么多秘密和忧郁的。我突然觉得他很无助,很让人生怜,像个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而平白遭受责罚的小男孩一样。我只能特别小心地问他:“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我想通了,”斯凯脸上忽然露出明澈的笑容,“我永远都不可能成为馨婷属意的人。与其就这样无休止地纠缠下去,不如平静地放手,给馨婷她想要的自由和空间。简佳,你是比馨婷还要聪明的女孩,希望你也能够看通透。有些人有些事不是我们可以安排的。我想是我的前十六年太刻意,生活终于来惩戒我的刻意——命运本就应该是顺其自然的。”    
    我眼神空洞地望着他,想不出有什么话可以回答。    
    “简佳,开心一点。今天有法国印象派的画展,中法文化年的重头节目。要不要去?我有多的一张票——其实本来是准备给馨婷的。”    
    我思忖片刻,定定地吐出两个字:“我去。”发现斯凯是可爱的男子,对他这样善意的邀请我没有理由拒绝。    
    晚上回到宿舍一直没收到卓群的短信,看看表已经十一点钟,难道他还不曾从方馨婷那里脱身?思量一番还是主动发给他:“卓群,今天过得可好?”    
    等了一个小时都没有回音,倒是妙妙这当下回来了,一脸的喜色。    
    “小丫头,黎剑那边怎么样了?”看她这么开心事情多半进展不错,也不枉我这样付出一场。    
    妙妙扑过来搂住我的脖子:“简佳,果然是你最伟大!黎剑那傻子现在乖得像只小猫。”突然她的神色凝重起来,“你跟卓群怎么样了?”    
    “一小时前的短信,他到现在没回。”我的忧戚也只能跟妙妙说。    
    妙妙担忧起来,放下搂在我脖子上的手,郑重地说:“简佳,把卓群唤回来吧。咱们别再玩这种危险的游戏了。”    
    “你和黎剑那边……我觉得还需要一段时间巩固。”    
    “不要了不要了我们现在好得很!”妙妙比我还要着急,“再这样下去会出问题的!简佳明天我去找卓群,我们得马上终止这个可怕的游戏。”    
    那一夜辗转反侧,喜忧参半,不知到什么时候才渐渐睡去。    
    清早起来特地打理好自己——挑出那件B2的风衣,搭上kisscat的白色靴子,擦了一点kose的唇蜜,让自己看起来尽可能光鲜地出门。我跟方馨婷的这一搏到今天该有个了结了。    
    今天的日程安排是——上午和斯凯看画展,下午找卓群和方馨婷坐谈。    
    斯凯到得很早,一件Jack&Johns的驼色外套把他衬托得格外精神。    
    到了展厅里,斯凯比我想象的要健谈,在每一幅驻足的画前都能发表出一番令人称道的见解。    
    我由衷地赞美他说:“斯凯,你真行。”    
    他脸有些红:“学过几年的画,对这些还有点自己的看法。”然后他补充说:“简佳,你是善解人意的女子。馨婷就从不赞我这些。”    
    我也笑了,心里的感觉却突然觉得异样。    
    看完画展,斯凯约我吃饭。我欣然接受。    
    两个人点的是湘菜,不多的几小碟,做得却还精致。吃得同看画展一样开心。斯凯告诉我腊肉的做法,湘菜的几道招牌菜式——方才想起来他是湖南人,说起这个来自然是津津乐道。看他那如数家珍的神情,在阳光下面显现出金灿灿的剪影,突然觉得异常快乐。    
    这么久不曾有过的快乐。    
    “你跟馨婷可曾经常到这儿来吃?”我问他。    
    “没有。”斯凯摇头,“馨婷虽说是湖南人,却不爱吃家乡菜。说是吃起来土里土气。她喜欢去国贸或者燕莎附近吃,有些精致的菜肴,有着好看的卖相和动听的名字,可我觉得吃起来并不见得好吃。有时候我觉得馨婷就像那些菜,美丽明艳,却并不让人觉得亲切。其实我最爱的还是湘菜,是这自然真挚、最适合我的菜肴。”


第一部分搏(7)

    斯凯的话让我感触良多。有些东西隐藏着太多太深的玄机。想起我跟卓群,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他喜欢清淡爽口的东西,我却偏爱辛辣味重的菜肴,每次一起吃饭都是卓群在迁就我。    
    结束了这开心的一餐我与斯凯作别。我告诉他自己下午要去见卓群。此时觉得两个人已经熟稔得像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    
    “好吧,祝你好运。”斯凯朝我微笑着道别。    
    见到卓群时的场面完全不在我的预想之中——他竟然带了方馨婷来。妙妙说她约好卓群一个人来的,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简佳,”卓群先开的口,“我来告诉你我已经正式决定跟馨婷在一起。她是真正适合我的女子。”    
    我想那一刻我本应脸色煞白才对,可是事实上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糟糕——我竟然平静地问他为什么。    
    “简佳,馨婷各个方面的习惯性格都比你更适合我。就是这样。”    
    “简佳,”馨婷插话进来,“不要质问卓群为什么弃你而去。想想这里面你就没有一点责任?爱情是自私的,排他的,你不应该为了一时仗义就拿卓群做筹码。难道他有义务成为你每一次放手一搏的道具?他不是你的棋子。”    
    我突然觉得从未有过的镇定和彻悟——方馨婷她说得对。现在的这个局面确实责任在我。回想我跟卓群在一起的这四年,我又何曾少过对他的颐指气使?    
    我点点头:“卓群,馨婷,衷心地祝你们幸福美满。”我的祝福是真诚的。    
    与此同时心底想起的是另一个人,也许他才是最适合我的人。这也是我刚刚才发现的。    
    转回头走出去,发现斯凯捧着一束香水百合站在外面,正冲着我笑得一脸英俊。他身边是同样笑意盈盈的妙妙和黎剑。    
    我快步朝他们跑过去——外面阳光如此大好。    
    这一搏我们都赢了。    
    


第一部分锦  瑟(1)

    锦瑟是我一个最要好的朋友,我们在大学的选修课堂上相遇。    
    今生似是不会忘记锦瑟的那个亮相了。彼时年迈的教授在讲台上唠叨,所有人都听得昏昏欲睡,连教授自己也是一样。恍然间大教室的门被推开,有个女子裹在一片弥漫的酒红色中利落地闪进来。学生们,连同教授,一起抬眼看她,却都被刺得睁不开眼——原来这个尤物竟然在颈上系了一条翠绿色的丝巾。这样艳丽莫名的颜色搭配在这个女子身上居然如此好看,我垂头丧气地伏在桌上,想:如我这般蠢笨的女人大概一辈子都穿不出这样的效果了。    
    当下大学生的眼光一定是放肆的,那女子就在众人的睽睽注目之下穿过过道款款走来。一根水葱似的手指递来一支七星:“抽烟么?”不想竟在我身边落了座。    
    漂亮的女人往往要找一个陪衬,以衬得她更漂亮。我不幸沦为这个陪衬。    
    我不抽烟,可还是接了她的烟。兴许这就是美的力量,叫人心甘情愿地做没想到要做的事。我尚且如此,何况男人。我猜100个男人99个见了她会抬不动腿。    
    你拿烟的姿势很不专业。你不会抽。卖我面子?她眼光好生锐利。    
    我潇洒地笑笑,自己就这点好,或者就这点不好,天生不知道脸红。换是别个女人这时早窘得两腮红红,我不同,家明说我大抵不是女人。    
    然后我更潇洒地对她伸出手。不过还是谢谢你的烟,我叫索谓。    
    索谓?这是你的全名么?你不姓吴?她打量我,一面机灵地应对。我叫锦瑟。    
    世人都想让自己的儿女与众不同,绞尽脑汁给孩子起种种特立独行的名字,身边这一位大概有对好学问的爹妈,清高兮兮地给女儿起了这么一个大有古意的名字。其实我又何必取笑他人,自家爹妈还不是一样,巴巴取了一个“谓”字,和我那不算太多见的姓组成一个词,摆明要让听到的人联想几句。    
    锦瑟很聪明,见我对她的幽默不买账,第一时间转换话题说,你觉得这老头子讲得有趣否?    
    现在哪有什么真正有趣的课?偏生这老家伙的课最是乏味又听者众多,不过贪图这门学分比较容易拿而已。我说的倒都是实话。    
    我们相视而笑。    
    下课以后锦瑟约我喝咖啡。    
    选在一处学院派气息很浓的地方,她的主意。    
    我们坐定,侍者还没过来我先看着她笑。    
    你这么奇异的一个人,竟然也选在这样的地方约见朋友?我讲话一向犀利。    
    她没什么表情。不过图方便罢了,这间cafe是我开的。    
    MENU上来,她点鸡尾酒,我点爱尔兰咖啡。都是顽劣的女子,喜欢的东西都有酒精的成分。    
    初逢的人往往没什么好聊的,扯来扯去不过是学校里面的人和事。我是懒散的家伙,素日对这些不怎么上心的,锦瑟却知道得很多。学校里的争端,黑幕,艳闻,她通通讲得头头是道。    
    我诧异:锦瑟,这所大学也是你开的?    
    她鬼灵灵一笑。当然不是,不过家父在这里教书。    
    是哪位教授?教什么课程?    
    她再笑,就是那个学分最好修的老家伙。    
    一生没这么狼狈过。我自以为是慧黠的女子,嘴上向来也不饶人的。今天却被这小妮子弄到这等尴尬的境地。不是一时,倒是几时都想不起来说什么好。    
    你不用窘。我也一直叫他老头子的。    
    我只好索谓当成无所谓。胡乱笑笑,低头喝自己的咖啡。    
    问你个私人的问题,每天下午开宝蓝色跑车来接你的那个是你未婚夫?    
    我扬扬脸,何必说得那么郑重,男朋友而已。    
    叫什么名字?    
    严家明。


第一部分锦  瑟(2)

    你们这伙人的名字都很奇怪。严家明,好像他爹妈认准了自己儿子日后要做官似的,拼命表白自己有多严谨清明。    
    不是吧,什么叫“你们这伙人”,拥有高雅名字的锦瑟小姐,那你跟我们也是一伙的吗?    
    她笑得愈加灿烂。你不晓得这名字给我带来多大麻烦,旁人一看这名字,以为是个又美貌又忧郁的旧式女子,成日家“一弦一柱思华年”,印象先深得不得了,心里也就对我要求先高上了三分。等熟悉了,发现竟然是这般刁蛮野性的一个丫头,不免要大大失望了。末了还连累了我家那老头子:曾教授家的千金怎么被教育成这个样子!这所大学倘真是我家开的,冲我这反面例证也早倒闭了。    
    我欣赏地瞧着她,真是好可爱的一个性情中人。心里方才想到可爱,嘴上就问出来,那野丫头有男朋友了没有?    
    追的人倒是很多,我还没确定呢。反正自己年纪不大,自恃年轻,先挑挑拣拣再说。    
    我喜欢她的率真可爱,其实跟自己性格里的很多成分相似呢。    
    咖啡喝到凉也没喝完,此时手机忽然急火火地响了。    
    不用看也知道是家明,他心焦地朝我喊:索谓你跑到哪去了?我等你三个小时。    
    我这才看表,可不是嘛,原来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了。    
    家明的车到cafe门口的时候,锦瑟和我道别。    
    我心里竟有不舍。    
    车上家明问我整个下午到底和谁在一起。    
    我说锦瑟。    
    曾锦瑟?那个本校古汉语曾教授的女儿?你最好少去招惹她。    
    为什么?    
    传闻她是利用女人和玩弄男人的行家里手。    
    那也不过是传闻。    
    你还记得我那室友小许否?一度犯在她手上。    
    何必说得这么难听。像我这样的一个人,她图谋我什么?我嫌家明紧张兮兮。    
    再一次见到锦瑟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门口。她换了新的发式,一头直发烫成大波浪,越发地艳丽非凡。    
    明晚学校有个舞会,你要参加吗?锦瑟带来的全是新消息。    
    好好的,又为什么办起舞会来?    
    给一批即将出国留学的校友送行。晚上8点东区大礼堂。    
    好的,如果没什么事我就过去。    
    是晚,把舞会的事情告诉家明。可有兴趣参加?我问他。    
    无所谓。你要去的话我就陪你。素来是家明的语言风格。没有丝毫性格没有丝毫脾气的温吞水。当年却也是爱上了他这点。    
    反正晚上没活动。不如过去消遣?    
    好。依然是家明素来的语言风格,简约到不愿多费片言只字。    
    因为是不经意间决定要去参加的舞会,所以并没有刻意打扮。随手从衣橱里抓了条黑色的纱裙套上,搽点DIOR的口红便出了门——要穿什么来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