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修正人生
人恶的臭水沟,这也许就是发展所附出的代价吧。
走了大概两分钟时间,那熟悉的家便出现在了我的眼睛,不错,是我上一世所熟悉的样子。只不过,现在的房子因为刚建起来不久,所以还很新,不像上一世我所记忆的那么老旧。
这是一幢两层高的楼房,楼底分成了三个部份,依次为大厅,卧室和杂物间。在我的记忆里,我外公就一直住在中间的卧室里。而大厅就是连接外面的主要进出口,大门也设在了这里,而我们平常用餐也是在这里。
楼上也分成了三个部分,中间为客厅,两边分别为两个卧室,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外婆和爸爸、妈妈别住在这两间卧室里。
当然这幢楼房只是我们家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称为新房,而新房的对面则是老房,也就是我们之前住的地方。老房子和新房的布局都差不多。只不过现在家里办起了香肠加,所以老房子的下面三间空房改成了“烘房”,专门用来烘干香肠的。老房和新房的中间是一个长10米左右宽6米左右的院子,现在的院子改成了加工香肠的地方,上面用颜料搭成了顶棚。院子边上的顶部则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连接着新房和老房的上层。
这就是我们家的全部布局,就如我上一世所记忆的一样。看着这熟悉的一切,思绪就好像飘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久久没回过神来。
妈妈见我出神的样子,笑着说道:“小枫,怎么样?家里跟三年前不一样了吧?是不是变漂亮了?自从去年加起香肠加工厂后,我们家的生活也越来越好啦。”
是啊,在我的上一世,我们家也就从这时候起过上了优越的生活,也就是现在这个年代传说中的万元户,可是我更加知道,在几年后,也是这个厂让我们家欠了一屁股的债,从此优越的生活也一转而下,家庭悲剧也从那时候开始了。
重生的我,怎么能让这种悲剧再次上演?我紧紧的捏住了自己的拳头!
妈妈见到了我激动的样子,讶异的说道:“小枫,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有点感慨罢了。”
“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感慨啊。”
妈妈笑着把我和三姑姑带上了楼。
“妈,你看谁回来了。”妈妈还没推开客厅的门,就大声叫了起来。随着门被推开,我看见了我的外婆,她正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这是一台14寸的彩色电视,屏面成一个圆桶形,这台彩色电视到了现在我还有记忆,应该是舅舅从深圳那边带回来的。
之所以对这台电视记忆深刻,是因为这台电视陪了我们十几年,直到别的家庭都换上了21寸的彩色电视了,我们还用着它,到不是不想换,而是因为根本没钱买新的电视机,这台电视机见证了我们家从贫到富再由富到贫的历史,你说,我怎么能忘记?
看着这台电视机,心中感慨万千。
外婆看见了我,激动得就要从沙发上站起来,我连忙跑过去,把外婆又扶在了沙发上,把小提琴放在一边,自己也坐在了外婆的身边,外婆紧紧的握着我的手。
“小枫,你终于回来了,你这孩子可真让我们挂念啊。”
我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头,“外婆,我也好想你啊。哦,对了,三姑父也来了哦。”
听我这么一说,外婆才发现了还在一旁站着的三姑父,“小周也来了啊,真抱歉,把你忘在一边了,快坐,别一直站着。”
三姑父很礼貌的说道:“婶婶你好,你们婆孙也很久没见面了,就该多聊聊,你们别在意我,呵呵。”
这时候我妈妈笑着说:“你们先慢慢聊着,我去给小枫和周大哥收拾一下房间。”
外婆说道:“你跟小周换下房间吧,小枫的就不用了,他就暂时和我睡吧。”
“也好,那我先去了,你们慢慢聊。”
我知道我家现在的情况,除了这两间新房的卧室外,老房子还有两间空房,不过老房子下面因为改成了“烘房”,整幢楼就像个火炉子似的,到了冬天当然舒服,但现在是夏天啊,还是最热的三伏天,住在那里还不把人给热死?
听到外婆这么一说,我就知道妈妈准备搬到老房子去住,我连忙说道:“妈妈,就不用那么麻烦了,我和三姑父就暂时先住你那里吧,你和外婆暂时先住在一起。”
妈妈笑着说:“瞧你这孩子,人家大老远的把你送回来,怎么还让别人跟你挤在一起?再说了,我们这又不是没有空房子住。”
我还想说点什么,外婆却一把拉住了我,“小枫啊,快说说这三年来你在苏州都学了些什么。”
“我……”就在这一打岔的功夫,妈妈已经走远了,看着妈妈远去的背影,心中叹了口气,这才转过身来,跟外婆细细的说了这三年来我在苏州的生活。
我和外婆聊了好一会儿,妈妈也收拾好房间过来了,加入了我们聊天的行列,这一天我们兴致都很高,一直聊了很晚才睡觉。
躺上床上,耳边传来了外婆轻轻的鼾声,各种杂念纷踏而致,一会儿想起了前一世的点点滴滴,一会儿又想到了现一世的未来,让我久久不能入睡。不知道为什么一踏上这片土地,就让我的心变得这么得不平静,也许是因为对它太过熟悉的缘故吧,又或者对它不同于上一世的未来而感到期待。
是的,未来也许已经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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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了一下时候,中午5点过的改为上午11点左右。零辰的时间不变。
创业之章 第三十五章 清晨
虽然昨天睡得很晚,但早上一到7点,我还是自然的醒了过来,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早已经刻在了血液里,不会轻易改变了。
我本来还以为起得很早了,但一爬起来才看见,床的另一头早空了。汗,原来外婆起得比我还早。因为现在是大热天,穿衣服到是简便,直接套了一件空背心,穿上一条短裤就行了。穿上跑鞋——这个年代的跑鞋可不是十几年后的那种跑鞋,现在的这种跑鞋就是一层厚布做的鞋面,而鞋底就是一层软塑料。
走到楼下,看见下面早已经忙碌的起来,十几个人在院子里面做着自己的事,有的在剔着猪肉,有的在用机器把猪肉打碎,有的在和着配料,还有的在把碎猪肉和配料加工成香肠,杂物间里还有人把已经烘干的香肠装进特制的塑料袋里,再用抽空机做真空处理。
看着这一切熟悉的场景,心中除了一翻感慨外,还有一种深深的怀念。
这十几个工人基本是这个村子里的农民,大多数为女性。因为我们家的这个香肠加厂,这十几家的农民的生活也得到了改善,所以到了后来,即使我们家道中落,他们也一直对我们很好。
新房的楼梯下面就是厨房,这是一个典型的农村似的厨房,而外婆就在厨房里面忙碌着,外婆见到我下来了,关心的说:“小枫,昨天睡得那么晚,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笑着回答:“已经习惯了,我这就去跑跑步。”
“那先吃了早饭再去吧。”
“不了,等我跑完步再吃吧。”
这时候,一直帮着外婆忙碌的一个年轻姑娘说话了,“周婶,这个就是你的孙子吧?长得可真漂亮。”
汗,漂亮是用来形容男孩子的吗?不过,还别说,之前就提到过,因为我比较像妈妈,所以外形有点柔柔的感觉,几年前还看不大出来,随着年龄慢慢的长大,这种感觉也就越来越强烈了。再加上现在有点长的头发,别人大看一眼还真有点像女孩子。
这个年轻女孩子我倒也认识,我叫她四姐,是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人长得还是不错的,属于那种中等偏上的姿色。
果然,外婆指了指四姐,对我说道:“小枫,这是你四姐,快叫四姐。”
我乖巧的叫一声:“四姐,你好。”四姐笑呵呵的说道:“小枫可真乖。”
“外婆、四姐你们慢慢忙,我出去跑跑步。”说完,便向屋外走去。
在我离开的时候,耳边还传来四姐的声音:“小枫可真能干啊,年级小小的就知道这么早起来锻炼身体了。”紧接着就是外婆那骄傲和欣慰的笑声。
外婆、妈妈,上一世,我让你们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而这次,我要让你们为了我而骄傲。我心中暗暗的对自己发着誓。
上一世中,自从我们家道中落后,妈妈就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可想而知她盼子成龙的心愿是多么的急切,为了我能读书,妈妈吃尽了苦头和白眼,就是为了我能争一口气。而我呢,因为小时候家里优越的生活,养成了不少坏习惯,这些坏习惯一直跟着我的上一世,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叫妈妈失望。当我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26岁了,在那段时间里,我日日夜夜的为了当初的不懂事而自责,后悔着,痛苦着。
也许是我的自责真的感动了上天,所以它给了我一粒后悔药,所以我重生了。
走出大门,活动起了身体,首先舒展了一下筋骨,然后开始做起一些预备动作。就在这时候,我看见了我家的隔壁的一幢房子。这幢房子还不是我记忆里面的那幢小楼房,现在还属于农村那种典型的平瓦房。就是这样的一幢子里,住着上一世中,和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黄勇。
黄勇比我小几个月,所以在上一世,他比我晚入学一年,也许是农村的孩子早当家,黄勇可比我懂事多了,读书也很用功,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我记得上一世中,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GH一中,一中是GH的一所重点中学,我们那里就有一种传言,只要上了一中,就等于大半只脚跨进了大学。
而我的上一世,却是凭着舅舅的金钱加上关系才勉强上了七中,七中也算得上是一所重点中学了,不过比起一中来还是差了段距离。
不过黄勇的运气却不太好,高考的时候却只考上了一所二流大学,本来他是想复读一年的,但是限于他们家的家庭条件,再加上他还有个亲弟弟黄吉也是要读书的,他的家里人要养两个人读书很不容易,所以希望他能早早的毕业养家,黄勇不得不放弃了复读的念头。
可惜自从上了高中后,我和黄勇在一起的时间就很少了,更不要说高中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一年也难得见一次面。不过我倒是知道他的生活一直不大如意。
这一世,如果有机会倒是可以帮帮他,毕竟上一世我们的感情还是很深厚的。
活动了十几分钟身体,我慢慢的向前方跑去,没跑几步,又一幢熟悉的房子出现在我的眼前,这幢房子已经是我上一世记忆中的楼房了。而另一个,与我和黄勇一起长大的朋友就住在这里面,他叫曾光军,比我小几天,不过却比我早一年入学,现在应该快要上二年级了,曾光军这个人从小就聪明,没记错的话他也考进了GH一中。不过高考的时候也没考好,后来复读了一年,但还是进了一所二流大学。不过他的家庭条件很好,虽然是二流大学毕业,听说后来也混得不错。
他的爸爸是这个村里不大不小的官儿,所以家里也有点钱,他们家跟我们家的关系很要好,他爸爸跟我妈妈也算得上是很要好的朋友。所以我管他爸爸叫二叔。
二叔有个亲兄弟,我叫他三叔,就在二叔的隔壁。我记得三叔有个女儿,叫曾美绢,比我小一岁,长得却很漂亮。我记得曾美绢和黄勇是一同入学的,在小学也一直是同班同学。而我妈妈在教完这一界的学生时,就会成为他们的班主任。
想起我妈妈这一界的学生,我又想起了两个让我记忆深刻的两个女孩子,一个叫李雪梅,一个叫王芙蓉。
之所以对李雪梅印像深刻,那是因为上一世,在我妈妈的学生当中,她是唯一一个敢打我耳光的学生。在我记忆当中,李雪梅也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长着一张精致的苹果脸,眼神中带着妩媚,很容易把男人的心勾引的痒痒的。
而王芙蓉更加不得了,她是一个很有能力的女孩子,她是他们班的班长,也是小学学生委员的大队长,管理很有一套,当时她六年的时候,我二年级,也是学生委员会的一个小队长,所以对她印像很深刻。
王芙蓉长得有点像混血儿,不但个子很高,还有混血儿那种很独特的脸谱,头发也是带着自然卷,不过就是发质有点偏黄,让人有点遗憾。不过即使这样,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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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之章 第三十六章 学校
我锻炼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扰我,所以学校成了我最佳的选择。
学校处于S村的街道中间段,离我家很近,走路的话不到10分钟就到了,一路小跑,只花了几分钟时间便到了学校。
学校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部分,在我上一世的记忆中,小学和初中合合分分,经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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