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酝酿十年经典之作:十年
十年 4(8)
不出国了,我要找他去。
你神经了是吗?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啊,别胡闹了!我这次是真急了。
他走了,他为什么要走啊?说这句话的时候,卡莲的眼泪一滴滴落到衣服上。她哭的时候真是梨花带雨,我递给她纸巾,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也一片灰蒙蒙。楚江南走了,为什么我的心里也这样难过,也这样空空荡荡呢?
哎,少年谁知愁滋味,这初恋的滋味,好像一枚早熟的果,青涩着,稚真着。
卡莲好像变了一个人,不再一边哼着摇滚一边走路了,也不再和从前的朋克青年一样打响指了。她沉默了寡言了,越来越古怪,以前放学总是等我,哪怕我值日也要等,现在,放了学一个人背了书包就走,喊她也不听。
这都是楚江南闹的。
我的心里也乱了,楚江南他真的走了,我再去他们班,发现他的座位空了,而那个逆光的影子却一直在我心里,那么真,那么真。
我去看宣传栏里自己的作文,站在冬雨里,我轻轻地念着:
我喜欢
在微雨的黄昏里
一个人喜悦着漫步
有淡淡的清愁
看蝉在晚秋中叫着
看微黄的叶子轻轻飘坠
这欢喜的秋天
并不觉得冷
只因心里有小小的暖
我似这秋蝉
有过一季
已经很好了
何需更多
结果,念到最后泪流满面,好像是楚江南在念一样。
我的心里,为什么有疼痛?为什么好像抽丝一样?为什么这些丝好像包裹成了一个茧子?而这个茧子里是一个人,这个人,是坏笑着说我亲你一下行吗的楚江南?
多么尴尬的我,多么挣扎的我。
七天之后,我接到一封挂号信。
来自北京,淡蓝色的信封,那飘逸的柳体让我心折,里面有一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是在天安门前照的,他坐在金水桥边,两腿支着,看着夕阳,太阳落下去了,他的脸上有动人的余晖。
我的手颤抖着,一直哆嗦着。
从收到信的那一刻,我就成了一个有秘密的人。
这封信,我抱着它,在落日中跑着,一直跑到学校外面的教学楼后面,我轻轻地用牙咬开它,然后,看到了梦中人。
是楚江南。
是楚江南寄来了照片,写来了信。
他说:
终不能忘,梦里是你,醒着也是你,醉着也是你。如果,如 果你也喜欢,那么,能不能来北京看我一次?如果你来,我心里 全是欢喜,如果你不来,我的爱会凉下去。
他让我去,去北京找他。
这是一个多么大胆的邀请。
我坐在晚风中的教堂前,把头低到尘埃中去,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啊?我喜欢他吗?爱他吗?不喜欢他吗?不爱他吗?卡莲怎么办?这千万次的问,这如麻线一样的乱和挣扎让我一直坐到了天黑。
信,看了一遍又一遍,我的眼泪落到了上面。他才走了几天,信就来了,看来心里真的是有我的。
去不去?去不去?
我掏出一枚硬币,正面是去,反面是不去。三局两胜,我扔了三次,每次都闭着眼睛然后颤惊惊地睁开。
三次,正面,全是正面。
天意,我想,这是天意。
周末休息一天。
我请了一天假,和父母说住卡莲家,卡莲的父母出门了,然后,我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没有座,我一直站着。在拥挤的过节回家的民工中,我闻着汗味,看着那些编织袋挤在我脚下,心里怀着激动怀着不安怀着对楚江南的梦想,这一夜,于我而言是难以忘记的一夜。
走之前,我给楚江南发了一条短信,只写上了车次。
十年 4(9)
是的,我想,如果他懂得,他应该明白,我是乘这趟车而来。
当然,我的心里还有卡莲,卡莲有多痛苦我是知道的。所以,我的心里种种滋味交织着,原来,原来不仅有甜,更多的,是涩啊。
清晨,车缓慢地驶进北京站。
我走下站台。
远远地,我看到一个人在北风中站着。
北方好冷啊,好冷啊。这么清冷的早晨,我自杭州而来,寻一个人,他悄悄偷走了我的心,这个人,他的名字叫楚江南。
我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宝石蓝的裙子,我喜欢蓝色,蓝是迷人的,有一种妖气在里面。我初次被蓝迷住,是看一个女子穿宝蓝的旗袍,邻居一个男人领回来的坏女人,修长的两条腿,略显长的腰,脸色有微微的苍白,烫大波浪的头发,妖妖地走过来。那蓝好像被太阳照得有点烫了金,分外不真实。
我彻底被这种颜色迷倒。后来看康丁斯基论颜色,才知道蓝是多么诱惑的颜色。和红比起来,其实它更妖,和黄比起来,它显得多神秘,和黑比起来,它又是俏丽的。如果一个女人穿蓝穿对了,就是倾城之色啊。
之前我愚昧无知地喜欢着红,好像红才足够耀眼,才是第一,才是最夺人目,才是肯定与骄傲。可是,我看到她穿蓝之后,才惊觉,蓝,如果和女人相辅相成了,那才叫*。
所以,我迷恋上蓝,深蓝,浅蓝,藏蓝。我记得那种藏蓝是我彻底迷恋的,我不停地买蓝色的裙子,藏蓝的,再配上白色宽大的衬衣,连我自己都觉得飘逸而空灵,难免带着自恋的成分。可是,非常妥当。妥当到以为完美。
我记得梵高的夜空是蓝色的,记得那带着魔的颜色,带着绝望与迷乱,我知道自己贪恋着这种蓝,有窒息的难过和伤感,好像那蓝色是可以闻的,可以听的,可以让人落泪的。我知道,梵高的自杀是必然的,这蓝,可以要他的命。正像爱情,可以要人的命。因为,蓝和爱情是相通的,里面有孤寂的成分。
我还喜欢蓝调的音乐,是小众的,小资的。有一意孤行的美,我可以是那个醉卧地毯的女子,抽一支烟,听一些无关风月的蓝调音乐,就这样,散漫着心,堕落着,带几分迷茫,带几分粉红,陌上花开了,陌上花败了,谁还记得谁?可是,一定记得这蓝,她穿宝蓝裙子,上面有流苏,你一想起,便是这个镜头,*之下才去爱的,因为蓝,便锁定今生。
这段文字,我曾经发表在学校的校刊上,楚江南曾经夸过它,所以,我知道,我必须穿这蓝色的裙子。
现在,这穿蓝裙子的女孩子站在楚江南的面前了。
他看着我,那么长久地看着。
我看着他,棕色的夹克,石磨蓝的牛仔裤,我们久久地看着对方,什么也没有说。他把夹克打开,然后把我裹在里面,这是我和这个男子离得最近的时刻了,他的体温这样热,温暖着我,我刹那间觉得颤抖起来,而他,几乎是半拖着我往前走。
我的眼泪刷就下来了。
是在离北京站附近的一个小饭店吃的早餐。
我记得我和楚江南吃的第一顿饭,老北京豆汁,褡裢火烧,油条,我喜欢褡裢火烧,细长条,却又圆滚滚的,真可爱。
我吃了三个。
饿了吧。
嗯,我说。站了一夜,看,腿全肿了。
他蹲下身来,为我揉着脚,这个动作让我瞬间温暖,也让我心酸起来。我想,他是爱我的,不爱我,怎么会蹲下身来为我揉脚呢?怎么会呢?
我和他只有这一天的时间,晚上,我会坐夜车回杭州,然后赶回去上课,我说了谎,骗了家里,我私奔出来了。
十年 4(10)
这私奔,带着多少年少的冲动和狂热,只为他一句来吧,我便来了。
凛冽而清新的北京街头,两个少年,他们看着彼此,终于笑了,楚江南说,我安排好一切,今天,听我的吧。
7
来过北京吗?
来过,小的时候父母带着来的,才三岁,所以,和没来过一样。
那么,也没去过天安门北大清华什么的?楚江南问我。
没有。我天真地回答。
真是个傻瓜,小傻瓜。
他叫我小傻瓜,小傻瓜三个字很有磁性,好像带着芬芳。我低下头笑了,这下他更叫,小傻瓜,他伏在我耳朵边说。
是,我傻。
我喜欢你的傻。
我知道你喜欢我的傻。
他带我上公共汽车,只有一个空座位,他让我坐下,然后自己拉着拉环。公共汽车里的人好像沙丁鱼一样,他努力地围着我,然后小声说:我不允许任何人碰你一下,哪怕是无意的也不行。
去过长城吗?
也没有。
我们去长城,行不?
因为只一天时间,好像去长城是最好的选择,而和楚江南在一起,哪怕去地狱也是好的。
好,我说,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
也许所有女孩子都一样,爱上一个人立刻就弱智了,就茫然了,就傻了,就再也没有方向感,谁知道北在哪里?不认识北,还有比不认识北更正常的吗?
公共汽车忽然来了一个急刹车,他一下子站立不住,然后扑到我身上,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
我的脸“腾”就红了。
瞬间,我们握住了手,在北京的公共汽车上,在拥挤得和沙丁鱼一样的车上,我们紧紧地握住了手。他没有看我,我亦没有看他,可是,手却在一起,这是我和他之间的秘密。
长城到了。
呵,风真大。
风吹起我的黑发,它四处飘飞着,楚江南拉着我的手,走,跟我往上走。
这就是想象中长城么?好像不如电视上壮观,但台阶还是很陡。我们爬得很快,过一个又一个峰火台,最后,到达的地方几乎没有人。
只有我和他。
风很大。可是,我还是能听到楚江南的呼吸,他站在我的身边,我们一起看着远方。远方的山有薄薄的雪,这是北方,这是长城,我的身边有我喜欢的男子。这个男子,他身上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味道,淡淡的忧伤,薄薄的凉意,桀骜不驯的眼神,还有倾城才情。我知道,从我踏上北来的列车开始,他,已经成为我的宗教。
爱情不是宗教么?我想,爱情应该是宗教的,爱上一个人,就信仰他迷恋他,甚至愿意为之放弃所有,哪怕生命。爱情,应该是一个人的宗教。
我就这样看着他,他侧着脸,然后突然大喊:于北北,我喜欢你,长城作证,我喜欢你!
我的眼泪,“哗”一下流了满脸。
为什么喜欢我?我问。
他又叫我,傻瓜,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么?绝对不需要啊。
可是卡莲……是的,我想到了卡莲,卡莲是多么可怜。她多么可怜,
一直在拾他的垃圾,一直在打听他的下落,她是多么疯狂地爱他。
他转过脸来,谢谢她爱我,我也很感动,可是于北北,感动不是爱,是不是?我对她没有感觉,当我被你的文字所打动,当我四处打听你是谁,当我撞到你,当你为卡莲递情书时,我就知道,你,就是那个我找了又找的女子!
楚江南忽然走近我,然后捧起我的脸,这寒冷的风中,他的手如此冰凉,可是,他的眼睛里有火苗烧着跳动着,那一堆火,足以让我燃为灰烬。
喜欢我么?他轻轻地问。
嗯。我小声地答。
十年 4(11)
那么,他说,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我呆了,呆呆地看着他,这呆,是茫然,是无措,是傻,是无助。
我说的居然是:我不知道。
他忽然笑了,很坏的那种笑,于北北,你知道你是个傻女孩子吗?
知道。
因为他说过,他亲了我就会和卡莲好,那么,他会和卡莲好吗?我问了他,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傻死了。
他一把拉我到他怀里,然后再也不问,排山倒海一样地亲下来。冰凉的吻,风中的吻,湿而咸,我感觉自己是一尾鱼,就这样游到了一个海里,而这海水足以淹没我。
风把我的头发吹到脸上,他亲着我的头发,一根一根地亲。他说,这三千发丝,每一根都是我的,还有你的微笑,你的眼泪,还有,你的傻傻的味道。
你喜欢么?我问。
我爱。
我紧紧地抱着他,知道自己的城池就这样陷落了,彻底地陷落了。
我,完了。
多年之后,我再在电视上看到长城时,依然想起那个冬天。那么冷那么冷,可是,我和楚江南的心里,却烧着火。两个少年,在长城上拉了勾,然后盖章有效。我们在风中拉了勾,楚江南说,和我好,一辈子,行吗?
我说,不行。
我问,我是你第一个亲的女孩子吗?
不是,他说,你不是。
我很懊丧地低下头——我就知道,像你这样的花花公子,肯定亲过很多女孩子。
不是很多,两个。
我更生气了,不理他了,原来,原来他亲过两个人了。
他扳过我的肩,不是我亲的她们,是她们亲的我,没有办法,我抵抗不了啊。你想想啊,那时我才不到一岁,先是我妈亲了我,然后是我外婆亲了我,这两个女人,在我茫然间就亲了我,你说我怎么办吧?我毫无还手之力。
啊?我明白过来被他耍了,我扑过去打他,他问,和我好一辈子行不行?
不行!
为什么啊?
我小声说——为什么一辈子啊,我希望下一辈子,下下一辈子,来生来世,永生永世,以后所有的所有的日子,全和你在一起,少一秒也不行!
他看了我一眼,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就知道没有看错人。
那天我们在长城脚下的小饭店吃的是老北京炸酱面,这是我第一次吃老北京炸酱面,面筋道,也好,有黄瓜丝,西红柿鸡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