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与爱





摹N揖醯盟褚桓鼋景恋摹⒂醒实墓鳎桓瞿歉鍪贝呐⑿邸!   ?br />       同样我也对她哥哥耐德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是一个高个子、英俊壮实的小伙子,但是才智平平。在史蒂芬小姐整个大家庭中,她父亲是最有意思的一个人,或许就是因为他的自以为是才让我更感兴趣。他仪表堂堂,中等偏高的身材,大大的脑袋上顶着一头银发。尽管他一直觊觎修道院院长的职位,其实他根本没有那个才能,他承认他仍守着固有的传统和偏见,还一直持一种态度确切地说是信条:“美国人,是这个地球上最优秀的民族,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人种……”他说英国的橡树是好的,但美国的栎树更坚实。这很容易理解:在更新世纪的冰期,新英格兰的所有的好的土地都被破坏了,人们几乎都无法生存下去。英国人这个优秀的民族从他们登陆以来,几代人在世界上最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开垦荒地,打退印第安人的进攻,清除异族的骚扰,消灭弱者,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发展到了今天。在他的这些观点中有一些是事实,但我没听出任何其它新颖的东西。他之所以有这些想法,我认为这只是出于他对国家的热爱才想到这些,而并不是他自己领悟出来的。    
      刚开始,我非常高兴地发现史密斯同意我对这位老人的看法。    
      “我想他是一个优秀的法律界人士,慈祥而又善良。”这就是史密斯对他的评价。    
      “比一般人稍强点。”我补充说。    
      “他身上的沉重感阻止了他达到虔诚的境界。”史密斯说。    
      可怜的史密斯一直呆在费城。他写信再三催促我去看他。最后,我决定起程去费城。


第七章新体验(1)

    史密斯来火车站接我,他比以前更瘦了。他口里含着止咳的糖药片,可他还是被阵阵的咳嗽弄得浑身抖动不止,这一幕让我感到一阵惶恐。很快,我已深信这里湿润的气候对他不起一点作用,或许都不如堪萨斯干燥的气候。可他还是蛮信任医生的。    
      他寄宿在一个教友派教徒的家中。他的家很温馨,我也暂时住在那里,我们的生活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从我来以后,我发现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他经受着从未有过的折磨,我每天都要严密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为了防止他手淫我又采取了用绳子捆绑他那个部位的办法。虽然这样他会很痛苦,可是这种方法很有效。我就睡在他旁边的床上,这样方便我给他敷冰块以缓解他的疼痛。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他恢复了些体力。他的咳嗽也减轻了些,精神状况好多了。    
      一天晚上,我给他讲了布拉德劳佛那天做报告的情形,并作了一番评论。    
      “把这些都写下来,”史密斯说,“我肯定我们报社会用你这篇文章。”    
      他还说我可以配上一张这位“巨人”的生动照片:他用一只眼来看这个世界,像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他又补充说,如果他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他会被抬举得更高。    
      我不完全同意这个观点,我们开始了激烈地讨论。我认为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一个离心力,一个向心力都应该在生活中获得发展并结合起来。问题只在于如何来平衡这两个内容相反的东西,使每个人都获得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和幸福。    
      史密斯是卡尔·马克思的拥护者,他摆出的论据全部是有关集体主义的。他坚决地否定了对方论据的价值。他承认我的论点是能站得住脚的。从他赞赏的口气中我推断出我的知识和思想水平和他的差距已经很小了。在同一问题面前,我和他已能一争高低了。他自己也承认这种讨论可以增进我们彼此间的友情。他掌握的黑格尔学说知识,一直令我望尘莫及,这个学说已经深深地融入到他的性格中,成为他性格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写好了关于布拉德劳佛的文章,史密斯带我到报社介绍我认识总编卡佩先生。说实话,那时的《费城日报》,只是创刊时人们那么称呼,到后来都把这份报纸叫“弗尼日报”。我给他的报社供稿,每周可以拿到五十元的稿费,我就把从劳伦斯挣到的钱都存了起来。    
      一天,史密斯和我谈起爱默生,说他有一封引见信,他可以去拜望他仰幕已久的诗人。史密斯恳求我陪他去,我不情愿地答应了。我完全不认识爱默生,史密斯让我看过他的几首诗,他给予爱默生的极高的评价。但我对这几首诗只读了一点点或者说一点都没读进去。就像是现在的年轻人对我表现出的漠然一样,我很理解他们的态度,所以也能原谅他们,因为他们还不知道他们每天在做什么。    
      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我和史密斯去看爱默生。他极其礼貌地迎接我们:他让我们坐得很舒服,他自己也选择了一个便于听我们说话的位子坐下。史密斯开始他的长篇大论,一会儿说,爱默生的那些哲学著作对他影响有多么深,一会儿又说他从中汲取了多少勇气。和蔼的老人善意地笑着,时不时地摇摇头,嘴里说着:“是,是。”史密斯说得越来越激动,他问哲学家为什么从未就社会和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发表过他的观点。老人的手换了好几个姿势后放到了耳后,脸上仍然挂着宽容的微笑,没多说什么只有几个字:“是,是,的确是这样。”    
      刚开始,我猜想他是聋子,但史密斯似乎并不怀疑这一点,他继续提问,爱默生的回答模棱两可,且与主题无关。我仔细地观察老人,他大约五英尺九英寸那么高,瘦瘦的身材——甚至可以说是清瘦,脑袋又长又小,瘦削的脸上长着一个引人注目的大鹰勾鼻。从他宽宽的下巴可以判断他似乎很有自信和毅力。他灰色的眼睛流露出慈祥的目光,甚至可以说是温柔的目光。好似他的灵魂早已超脱于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之外,是那么的高尚纯洁。    
      “一个勇敢的老人,也许他像一个闷罐子,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我想。    
      很久之后,对我来说他的耳聋已成了他聪慧的象征和阐释。他总是远离人群居住,但和这个世界保持联系,一方面他可以向人类的苦难施舍他有限的怜悯,另一方面他可以利用这个世界来丰富他的思想。每当我听到他的名字时,他那张微笑着的脸都会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这次拜访,老人的耳聋和史密斯笨拙的问话都让我感到心烦意乱,我觉得这简直就是在白白浪费时间。我们起身告辞,我大声地对史密斯说:“老人是个聋子”“啊”他回答,“我看懂了他永恒的笑,明白了他古怪的回答。你是怎么猜到的”“他时不时地把手放到耳朵后。”我说。“是的,的确如此,我真是愚蠢。”史密斯说。    
      那年秋天,格雷戈里一家去了科罗拉多。刚开始我非常遗憾以后再也见不到凯特了。但她毕竟没有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很快她的形象就被我从记忆中抹去了。再加上我在费城从事记者工作,新的工作和生活没有让我抽出空来为此事悲伤。此外,听从她母亲的建议,她没再给我写信。当时,与莉莉的一段短暂的相处也很快从记忆中消失了。事实上,年轻时,欲望的冲动是一种短暂的病,迟早都会好的。在费城工作后,我便开始追求一位费城女孩子,她一直都在拒绝我,持续了很长时间。当她同意接受我时,她装出极害羞的样子,原因自不必说了,我非常地失望。所以我觉得她都不值得提起。从那以后,我一直都在思考害羞就像一片无花果树的叶子与那些缺乏风韵的魅力是相称的。    
      一八七五年春天,由于私事我回到了劳伦斯。那些业主们威胁我如果我不分他们一些“栅栏广告”挣来的利润,他们就拒绝再让我使用他们的土地。我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坐下来友好地讨论了此事,最后我同意抽取每年利润的四分之一给他们。    
      我顺利地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跻身于律师行业,那天区法院的大法官巴西特指派巴克和哈钦斯做我的主考官。考试也就是一个程序而已,没什么实质意义,他们两个每人问我三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回答完毕,大家便一起到埃尔德雷奇饭店共进午餐,开香槟为我的成功祝贺。大法官第二天通知我被录取了,六月十五号作最后的答辩。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就连我从未在法庭上见过的史蒂芬法官也到场了。中午十一点,大法官向听众席宣布我已成功通过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如果在座的法律界人士或执行官没有异议,也不准备提问来考查我的能力的话,他将宣布录取我。当我看到史蒂芬大法官站起来时,我震惊了。他说:“应法庭允许,我想问这位考生以前在学校的品行。”除了他,在场的没有其他人知道我曾被学校开除过。    
      接着,他问了一连串的问题来探测我的水平。我只读过几本课本和有关法律的历史,加起来最多五六本。两个小时的考问,我的无知暴露无遗。那天上午,天很热,当巴西特法官宣布休庭大家吃午饭时,我更加感到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史蒂芬同意休庭后,大家都起立,看到巴克、哈钦斯还有五六个律师来安慰我,我感到非常地吃惊。    
      哈钦斯说:“史蒂芬在炫耀他的能耐,有一半的问题我都答不上来。”    
      巴西特大法官找我到他办公室,告诉我不要害怕。下午两点,回到法庭上,我下决心尽我所能回答问题,同时无论如何我也要保持微笑姿态。    
      考试继续在挤满人的大厅里一直进行到四点钟,只有史蒂芬大法官一个人坐着。下午这一场我表现得很好,但是一个有关于证词的很简单的问题把我“挂”住了,我很愤怒被他给问住了。    
      最后,哈钦斯作为我的两位观察员中的年长者,站起来向全法庭重申刚才他和他的同事对巴西特法官所表明的观点,就是我符合在堪萨斯州从事律师职业的一切条件。他接着说:    
      “史蒂芬法官已向我们展示了他在英国基本法方面的博学多才,然而我们也知道,他的博学并不能够使那些证书获得者苦恼,也不能因哈里斯先生未在大学里取得优异成绩而处罚他。”他总结说,“公正的听众们都将承认他出色地经受了一次极为严格的考验。我很乐意建议阁下将他作为实习生吸收进律师这个团体,直到他正式取得国籍。”    
    


第七章新体验(2)

        
      所有的人都在期待第二位观察员巴克能“佐证”这一建议,但当他起身时,史蒂芬法官发话了:    
      “我自己也愿意支持这一建议,同时还想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让哈里斯先生接受这次公开的考试。自从我二十五年前由纽约州来到堪萨斯州以来,曾多次被要求对一些申请者进行测试,但我都拒绝了,因为我不愿让我们西部的学生去回答那些繁琐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东部的学生来说却不算什么,因为他们能做更好的准备。但此次的这位申请者在其大学学习期间早已美名远扬,因此,公开的严格考试对他来说则是展示其才华的一个良机。这就是为什么我刚才提问哈里斯先生的情形就像发生在纽约州的一个法庭上一样。而且,堪萨斯州也该成熟了,它不应再把其居民看成是些孩子了。”    
      他接着说:“所有这些都让我想起东部地区人们讲过的一个养狗爱好者的故事。这位养狗人靠饲养和训练哈巴狗赚了很多钱。一天,他在一胎小狗仔中发现了一只大有希望摘取所有桂冠的幼犬。与儿子一起,他立即开始了对这只小狗的训练。他用各种方式去刺激它,伸出自己的袖子让它满口咬住,让它用牙齿来发泄怒意。在一次训练过程中,小狗蹦得稍高了些,咬住了那家伙的鼻子。他本能地勒紧了小狗的脖子,迫使它松口。他儿子叫道:‘让它去!让它去!爸爸,没有什么比血腥味更能训练它了。’我的这次考试就有点像这个故事,目的在于激励新手。现在就是要当心别让他咬咱们的鼻子!”    
      他的话被一阵大笑和掌声打断了。稍后他接着说:    
      “另外我还想专门向哈里斯先生表达一下我的友谊,我认识他好几年了。哈钦斯先生认为哈里斯先生应在两年后成为美国公民,但根据我国法律的正确解释,我很高兴向他证实,哈里斯先生连一天也不用等了。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未成年人在美联邦的任何一个州居住过至少三年以上,成年后他就可自行决定是否选择美国国籍。如果哈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