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私人相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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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是非缠身是是非非如影随行(图)
种种一切,给人们造成了一种印象,张柏芝毁约,确实是有些“忘恩负义”,做得太过分了。然而,后来的诉讼过程,却又远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明了,一场看似简单易断的官司,却拖了个没完没了。由此判断,其中的内幕,远非人们表面所看到的那么简单,也不能不让人怀疑,整个事件中,有人在背后做了些动作,为自己赢得公众的同情,取得了相当的效果。 想想当时的张柏芝,真够心烦的。一切原本只是一起合同纠纷,结果却又牵出了她父亲的身份背景,两件事被扯到一起,不黑也被抹黑了。麻烦至此还远远没完,3月23日,香港有一家周刊出街,更是爆出一个惊天消息,称张柏芝的父亲张仁勇欠下千万赌资,所以要“卖女还债。” 这家周刊称,为了还赌债,张仁勇只好“卖女”,将女儿的合约,转卖给中国星公司,从中套钱还债。至于张柏芝,毕竟父女情深,面对父亲的难处,她不得不牺牲朱永龙,而维护父女之情。该文同时指出,张仁勇为了“江湖救急”,曾向朱永龙公司借过200万元。 对于此说,张柏芝斥之为离谱。 从张柏芝的这席话可知,她父亲张仁勇确实偶尔小赌怡情,但是不会像媒体所说,到了要卖女儿还债的程度。至于父亲向朱永龙公司借巨款的事,张柏芝则不予回应。 中国星公司的陈岚就这一问题回答记者时,表示她知道有一段时间,张仁勇的经济上确实有点紧张,但并没有和她开过口,更不可能向她的公司开口。至于媒体说向朱永龙借款200万,她对记者说,你们问过张柏芝没有?这笔钱或许是她应得的酬劳?如果这笔钱是张柏芝的酬劳,那么,她给谁都可以。 此外,消息称,中国星正在拍的《老夫子》以及即将开拍的《蜀山正传》,朱永龙表示,并没有签给中国星公司。所以,他申请的法庭禁制令,对这部两影片是有效的。对此,向太说:“那张合约怎么会无效?《老夫子》都拍完啦。”同时,她又表示,她不认为朱永龙的禁制令是针对中国星公司。只不过,两人出现纠纷时,张柏芝仍然在履行同中国星的拍片合约,所以才会被媒体扯上关系。因为这份合约在此前签下,她不相信会因此受到影响。 虽然媒体言之凿凿地称,张仁勇之所以要女儿同朱永龙解除合约,目的就是为了签下中国星。但后来的事实却是,张柏芝和中国星仅仅只签下了电影经纪约,而不是全部经纪约。这一行动颇富意味。中国星作为一间颇具规模的公司,他们应该清楚,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朱永龙和张柏芝间的合约有效,那么,中国星和张柏芝所签的这份部分经纪约,便是非法。中国星之所以敢于签下这份合约,似说明他们仔细研究过张柏芝和朱永龙所签的那份合约,认定并非无懈可击。后来诉讼的结局,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 直到5月1日,朱永龙突然召开记者会,表示已经正式起诉。 朱永龙在记者会上说:“由于柏芝3月17日委托律师,单方面宣布终止这一份经纪人合约,我永劲国际有限公司咨询过律师意见后,了解到这一份约仍然有约束力,我阿龙和柏芝其实已经和其他公司签了很多份合约,例如唱片公司、电影公司、广告公司等,如果这件事导致第三者采取法律行动,柏芝和我都会负上法律责任。”他表示,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会影响到张柏芝的事业和声誉,他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所以今天正式入禀高等法院,向张柏芝发出传票。其实,他和张柏芝都很想像以前那样合作,一个艺人的青春和时间有限,他不希望有负面新闻影响到张柏芝。 因为这起纠纷,彼此的事业受到一定影响,那是毫无疑问的。其中,最大一个影响立即就出现了,原本决定由张柏芝拍的“力士”沐浴产品广告,迅速落进了别人的囊中,200万元的广告费,也就此泡汤了。 据称,朱永龙为了让张柏芝接下这则广告,和广告商之间,曾有过较长时间的接洽,前后经历了差不多一年。当这件事接近谈妥时,突然传出两人因合约出现问题,彼此产生矛盾的说法。广告商迅速改变主意,和舒淇以及朱茵很快签定了这个广告合同。事后传出的消息称,广告商当初更乐意将这个广告给张柏芝,因为张柏芝刚刚开始走红,广告价格较低,拍两条广告,酬金是200万。因为得知张柏芝和朱永龙的合约出现问题,他们不想介入两者复杂的合约纠纷,才匆忙找到名气比张柏芝更大的舒淇和朱茵。舒淇仅仅只拍一条广告,价格就高达250万,是张柏芝价格的2。5倍。 朱永龙曾隐晦地表示,张柏芝对此应该负上一定的责任,张柏芝却在事后说:“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件事,也没有人和我联络过。”
第四部分:是非缠身更深层的内幕并未揭晓(1)…(图)
朱永龙向法庭申请禁制令,张柏芝方面也针锋相对,随即由律师向朱永龙发出律师信。同时亦向法院申诉,申请她和朱永龙之间的合约无效。在整个事件中,两人可谓针尖对麦芒,寸步不让。既然是看上去完全一面倒的官司,其中到底存在怎样的内幕?由朱永龙向法庭申请的禁制令可以看出,朱永龙和张柏芝的合约签于1998年10月18日。而张柏芝拍的《阳光柠檬茶》广告,时间是这一年的暑假,接拍电影《喜剧之王》,则是在签约期间。 两人的矛盾闹出来后,因为合约始终未曾全文公开,加上其他一些因素,人们普遍认为,是张柏芝负了朱永龙,属于单方面撕毁合同。 朱永龙说,他并不满足于只是为艺人编排舞蹈,而是希望“签约一名自己能够看着他(她)一生成长的新人”。 为了达成这一愿望,朱永龙曾经跑过两岸三地的很多地方,和很多有志在艺坛发展的青年男女接触过。这些接触的人中,包括当时还没有出道的赵薇。但忙了一段时间,显然没有找到一个让他觉得满意的。恰在此时,他的弟弟朱永棠将张柏芝带到了他的面前,对他说:“哥哥,你找新人这么久,不如看看我的女朋友吧。”朱永龙介绍他和张柏芝相见的时间是1998年,却并未说明是哪一个月。显然,这一年的上半年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时张柏芝还在国外读书,是暑假才回到香港。朱永龙表示,他为张柏芝找了很多广告以及电影,其中包括《喜剧之王》。有一点确实令人不明白,如果说《阳光柠檬茶》广告和电影《喜剧之王》都是朱永龙帮张柏芝找来的,那么,此时他们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这份合同,为什么要等到张柏芝接拍了周星驰的《喜剧之王》,并且成为女主角之后才签呢?确实令人不解。媒体引述朱永龙的话说:“那个女孩很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