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涅磐
郏庖残硎枪匦墓诟V嫉难д咴谡飧黾际跏贝┮坏某雎贰! ?br /> 这是一种极高远的境界,我确信自己至少五年之内没有企及的可能。像我这样的小知识分子,生怕走这根钢丝时跌下来,坠落成一个文痞,永远失去瞩望人类精神峰颠的资格。于是,注定仍然要逃避电视。
逃避电视,因为自己还不是一个成熟了的知识分子。
第二编 生命非主流人士
迁居北京,是为了这里的思想与文化。除了书店里的学术著作外,还有书店外面的思想精英。我因此幻想进入一种迥异的生活;一周的读书、写作之后,周末聚会于酒吧、茶舍,与真正的智者进行思想的碰撞与交流。
到北京之后,我很快发现,过去使我对这座城市产生种种美妙幻想的那一两个友人,仍是惟一可以进行真正交流的朋友。向往中的高朋云集,仍是不可企及的。相反,即使与公认的名人、学者交谈,我也经常感到一种难以沟通的抑郁,以致于很快便不愿结识任何人了。到北京购买好书和结识智者两个目的,自己先放弃了一个。
那一两个可以进行真正智慧交流的友人也移民了,我便更加孤独。
几年前曾经可以聊个通宵的朋友,见了面,唠家常还好,一旦涉及思想,便出现交流障碍,最严重的时候,我觉得我们使用的似乎不是一种语言。
绝对不是我的智慧与才识有多么超拔,我清醒地知道自己的浮浅。
然而,仍然找不到可以谈话的对象。
后来便迷上了一位性学教授的讲座。逢他的课,我凌晨五点起床,摸黑走到郊区的公路边,搭上最早进城的公交车,赶到市里去。两个小时之后,我才能够坐进他的课堂。仅仅是为了那些可以从讲义上看到的文字吗?我无功利之图,又何必劳此身心。人到三十岁,真正被一位学者吸引,那吸引他的绝对是学者的人格魅力了。听这位教授才华横溢、恣情纵性的讲座,我的心灵处于最美好的高峰体验中。面对深层的精神共鸣,我理解了伯牙与子期的快乐。逢那教授因出差而停课时,我便感到焦虑。
一位朋友不理解,说,你接触的人知识层次都很高,怎么会少有知音呢?
我用一年的时间才搞明白,自己的孤独是一种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孤独。
如果说几年前,对主流社会的背叛还仅是一种个体生命基因本能的话,那么,这几年前,被生活、阅读与思考牵引着,一步步有意识地彻底完成了这一背叛过程。
主流文化的根深蒂固,也许不仅是中国社会的特点。但是,这种文化对中国大众制约之顽强,甚至对知识分子控制之严格,远远超出我年少的想像范畴。许多很有才识的人士,既便不断有离经叛道的思想出现,骨子里仍是崇尚主流文化的。
王小波先生,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似乎都该属于非主流派、边缘人,死后享有哀荣,与生前的落寞形成鲜明对比。主流社会真的接纳他了吗?远远没有,他只不过被作为一个商业媒介罢了。活着的王小波,注定仍要受到这个世界的挤压。
认识到孤独的根源,便更感孤独与伤痛。
人类个体的悲哀在于,总会向往被社会公认的种种荣光。非主流人士也是平常而脆弱的生命,这样的不平之心如果不是导致背叛自我,向主流社会投诚,其烦躁与抗拒便只会加剧不满。不满也许是好事,因为愈不满,我们对主流文化的斗争便也愈强烈。而这种斗争,如果不是急于个人功利,而是落足在以新文化代替旧文化基础上的,其必将加快社会的进步。
人类社会的发展,总是非主流派战胜主流派使自己成为主流派,同时又开始压制新产生的非主流派,并被其一点点打倒的过程。
只是,一个战斗的非主流人士时刻都应该清楚地意识到,你已经不属于这个时代,而生活在下个世纪的思想里。走在你前面的人,已经不多了。高处不胜寒,你怎么能够不感到孤独呢?
背叛本身便是一种快乐,你获得了自由的生活,便不要在乎平常人的快乐了。
这个世界已经开始讲理了,不会将非主流人士送上十字架,以火焚之。众叛亲离又算得了什么呢,至于被骂作“流氓”、神经病,不正是一种褒奖吗?
选择了一种叛逆的人生,便注定孤苦,也注定了另一种幸福。
(北京话题之七)侃爷与“侃文化”
北京的侃爷是一种危险。
作为旅行者在北京参与聚会的时候,我便遇到过一些侃爷。这是一种极易被误归于大师行列的人。他们在客厅里或在餐桌上谈论某一领域,旁征博引,才华横溢,出语惊人。即使是博识的人,往往也会听到目瞪口呆,我更是愧疚于自己的才疏学浅,忙着回家苦心读书去了。
待迁居北京之后,即使深居简出的我,也更多地遇到一些北京侃爷。一次聚会,如果没有侃爷出场,便显得冷清。侃爷之多,出人意料。
由旅行者的隔岸观火,到居于同一城市的雾里看花,北京侃爷的另一个特点便显示出来:眼高手低,指点江山的时候让人误以为大师出世,但到让其自己做点事情,又出手拙劣。侃哲学的,自己却写不出像样的论文,更不要说专著;侃电影的,编导出的只是末流的肥皂剧;侃文学的,一篇千把字的散文也弄得艰涩;至于专侃人类精神建设的,却全部身心投入市场经济的小本生意,侃便成为一种精神自慰,告诉自己和他人:“我毕竟曾是个玩文化的。”
侃爷们最需要的是听众,他们热衷于聚会,人多的地方是他们的乐园,其个体价值得以发扬的场所。
我于是视侃为半瓶醋的浅薄的小知识分子的抖书袋、自我炫耀,不足挂齿的。但是,我很快发现自己错了,侃爷们的侃已逐渐演绎成一种时尚的“侃文化”。
侃文化中,许多肚子里有真货的人也加入侃的行列,不侃的人已经很少了。侃成为一种风气,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病症,像艾滋病一样蔓延开来。快餐式的侃文化以各种方式受到推崇,其毒害之深,以我所处的圈子所能见到的,莫过于对学者与学术的侵扰。至于大众传媒,本身便以侃为乐事,我们自然无权责怪其普遍缺少思想与责任。
至少在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判断标准:真正能干的,往往不屑于说。但是,计算机改变了人类生活,在这个信息时代里,酒好也怕巷子深,传统的美德标准都面临重建。今天世界的运行规则,以钞票和商品流通的法则为法则,侃作为一种广告,理直气壮地要求我们对其表示尊重。
理想主义者痛心疾首:人类需要的,是行动者,而不是说话者。但说话者的魅力远大于行动者。行动者的价值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才能被察知和认可,而说话者以音速将自己作为商品推销,完成着名利的搏取。
几乎被这个时代公认的一条定理是:真正的智者,是既能说又能干的。只干不说与只说不干,都陈腐了。于是,侃爷的技术便有发扬光大的可能,虽然需要必要的嫁接。
阿德勒也好,霍妮也罢,谈论人生的追求,均强调了对优越感、光荣感的获取。人们于是有理由担心,如果我们能够在侃中获得优越感与光荣感,是否还会脚踏实地去治学。这担心其实是多余的,侃毕竟侃不出真正的成果,便也无法获得经济利益与功名,只有小侃爷才会满足于此。
只能侃不能干的侃爷是小侃,又能侃又能干的侃爷是大侃;沙龙里的侃爷是学徒工,善于利用传媒的侃爷才是真正的成功者。
任何一个深受古典人文精神影响的学者,都难免为承认这一时代特色而感到痛苦,学者一向是最排斥侃的,蔑视鼓噪。但是,我们今天又能找到几个远离时尚的学者呢?那样的学者已经被时尚封到禁宫里了。是时尚杀害了学者,还是学者抗不住时尚的诱惑,亦或我们真的需要一种“时尚”的学术?确实难以做出孰是孰非的简单评定。学者参与侃爷阵营,取悦传媒,归根到底是取悦流行文化。
于是真正的危险昭然若揭了:当我们承认“说”的重要后,“干”是否会因此大打折扣,我们将支出多少本应属于“干”的精力去“说”,或者,我们是否会为了更便于“说”,能够更好地“说”,而使我们的“干”有所取向与偏转?翻一翻近年流行的一些学者的著述,少见学者应有的个人独立思考与见地,堆砌足以在大众中走红的文字,其取悦流行文化的走势已令人十分痛心了。当学术著作成为畅销读物的时候,学者往往已经死了。
我们热衷于引进的一些所谓西方学术著作,是否真是那边的人类精神精品呢,亦或仅仅是一种更早成熟了的侃文化下的产物,稍读过几本真正学术著作的人心里都会有数。这亦难怪,侃文化下成长起来的出版家们,自然会对同道投以青睐了。
侃文化的特点,注定只能是浅薄。
再过一百年,在人这一物种中是否还能找到真正的思想家和理想主义者?一切都是可能的。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哪里有能够扭转乾坤的巨手呢?人文科学的未来,真是想都不敢想了。
又想到我自己写作的书,其中绝大多数不也是在取悦流行文化吗?如此看来,上面这一千多字,不正是一种侃吗?一方面在流行中贩卖着自己,另一方面又以这篇关于侃的文字炫耀着自己一息尚存的精神追求,我不正是典型的时代病患者吗?
侃成为文化之际,有多少人能逃脱其网呢?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侃!
(北京话题之八)隐居郊区
母亲到我位于北京郊外新购的居所,只住了两天,连六十多岁的老人也耐不住寂寞了。“荒郊野地,没有电话,没有邻居,与世隔绝!”她第三天便回了天津。
我从窗户向外看,如果能同时看到两个以上的人影,便算得繁华。通常所见,只是一望无际的麦田,和偶尔赶着羊群经过的农民。春天,农民们在田地里施了粪肥,早晨开窗的时候,便会有混杂着土地香气的粪味,飘到我的房间里。
这确实是一套宽大的居室,我称之为小康加享受型的。四室两厅的复式建筑,连阳台、露台算在一起,150多平方米。
这样的住宅,如果是在城里,注定永远与我这样的小文人无缘。而在郊区,用了在城里连一套一居室都买不下来的价钱,便到手了。
因为是新建的小区,住户寥寥,所以一直未通电话,曾使我深感不便。久了,却体会到许多优点。有电话的时候,电话随时都会打进来,不论你是否想接这个人的电话,也不论你正在做着什么,电话铃声十分霸道,仿佛有权利随时将另一个人塞进你的生活。而乡下没有电话的时光,可以选择自己最方便的时候,找个公用电话回复那些必需回复的传呼。
电话带来的感觉便成为郊区生活的缩影或寓言,远离人群,但又可以在自己需要的时候,随时与他人进行沟通。
两年前系统地读了一批哲学家的传记,很喜欢笛卡尔的那种隐居生活。幻想自己也有那样一处与世隔绝的居所,沉入无干扰的思想之中。但又清楚,信息时代的隐居者,绝不可能像几个世纪之前的思想者那样进行完全封闭的思考。我们今天所有的新思想,都是在人类日新月异的智慧成果之外延伸。即使是伟大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在今天的世界中恐怕也难以仅在自己郊外的那座荒园里便产生传世的洋洋十卷《昆虫记》了。绝对的闭门锁居,思考的成果注定落后。
而我今天的郊区生活,是最典范的现代隐居者的生活。与外面繁华的世界很远又很近,远到探访者需要格外的勇气,近到只需要一个小时便可以进入中国的文化大都市。每个星期一,我会搭上郊区公共汽车,进城。所有的外界交往,都安排在这一天。其余时间,躲在郊外的大房子里,看书、玄想、写作。人届三十,我终于过上了自己喜欢的生活,与文化都市近在咫尺,随时可以融入其间,但更多地离群索居,享受着乡村的纯净空气与静谧时光。
住在郊区,与夜生活无缘了,好在这并非我的向往,在过去三十年的人生中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夜生活”;住在郊区,少了许多见朋友、参加各类活动的机会,而我一向是喜欢独处,极少参与聚会的。隐居地区,对我而言并不较城里的生活多了哪些改变或不便。
郊区的生活实则是一种生命状态,需要安然怡静的心态。单纯地理意义上的介入,并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