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情涅磐
。所以,选美和时装表演,都是女权主义者要反对的。一些女人会反驳说,我们着装并非为了给男人看,而是为了自己觉得漂亮。但显尔易见的是,这个社会关于漂亮的全部标准都是由男人制定的,是服务于男性的审美需求的,所以,不可能存在独立的女人“为自己漂亮”。妇女从男性霸权文化下获得解放,仍路途遥遥。
中性服装的出现其实便是对这种男性霸权的挑战。我们不难发现,所谓中性服装更多的是女性服装的男性化,而极少男性服装的女性化。至少在客观上,女人通过中性服装宣告:我也可以有阳刚之气,我也可以不必强调女性的性特征,我也可以作一个“潇洒”的人。可叹的是,男权的强大使得着装男性化的女人再次成为男性的性别审美对象,男人们觉得,女人穿中性化的着装别有一番魅力,甚至更为性感!身材苗条的妙龄女郎穿紧身短裤上街,绝对让男人们私下里流口水。
反之,如果一个男人着装过于女性化,甚至穿裙子,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会蔑视他,甚至怀疑他的性倾向是否有问题。这完全是因为:这些男人给男性社会“丢了脸”,他们自己否定了男性权威,便也对其他男人的权威构成挑战。最可悲的是,女人们也早被这个文化毒害成无条件推崇男性权威的种族,所以,她们也会蔑视着女装的男人。可我们要反问:如果男人穿裙子,他到底伤害了什么?到底于他的人格、品质、才气有什么必然的损害?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文化的偏执。
但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否定,色彩斑斓、款式万千的服装确实为这个世界增加了一道风景。
美和性是不可分的,拒绝性,便也会拒绝了美。
作为一个热衷于男性解放理论建设的人,我不能不想:女性解放最后一步也许是,男人也获得解放。
只有当男人的服装也变得色彩斑斓、款式万千之际,女人才能够不再成为唯一被动的性别审美对象。
时装界对泳装和内衣的热情加骤,是服装性诱惑功能的又一明证。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将通常遮掩得严严实实的肉体尽可能多地曝露出来。五十年的女性泳装为裙式,后来越穿越短,进入九八年裙式泳装再度热销,服装时尚的复归,实则是性感审美规律的结果--看多了热情如火,含蓄内向的反显其诱惑。
内衣是贴着肉穿的,有所联想本在情理之中,发展到这个词汇本身都具有了某种性诱惑力,也只能说明人类的想像力丰富。本属于自家床弟之上展示的服装,于大厅广众之中由娇嫩的肌肤穿了走来走去地炫耀,稍微诚实些的人都不能否认,其背后的那份性因素。但是,没有人敢对此说三道四,或下道禁令,这至少说明我们这个民族终于开始成熟了,能够坦然地面对原本便需要坦然面对的许多事物。
今天的时尚人士说,最讲究着装的人,是注重内衣的人。内衣是给情人看的,甚至是仅仅为了给自己看的,因为受众少,所以对其的考究便更显示出一份耐心,一份对生活品位的追求。更重要的一层也许是,注重内衣的人,是自信的人。我们没有办法想像,一个对自己身材缺少欣赏眼光的女人有勇气穿着性感的内衣在镜前转动腰肢。
关于内衣最大的遗憾和欣慰仍然是针对男人的。遗憾的是男性内衣远逊色于女性,欣慰的是毕竟也有了一些男性内衣品牌。柜台中的男内裤通常被折叠包装成一个样子,使人联想到男性的性器官。而像“子弹头”这样的品牌名称本身便是通过诱发你的性联想来促销。同样基于男人解放的理想,我坚信,何时当男人也能够穿起性感的内裤,在女人面前“招摇”时,男女平等才有望真正实现。
正因为对服装的这种性诱惑功能的知晓,强奸着装“性感”的女人是否算作犯罪,或者其罪行有多重,竟一度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持同情强奸者的人士认为,女性穿着曝露,对男人形成性挑逗,甚至称,这些着装曝露的女人原本便是在诱惑男人,不能排除其自愿的成分,其被“奸”是可以理解的,不应该算作严重的犯罪。直到九十年代初,美国司法界还为此争论不休。这里面的关键在于,不是将性感着装理解为穿著者对美的自我体验,而是理解为穿著者发出的性信号。人们对服装的理解与误解,正透露出服装对于涉性思维的重要意义。任何一个具有人本主义精神的人士都应该清楚:如果一个女人说“不”,而一个男人仍要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便是强奸,即使这个女人裸体出现在海滨。
服装可否不再引发性的联想?只要服装是用来遮挡肉体的,这便永远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有人胆敢因服装的这层性诱惑功能而贬低服装的万紫千红,或者对新款的服装指手划脚,我们便要明确地对他说:闭上你的嘴巴。
我们不再是谈性色变的时代,成熟的人类应该以审美的目光看待性。服装的性诱惑功能,至少在我看来其本身便是一种美。世界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我们观赏另一方的时候带有一些性的色彩,不是最正常不过的吗?不是最符合自然法则的吗?如果全世界的男人和女人互相观望时都没有了性的感受,那才可怕呢!
服装强化了性色彩,便也强化了美的色彩。美与性,是不可分的。拒绝了性,也就拒绝了美。或者说,性是美的。唯一的问题是,我们欣赏性之美的时候,用的是审美的眼光,而不是恨不能将天下美女都立即弄到自家床上去的淫心。
除去御寒功能,服装的意义,正在于突出性,强化性!所谓审美,也是性的审美!
我常执有的一个怀疑是,当亚当和夏娃看清了对方的身体,有了性意识之后,他们真的会有羞怯感吗?如果没有人(或蛇)告诉他们性是丑的,他们不是会陶醉于欣赏对方的身体吗?
我们还是应该穿衣服的,但不应该对性感到“害羞”。
我们的精神世界,该脱掉衣服了。
第一编 男女男人与“皮球”
男人追逐女人的时候,与狗和猫追戏皮球的感觉,极为相似。
不同的女人便是不同花色的皮球。白的,黑的,黑白相间的;红的,黄的,黄白相间的;白、黑、红、黄四色相杂的……有多少种色彩的排列组合,便可以有多少种不同花纹的皮球。正如有多少个异性,便会有多少种不同魅力的女郎一样,即使她们之间的差别,如米兰 昆德拉笔下那位猎艳的高手所言,“只有百万分之一”,仍足以引诱男人们为这“百万分之一”的差别,而不断追逐。
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再次显现:女人通过彻底地经历一个男人去体验自我,男人则通过猎取尽可能多的女人,来积累自我的体验。
男人内部也有不同,这不同便是,一种男人是狗,另一种男人是猫。
小狗和小猫在追皮球的初级阶段,难分伯仲。一只漂亮的皮球在面前滚过,狗和猫的眼睛都立即亮了起来,直直地沾在皮球上,不错眼珠,患了斗眼一般。随后便是稳步地跟进,谨慎地观察是否有危险,一旦发现没有陷阱,那皮球的近处也没有主人,步履便会骄健起来,甚至一跃而上,按球于掌下。
但问题是,皮球是圆的,运动的,充满变幻的感觉。无论是狗还是猫,都不可能一下子捉住皮球。你追她跑,这更增加了追逐的快乐,狗和猫的兴趣陡增,狗眼和猫眼更亮,更“斗”。这时,它们会发出兴奋的叫声,将更卖力的追逐视为生命的一种享受。在看家护院与捉鼠正远离作为宠物的狗和猫的职责的现代社会,追皮球也许是它们终于发现的,可以聊补空虚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
皮球越难追,诱惑便越大,在狗和猫心中的价位也如股市大盘的走势,一路上扬。
终于追到皮球之后,狗和猫发生分化。狗按住皮球后,“汪汪”两声炫耀一番战绩,随后便不知该做些什么了。它会傻傻地站在那里,左顾右盼,顿生无聊之感。这种无聊的感觉迅速上升,用不了多久,狗便会像斗败的公鸡一样,灰溜溜地低着脑袋踱到一旁,连踢开足球的心境都没有,置它于不理不睬的境地。
如果这时有另一个皮球出现在狗的视线内,它会立即兴奋起来,重复追逐的过程。当追到之后,再次感觉无聊,灰溜溜地走开。这便是狗的本性。
猫则略有不同。猫会将戏弄耗子的把戏转移到皮球身上。它不断用前爪将皮球拨来弄去,自娱自乐。但是,如果有一个新的皮球出现,猫同样会扔下旧球,去玩新球。相对于喜新厌旧而言,猫和狗的属性是一致的。
如果说狗是沉湎于猎艳中的男人的话,猫在这一桂冠之外,还要加上个“高手”的雅誉。
皮球的色彩越绚丽,越容易引起猫狗的兴趣,正如打扮妖娆的女人,总是引起男人的“性趣”一样。
精神恋爱?你有病吗?
“精神恋爱”--我们可能再也找不出比这更荒诞不经、滑稽可笑的词汇,和更居心迥测、用意险恶的主张。
如果我们将“恋爱”作为一个独立的、静止的、终极的单元,那么,作为一种人类意识领域的现象,恋爱完全是精神的,特意强调“精神恋爱”又有什么意义呢?而如果我们略有一点点常识,知道恋爱起因于对性的欲求,并以获得性的满足为其终极目标,便会坚信,恋爱本身只是一个过程和手段,无视其起点与终点,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样的恋爱是小孩子们玩的过家家的游戏(即使幼童的游戏也含有性本能的成份),热衷这种游戏的成年人对自己和他人都极不负责。
一言以概之,无肉体目的的纯精神恋爱,不是恋爱,只是现代社会迷失自我的人类的一种病态。
你可能受过情感的伤害,可能感叹我们这个世界的纯情不再,悲哀于心心相映的难觅,进而对肉欲的横流、无爱的性交频生憎恶的心态。但是,如果你认识不到性爱的易得与易失是技术时代、计算机世界的必然特征,并进而对人类两性关系翻天覆地的变化做出调整与适应,而在那里大谈什么拒绝性交的精神恋爱,便谬之千里,并绝对无法获得精神的最后安歇了。
两性间的爱情从来不可能排除性爱,而性关系能够增进我们的感情。性交使双方呈现一种最自然、坦诚、本真的状态,能够一下子拉近我们心的距离。对性合谐的追求,对性浪漫的尝试,对更多性高潮的体验,将使我们产生溶为一体的感觉。当我们与另一个人的精神靠拢之后,我实在看不出还有比作爱更能完善爱情的方式了。美好的性可以使我们获得生命的充实感,激活我们的生命潜能,使我们更加热爱世界、热爱异性,也热爱我们自己。
当然,无爱的性交,因为没有激情的介入,便成为一种机械的肉体活动,自然不可能获得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升华,只会带来种种丧失感。但这种并非“恋爱”的关系,也不存在“精神恋爱”的问题。
如果无爱,再“精神”恋爱,再拒绝肉体,仍然不会找到爱的感觉。而只要有爱,尽早、尽多地享受性,只会更有助于你们的爱。恋爱的本质在于:你是否真的被另一个生命所深深打动了。
精神恋爱的主张几乎很难在男人身上找到,男人是性感集中的动物(或者说是性感区开发少的动物),而女人是性感弥散的动物(或者说是性感区获得充分开发的动物),确有女人能够通过精神向往便达到性高潮的报道,而男人呢?即使一个希腊式的深吻,又有几个男人会当即射精呢?
女人们更多崇尚精神恋爱,一方面因为她们对男人的失望,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她们习惯于将自己视为性欲求更低的物种,视为性爱的被动者与受害者,所以当有性无爱之际,便会产生吃亏、受骗、被玩弄的感觉。如果女人抛弃文化对她们的性毒害,而正视自己的性欲求,认识到自己在性上是与男人完全平等的,哪里还会有什么“精神恋爱”的奇谈怪论呢?精神恋爱是封建贞操观在女人身上的现代形式的延续,符合男人对女人的私有观念,本质上是为男人利益服务的。
有典可查的最早提倡精神恋爱的思想家,当属柏拉图。当“柏拉图式的爱情”作为一个浪漫、纯情词汇引得少男少女无数痴想之际,很少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