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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样的故事里爱情的成分已经很少了,只剩下了占有的欲望——虽然所有的爱情到最后都要走到这一步。什么人能爱到不去想占有她或他呢?真到了已经不再有占有欲的地步,那就是出神入化的爱情了,可以给一新名词:“感觉派爱情”。    
    认识一个很前卫的小朋友,给人介绍她喜欢的男孩子时,总是开玩笑说:“我前夫。”她的意思是爱过的那个人,但现在已经过渡到了不要再爱了。爱情永远在感觉中存在,爱过一次后才会知道再爱有多么的艰难。不爱是艺术,无望之爱则是算计。其实爱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已经走到无路可选时,索性爽快地不要再考虑面子,反正无论爱还是欲望,都是因为有空虚而要被填充,与其在心酸中患得患失,还不如仔细研究捕获的技巧——何况关于心事和执着,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擅长得多。    
    男男女女为谁笑    
    笑,是人高兴时不由自主做出的一种表情。笑分很多种,大笑、微笑、狂笑、傻笑……男人一般笑得奔放显性格,女人则讲究要笑得含蓄有韵味。男人地位越高越需要笑容,毕竟和蔼可亲才有人缘;女人地位越高则最好不要轻易一笑,毕竟身份不同卖菜之女,母仪天下很重要。    
    总之,男女之笑不同,意义也大不同。但总体说来,女笑的产生与男笑密不可分,同时女笑的名气又明显高于男笑。    
    历史上最著名的女笑是不笑则已、一笑倾城的褒姒。褒姒本是个乡下丫头,被姓褒的大臣买了送给周幽王。从史料上看,周幽王似乎智商不是太高,讨好起女人来,和高二的男生差别不大,以为只要女人一笑就可以。可惜褒姒那丫头长年不笑,周幽王没想此美女是否表情肌出了点问题,也不找个大夫先来瞧瞧,竟然大动干戈,烧起了烽火台。结果狼烟四起,褒姒估计是呛到了,袖子在口鼻处挡了一挡,幽王大喜,总算看见美女白板一张的脸上有了新表情,从此常烧狼烟玩。古代社会,娱乐业不很发达,褒姒借着点烽火台可以乘机郊游,终于最后毁了周朝。    
    褒姒之笑只留下了传说,蒙娜丽莎的神秘之笑则有具体影像。一个女人可以笑得如此神秘,本身就够让人回味无穷。以致多少豪杰英雄之笑,无论多么不可一世,相形之下,都显得毫无城府,粗鄙且俗,败在了蒙氏的脸下。    
    幸好历史上还有人能讲得清楚这幅画的历史,达芬奇同时代的评论家兼敲诈犯阿雷蒂诺是个很喜欢搜集小道消息的人,他肯定达芬奇是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靠着画这幅画,让蒙娜丽莎在他面前坐了四年。女人在爱情中的眼神是最不可捉摸最丰富的,何况四年的时间让一大胡子男人死死盯着,估计休息时还得一起喝喝茶什么的,这样一想,似乎达芬奇还有点戏?    
    聊斋里有个叫婴宁的小狐仙,特别爱笑。笑得多了,落了轻薄之名,最后幡然醒悟,做了良家妇女,不再随便笑了。看来,无论古今中外,女人的笑,都和其身份很有关联,难怪妓女被叫做“卖笑”之女,一般都是上来先不说话,一串咯咯之笑,用职业术语,那意思就是通知各位,此女好上手也。    
    但不管怎么样,能说得出的女人的笑,似乎总和男色脱离不了干系,比方还有唐伯虎点秋香。其实这是典型的男权文化下的想像之物——男权归男权,笑还是要继续笑,对生活这枚果子来说,笑很像是女人的一只虫子,总是想努力执着地钻进那个核心地带。女人的洞察力只是保留在向生活核心掘进的过程中,她们不需要也无力去做思想上的判断者和独裁者,只好对男人笑一笑,就成了历史。    
    “女人被泡,哈哈大笑。”一语道破本质的,是赵本山先生。呵呵,最透彻的真理总是隐藏在最俗气的生活里。    
    


第一部分:爱情之穷且益酸第4节:今夜太冷不宜私奔

    这是在聊天室里看到的一个名字,觉得很有意思,有意思的原因在于它几乎一语道破了现代私奔的那种现实、张扬、淡漠、孤绝的本质。    
    查查字典,私奔这个字眼该是旧时的东西,细软、后门、弦月、男女,仿佛两只慌张的鸟,顿时就淹没在了黑漆漆的夜里,看上去让人担忧,心惊胆战。最怕的是都私奔了,还得如卓文君一般当街卖酒,万一生意不好,伊们又吵架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有著名私奔事件发生的朝代往往也是比较惊心动魄的时代,比方隋唐时期的红拂和李靖,宫中才女和洛阳流氓居然一见钟情,然后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王小波的《红拂夜奔》,一句一个哏儿,令人不由笑曰:只有女性敢于追求幸福的年代,才会多发私奔事件。实际上,从古至今,从中到外,在“私奔”、“偷情”中往往是女性更为主动。有好结果的,除了红拂、卓文君,还有劳伦斯夫人,见到劳伦斯第一眼,她就说自己是“衬衣已经解开了的女人”。以后果真抛弃了孩子和家庭,跑了。没有好结果的,杜十娘、玉娇龙、《胭脂扣》里的女鬼如花,属于猪油蒙了眼睛,以为自己的一厢情愿,也会是男人的寒冷饥渴。    
    关于私奔,人类早期是允许的。比方《周礼》规定:“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月也,奔者不禁。”但私奔带来的坏处却肯定越来越占了上风,私奔意味着要抛弃现成的社会关系和既得利益,如果有足够的钱,当然不怕什么,可有钱了还需要私奔做甚?所以发展到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和一个男人保持比较长久的关系,一定要先说明:“放心,我不会嫁给你。”十分灵验的话,不信去试。    
    既然私奔成了一厢情愿的事情,人们转而喜欢上了自己和自己的私奔,找点时间,一个人出门。旅行的过程正好像恋爱和婚姻,在抵达之前,你拥有的是爱情,到了的时候,只剩下婚姻。婚姻多么的不刺激啊,还不如只爱陌生人来得愉快。一段新鲜的旅途,正是精神的逃亡,耽于幻想的,不期而至的,陷入了一个孤绝的城堡,同时又面对了更为广阔的草原。伍尔夫所说的女人需要的单独的房间,也许只有在这样的奔跑中,才能完成。    
    短裙·婚外恋·加薪    
    转眼夏天都快过完了,才突然知道原来今夏流行短裙来着,膝盖以上15公分的那种。大概因为非典,至少大陆这边感觉并不明显。但时尚这个东西其实就是喋喋不休,说得多了,也就成了事实。一个朋友从T型发布会回来,小毛巾沾了冷水从额头抹起,说不冷却冷却简直无法落座,谁说女人如衣?女人可以抛,短裙却是万万不能抛的。    
    曾几何时,裙裾飞扬一直是女人心中的最爱。张爱玲都说过喜欢长裙的话,实的地方,裙子是她;虚的地方,她是裙子。不过短裙还是会隔三岔五地出来领领风骚。除了15公分,甚至还有30公分,那姿态,不让人喷出鼻血誓不罢休。    
    短意味着活力,而懂得穿短裙的女人,多多少少都是知道以力打力的人。借着别人来痛惜自己,总比长裙一般裹胁着、纠缠着,摇曳了别人的生姿,温暖了别人的心房要好。膝上15公分,紧致匀称的美腿,不能太丰满的臀部,年龄有特殊的要求,风尘味还不能太浓,总之,迷你裙的对象要求严格,绝不是长裙只要没有水桶腰就可以含糊其事的。    
    女人对服装的想像,总是在长短之间、露与非露之间逡巡着。短而露,有时候有点像人们说的没谱女孩,如果心中有谱,加上特立独行,那就是人中极品。但如果没谱,不知道今天露了,明天又会是什么样子,让人看了就未免担心。比方你忍不住会操心她的底裤是否安全,一屁股坐下后,会不会忘记要合拢双腿。    
    突然又想起一个可笑的事情。有天北京台一个关于婚外恋的话题,有当事人,也有专家,其中一位女专家愤愤然地指出,时下婚外恋成风,与媒体的乱七八糟很有关系。说着说着女专家从兜里拿出一本杂志来,指着一篇爱情小说念给大家听。看来女专家是把爱情小说当作Mini—skirt了,情感和身体一样,成了所谓缺脑子的、小甜蜜的女人们应该格外怜惜和保护的东西。    
    八十年代的台湾,街头居然会矗立起这样的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龙应台回击道:“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霉?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我们可不要做女专家,何况那些爱情小说的作者,也多是一字一字辛苦挣钱的女人。她们和短裙一族比较相象的地方无非在于独立和自觉:前者通过故事,后者通过短裙。都是呕呀啁折的俗人罢了,快乐也不多,无非是烟熏火燎背后的一个鬼脸。难道女专家没有年轻过,或者年轻时无人追求过?    
    早有经济学家说,女人的裙子长短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女人的裙子短了是好事情,说明世界经济该回升了。短裙、婚外恋和加薪,一个养眼,一个养性,一个养生,你倒是说说看,有什么不好的?    
         
    


第一部分:爱情之穷且益酸第5节:性感也在变

    男人一般会比较紧张地问女人,是不是性感就是疙瘩肉和胸毛?而女人则认为男人眼中的性感一定是高耸的胸部和暴露的皮肤。其实这样的判断未免太小儿科,因为当我们真正看到一个性感的人时,他或她往往是穿着衣服的。    
    说起性感部位,《诗经》里有比较小资的描述:“青青子矜,悠悠我心。”一般中年人会说到臀和腰,年轻人则说眼睛鼻子嘴巴什么的。深沉点的会说气质,幼稚点的则说翻领毛衣……听来听去,暴露的隐私部位还真说的不多。    
    不过总的来看,性感的标准也是随着人的年龄而发生变化的。六岁的小女孩可能认为不欺负小动物的男生就是性感,但六十岁的女人则会觉得会打门球的老头很性感。男人三十岁以前喜欢女人漂亮点,三十岁以后喜欢女人不仅漂亮还要有个性,等四十了,又对二十来岁的小姑娘兴趣盎然——这都是正常的,因为性感带给人最直接的感受首先是舒服和养眼。    
    性感到底是否有标准呢?从媒体的角度讲,那是有标准的,因为媒体有话语权威。美国《人物》杂志推出的性感男人布鲁斯南,口号就是:“好男人最性感!”“时代变了,坏男人,凡是不能正正当当带回家给妈妈看的男人都没有资格‘最性感’了。所以我们选出了一个既英俊、有钱,又善良、顾家的男人——更重要的,是他对女人忠诚。”一个“好”字,很有点像是炼淬金的过程,其实生活中我们也能感受到,无论男女,只要他是个善良、有上进心责任心的人,眼睛都该是清澈明亮,交往都能感到其可靠安全,这是一种全方位的优秀,非一天一日能训练出来的东西,所以囊括进能吸引人的性感指数中也是正常的。    
    当然如果再长得迷人那就更完美了。    
    性感这个词前两年还是贬义词,现在是褒义词了,可以看出社会的宽容度在增加。网上报纸上关于性感的调查也越来越多,今天是小眼睛,明天是羞羞的笑,后天又成了大而修长的手指。电视里就连牙膏豆奶粉的广告都可以做得性感无比的时候,可以想见这个词肯定已经影响到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不过和很多事情一样,性感的境界也是分了高下的。有的先天条件就好,自己也清楚地知道,不小心愈发“矫”起来——装扮、动作、眼神、直到脚尖的剔透……精益求精,日渐成为性感典范,或者突然风头一转——淑女屋长裙明显累赘落伍,时下一同野蛮女友才算达成共识。可是这些却实在显得拙劣,正好像一切好的东西,最后总能靠自己的力量来吸引住大家一样,真正的性感的人,正是那种好到一塌糊涂,却丝毫不知道自己有多好的人。    
    沦陷的爱情    
    最好最美的爱情应该不是两情相悦,而是暗恋,而且是对方一点也不知道的那种,当然,那样的恋也是最为痛楚。    
    一点点也不要说出来,甚至眼神和嘴角的抽搐,也不要被他看到。起风了,风也是掀起的心事,滚过脸颊时,就是微微的麻疼和软弱。曾经看过一部小说,是两个十几岁的孩子,沉默、纯净、一言不发,成年以后,她才知道自己曾经被默默爱过那么多年。日本人的东西,唯美而精致,看得人更是回肠荡气,不落泪上帝都不会原谅。羡慕被爱的女孩子,更羡慕暗恋的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