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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滦形С!! ?br /> 更有趣的说法是日前在德国汉堡召开的“性和健康学会”上,一位英国医生发表的报告表示,“如果与非配偶具有性关系,容易导致心脏病的发作”。说白了就是婚外恋会增大心脏的负担。他声称,“在性交过程中突然死亡案例的75%是发生在性伴侣为非婚姻关系的情况下。而且双方的年龄相差越大,发生突然死亡的比率也就越高”。
怎么办?
美国的《欲望城市》有一个情节,几个女人在一起讨论理想中最富有刺激性的性爱场景时,结果意外地发现,原来很多人的性幻想中都出现过相同的画面,而且,最要命的是做爱人数的数字,不是四个,也不是两个,而是刚刚三个!
相对于性伙伴的比拼,这的确是一个够保守的数字。就好像要了满满一桌的菜,却只吃了那么两盘一样,剩下的,却都浪费了。这样一算,就觉得上帝也有他失误的地方,当时一定是偷懒,忘了造一个阿二什么的。搞到如今,人人在为那个第三者而忙碌,结果疲于奔命,连艾滋都忙出来了。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难道锵锵三人行,才是正道?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3节:玩的就是心跳
已婚妇女
苏青写《结婚十年》,写到已婚女人的真实处境,钱,性,还有孩子,既要谋生也要谋爱,对男人,总没有对孩子好,因为“与其让人家占我的便宜,宁可让自己的小孩占自己的便宜。”如此干脆决绝,看到眼直。
女人到了婚嫁的年龄,就好像一道浇汁面,刚起锅的时候不错,又热又香,可要是不乘热吃掉,立刻就糊成一团,无法下嘴。虽然个个都怕嫁人,却紧赶慢赶,最迟也要到28岁之前完成婚姻,否则,嫁不掉比出嫁似更为可怕。婚姻的意义,对女人来说,就在于能被男人热呼呼地吃喽。
等嫁了,即刻就成了过去时。聪明人早已总结过:“女人嫁的是男人的未来,男人娶的是女人的现在。”婚姻,自是一道分水岭,进了这道门,无论是爱还是情,别再幻想石破天惊,能做到戏谑幽默,就是福气了。
别的不敢多说,至少在男欢女爱上,已婚妇女的处境的确是不那么有趣的。单说“已婚”这个词,就总和油渍麻花、蓬头垢面、张牙舞爪、深仇大恨紧紧相连。中国人常说“花信年华”,那是对女人的恭维,也更是诅咒。女人命长,好日子却不长,可能也是上帝的公平摆布吧?
张爱玲有句名言,是对驻颜有术的已婚妇女的总结:“一、身体相当好,二、生活安定,三、心里不安定。”因为不死心塌地,所以时刻注意到自己的容貌。可见,连这么一个内心丰富的女人,都会理所当然的认为,妇女只要已婚,再加心如死灰,就很难保持魅力。至少,对男人不再有什么吸引力了。就当他们是一个物种吧,自然界的古老物种。
悲观下隐藏着性别的死亡和无理的隐忍。已婚怎么了,已婚却也还是女人。豪宅华裳、香车宝马,有人追求,被人爱慕,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正好像男人心目中的江山美人,又怎是一个婚姻能了的?然而不知怎的,在这样的乱世,连女权主义者都会说,做旧式老婆与人与己都很实惠。
难怪已婚妇女个个无以为傲,境界低的,小心翼翼做了怨妇,修行高的,心惊胆战做了泼妇,再不甘心的,花枝招展当了狐狸精,可回头再看,真正意义上肯做朋友的异性,竟然尚未落入人世。
已婚,还是妇女,已是一道不登大雅的俗菜,活下去,还要称心,可真是难。此番滋味,正好像小说家看人生,即使是憎恶的东西,因为看明白了,也就只剩下了哀矜。
对世上男女来说,初期的交往多带有不明所以的惶惑,因为惶惑,而生出好奇和探究,又因为好奇,便会有些刁泼和调皮。那是一个试探的过程,带着人性最本质、最凌厉的部分在挣扎,可渐渐认识清楚,又陷入了平冗和僵持,人也变得畏怯、唠叨、琐碎起来,怀疑感情,不安分地摧毁,正好像人到中年,经历了不少事,却并不曾悟出什么道理来,因此着慌。
等到老了,一切却都完美了。男人女人都一样,迷惑因为扩大,却平静了下来,所以我们常能在老年夫妻身上看见男女关系中最温情、最细腻的部分。理想还是有的,可是吃过苦头后,发现已经所剩无多,又因为苦于人生的短促和荒凉,更要紧紧抓住,反而感觉醇厚可爱了许多。
我有一个朋友,有点想法的一个人。晚上的风不很大,排档式的桌椅靠在河边,几个人或茶或酒,仗着黑,也能说出一些心里话来。加上又是男人,炫耀情史天经地义,平凡的故事,心痛的感觉,此时的你默默地听着,看对面再凌厉的一个人,这个时候也会如稀饭一样的温柔,眼睛似乎都大了许多。
所有恋爱的感觉都是一样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浅薄,清晓,渺茫,他的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觉,让我们似乎与他有了距离,但紧接着又说一句话,更让人骇然,可是这话萦绕我半年多,一直放不下来,再三翻回来看,却实在感到其中有很多含义。
他说经历过这样一次感情,体味了这样一次激越,现在如果谁能让他的妻子感觉到幸福和快乐,他内心是非常感激的。我端水的手停在空中,让他解释一下。他说,比方,妻子单位有个男人,对她就很好,常常献点小殷勤,今天给送一个袋子,明天给一张小贺卡,妻子为这个挺高兴的。然后他说:“我看见她高兴,我也开心。”
有点像小孩子扮家家,总与我们想像中的感情不太一样,但却也自有其悲哀和沉闷的觉悟。张爱玲曾经说过“正经女人虽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我拿这话来改头换面,那就是:正经男女虽痛恨变化,但其实若有机会能心跳加速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
就算看见别人心跳也愿意!
毕竟,除了初期的惶惑和后期的平静,这一刻,最是有趣和迷茫的。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4节:孔子的爱情解释
毛主席说,“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乱翻书时重温孔子“兴观群怨”的文艺理论,不由觉得其实它本来不过是大师对男女之情的经典概括。
先说兴。原意为“兴于诗,立于礼”,意思是说你要是想学好,得从读书开始。古人的笔墨纸砚有点类似今天的高级化妆品,轻易不好得,所以写书多分行,言简意赅,是为诗。诗又分为风雅颂,来源自生活又高于生活,启发民智,免于混沌。从这个角度讲,古人对人心的丰富和敏锐是很看重的,也就是说对情商的要求要高。至于男女之事,一个“兴”字,谁都知道是春心萌动的意思,百业待兴嘛,所以为爱情的初级阶段。结合到诗,就怕“剃头担子一头热”,一方都“诗”了,可另一边还没“兴”。要是那女的说男的:“傻样!”你就该会知道,那男的至少还没读懂诗。
观。表面字样也知道,看的意思。文化人说“观风俗之盛衰”,那意思是说你可别小看诗呀,这诗也很能反映出社会是否丰饶人心是否变态呢。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喜欢从文学里面看风化,不仅要看到写字人的骨头里,还要探究出读字人的心理来。所以这“观”字,就是爱情的第二部分,重点考察阶段。文人如何挖字,男女就如何观人,“观”是不能像瘦弱女人的胸部,有事没事都坦然面对的。如何观?当然要望、闻、问、切啦!
既然已经肌肤相亲地切了,“群”就成了势必的结局。男女到了“群”的地步,就已经进入了高级阶段。“群居相切磋”可不就为了“切”得更好?古人早有先见之明,已经知道这“切”字是鼻孔里的冷气,又嗔又怒,只有能群到一起的人才会时不时地用一下下。
“怨” ——“怨刺上政”。不用多解释,婚姻带来的麻烦也由此可见一斑。古人笔墨昂贵,记录家事太过浪费,所以我们看不到孔子是如何怨的,但他周游列国,多年在外,别的不敢说,至少出走的那个瞬间是有“怨”来着!
兴观群怨,表面看是中国古代文论的精髓,但只要深入研究,就发现不过是孔子思乡思娘子之情而已。
想他老人家带着弟子们东跑西颠,黄昏一到,自然会有苍凉之感。他一贯主张简朴,从不下饭馆吃饭,但依然说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足以证明孔夫人手艺了得。唉,大树下面,驿道两旁,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马车隆隆而过,黄土扑面而至,上着课啊,心里那个酸呀,思想可不就跑了去,“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这哪里是讲诗呢,分明是在回忆和娘子一起走过的风风又雨雨,乐乐又悲悲啊。
不信就听孔子都喊什么了来着?
“归与,归与!”声嘶力竭啊,岂止是一句诗论能概括得了的?
味不同,道不谋
川大南门的巴人缘火锅店是我见到的最有意思的饭馆。单不说把年糕麻花都拿来涮的创意和大胆,也不说几百个平米密密匝匝的食客一同做捞食的状态,最有趣的是筷子,一尺多长,红汤白汤,箸起勺落,仿佛个个都是武林高手。不由会想这个老板何许人也,竟然有趣至此,别的不敢说,喜欢吃是肯定的。只有爱吃的人,才愿意为这些细节而动脑筋。
作为一个爱吃的人,曾经认真地想过这世界到底什么应该是最为留恋的。是美好的爱情,还是深刻的思想?想来想去,似乎还是美味的食品来得体贴又实在。我吃故我在,我在故我吃,爱情不长远,理想太空洞,只有吃进去,才会肚子鼓,还有好味道,全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吃应该是最不亏待人生的真理吧?良辰美景奈何天,酒糟豆腐鱼尾汤!那些味道是多么的贴心贴肺,糖是甜的,醋是酸的,一口下去,肠胃已然能证明一切了。
你看,我们中国人习惯见人问一句:“吃了吗?”这就不仅说明我们爱吃,而且还因为吃带出了丰富而热闹的群众活动。孩子一满月,就大吃红鸡蛋,然后是生日宴,结婚宴,寿星宴,百人同尝一种口味,没有异味,才能证明都是一家人。吃独食是要不得的,再会品味道也不行,尤其是冬天,一个人守着碗,越吃越冷,很快就成了吃冰蚕的游坦之。
可能正是因为味道的重要性,人们渐渐会把对味觉的要求,运用到交友的层面上来。最有名的一句话是“臭味相投”。你看你看,即使是臭味,一旦相投,竟然也会是一条道走到黑的朋友。
味道有了这个功效,事关爱情和男女也就自然而然了。毕竟首先解决吃饭问题,才是婚姻的根本问题。嚼烂舌头的一句话:“要抓住他的心,先打通他的胃。”为了这个目标,婚前男女约会时才会频频吃饭,用味道来证明日后共同生活的可能性。
饮食男女的妙处是,因为味道的永久存在,才会有伦理关系的永恒固定,个人的情感总是要服从“吃到一个锅里”的这个秩序的。最有趣的传说是郁达夫在追求王映霞的时候,日记里关于吃饭次数的记载最为可观,大大超过了拥吻的次数。
味不同,道不谋啊。
难怪要说味道,味道!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5节:婚外恋的格调
就好像上海衡山路的酒吧一条街霓虹灯装饰的英文名字一样,什么时候,婚外恋也变得讲究起格调来了?
不再是我们熟悉的悍夫泼妇们,也不再是人人喊打的狐狸精,几乎如出一辙的表情,被诱惑,被刺激,既而感动,挣扎,又要负责,虽然最后也没负上什么责,但其中峰回路转,欲说还休,把旁观者都搞得神迷颠倒,不知所以了。
这就是越来越为我们所熟知的电视和电影。暂且不做价值判断,我们会发问,为什么导演们会越来越倾向将婚外的感情处理得唯美而精致呢?
先从感情讲,这个东西似乎本来就是有点格调的事物。虽然各个阶层不同,会有不同的自得其乐的方法,比如李笠翁的《闲情偶记》是中国最早的格调读本,其中就对不同阶层的吃喝玩乐做了大量的生活艺术化描摹,但是试想,一个没有感情或者感情粗糙的人,怎么会有唯美的追求呢?何况婚外恋,比起吃喝拉撒,本来就是更高层次的东西,至少是上升到了精神领域了吧。
福尔塞的《格调》,原名并不是这个,而是《阶级:美国等级制度指南》,因为不好卖,被换了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