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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巨细,反而激励后生发奋努力。不高兴了,也可以掐两把,抓两下。最主要的是日后他要变了心,你也不会太难过——反正也没指望过他会孝顺你!        
    


第二部分:嘲笑爱情第19节:爱上一个小男人

    一个女人,如果初恋就喜欢比自己小的男人,是需要有点勇气的,因为一开始你就具备做领路者的心理素质。当然,年龄小并不代表就是小男人,但事实上,我们身边的确有越来越多的成熟女人开始喜欢肌肤光滑,有着天使一般笑容的大男孩。她们喜欢把汹涌的爱情交给这样的男人,因为觉得这样做,比跟同龄的男人打交道,更为让人放心。    
    我有一个中学同学,各方面都挺优秀的,除了有点小腼腆,基本上没什么毛病。喜欢他的女孩子也挺多,可谁知道他一工作,就和一个大他八岁的女同事好啦。两个人好的时候,那女人还没有离婚,她给他织毛衣,他的小女朋友就说,不就是一件毛衣吗,我也给你织。可是他还是离开了她,因为她只会四平针。    
    曾经很仔细地想过和小男人谈恋爱的女人的心理,那一定是很有保护欲的女人吧。虽然大男人也会有孩子气的时候,可年龄相差过大的男女,总给人一种不那么踏实的感觉。小男人都有点恋母情结,他可没心思哄着你,而且他会很脆弱,一旦风吹草动,他只想栽到你的怀里,到那个时候,你又该怎么办?    
    爱上一个小男人,是一件有点危险的事情。这个危险不是对女人,而是对男人不公平。他可能会一直像个孩子,在伟大母亲的保护下,永远长不大。如此一来,随便去爱小男人的女人,其实是在给社会制造负担。等到他终于成熟,开始想小女人的好处,要离开你亲自独立的时候,自然又会给身边的新女人带来麻烦。他的娇气小女人未必会容忍,口角之余,他定会烦躁不安,患得患失,终日辗转于大女与小女之间,偷香窃玉,变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往小里说,爱上小男人,也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人家会说你没有自信,柿子专拣软的捏。小男孩懂什么啊,还不是一诱二用的,就上了贼船?最糟糕的是,你得永远忍受沟通的难度和他无辜的眼神,就算哄着他,他还会叛逆。小男人最喜欢说的就是伤人的话,因为他年轻啊,随便说点什么,你都会觉得自己是个老古董。而且他上街看别的女人,你还没法掐他的胳膊,他那么年轻俊秀,摇摆飞扬又有什么错?    
    小男人只能被用来调情,就好像我们做饭时的调料。如果要生活,他实在是一点用处也无的,比方乱花钱,不懂事,说忘就忘,最可怕的是,他喜欢你只是因为崇拜你,而繁琐赤裸的生活怎么可以用崇拜来替代?你还敢不敢穿着睡衣不梳头了?    
    当然,如果只是喜欢他干净的抚摸,或者是其纯洁的表情,爱上一个小男人自然也会是不错的选择。虽然说成熟优秀的男人更有挑战性,但小男人也有他的好处,那就是当你回首往事的时候,你会发现,人生的岁月尽管悠长,可你却因为这样的男人,保持了做女人最长久的耐心和韧性——权力支配的剩余幻想、不安和空虚,不仅找到了一个出口,而且能有所享受,这也是一种完美的理想达成吧。    
         
    


第三部分:不谈永远第20节:爱上另类

    一个人,谈了恋爱,除了身体、相貌、精神上的变化外,语言也会突然变得很奇怪。最明显的表现是,非常爱说一些有很强烈感情色彩的字眼。    
    比方永远——“我永远爱你。”    
    比方完全——“我完全了解他(她)。”    
    比方绝对——“我绝对听他的(她)。”    
    比方从不——“我从不三心二意。”    
    人生苦短,可是却总有人除了为难自己还要为难别人。所谓敢爱敢恨,死去活来,在我的头脑里都会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壮烈固然美丽,可适当的退缩也未尝不是明智选择。当初圣女贞德被烧死,并不完全是她的爱国行为。据说惹恼教会的主要一条是,因为她爱穿男装。临刑前神职人员曾告诉过她,如果同意换上衣裙,便可得到上帝的宽恕,可是她还是放弃了。这个故事常常让我想到很多的人生态度,并由此深深觉得,一个偏激执著的人,内心却未必坚定如初,而且往往痛苦大于希望,即使因为爱情,也是一样。    
    比方从不三心二意——这个从不,其实并不是指三心二意的行为,而是说有自控能力不把三心二意讲出来。多变和幻想,是人的天性,正是很多的三心二意,才会让我们不停地发掘出内心可以坚守的一面。没有对比,何来忠贞呢?    
    比方我绝对听他(她)的——这个绝对,其实也不是绝对,而只是放弃了自己的生的希望,溺爱对方到失去自我意识。也许你会说,因为有爱,所以纵容。可是这爱却已经变了味道,更多的原因,大概却是因为做了亏心事,所以只好让他的话如风而来,又如风而去吧。    
    比方我完全了解他(她)——这个完全了解的,其实根本不是对面的那个人,而只是你自己的爱。很多时候,爱好像是因为自己而存在的东西,你爱他,你就觉得这个人是你的了。可其实,他还是他,你也还是你。我相信爱可以是一种让你能进步的力量,但却不会是占有一个人,尤其是占有他内心的借口。    
    比方我永远爱你——这个道理不用多说,因为一个人是不会永远活着的。    
    所谓男欢女爱,千百年来,世人谈论太久,却只分两大结局:不是短暂背叛就是经年而终,总无更新的立意。看见男孩女孩,大家会说“这两孩子将来要做官的”,另有一人却说:“这两孩子是会死的。”都在推陈出新,前者却中庸之道,乃我所唾也,可后者又如解析几何,则更令人头痛。平凡中的不凡,该如何穿插、遭遇、迂回和突袭,忠厚善良如我者,除了知道尽管物质不灭却也不能相信永远之外,就实在是束手无措了。    
    爱情种种,如能脱离生活美好与生命短促造成的悲剧心境,可能就是上乘。别说永远啊绝对啊完全啊,真正值得我们留恋珍惜的,可能不过只是几个瞬间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说,爱一本书,爱一个人,爱墙边一株瞬间的花,爱一次偶然的错过和相逢,在这些仓促的爱中,生命的弥足珍贵,不说永远,也自然就是永远了。    
    一个女人,网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两个人相爱了。这没有什么,如此的事,每天都有发生。可问题是见面之后,女人发现男人显然没有他说得那样完美,尽管她依然倾慕他的才华,可他做爱是那么的恶狠狠,而且还带着一种淡漠,这样的境遇让女人害怕,可却没有勇气离开。何况两个人,到了这种地步,进了酒店,不做爱又做什么呢?于是她带着悲哀,继续爱着他,她对他随处都忍,每次发现新的谎言,就想,或许那是他的不得已吧。谁不撒谎呢,虽然她是那么恶心靠撒谎来体现小聪明的人。    
    他是个自由职业者,坐在家里也能挣钱。这对缺乏想像力的她来说,他随便写写画画,都让她感到欣喜若狂。她把他当作不一般的人来崇拜,同时也更有了惶惑和恐惧,怕他随时会离开她。    
    提心吊胆竟也是爱情啊,终于有一天,她提出要和他结婚,他什么异常的表现都没有,可是第二天却彻底失踪了。开始寻找他后,她才发现,这个男人真是深不可测,话里话外谎言实在太多。也许此刻的他,已经去了另一个城市,和另一个女网友过上了同居的生活吧。    
    有些女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会喜欢上这样的男人,明明知道他撒谎成性,城府够深,玩弄生活于股掌之中,却依然义无返顾,死心塌地。其实生活中爱撒谎、惯冷漠的人都是受过大创伤的人,他对人的不信任已深入骨髓,根本不是一点点爱情就可以改变的,除非被假枪毙一次,吓成半身不遂。    
    不过不敢面对真实自我的男人,往往在外表性格上,似乎还真的都有点吸引力。他们含蓄,深藏不露,动辄逃跑,让女人感到忽隐忽现,神秘莫测,似乎没做什么,就暗合了女人关于浪漫爱情的所有想像——你看他,进攻起来是如此勇敢迅疾,即刻便达到了于人于己都冲动的地步。风流嘛,总是要比爱情的速度要更快点。何况,错把风流当爱情的事情,放眼望去,比比皆是。    
    女人容易幻想轰轰烈烈的爱情,都希望自己的故事与众不同。既要不同,首先要从原材料的不同下手,平平常常的男人,肯定不能造就不平凡的爱情……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一个危险的人。比方流氓,浪子,已婚者,加上他还有点才华,张口就能说出韩愈的肚子和凡高的另一只耳朵,哇,天生就是不同凡响的好材料。    
    于是,这样的故事也很自然地成了流行小说的主调。书里面有点思想的女孩子都会以爱上这样的男人为荣,生活中给她一个优秀的男人,她反而不会当回事,因为她始终认为平静甘美的体验是很市民气的。用心理学解释,这该是爱情受虐症吧,她们只有在受虐中才能体验到爱情的巨大与尖锐,认为自己是在惊天地、泣鬼神,自演自戏,痛苦起来会蜷缩,幸福起来也会尖叫,外人一看,竟也很是有滋有味啊。    
    


第三部分:不谈永远第21节:谁是你的性幻想

    我爱丁字裤    
    据说丁字裤是继比基尼之后女性内衣的又一大解放。窄窄的细条、低腰、最小的遮挡面,欲说还露,欲言已光,臀部将被有效地暴露在外面。    
    这种裤子在夏天穿很凉爽,尤其是穿紧身裤时,不会勒出令人尴尬的短裤边条。其做工大多精致优雅,色彩明艳,虽然不乏蕾丝花边和适当的透明薄纱,但已经很快从情趣内衣的场地进入了正规的内衣柜台。    
    其实这不过是时下千百种性感符号中的一种而已。    
    性感,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它不同于肉感,但也不能分离。不过这个时代是越来越关注性感了,如果有人说你很性感,那一定是很高的赞美。很多时候,衣服只是人内心世界的一种表露,比方当你需要表达,或者需要挑战禁欲的时候,丁字裤之类会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最好别就这么就上了街。    
    性感的服饰让人特别留恋现实的生活。短裙、热裤、轻盈飘逸的雪纺,总能激起人强烈的生活欲望。全民追求性感,是和奔小康分不开的。上个世纪20年代,沉浸在奢华中的巴黎有一支从美国来的舞蹈队伍,女主角叫做约瑟芬·贝克尔,她跳舞的时候,全身只挂一串香蕉。巴黎是世界上著名的性感之都,集中着全世界最性感的男人和女人。他们封她为性感女皇,而且凭借性感,很快她就成了当时最富有的女人。    
    可见性感是可以赚大钱的。    
    当然,和很多事情一样,性感也有高下之分。我们一般会将着重肉感,挑逗刺激的,视为较庸俗的性感,而将闲适性灵或高趣雅意的生活形态作为较高层次的性感。用一种真切的细致来表达我们的心声,或以某种特立独行的姿态展示诗意的生活,这都该是性感的表现。    
    性感,是一种真情流露的表现,不同于世俗的斑斓,但也决不愤世。它不是女人专有的东西,但如果女人懂得了性感,却能生活得有情有趣很多。性感可以点缀我们生活内容的各个层面,除了可以露露小肚皮,还可以露露小个性。    
    肚皮和个性最好不要区分。一个可爱的女友新穿了丁字裤,很得意地拉开裤腰给我们炫耀。但最可爱的不是这个,而是她在买丁字裤时,碰到了另一款很有趣的男式内裤,格局恍若一室一厅。她立刻买下,送给老公。    
    一穿一脱,是性感的界限,也是性感的境界。因欲望而激发的快乐虽然散失了许多风华英姿的凝重,但却自有豆蔻六月的娉婷。性感是肉感的艺术升级,它能有效地控制你视线的方向。要知道,使人纷扰和惊骇的永远不是物,而是人对物的意见和幻想。所以,当我们试着穿丁字裤的时候,首先要将它和尿不湿及相扑运动员的裆带区别开来。    
    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心中总是会有他性幻想的对象。要是有人说,他从没有什么性幻想,更别说什么具体的对象了,那么作为他(她)的配偶或父母,应该主动送他或她去医院看看。    
    而且一个显而易见的模式是,越是洁身自好的男人,越容易有性幻想;越是生活幸福的女人,在这方面也越是幻想多多。这里没有什么泛道德的问题,因为幻想不是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