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求 紫晓
现在,我就要真正着手准备武器了!
“莫将军,麻烦你去城里医馆,将硝石和硫磺全部买来!”我淡声吩咐,既然安圣公主让他当那一百兵士的领队,我当然也就不必客气地使用他了,反正我们对北陵不熟,而且北陵百姓对我们的戒心那么大,我们出马,什么都别想买到!
“云青,你带着大家去做木炭,一定要保证质量!”我千叮咛万嘱咐,这木炭可也是关键,出了问题就麻烦了!不但程望救不出来,到时候连安圣连我在内都搭了进去!
“明白!”云青简单地道。
至于那些兵,我让他们把我们做好的东西捆在他们的箭镞上,一定要按照我教的方法捆,否则我就按军法处置他们。虽然他们个个都不服气,但军然的天职就是服从,我现在毕竟是他们的长官,我将要做的事也是为民除害的事,他们埋怨归埋怨,还是卖力认真地按照我的吩咐捆绑。
而我,趁着夜幕,悄无声息地来到了那座寨子旁,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我对这里的地形布置一点都不熟,还怎么能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能打胜仗?即使有优良的武器帮我,可我也不会忘记当年咱们先辈用小米加步枪的落后装备赢得八年抗战胜利的光辉前例!
我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番,难怪安圣公主拿它也无可奈何,这固若金汤的城堡果然不一般,就像是一座小型的城镇,城门、护城河、吊桥样样不缺,而那青石城墙的坚固却丝毫不输建城有百年历史的北陵,看来,这个背后的家伙是蓄谋已久了!
对着这个石头寨子,我左思右想,终于确定了进攻的路线。
我这边确定了,但我还需要安圣公主的帮助,我希望她能在另外那与我完全相反的一边叫阵,以便于吸引住匪徒的注意力,这样,救起人来就万无一失了!
我当然可以从自己的小分队中抽出一部分人来担当此任,但他们的目标太浅,不足以吸引匪徒的全部注意力,甚至我都不敢保证那个背后的人在不在这个寨子里,所以,为了让我的计策一举成功,我必须要抛出安圣公主这块超强诱惑力的诱饵!
安圣公主以元帅之尊,经历过无数战争,那些都是属于她的舞台,现在却扮演着一个别人舞台上的跑龙套,真正为别人担当一次绿叶的重任,她从来没有经历过客串角色这种事情,连呼好玩,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
于是,两支百人小分队就在紧张的准备中等待黎明!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五十四章 初显身手]
紧张的时刻终于来到了!
日出东方已经接近中午,太阳明亮的微微有些晃眼!我特意选了这个时辰,绝对能减少安圣公主那边士兵的受伤率!真想不到,连老天都帮我!
北陵紧闭多日的大门蓦然打开,百姓们之中流动着一种兴奋的情绪,这种情绪也迅速感染到了骑在马上的我。
城里的奸细已经透过“特殊管道”(也就是我的泄密)弄清楚这次攻打寨子的主帅是安圣公主,于是急急忙忙回去报信,想必现在寨子里大概做好了一切准备来迎接安圣公主,但他们却绝对没有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北陵城里,答应和他们合作的我才是这场好戏的真正主角!
其实,就算他们想到了又怎么样?我知道我的武器的厉害程度,我更知道它在愚昧的古代人眼中意味着什么!所以,如果说安圣公主的诱敌是一招为了保证程望人身安全的万无一失的棋子,那么,即使没有安圣公主的帮助,我也照样能把这群不长眼的混蛋打的哭爹叫娘,将程望救回来!
可是,现在的战争不是战场上纯粹公平的对垒,而是挟持着人质的极不公平的阴谋,我不能放纵自己享受刺激的天性,我的一切行动都要以保住程望为主!
我静静地倾听着,屏住了呼吸,在一呼一吸间,我似乎觉得自己的心已经不存在了,我竟然感觉不到它的跳动——
蓦然,“咻——”一声,一支响箭飞上半空,一阵阵喊打喊杀声遥遥地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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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嘣——”脑海中那根最粗的弦终于断了!
心跳霎时回到了我的胸腔,一股热流从我的脚跟盘桓向上,直冲向头顶,耳朵里似乎响起了千军万马奔腾的声音!
我蓦然举起手臂,“大家跟我来!”
西边的高地上,我和我的分队士兵一脸肃穆地等待着,太阳慢慢地走过寨子的上空,安圣公主那边的厮杀声和惨呼声远远传来,更增加了几分惊心动魄的意味!
我始终冷着脸,云青跟着我也冷着脸,连我手下的伙计们全部冷着脸,只有莫逐流带着他的人频频看向我,一副着急的样子。
“放心,”我终于看向他,“公主不会有事,为了让北陵的百姓往后都不再有事,我们必须要耐心等!”
“等什么?”他不耐地问。
“时机!”我勾起一抹不易觉察的笑容。
突然,安圣公主那边的声音全部没有了,天地间一下子静的可怕,莫逐流的脸色刷地白了,他向胯下的马猛然抽了一鞭,就准备冲下高地,他身后的士兵顿时跟着蠢蠢欲动,我连忙向云青示意,其实云青不待我示意,已经冲了过去,一手刀劈昏了莫逐流。
我趁机大吼,“公主没事!那片时的静默是为了告诉我们战况!这是我和公主约好的信号,现在,我们可以进攻了!”
“云青,下战书!”
云青双手一抖,一支削尖的利竹带着一封信向城头激射而出,既准又狠,后面的士兵们不由得发出一阵赞叹的欢呼!
叹声未歇,城墙头蓦然发出一声惨呼,接着是纷纷踏踏的脚步声和人声,显然,云青的这支竹箭射中了人!
城头伸出了几个头,一看就是临时拼凑的,这些匪徒把所有的人都调往东边对付安圣公主,却忽略了其他三面,现在,就是此刻——
阳光正好到了我们这边,我们完全处在逆光的环境中,而城上的人根本无法伸出头来,阳光已经将他们全部变成了瞎子——
“放第一轮弩箭!”我大喝道!
“刷——”一排响箭呼啸着夹着小火球射向城墙,城上的人见我们的射出的箭在他们的眼皮底下往坚固的城墙上撞去,箭术不精湛到这个程度,惹得他们哈哈哈哈地狂笑起来!
然而他们无知狂妄的笑声还未完毕,一声“轰隆——”的巨响炸起,仿佛是晴天霹雳,午夜响雷,震得所有在场人的耳膜如擂鼓般轰鸣起来!
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以为坚固无比的青石城墙在几支怪异的箭镞袭击下化为碎石碎粉,或纷纷而落,或飞溅而出——
所有人,甚至包括云青,都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突然的变故!那些守城的匪徒甚至吃惊的忘了叫救命!
“再放——”我怒喝!
身后现在震惊中的士兵这次再也不敢怠慢我了,他们根本都没想到,他们手中的箭怎么突然变成具有如此威力的神器了!连他们的心中也升起了极端害怕的情绪,拿着箭的手顿觉无比沉重,对我的命令更是不敢不从了!
霎时,又是一排箭向已经破碎的城墙射去,这次射在破碎处,更激起了惊天的巨响,飞溅如暗器的碎石头,凄厉无比的惨呼,血迹模糊的人体——
顿时间,天昏地暗,鲜血横流,连整个大地都在颤抖!
安圣公主那边肯定也听到我们这边的响声了,在震天的城墙倒塌的轰然声中,那边霎时静默一片,敌我双方都没了声音,似乎也被这如天雷般的巨响给彻底镇住了!
我跟安圣公主解释过我的武器——火药,可是我没有具体描述它的威力,因为安圣公主即将会亲眼看见,而安圣公主大概也没有想到,这些只是用普通的药材做成的火药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
我无意解释得狠清楚,只有我用过了,制造除了火药用于战争的威力,安圣公主才能真正了解它到底有多神奇和可怕,我根本不必浪费口舌去解释她不会懂的东西!
那倒塌的城墙后,露出了一张张惊吓过度的脸,这些从东边战场厮杀惨烈以至狼狈不堪地赶过来的匪徒已经挽救不了什么了,唯一能做的就只有送死!
身后,是安圣公主率领着精神百倍的分队追杀而来,前方,等待他们的是他们认为被收集在我们箭头上的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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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群穷凶极恶杀人如麻的匪徒,我毫不手软地宣布——
“再放——”我庄严大喝,于是,第三排箭更是夹着无与伦比的气势向内墙轰去!
“轰隆——”
在一阵巨响中,在已经毫无抵抗之力的敌人的悲惨脸色中,在我们的人都目瞪口呆中,这座早上还完好无缺、固若金汤的寨子的西墙轰然倒塌,彻底结束了敌人的阴谋,结束了北陵百姓一个长长的悲惨的旧梦,整个废墟上,只留下了阵阵硝烟弥漫!
“好啊,赢了——”,不知道是谁突然喊出了一嗓子,顿时其他士兵跟着纷纷欢呼起来,快乐的声音响彻云霄!
一副灰头土脸却掩不住刚刚沙场杀敌的那份豪迈气概的安圣公主,大笑着走到我身边,使劲拍着我的肩膀,“你是奇才!你有驰骋沙场的天赋,我安圣公主甘拜下风!”
看到云青从房子里抱出一身灰尘但显然没有受重伤的程望,我长长地嘘出一口浊气,转头笑瞅住她,“我想,是我们配合的好!”
她微微一愣,随即大笑。
就在这清越豪迈的大笑声中,我感到我们两个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变化,也许,是惺惺相惜,也许,是友谊,也许,我们不需要分辨明白,放在心中,比什么都好!
“好,好一个配合的好!两天后,我的王兄和王弟要来北疆处理事情,到时候我一定要把你介绍给他们,你是如此奇才,不为国家效力真是太可惜了!等我把你介绍给他们后,你就留在我身边吧!”
刚放了一串晴天霹雳,现在我的头上又突然炸出一个更加厉害的惊雷,炸的我几乎晕头转向!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五十五章 谈心]
半年了,从上次相聚一直到现在已经过了半年。
这半年来,我忙着建立我的商队,忙着扩充我的生意,忙着实现我的一个又一个目标,在目不暇接的忙碌中,我只能偶尔支起耳朵倾听着京师的消息,有云梦池传来的家书,有云梦川传来的生意经,当然,更有清歌每五天一封的书信。
信中,没有任何让我耳热心跳的话,只有最平淡的日常生活,比如他今天一直忙到夜里,整天滴米未进,后来还是皇上让他陪自己吃饭,然后就殷殷叮嘱我要好好照顾身体;有时候,他也会说一些关于朝堂的事情,魏文风现在收敛多了,勇王被剥夺了兵权,气怒交集,私下里也许会有所行动,尽管他已经严密地将他看管起来,但为了预防万一,他还是随信寄来了一副属于风十三的金丝软甲,据说是武林至宝,刀枪不入。
总是在月色明亮的夜里,我拿着清歌给我的玉佩发呆,随着他不断地寄来这样那样的贴身东西,我的身上也越来越多地沾染上了他那独特的淡香,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他的用心——让我永远待在他的气息包围中,这样,即使我远在天涯,只要我的身上有他的气息,我就永远不会忘记背后还有一个他!
这样的事情,清歌不会做,但凤十三肯定会,我总是在脑海中将清歌和凤十三分得清清楚楚,似乎不会弄混淆,可是一转眼间,我又只能回忆起清歌那清雅绝世的容颜,而迷醉在自己编织的和清歌相依相偎的痴傻幻境中。
想起清歌,就总是想起碧城那晚说的话——就像飞蛾遇见了火,冻僵的人遇到了温暖的泉水,我对清歌最初的感觉也就是如此吧?!
冷心冷肺的我几乎很少有放在心上的人,在外人眼中,我属于那种该被规划在冷血圈子里的动物,但谁又能明白,冷血的动物向往的恰恰是光与温暖,清歌就像是老天爷特意送给我的一样,第一眼,他那美好得难以言述的光和暖就吸引了我的全部心神,使我再也无法分给别人分毫注意!
当他不顾一切地追随而来时,当他向我敞开那温暖包容的胸怀时,我们的今生,便已注定了生死相随!
我想,我是绝对的无情,但也绝对的痴情,我不放在心里便罢,一旦将一个人放在心上,那必然是生生世世的,倾尽所有的,无怨无悔!
我想我和他真的很有缘分,如果说上次的相遇是他的刻意为之,那么这次呢?总不会他神通广大到连我落脚安圣公主这里也知道吧?
夜色浸凉,我握着玉佩苦笑,突然有了一种冲动想要离开北陵,不知道为什么。
想守住和清歌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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