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武林歪传






  斯人已往矣!日子终究还要过下去。早就说过,就算我是主角,地球也不会因为我而转动,黑夜也不会因为我而停止侵袭。我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帮老老爷子掖好被角,轻轻拉开门走出去。

  我大伯站在门口,他小声问:“老爷子怎么样了?睡了么?”

  “睡了,我点点头,淡淡地道,睡的叫都叫不醒。”

  我大伯一愣,连滚带爬地闯进去,跟着嚎声大起。

  我知道,在他们几个兄弟姐妹当中,就数老老爷子揍他揍的最厉害,也最多。可也就是他最爱老老爷子。要说这一方面较真儿的话,也就我老爸这个没良心的对老老爷子有点那个,一来他挨打最少,二来这土鳖是个钱串子,除了在家里数钱玩儿,就再也没别的爱好了。

  老老爷子下葬了。可是我对那什么《大梦天书》还是糊里糊涂,它到是什么?《道德经》里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是不是就是说《大梦天书》以大道自然为基础,衍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概念?它既和天作对,遗失实在自然而然。

  中华数千年文明至今,《易经》只存一半儿于世。《大道》和《归藏》则几近遗失完全。只有“王”字篇、“道”字篇、“气字篇”、“工”字等篇隐约还零零碎碎地保存着一丁点儿,并且分化门派,没有一篇完整。

  例如说“工”字篇,其中又分为铁、铜、瓷、烧、冶、练、镕、铸、口、织、捕、猎、克、伤、奇等三百六十五字,每字又各分一篇。马王堆汉墓曾出土几件“素纱禅衣”,长度均为1。3米,重量分别为48克,49克,薄如蝉翼,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曾有专家利用当时最为先进的纺织技术进行仿制,但运用当代顶尖技术制作的赝名重量为55克,盗版始终比不上原装。

  据说当时还还有一个盗墓贼发掘了一件仅有20克的素纱禅衣,当真是稀世珍宝。不料后来东窗事发,其母害怕此物成为孩子犯罪的证据,一把火给烧了。由此可以证明至汉朝时《大梦天书》织字篇尚存于世。

  再说瓷字一篇,古时曾有工匠能在烧制的瓷器中刻上名字或诗句之类的。制作之精巧,端的是匪夷所思。大宋朝时曾有一个工匠在一个酒杯里刻上自己的名字,而他的名字只会在倒进三分酒水时才会显出,多一分少一分都看不出来。后来这酒杯作为贡品被进献给皇帝。说来倒也凑巧,有一天那皇帝饮酒时正巧倒进了三分,于是乎,这个骚包工匠就被全家问斩了。

  又如《大道》中的“咒、祝、录、符、寿、问、寒、定、空、谶、腾、闲、大、立字等篇。流传最为广泛,并且门派分支众多。其中以茅山较为正宗。其中有些篇数流传出去,形成诸如神打、蛊惑、降头等等法术,俱是由此而来。

  神打传自白莲教,降头,则和苗疆的蛊术差不多,不过主要是在东南亚地区流传罢了。古时尊称南张北孔的龙虎山道教张天帅的五雷神打,祝由术、圆光术等法亦是从此得来。

  在秦末汉初年间,谶字篇为去印度求经的唐三藏所得,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唐僧。因为是道教的东西,而他一和尚留着自然无用,便随即弃入水中。流入暹逻,为暹人献与暹僧皇,便是今天的降头术。

  据说当降头师修炼降头术到成功时,他会将自己的头连肠带肚,一齐脱离腹腔,腾空而出,其飞如疾矢,咻咻风声过处,便是降头师的夜游魂。他的灵魂出游,必在晚上午夜睡时。

  但有的说:凡是自己的头,能够脱离躯壳的,乃是术法炼不成功的结果,那叫丝罗瓶。这大概是暹语译音。如果降头炼成功的,那就不会受自身身首异分的痛苦。因为这丝罗瓶每晚出游,便变成无主游魂,带肠肚出游;肚子时常饥饿,到处寻找小孩遗粪充饥。

  凡粪被吃的小孩,命运会衰败,不死也病,或遭劫难。所以南洋人当小孩在屋外大便时,家长们便教小孩子在大便后,拾取小树枝或草枝,打十字形,放置粪上;这样丝罗瓶便不敢吃它。丝罗瓶出游,须要在鸡啼,曙光未露前回来,过时便死。

  降头练成功的术师,是一如常人,谁都认不出他奇特处。而丝罗瓶却有一特征,那是他或她的瞳孔中,没有对方的倒转人像。降头术练成功的术师,他不会变成丝罗瓶,而可利用丝罗瓶去陷害一切的敌人。

  这是他们最高的法术,是每个降头师的护身救命的法术。可侦查敌方的姓名,行径,而只要叫丝罗瓶到敌人家里去叫魂,即叫一声敌人的姓名,敌人响应了,灵魂便被叫去,立刻就死了。

  但如果敌人不应声,便不应验了。世人可能因为它能够飞出人头,降入敌人家里,唤召敌人的灵魂,所以称它为降头术。还有假设在地没有丝罗瓶可差遣,降头师也可用降头术去制练丝罗瓶以供使用。所以大人们常说,徜有陌生人叫你名字,最好不要答应。便是应了,也要过得片刻再应。因为它在喊名字追魂的时辰极短。

  总而言之,这部《大梦天书》好像无所不包,无所不容。老老爷子说的似真似幻,当真叫人不敢相信,世上焉有这种书存在?虽说为天所妒,早已遗失,但若是这种书只存世一刻,便已足令世人为之疯狂。

  《易经》预言,《大道》成仙,《归藏》纳罗诸技诸法,道明人自何而来,往何而去?三书齐全,方为大梦。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

  李白云:“茫茫大梦中,惟我独先觉!”

  明陈所闻亦道:“不放绿樽空,不厌青山眺,任疎狂白发萧骚,好将大梦闲中觉,倚杖掀髯笑。”(手机;电脑同步阅读。还可以下载电子书TXT;CHM;UMD;JAR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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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一章 十二秒



  忽然想起来,还有一次,我的心情也很悲痛,虽然不像眼巴前儿这么平静。

  那时候我才十五岁,正是花样年华时的纯情少男。然后班级内有一个胖胖的女生要我帮她补习。

  妈妈咪也,我全年级倒数第二,你要我帮你补习?

  当时她比我大了一岁,发育的却非常好。特别是胸前那对小兔子,整天蹦啊跳滴叫人忍不住直流口水。当然,在此我要申明,哥们儿是不喜欢太大的那种,我还喜欢小巧的竹笋型地,手感比较好。只不过那时候年纪小,立场不坚定,放松了对自己的客观改造和理论把握,被她给诱惑了。

  具体诱惑的情况是这样子地,她每每都以让我帮忙补习为借口,将哥们儿骗到学校后面的河堤上草丛中。然后在我装模作样教她英文的时候,她就会*过来,用那一对小兔子在我背上、胳膊上磨啊磨滴,不一会儿,就把哥们儿磨的遍体发热,浑身发烫。

  做这些事的时候,嘴里还念念有词:“s…c…h…o…o…l;school。t…e…a;tea……”知道的说这是补习,不知道还以为这俩学生娃儿在搞什么妖蛾子呢!

  后来有一天,她把我骗到好家里。蹭来蹭去的不知道怎么的就蹭到床上去了。当时是夏天,又闷又热。丫咬着牙把我的短裤扒下来,好像跟哥们儿是不共戴天地仇人也似。胖乎乎地小手三抓两抓就把哥们儿抓得蠢蠢欲动,然后这厮把自己个儿的衣服脱光,赤裸裸地骑到我身上。

  小手一捉,我就觉得陷入一个极其温暖湿润的所在。那时候我刚看过金毛狮王大战孙悟空的片子,心中一喜,不免为自己也有机会做孙猴子而开心。

  不料还不到一分钟,就觉得自后背尾椎骨处一阵酸麻,全身舒适无比,竟是十多年来从未有过的一种爽到极点的感觉,隐约感觉到小弟弟吐口水了~~

  这厮微微叹息,神色又是一喜,笑道:“真没想到,你还是一处男啊!”她说这话的时候,身子兀自还在耸动,直压得我要喘不过气来。

  “草你吗的!”我破口大骂。心中很是失落,并且极其烦燥。在那以前,我极少说脏话,可此时却脱口而出。

  “那可不行,这厮很得意,我妈比我还胖,你瘦得了吗?”

  我顿时语塞,喃喃半晌,再次大骂:“我草你!”

  “你不是已经草过了么?她笑得花枝乱颤,要不你躺着,我服侍你,呆会再草一次,直到你草够为止?”

  “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我哀叹。

  再来后我提上短裤就走,到楼下时心中一酸,差点儿掉下泪来。我他妈地自以为聪明的没边没沿儿,不成想被人给当了卫生巾使了!直到现在,我都忘不掉那胖妞骑在我身上时的狞笑。

  从那之后我就跟她划清了界限,申明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不料这厮得不到我的肉体,转爱成恨,逢人就说哥们儿身体不行,弄得我几个要好的哥们儿纷纷耻笑我,还给我起了个绰号:“十二秒”。气的我当时都想直接拉一女的来,给丫们来个现场直播,让他们知道知道;老子冲锋陷阵还是很有经验地,只不过第一次的时候还没有心理准备就挂掉了。

  我这些天都没有回到过租住的房子,我知道,韩霜还在那儿等着我,等着我回去。等我继续我的承诺,以及我们的快乐!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不是哥们儿狠不下这个心,而是我觉得不舍。那种只消一个眼神儿就能明白彼此心意的感觉太舒服,实在不忍放弃。

  打小的时候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我不能太累,不能太激动,原以为是先天性心脏病,可是现在才明白居然是什么狗屁断血截脉。徜若这事儿在一年以前,打死我也未必相信,但是现在,我的内力明摆着能在现实中摧木碎铁,叫人怎么还能不信?

  该来的总归要来,命运的束缚总是让人无法摆脱。当一个人的愿望和目光被拘执在一种寒冷中时;那种苍凉的心境、是一种身处空旷荒野的感觉;犹如坐在皑皑雪原;找不到一枚绿叶。

  公园。

  有温暖的风。明亮的阳光。奔跑的孩子。人们的笑脸。

  是清晨。

  草尖上甚至还沾着多情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像晶莹而透明的珍珠。

  我坐在长椅上,静静等待韩霜出现。我约她在这里见面,也算是给自己一个美丽的回忆。日后想起来,会好受一些。我一直都以为西藏是天底下最后的一片净土,我向往那地方。徜若有机会有时间,选择在哪里结束该有多好?

  人生总是充满无奈。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不是君子。太沉重,缓不过气,如果自己没法子扛,那就倒下来,歇一歇,也不要人代替。

  韩霜如约而至。她轻轻盈盈地自远处走来,迎着阳光,带着微微的笑。我情不自禁地颤抖起来,如果我伤了她。以后,她会不会比从前还要封闭,还要冷若冰霜。

  “走一走罢!”她说。

  我站起来,和她并肩走,风吹着我的稻草头。湖边有个中年男子闲坐垂钓,我从地上抠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石子丢过去,水花四溅,那人冲我怒目而视。

  “看什么看,没见过混蛋吗?”

  那人一愣,然后转过脸笑。

  “我要结婚了!”我低声说道。

  “哦?”韩霜神情惊喜,抿嘴笑道:“你这算是求婚么?”

  “新娘不是你!”我又道。

  韩霜愣住,脸色渐渐苍白,她说:“我不喜欢你这种玩笑!”

  “我也不喜欢!我淡淡地道,只可惜,这不是玩笑!”

  沉默。彼此沉默。我在草地上躺下来,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我差点儿都要睡着了。

  “是谁?”韩霜看着我,眼睛眨也不眨。

  “黄筱琪。”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为什么?你跟我说过你从来都不爱她。”

  “我撒谎了,你知道,我经常撒谎,一天不撒谎我就不舒服。看看,你信了罢?我跟你说,想要撒谎,首先自个儿就得相信,如果这个谎你说一千次一万次别人都不信,那么,你就说一万零一次。这就叫一万不成,一万零一。回头我得好好给你补充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咱们恶人帮地骨干,可不允许有这么善良,容易受欺骗的同志存在!”

  韩霜不语。过了好大一阵儿,她咬咬嘴唇,小声问道:“李正,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你跟我说呀,什么事我都陪着你,你告诉我好不好?她哭了,泪水流下来,她说你不要赶我走,你别不要我……”

  “正正,你知道我有多爱你。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