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魔人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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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号路的尽头有一间比较小的学校,门口的牌子上写着:电子工程学院,黑漆漆的两层楼,门口有棵大槐树,才是春天,已经绿叶满冠。
树干上挂着一个秋千,绳子是铁锈一样的红色,又像是血迹干了许久的颜色,衬着树干上方两个奇怪的树洞,好像是一个老人流下了两行血泪,很是不吉利的感觉。
“不知道他的封印解得开吗?”半晌,那个中年男人再度开口。
他的声音里没有情绪,司机一时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不该回答他。不过车内的沉默很有压力,那司机最终还是忍耐不住道,“应该是可以解开的。我不知道他的方法是什么,但是他最近总去一家叫铁窗的酒吧,每回都喝得酩酊大醉,之后他的法力却确实在恢复,也许是什么怪方法吧。”
“还酗酒吗?”中年男人似乎没有听到司机的话,轻蹙了下眉,“这地方的邪气虽然被门口这棵树的春意压制住了,我也施了一些障眼法,但他丝毫没有感觉,真是废物!”
司机没有答话,有些不同意这看法,但不敢违逆。
“走吧,没什么好看的了。”又过了一会儿,中年男人叹了口气说,“如果他以现在的法力解决这件事,或者我会对他刮目相看。”
“那小子倒是挺能耐的。”司机开动车子,心里想着。
第九章 勉强算可造之才
包大同脚步踉跄的从铁窗酒吧出来。
那里已经恢复了往常的热闹。他泡在里面的时候,因为女人多,他的麻烦也多。唉,真的和广告中说的一样,帅啊,帅啊,帅也是一种罪啊。
不过他来铁窗可不是为了泡妞,而是为了喝酒。他每一次都要几杯“三种不同的红色”。那酒很烈,后劲更是强,所以尽管他酒量相当不错,却总是在醉熏熏中离开。
什么“三种不同的红色”,起这么诗意的名子干什么,直接叫“三碗不过岗”不得了,反正也够贴切。
他想着,继续往前走,左脚绊了右脚一下,差点摔倒,幸好抱住了街边一棵小树才稳住身体。他苦笑一下,实在不喜欢自己这个样子,可他又没什么办法。因为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他每天修炼也无法解开的封印,却总能在醉后释放一点。
这是什么路数?为什么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就那么怪呢?为什么别的酒不行,非“三种不同的红色”不可呢?不知道酒精刺激了他身体内的哪根神经。反正事实就是如此,这是他从上回破解“禽兽”案件时偶然发现的。
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不告诉别人他解开封印方法的原因。因为太荒诞了,而且肯定不是每个人都适合。
夜已经深了,大约凌晨一点左右,在铁窗所在的小街上不好拦到出租车,他只好慢慢走到前面的大街上去。这段距离大约有三百米,平常走个几分钟就到了,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今天醉得比较严重的关系,觉得路很长。而且越走越黑,总看到前方一片亮光,车来车往,可就是到达不了。
又走了几步,他开始觉得奇怪,不过被夜风一吹,他酒气上涌,感觉脑子里又热又涨,甚至记不起自己是谁了,只是机械的向前。略一抬头,就见前面有个白花花的东西。细一看是个女人,站在路边似乎等着什么。
就算在昏黑中,就算已经醉眼朦胧,包大同也看清这女人是个美女,面庞五官深刻,白皙的皮肤,黑色长卷发,似乎是混血儿。
这样的女人出现在这么晚的时候,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是很危险的。何况她穿得有点暴露,白色长裙怎么看怎么像是内衣,匀称的四肢和少半丰满的胸部都暴露在了人眼前。
她不是做那种做“夜班”的职业吧?!
包大同想,脚步停了一下,想走开,不过又一想,就算她是特种职业者,一个女人呆在这儿还是危险的,不好扔下她不管,于是他脚步虚浮的向那女人走了过去。
“你要带我走吗?”他还没说话,那女人问。
包大同一愣,然后勉强点点头。
也算是带她走吧?他不是想买她,不过也确实要带她离开这个对单身女人来说比较危险的地方。
女人一笑,美得无法形容,伸臂抱向包大同,“你真好,我们去我家吧?”说话的同时,丰满的身体也紧紧贴在包大同身上。
包大同叹了口气,想拉开她。
看来这女孩真是做特殊夜间职业的,可她长得那么漂亮为什么非要做这种工作?而且还是站街的流莺?唉,这个世道,真是没眼瞧了。
“小姐,我对你没兴趣,请放开我。”他尽量保持口齿清晰,以免发生误会,“我只是看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安全,才想把你送到人多的地方的。”
那女人不放手,反而越抱越紧。“你真好,我们一起走吧,你一定会喜欢的。”
“小姐,请你放手,不然我不客气了。”包大同有点不耐烦。
他是喜欢女人,而且这女人也相当漂亮,可是他不喜欢这种事。看来人真的是不能多管闲事,看,现在麻烦来了吧?她怎么就死抱着他不放手,而且越来越紧,让他疼痛起来。
他抓紧这女人的手臂,再度尝试拉开她,却感觉入手坚硬而冰冷,而且一股说不清的味道传入了他的鼻端。不是恶臭,是一种淡淡的臭味,就好像被保存的尸体,虽然没有腐烂,却还是有异味一样。
这情况让他酒醒了些,低头一看,这女人裸露的后颈上有一块青色的斑痕,形状像一张咧开的嘴,正是尸斑。
“跟我在一起,你会爱我的。”女人,或者是女鬼,再或者是女尸喃喃的说着,手臂像钢条一样勒住了包大同的腰身,把他腹腔内的空气全挤了出来。
不能呼吸让包大同的意识变得敏锐了。他两手施展出两个电火花,击在这女人的后背上,但她只是一激凌,手臂松了些,似乎被震了,却感觉不出疼来,也不怎么害怕似的,继续保持着抱姿不动。
但这松动已经够了。包大同用力挣脱钳制,一下跳到两米以外,身手虽然还是不太灵活,至少他现在知道自己是谁了,在干什么了。
“妖孽,死都死了,还占着身子出来魅惑男人吗?”他单手一指,指尖捏诀。
那女人受他威胁,没敢靠近,只悲悲切切地哭求,“我一个人好冷、好孤单啊,你来陪我好不好?难道我不够漂亮吗?你来,你来,我什么都给你。”她向前走了一步,却又退了回去,因为包大同的威胁仍在。
“留恋美貌是没用的,已成枯骨,就祈求来世吧。”包大同有些怜悯这不安的灵魂,但心下却又刚硬,绝不能允许她祸乱人间。
今天倘若不是他,别的男人这时候早就死了吧?虽然招妓的男人不值得同情,不过好歹是条性命,不能因为一时之错而丧了命。
那女人没再说话,而是垂着头,看起来好像是倾听什么似的。过了几秒钟,猛然抬头,忽然不顾一切的向包大同扑来。
“借地五方——”包大同念起五行禁法。
他使用这法术和小夏使用可不同,小夏是随便学来防防身,唬唬人的,他施展此法时配合了法力和灵力,威力不知大了多少倍。
不过——但是——大概,他喝得太多了,此时虽然还算清醒,但却想不起咒语了,法力、灵力和他虚空画出的符都集中在指尖,但他却忘记下半句是什么了。
一团黑影兜头砸来,带着风声,给人感觉很沉重。敢情这女人是僵尸?!
包大同一闪,极其狼狈又极其勉强的躲过这一击。在地上滚了三滚才停下。尽管如此,上回在“禽兽”案件中被狗灵抓伤的手臂再度挂了点彩。
这疼痛刺激了他的神智,在那女人第二次居高临下的扑来时,终于想起了咒语,“借地五方,移三山,镇!”
他注意过,这条小街上有一家店正在修缮,门口堆了不少沙子水泥,这时候用五行禁法之土术是最好不过了。
随着他最后一个字出口,指尖也弹出驱魔驭鬼之力。一时间,平地卷起了狂风。那女人眨眼间被平移的沙堆埋在其中,而且被法术制得不能动弹。
他一跃而起,想彻底治服那女人。但沙堆突然四散,似乎里面有火药爆炸了一样,害他急忙后退,而那个女人则直冲了出来,跳着向小街的另一头跑去。其速度之快,其脚步之沉重,其姿势之怪异、其突然变得勇猛,而且能够逃脱法力限制的行为都让包大同感到特别奇怪。
而远处,一辆豪华轿车中的中年男子正用世界上最高级的望远镜看着这一切,口中喃喃的道,“能力还是很差,不过应变快,不好色,勉强算可造之才吧!”
第十章 鬼屋探险团
“先生点拨一下这小子吗?”司机感觉他老板语气中虽然有一丝厌恶,但也有愉快隐含其中,因此笑呵呵的问。
“看他的造化了。”中年男子放下望远镜,似乎很累,声音也变得冷淡起来。“你知道,自从那件事后,我不再多管闲事,活着也只是为了能让那件事有个终了。开车吧,时间长了,那小子会发现的。他真的非常敏锐,虽然被封印着,可是道法很正宗啊。”
司机“嗯”了一声,启动了车子,而发动机的声音终究是引起了包大同的注意。
他皱皱眉,感觉很古怪。
他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可是看不到车的影子。虽然他离路口的距离比较远,但他视力很好。再者,小街也比较黑,从暗处看光明处本来就应该清楚,不可能连车影也看不到。难道汽车还会隐形?或者有人施了什么障眼法吗?
他甩甩头,把重新涌上的酒意压了下去,发现自己离铁窗酒吧的大门没有多远。从行走的时间看,绝不可能停留在这里,显然有人不仅施了障眼法,还设了结界,让他一直在原地转悠。
再想想那个女僵尸,好像是听从什么人的招唤似的,不是无缘无故出现。还有,刚才他有强烈的被窥伺感,和下午在大学城的遭遇一模一样,显然是同一个人在盯着他。
为什么?是要对付他还是怎么着?或者,是什么人在试探他吗?
他想了想,脑海里仍然空空一片,于是他干脆不想了。他是个天塌下来当被盖的脾气。既然他做了这一行,得罪的人或者恶灵都不在少数,有人要找麻烦或者寻仇也是正常。所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好费脑筋的。
好不容易叫到出租车回家,他的头沉得很,本想马上就睡的,但却不知是什么念头促使他打开了电脑,点了一下小七的凶宅贴子,居然发现他更新了。
但更新的章节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只写着:鬼故事开始,恐怖的事从今天发生!后面是一串省略号。因为用的是巨大的红色字体,那符号就像一滴滴的血,淋漓着,洒满半个屏幕。
“故弄玄虚。”包大同自言自语了一句,关掉了电脑,随即又自嘲的笑笑。因为他不得不承认,他也陷在了这个很勾人的故事里,很期待小七会编些什么出来。
“那死丫头跑到哪里去了。”倒在床上时,他想,“平常那样气她都没事,这回居然发这么大脾气。三天,再等三天,如果她还不出现,就去她家抓她。”
而就在包大同睡着的几个小时前,也就是黄昏时分,花蕾正和其他七个人站在一座小山脚下,犹豫着要不要在天黑前翻过山去。
他们是一个自助旅行团,要进行探险活动。但是这个探险有些奇特,不是探索自然界,而是进行灵异探险,俗称鬼屋探险。实际上,他们中的人,不是不相信有鬼怪的,就是寻求刺激的新人类。进行这项活动的开始,他们的潜意识中就觉得出事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才敢来。
“那边就是我们的目的地。”一个二十岁上下的男孩说,“加把劲今天就能到达。”
“以前可没说过要爬山。”一个衣着考究的女人立即反对。
“这也不算山哪,一个小土包而已。”另一个年轻男人说,“与其在这里犹豫,不如赶快翻过去,否则天色一黑,我们不是要留宿在那边那个又脏又破的家庭旅店里,就是喂了山蚊子。”
“我也赞成快翻山。”一群人中唯一的老者开口了,“既然是鬼屋探险,就干脆住到鬼屋里,大白天进去逛逛有什么意思,也违背了我们组团的初衷。”
“您老就不怕?”石界插嘴道,饶有兴味的坐在一边。对团队如何做出决定,一点没有参与感,似乎无论怎样,他都奉陪到底。
“不如我们少数服从多数吧,这才叫民主。”一个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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