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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嘿嘿乐了,哥们,这不是拿我开涮吗?一百个妞,先期投入得多少?不说珠宝钻戒,光请她们排着队吃炸酱面,那也得让人腿发软。朋友说,妞不是你那样泡的。得让妞泡你。上网去吧。生活中再衿持的女人到了那里也会变得迫不及待。夜深人静,月色似水,屏幕里便会爬出一条条透明的蚕,它们爬啊爬,爬入妞心里,像吃桑叶般大口咀嚼着妞的心灵,然后,妞发情了。此刻,纵然你是一只不折不扣的青蛙,她们也会在后面加上“王子”两个字。他说,上网?朋友说,是的,上网。这就是技术的伟大,它让丑的变成帅的,让老的变成年轻的,让肮脏的变成美丽的,让一切不可能变得可能,然后,你就可以飞,飞啊,自由自在飞,万花丛中过,片红不沾身。在这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空间,你的欲望是惟一的通行证。他说,技术?朋友说,是的,泡妞若没有钞票,还有头脑,;没有头脑,还有体魄;没有体魄,还有技术;若没有技术,你就啃自己吃吧。你还配有人的欲望吗?他说,妈的,等于没说。朋友说,路给你指出来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他笑了,说,别蒙我。想扮演大师角色,你还欠火候。我不是没上过网。我虽然穷,电脑还是有一台,虽然是二手货,硬盘里还早就堆满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A,奇情类。母女俩同抢一个男人。母亲失败,女儿胜利。母亲不堪失败之耻,一哭二闹三上吊。女儿良心发现,把男人让给母亲,自己远走他乡,夜夜垂泪,跑到互联网上到处问人,自己那样做,到底对不对?B,矫情类。男人虽然与老女人好了,心里一直惦着女孩子,有一天,咬咬牙,离开老女人,满世界寻找女孩。两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贫贱夫妻百事哀。女孩为生存做了小姐。男人先是痛不欲生,继而一边心安理得享受着女孩的皮肉钱,一边对女孩拳打脚踢。女孩跑到网上发帖——爱情死掉了——然后离开男人。C,纯情类。男人在城市里流浪,不分白日黑夜,到处呼喊着女孩的名字,这时,他遭遇到自己的初恋情人,接着莫明其妙地发现女孩并不是老女人的亲生女儿,竟然是他与初恋情人的结晶。男人不堪心理重负,自杀了。母亲成了养母。女孩得知消息,又到男人尸体边,哭得死去活来。D,无情类。女孩决定报复养母,回到老女人身边,伪造出一系列证据,告诉老女人,男人是养母小时候失散的亲兄弟。养母疯了。女孩把养母当作商品送给某医学院院长享受,然后把养母送入精神病院,自己进入医学院读书上学。E,绝情类。男人的初恋情人忽然又出现了。她告诉女孩,女孩并不是她女儿,这只是她与男人开的一个玩笑,因为他抛弃过她。她请求女孩的原谅。于是女孩的养母又成为了母亲。女孩来到疯人院里,看着已经不会流泪的母亲,想起母亲对自己的疼爱,终于明白爱不仅是一种疾病,还是一种罪孽,所谓男人只是一个可笑又可怕的幻影。朋友冷不丁笑了,冷冷地笑了。他慌了,你笑什么?朋友说,不笑什么。听起来很煽情嘛。他说,是很煽情,故事不仅一波三折,而且字里行间满满都是女孩的爱,不管这爱是正常抑或畸形,是反讽还是呼唤,是尖锐痛楚还是温柔似水,这些都是爱的各种形式。我都看得差点掉眼泪了。朋友说,得,你甭掉,你掉了,我准得去买皮炎平。光扮演一个读者的角色怎能泡到妞?妞不是让你去阅读的,你读得再仔细认真,她们也只会把视线投给让她们激动起来的人身上。激动,然后是情欲,然后是《我和我的一百个女人》,然后你就火了,妞排着队投怀送抱了。这就是次序,是围棋国手,开窍了吗?他说,激动?朋友说,是啊,天地崩、山陵绝、冬雷震震夏雨雪。你上网尽情地去吐伤心的口水吧,不管这口水是你自己的还是你从别人嘴里接过来的,顶多把它们改头换面一下,然后只问煽情,不管逻辑。你一定能把一百个妞弄上床,我保证。色狼是网络上最受欢迎的一种动物。不管妞脸上的神情有多么轻蔑与不屑,但上帝知道,她们是多么渴望色狼的闯入。去BBS吧,去QQ吧,去聊天室吧,去登录各种各样的成人交友与同城相约吧,你所渴望的也就是女人所渴望的,你所需要做的仅仅是把它宣之于口,到时,你的小说自然水到渠成。没有生活,就没有煽情的细节。只有网络,才能给你提供一个数目接近于无限的女人。她们会让你变得丰富起来,而这一切,并不需要你花多少钱,仅仅是每小时两元钱网费。 

  他说,就这样?朋友说,就是这样。他说,可我怎么就觉得不对味?小说就只能这样写出来?朋友说,为写而写,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技术活。别忘了,你想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还不是卖钱,然后泡妞?列宁同志说过,目的是惟一的,而且是最正确的,永远正确的,至于手段嘛,当然不能用任何道德标准来评价它。他说,这倒也是。不过,这样是不是有些对不起妞们?万一遇上个把子纯情玉女动不动喊生喊死的怎么办?朋友说,妞也是人,她们对此心知肚明。你获得了故事,她们获得情感慰藉,这很公平,你提供下半身给她们,她们为你提供上半身的养分。没有人是傻瓜。这只是一桩心照不宣的交易。上网的男男女女谁不时刻准备着勾引别人或是被别人勾引?至于纯情玉女,你就别恶心我了。他说,真的?朋友说,假不了。他说,你是我的形而上的玩物,我是你形而下的玩物。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好,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只是我若不想泡妞,只想找一个女朋友,怎么办?朋友说,怎么办?去死哪。被女朋友甩了,怎么还好意思摆出一副纯情的嘴脸?自个也不觉得恶心。他说,那倒也是。朋友说,女人在没有成为你的女朋友之前,那是甜蜜的甘蔗,咬一口,丝丝的甜像绒布在心里擦,等到她成为你的女朋友后,她就成了一台永不知疲倦的榨汁机,时时刻刻都在轰隆隆旋转。你说是不是?他说,嘿嘿,有点像,否则我也不会想去写本非常畅销书,只是,心里为何仍隐隐觉得不妥?朋友说,不妥是因为我把鸡大腿全一个人吃了,没有给你分半点。他说,所以我现在不想写什么《我和我的一百个女人》了,不过,若把你与我说的话记录下来,似乎也是一篇小说。你说好不好?朋友说,好个屁。天哪,你丫的若真这样,别说你泡妞,妞泡你,天底下所有的妞见了你,就像苍蝇见到了苍蝇拍,嗡嗡地闪电般飞走了。妞是需要情感的,情感是靠故事支撑的,而不是其他。他说,泡妞?这个“泡”字总让我不安,泡菜,人成了一道菜了。我只是想找一个女朋友,好好地爱,也被爱。朋友说,他妈的,现在谁不是别人筷子下的一道菜?就别内疚了。你吃别人,那叫你有本事;你被别人吃,那叫别人看得起你。你若不愿吃别人,又不想被别人吃,那你还活在这世上干吗?早死早超生,阿弥陀佛。他说,哦。朋友说,哦个屁,白白浪费我这么多口水。看我的嘴型,就一个字——滚。 

  他回了家。他在桌前坐下。房间里仍然是她离开前的模样,空气中当然仍飘浮着她的体香。他抽抽鼻子,打开电脑,手指在键盘上敲了几下,又觉得百无聊赖,想了想,抓起桌子上的酒,嘴对嘴,灌下去,咕嘟咕嘟,感觉就像鱼在水里吐泡泡。酒很甜,入嘴生津。这是一瓶香格里拉?藏秘,据说,源自6740米雪域,清透、滑润、干纯、幽净。朋友在他临出门时扔给他,说喝一点酒,脑袋里浆糊会少一点。他把酒咽入肚里,可还是觉得浆糊没有一丁点减少。他叹了一口气,开始回忆朋友说的话,并逐字逐句把它们敲到屏幕上。他对自己要敲击的内容非常清楚,所以他现在的样子显得非常愚蠢,活像一头巨大的癞蛤蟆,四肢张开,嘴角流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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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都是哪一年的事?你都想不起来了。虽然决心下得那么大,可直到今天,你也没有写出一本狂销一百万册的书来。这真让你惭愧。难怪她会义无反顾地离开你。 

  你走在路上,琢磨着小说到底应该怎么写?你在写完时代三部曲后,先投稿至几个出版社。初审、复审多半能过,终审却总被毙掉。据说小说不好看,有阅读障碍,读者不会有兴趣,出版风险太大。你犹不死心,又把书稿寄给书商。几天后,再打电话过去,得到的回复是,小说不具备商品属性,里面没有故事。 

  你说,里面有啊,只不过它们被揉碎了。他笑了,揉碎了,什么也不是了。你这不纯粹是为难读者吗?好端端一个花瓶,干吗要打碎它,为体现自己智力上的优越感?你惶恐了说,这个世界有无限的可能,小说应该也不例外。你只是想为小说写作贡献出属于自己的那一种。再说,这世上确实有碎了的花瓶。不管它们是因为什么原因打碎的,又或碎成什么样子了。你也明白,大家多半喜欢在客厅里摆着一个好花瓶,但不能说因为绝大部分人喜欢好花瓶,而认定——只有没打碎的花瓶才是花瓶,碎了的花瓶就不是花瓶。他笑了,打碎了的花瓶最后到哪里去了?扫到垃圾堆里去。在中国自己掏钱买小说的人是哪些人?文艺评论家——书自然有人送,不必买。一小撮文学青年——他们只看自己写的,偶尔才不耐烦地翻几次经典名著。何况现在什么书网上没有电子版?人家为何要掏钱买你的时代三部曲?你说,你的时代三部曲是写给十八岁以上能够独立思考的人们。 

  他说,这恐怕是你一厢情愿了吧。这部分人有多少?现在谁的工作、生活压力不大?大家对有趣、休闲、情感等方面的需求恐怕要远远大于对思想的需求。而对思想有需求的人又有多少个会对你的小说感兴趣?首先杂文比小说更能准确、鲜明,富有逻辑性地表达思想;其次比你更有思想的人海了去,光解读大师的作品都够他们呛;再次你也不是名人,凭什么让人有兴趣拿起你的小说又仔细读下去?当然,也不是说不可以包装你。只是风险太大。你的小说比较边缘、写法也另类、新鲜。我承认,从文学观念上来说,它确实是一种好东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与王小波的东西可以做一番比较,但这样的小说很难获得主流媒体的承认。王小波生前谁愿意出版他的书?《黄金时代》现在满大街都是,加上盗版,数不清到底有几个版本。可94年华夏出版社推这本书最早的一个版本卖了多少?亏得一塌糊涂。香港那边干脆把《黄金时代》改了名字叫《王二风流史》,拿它当一本准情色读本来操作。这说明什么?默杀、封杀,因为无法置评,超过了主流媒体的经验范畴与认知习惯;因为它是一种威胁,一根令一些人不大舒服的刺。所以说,这样的市场风险与政策风险,我承担不起。何况你的性别与年龄亦毫无优势可言。要知道,想真正推出一个新人,投入起码在三十万。我是一个商人。任何一部文稿,不管作者再怎么呕心沥血,对它付出过多大的感情,在你这里,它们只是冷冰冰的产品,有的产品能够转化成商品,完成那惊险的一跳,有的不能,或者说很难,不值得付出那样的代价。 

  你说,你明白。你也曾经是一个小商人。你心知肚明故事的重要性。但只是不愿意打着“写实”或者“新写实”等旗帜去写,譬如电影在细节、悬念、场面方面的表现力完全不是小说能够相提并论。如果小说仅仅是对现实生活的还原与临摹,那它只有死路一条。汪曾祺在四十年代就说电影能替代过去许多小说中的大部分内容,且是最要紧的部分,并有声有形,证诸耳目,直接得多。 

  他说,那为什么现在还有一些人爱读小说?你说,第一,一本书大小有限。方便携带,方便阅读,有纸质感;第二,文字的和谐与美感,这是汉语的最伟大处;第三,小说中的一些东西毕竟是电影表达不了的,或者说无法表现得那般充分。但你对此也常觉疑惑,因为小说所渴望表达的,坦率说,在未来的网络里完全能够实现。网络极可能创造出一个与现实世界并行的虚拟世界。每个人在那或许也会领到一张身份证。你甚至还时常怀疑现在这个现实世界其实也是一个由其它智慧生物所设定好的一个虚拟世界,而这个智慧生物我们根据祖先留下的记忆碎片将其称之为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