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泽·云梦山·仲昆





    是这把剑的寒气,穿出剑鞘,透过连冬天云梦山上的冰雪都透不过的厚厚楠木墙,刺到了我的脖子上。我看着这把剑,感觉就象有小刀在刮全身的骨头似的。 
    “征……征岚剑?” 
    禽滑励咧开那张巨大的嘴,笑了笑。 
    “好厉害……好厉害……”我强压住心头剧烈的震撼,细细的看那剑,虽然还包在蛇皮软鞘之中,但还是隐隐能看见光华流动。好可怕的剑气,不愧为大周王室八宝之一。 
    “拔出来,我看一看。” 
    禽滑厉报以一个简单而坚定不移的微笑。 
    我伸去拿,他轻轻的后退,那硕大的身躯不知怎么的一转,我就扑了个空。大冷的天,我的额头一下子见汗了。我这才想起,禽滑厉是国内除了我大哥之外第二的高手,有人传说他力大无比,能够一手掀翻三辆战车,也有传说他在袭破徐城当夜,手杀三十多人,勇冠三军。 
    传说都是假的,知道真相的人就那么几个。这个人是国内第二的高手,但绝不是依靠蛮力。他的剑术得自我大哥师傅的真传,按照大哥的说法,应该还在他之上。只可惜他出身低贱,无论怎样受我大哥重视,始终也无法爬上高位。 
    另有一个传说当然也是假的。那天晚上他没有杀三十人。 
    他一个人从北城杀到南城,人们拼凑得起来的尸骸一共超过三百具。 
    要想让禽滑厉拔出征岚宝剑,只能用命去换看上那么一眼,这种听起来可笑的笑话,并没有帮助我在这初冬料峭的寒风中笑出来。我咳嗽两声,打算换一个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从身后屋里传来了“轰”的一响,风声大作。我没来得及转身,禽滑厉“哇”的一叫,径直掠过我的身旁,跟着就是“托、托托”几声。 
    接下来的事情,我还以为是被征岚剑的剑气伤了眼睛。用一根竹蒿和天下第二高手打斗的,竟然是一个半人高的竹箱子! 
    那箱子做得奇怪,中间方方正正,下面四条木腿跳来跳去,带动箱子以一个奇怪的姿势灵活的闪避着,而箱子上方则是两支用棉布紧紧裹住的粗壮的手臂,支着一根竹蒿,你来我往,一招一式直往禽滑厉身上招呼! 
    我开始使劲捏自己的大腿,到了要拧出血的程度还是一点也没感觉到疼。 
    不过,禽滑厉毕竟是禽滑厉,面对着鬼魅般飘忽的对手,我敢说他甚至还没有开始认真的打,他只是轻松的挥舞着没出鞘的剑,逗着玩似的把那小箱子拨来拨去。我看准时机,慢慢的靠近他的身后。 
    禽滑厉完全没在乎我走到他的身后。这个人浑身长着眼睛似的。他知道我对他手里的剑不怀好意,但却不在乎我。好在我对这种轻蔑的感觉早已习惯,甚至甘之如饴了。 
    就在这当儿,那箱子呼的往左一跳,竹蒿横扫。我知道,它肯定马上就要往回跳,因为这两下子已经被用过三遍了,这种小儿科般的玩意儿禽滑厉已经不耐烦,所以他这一次并未跟进,而是简单一剑直劈前方。那傻乎乎的箱子果然又往回跳,就象是自己跳去禽滑厉的剑下一般,哗的一声,一劈两段。 
    这世上总有些有心人,他们关注别人,而不是事情,因为关注人才可以找到人的破绽。那一刻我死死的盯住禽滑厉,无论箱子里跳出来的是什么,根本连我的眼角都进不了。 
    事实上,从箱子里跳出来的,只是一只兔子。 
    “禽滑厉——!”我高声喊道,用尽全身力气将高举起的剑重重的劈向他的后背。 
    一只兔子! 
    还有什么,比在战场上看到和你对战的对手是一只兔子来得更滑稽的?一个绝顶的高手可以面对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但我不相信有人看到兔子跳出来会不笑出来的。 
    禽滑厉没有笑,但这种震撼远远超过泰山崩于面前。我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 
    当我剑几乎快要挨到那扇宽阔厚重的背的时候,一道白光打消了我的欲望,却也成全了我的愿望。 
    征岚宝剑拔出来了。这是我很久以后才看清楚的事情。那把剑只出鞘了很短的一刹那,我身上穿的青铜甲和我断成七八截的断剑就一起飞得满地都是。 
    我站在当地,剑气的余韵让我足有一刻钟喘不过气来。禽滑厉发疯般的用他的巨掌在我身上乱摸,看看有什么划伤。其实没有。我很幸运,他很准确,这一剑贴着我肌肤过去,但那寒气已透过了我全身。很多年过去,物是人非,只有我的寒疾逐年沉重。征岚宝剑的一划,划过了我一生的岁月。 
    “这就是肌肉?” 
    “这就是肌肉。” 
    我裹在厚厚的貂毛大衣里,喝着滚烫的姜汤,一面惊讶的看着那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偃师把它偎在怀里,爱惜的摸着它的软毛。 
    “你用兔子来做肌肉?” 
    “兔子是动力。”偃师解释说,“这还只是原型。我用你送我的犀牛筋做抽动的机腱,再做了和大水车相似的齿轮滚盘,也用犀牛筋绷紧。绷紧的犀牛筋会舒张,放出动力。” 
    他给我看箱子里已被砍坏了的滚轮,那个滚轮象个圆圆的笼子,有几根犀牛筋穿过它,又连接在齿轮盘上。他拍拍小兔,“这个家伙,就是动力和大脑。它不停的跑动,可以不断的上紧释放开来的牛筋,不停的补充肌肉的张力,而它的运动又可以通过这些丝线,传递到肌肉的齿轮上。” 
    那些齿轮就可以控制犀牛筋的松紧扭曲,就这样,一只藏在箱子里的兔子,就在初雪下来的那个早上,向大周第二的武士挑战了。 
    我吐出姜汤,开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偃师丢开兔子,任那小家伙在屋里乱窜乱蹦,捂着肚子大笑。禽滑厉站在屋外纷纷扬扬的初雪中,一开始没头没脑的看着我们,终于也开始放怀大笑起来。 
    这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大笑,我从来不知道竟会有如此的开心愉悦。如果我知道我这一生中再也不会如此的开怀,我会不会珍惜的把那段感情节省下来,留待以后沉闷中消遣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和最好的朋友,最忠实的部下,开心的大笑着……其实,这也够了。 
    我不喜欢开心得太久。 
    接下来的两个月,道路之上再次充斥着南下北上的采购大军。最好的齿轮,最好的布匹,甚至直接装载着最好工匠的马车不断的汇聚到都城旁的这个小小山麓。偃师快速的进展着。每一次去看,青铜人都往上长一截,它的大腿、小腿、手臂,放得满地都是,不停的被装上拆下。每一次拆下再装上,都离成功的运动进展了一大截。偃师的想法,是要这个舞者跳出最华丽最踊跃的舞蹈,我也是这么想的。而青铜人的身体内只放得下小的东西,如兔子,老鼠一类的东西。 
    
    为了老鼠跳舞的事,不知费了我多少心力,最后终于放弃了。老鼠是不能跳舞的,就象有的人永远也当不了将军一样。 
    那一天是多少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我和禽滑厉待在小屋外的竹林里,我不停的跳来跳去取暖,禽滑厉一动不动的坐着,几乎被雪掩埋。于是我想出个主意,让禽滑厉来劈柴玩。当然,经过那次事后,禽滑厉再也不敢在陪同我出来的时候带征岚剑了,不过他对我任性的态度也多少有了了解,所以通常情况下是不敢违背我的意愿,哪怕只是开个玩笑。 
    
    我们从小屋旁搬了许多的粗大木桩,摆在雪地里。禽滑厉偏袒右肩,在漫天的飞雪中犹如一尊巨神,高举着斧头,“哗”的一下劈下,被劈成两半的木头通常要飞出去五六丈远。 
    我拿了根长长的竹蒿,站在禽滑厉身后,高喊一声:“禽滑厉!”然后砍下去。禽滑厉大喝一声,如一座山般转过身来,卷起遮天蔽日的雪尘,然后 “刷”的一声把我的竹蒿切成两半。 
    我倒在雪地上,胡乱的扒拉着脸上的雪,一面和禽滑厉一道笑得直抖。我们乐此不疲的重复着诸如此类的游戏。 
    小屋的门一下被推开,一道黄色的轻烟嗖地窜进了竹林,偃师大呼大叫的追出来。 
    那是一只名叫做“桐音”的黄鹂鸟,是我去年送给偃师的礼物,不知道为什么会跑掉。 
    我丢下禽滑厉,连滚带爬的追出去。一时之间,整座山谷中都是我的奴隶们在乱窜乱找。 
    那鸟的声音清越出谷,就在一处山崖下面“啾啾”的叫着。我和偃师凝神屏气,轻手轻脚的走近,眼看着那丛被大雪掩盖的冬青下一动一动的,我们俩不约而同的扑了上去,“啾”的一声就把这小东西捏在手心里了。 
    然后压在竹顶的大雪重重的落下,把我们俩打得动弹不得。这就是心脏?” 
    “这就是心脏。” 
    我把小黄鹂捧在手心里,转来转去的看,忽然说:“要找个好的训鸟人很容易,可是桐音已经太大了呀!” 
    “你的脑筋转得很快。”偃师说,“不错,我就是想要训练这么一只黄鹂,让它学会听着音乐起舞,然后调整机关人身体里的构造,让机关人能随着它起舞。一只黄鹂跳出的舞蹈,节奏一定是最好最优美的。” 
    我张大了嘴,先是傻傻的,然后是会心的笑起来。那个时候,我真的很爱笑。 
    当天下午,冒着张不开眼的大风雪,数十骑快马就出发前往全国各地了。 
    所有的事情都有个结果。偃师是一个喜欢过程的人,我只在乎结果。 
    所以,在那将近半年的过程中,偃师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我则被漫长难耐的等待折磨得够戗。还好,在这不长的时间里我总算有了几个为数不多的朋友,哪怕是暂时的也好。他们陪伴我度过长冬。 
    春天来临了。 
    位于山阳面的春日泽最先被春天踏中,山这边的云梦谷雪还未化尽,那边就几乎是一夜之间,青幽幽的春草覆盖了黑沉沉的沼泽。露出草盖的那些湖泊,也日渐清澈明亮,春天来到,再见流梳公主的日子,不远了。 
    说起来,我还从未见过流梳公主,那个不知不觉间成了我的未婚妻,又不知不觉间成了我向人报复的工具的女人。偃师似乎跟我提起过她,不过……我没有印象了。 
    二月中,黄鹂“桐音”已经会和着黄钟大吕跳舞唱歌,一直到四十一日,那个由机关构成,十一只小松鼠推动,由一只黄鹂指挥的青铜人“仲昆”也会跟着那悠扬浑厚的颂歌,在竹海中翩翩起舞了。 
    旷世的作品,就在冬季完全过去之后,完成了。 
    五月初五,小草已不再是青嫩嫩的,而是绿油油的长得满山遍野。从云梦泽翻过山脊到春日泽,到处都是一片繁华夏季的景象。流梳公主的音信,也再一次越过那条山脊传了过来。曲指已有半年多没有见到公主,偃师虽然还是淡淡的,可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是火热的。我曾经为我所做的感到愧疚,可是想想结果,又觉得这样做最好。偃师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成全一个是一个吧。 
    
    那一天,是北方的使者前来朝见王的日子。天上流云仿佛也是从北方匆匆赶来的,高高的,白白的,带着夏季罕有的凉气。 
    我们等在春日泽上一次见到公主的地方。可是,一直到太阳落山,公主的鸾驾才缓缓的出现在视野里。 
    我已经下定决心,不再见公主一面。所以我只是带着我的大小奴隶们跪在当地,口中称臣之后就伏下身子。偃师带着仲昆站在水边。那机关人穿着华丽的衣服,如同一尊雕塑般一动不动的站立着。暮色下,水倒影着他的身躯,让我好多次都几乎要把他当成是一个真人。 
    他们很久没见,这一次相见非同小可,所以谈了很长的时间。我坐在奴隶们搭起的帐篷里,吃着滚牛肉,心里还很得意。哼,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相谈甚欢,我也很得意,这叫什么世道。 
    不知道是什么时刻了,我已有酒,就不再喝。为了不打搅到公主,我不准小夷奴们放肆,所以一不喝酒,帐篷就安安静静。月亮大概也已经上来了吧!我坐着,外面潺潺的流水声都几乎成了一种恼人的噪音。我只有继续喝酒。月亮还没上来吗?外面却隐隐的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我越来越烦闷,提起酒壶,已经空空的了。 
    我顺手把酒壶摔在小心翼翼靠上来的小夷奴脸上。不扔还好,这一扔让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跳起来,烦躁的在帐篷里转了两圈——天知道怎么回事,几乎没有经过大脑的,我一抬脚,走出了帐篷。 
    第一眼,我的胸口就如同重重一击。在广阔的春日泽草原的上方,不太高的地方,一轮硕大无朋的圆月,仿佛君临整个天地一般悬垂着。那月亮的光华!我被酒刺激得红肿的眼睛几乎无法逼视,不禁惨叫了一声,低下头来。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了自己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