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君,请入瓮+番外 作者:漓云(红袖vip2013.07.21完结)
灞堑煤埽坝行┪⒌暮阋步徒汀!?br /> 火夕语重心长道:“流锦你再去煮一锅来罢,这一锅我不满意。鹿”
我道:“但我很满意。”
火夕将药罐推回我怀里:“你这么满意那你吃。”
我反驳道:“有病的是你,我没病为什么也要吃药?”
火夕沉吟了下,道:“你没病那脑子坏成这个样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摸了摸脑门,完好无缺,“没坏呀。”
火夕胸口急剧起伏了两下,似乎着实难以再矜持,冲我怒道:“那究竟是哪个杀千刀的告诉你喝药不是喝药汁而是喝药渣的?你还把药渣煮焦了!”罢后火夕冲我投来不明意味的眼神,“你弱爆了。”
后来我晓得,那种不明意味的眼神,叫做嫌弃。
尽管这种嫌弃令我颇有些难以把持,但我很体贴眼下他是病号,遂与他好声气开导道:“你就不能将就一下?我生平头一次煮药,没有哪个告诉我该留汤还是该留渣,你告诉我了吗?亏你还在看佛经,佛经不是说了,成功是失败的儿子,生儿子是要酝酿的,就好比一口气不能吃个大胖子,你还指望我一憋气就给你生个大胖儿子吗?”
哪晓得火夕忒不知好歹不识好人心,指着罐子:“对不起,这坨黑乎乎的东西我实在无法将就。”
我摔罐,擦手:“你无法将就,老子更是无法忍受。好了休要多说就这样老子不干了。管你喝药汁还是喝药渣,你高兴喝哪样就喝哪样。”
说罢我扬眉吐气地走出门口。
忽然此时,背后传来火夕一声极忧郁的轻叹:“嗳不知是天气日渐炎热还是心火难熄的缘故,老觉得喉头漫起一股腥甜压都压不下去~~”
我闻言住了脚步,侧头看去,却见火夕拿他那白皙妖娆的手正捂着嘴,一副将呕不呕的样子。模样竟有两分凄楚。
(二)
我迟疑了下,还是问:“你……是不是又想吐血了?”
“不晓得”,火夕神情十分认真而平静,“大抵是过了时辰没喝药罢,胸口闷得慌。”
我默默地走了过去,拾起地上的药罐,道:“天气是日渐炎热,心火还是莫要太旺的好。”好歹他也是因为还我的债而变成这样的,算是工伤。
火夕晕开唇角向我笑了笑:“只要没人气我,一切好说。”
第一回给火夕煮药,我败了。
这败中亦是有经验有教训的,我总算是晓得煮药是要煮药水出来的。以往在魔界时,父尊与阑休不曾有个什么大的病痛,犯不着吃这种药,而今我才晓得里面学问其实很大。
第二回煮药时我刻意守着药罐丝毫没有怠慢,可难免无聊了些便阖眼眯了一会儿,待闻到一股焦苦的味道后醒来,恰巧见到药罐子里除了药渣还剩下浅浅的汤汁。
我私以为,这回时辰总可以将将好。
遂我拿了一只碗将药汁倒了出来,可惜却只有小半碗。我将罐子里的药渣抓出来挤了又挤,才勉强挤出半碗来。
佛曰,浓缩就是精华。火夕看的佛经多,想必是能明白这个道理的。
端着药回到书房时,火夕正半靠在书房墙侧的一张专供休息的卧榻之上,两腿交叠安顺地放在上面,显得分外修长,头微微仰着,面上盖着一本书。
墨长的发丝倾落在榻沿上,柔软如缎子。
看似他睡着了,我进来也没见他有个什么响动。
遂我将药放在一边的茶几上,蹲在榻前,细细唤了一声:“该嗑药了。”
火夕没应我。
我便又轻轻唤了一声:“火旺?你睡着了吗?”他平时对我太凶残,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可以心满意足地稍稍占一下他的便宜。
然火夕还是没应我,看样子应该睡得比较沉。
我细细端详了一会儿他那书皮底下若隐若现的下巴轮廓,拈了一撮长发托在手心里。长发委实很柔软,扫得我的手心略微有些痒。
我又看了看支撑着卧榻连地的柱脚,再看了看手心里的头发,沉吟了下,将长发栓在了柱脚上。
我站起身来,凑到他耳边,大吼一声:“火旺你妈来啦~~”
书皮先是吓得一抖,落在了地面上。
紧接着是火夕一抖,张开了眼来。他一眼瞧见了我,眼里有些发红的惺忪睡意还未来得及褪下去,在看见了我之后愈加发红,颇有些杀气腾腾的意味。
他越是这般模样越是惹我怜爱,我尽量露出一个怜爱的笑:“火夕你醒来第一眼就能看见我,有没有觉得特别美好?”
火夕双目染寒:“倘若我觉得醒来第一眼就能看见你就觉得十分美好,那定是生活欺骗了我。相比之下……我更想现在立即马上就两指捏扁你。”说着他便起身,当真想来捏我。
(三)
只可惜,他的动作只进行到一半,伴随着卧榻“嘣咚”一声闷响,又给弹坐了回去。一双凤眼直勾勾地盯了盯床脚,复又直勾勾地盯了盯我,风度尽失:“流锦我今天不剐了你我就是你儿子!”
……何其凶残!何其可怖!
我不过是同火夕开了一个十分玩笑的玩笑。他完全用不着这么当真。见火夕那凶神恶煞的样子,我忽而觉得我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一路摸爬滚打至今还屹立不倒委实是我太有勇气太有智慧。
只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会有火夕这么大个儿子。
再过了半个时辰。
我再一次鼻青脸肿地蹲在床脚,边瞅了火夕两眼,边捧着药碗吹起,道:“儿子,药凉好了,可以喝了。”
火夕寒碜碜地瞟了我一眼,手上拿着笔在书上写写画画,道:“既是凉了,便再拿去温热。”
“……你不是说你喜欢喝凉的么。”我问。
火夕随口应道:“突然又想喝热的了。”
我闷了闷,问:“儿子你就不能将就一下?”
一本书闷头向我劈来,火夕板着一张棺材脸:“你再敢乱喊一句试试。”
这本不是我愿意的,既然火夕让我再喊一句试试,我便再试着喊了一句:“儿子,将就一下。”
话音一落地,我人就离了地,径直飞拍在了墙上。
这回委实够狠。撞得我头昏眼花四肢抽搐。
我兀自从墙上爬下来,抬眼便看见火夕手捻着药碗,神色悠远而宁静地呡着药,恍若这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见他那般安逸,而反观我自己却这般凄惨。
强烈的对比,顿时令我有点灰暗,觉得有些落寞。他喝的药还是老子亲自煮的,他倒好一手将我甩在墙上就当了事。我不过是给他的头发打了一个结。
我落寞地站了起来,落寞地理了理衣裳,落寞地出门去。
火夕在背后轻轻佻佻地问:“你想上哪儿去。”
我道:“不晓得,但就是不想看见你。我也是有骨气的,再也不能被你欺负。还没有哪个像你这般欺负我,我很委屈。”
火夕默了默,就在我继续抬脚往外走时,他忽然道:“我不欺负你了。”
“我不信。”我道,“你拿什么保证?”
火夕大方慷慨地甩出两个字:“神品。”
所谓神品,正正是神仙的品格。我闻言扭过头去,将他打量了一遭,更加落寞地问:“请问你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神品?”
PS:某云有个想法,每天六千到底是弄一更好呢还是弄两更好?同学们给点意见罢,伸出爪子给留点鼓励性的行为罢~~~比如咖啡什么的,再比如评论什么的,最好不过长评了~~我老忧郁了~~~~~都快成为一朵忧郁的胖云了~~~~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 “……你赢了,是我太没有文化。”【第二更】
更新时间:2013…5…3 12:27:16 本章字数:3692
(一)
所谓神品,正正是神仙的品格。我闻言扭过头去,将他打量了一遭,更加落寞地问:“请问你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神品?”
火夕努力摁下他额角跳动的筋,与我和气道:“我说不欺负你就是不欺负你,还不快过来替我减头发。”
他不说我还没看到,那长发被我拴在柱脚上本就打了一个稳稳的结,经方才这厮一扯,结更稳死了些。
我走了过去,火夕递给我凭空化出的一把剪子,道:“替我将缠上的头发剪下来。嫠”
我用剪子在他面前比划了两下,道:“当真我给你剪了头发之后就不再欺负我了?”
“当真。”
我便依言将剪子往拴在柱脚上的那缕头发剪了一剪。打的结顷刻松了下来,火夕捞起那缕长发,被剪断的发丝亦飞回到他的手心鹿。
他稍稍思忖了下,指间在那缕发丝当中绕了几下,竟绕起一个漂亮的发结。随即两指一捻,捻出一只极为小巧剔透的琉璃珠子结在那发尾,看起来煞是可爱。
火夕问:“好看么?”
我点头。委实很好看。
他便将那结着琉璃小珠的头发放在我的手上,道:“千万要收好了,不见了我就拿你戳一个洞穿在头发上。”
我看了看他,见他眼底里溢出暗暗流淌的微光,看似不像在开玩笑。我盯着头发上的那颗小珠,一时有些害怕,不晓得到时火夕是想拿我额头戳一个洞还是拿我胸口戳一个洞。
遂我小心翼翼地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揣进胸襟里。
入夜已经几更天了,我在火夕的书房卧榻上睡了一个瞌睡,夜半迷迷糊糊醒来之际见书房里的灯还是亮着的,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层衣袍。
那黑色绣着火云图案的衣袍,我再熟悉不过。
我坐起来,揉了揉眼,看见火夕正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笔,似在写个什么东西。他身上只着了一件同样是黑色的中衣,侧影十分柔和。
我便抓起他的衣袍走了过去,将衣袍搭在他的座椅上,凑过去看了两眼,他用笔在书上写写画画,书上仍旧是一些我看不懂的符号。
火夕声音带着些沙哑,很清淡:“睡醒了?”
我道:“你在写什么写得这样认真,连觉都不睡了。你这书房里的灯太亮,我睡得不是很安稳。”
火夕放下了笔,捏了捏鼻梁,道:“西方佛祖每隔五千年讲一次佛法,五千年之期将近,天帝命我批注一些佛经。”
难怪这厮最近皆是手离不得书。我沉吟了下,问了一个相当有水平的问题:“那你批注这些佛经所获得的最大的顿悟是什么?”
(二)
火夕唇角一弯勾起一抹清浅而安静的笑,如夜里绽放的芙蕖花一般,道:“佛能静心,浇熄心火。唔有些佛语倒是有些意思。”
“既然如此,那隔两天还要让司医神殿送来降心火的药么?”我真诚与他交谈,“佛语我晓得个几句,不如我们来交流交流。”
火夕一副根本不相信我原来竟是如此有深度而又有佛性的,似笑非笑道:“流锦也懂佛语,不晓得懂些什么佛语?”
我顺口拈来:“比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个最有名。火夕你对此有什么感悟,看了这么久的佛经可有打算何时遁入空门皈依佛祖?”
火夕却是十分淡定,不急不缓道:“既然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那我色不色都是一场空,我为什么又一定要皈依佛门。”
我当即唏嘘:“没想到你的造诣竟已到达如此地步,委实是可喜可贺。那你觉得比起你将来要娶的那只未婚妻鸟儿,还有比遁入空门更加幸福的事情吗?”反正于我来说,我更青睐后者。
“当然有。”火夕微微一笑。
我问:“是什么事情。”
火夕看着我,神色令我觉得有些怪异,道:“娶妻本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只能娶自己所爱的人。”
这个道理我晓得,就好比我与阑休,阑休娶我因为我是他所爱的人,而我嫁给阑休因为他是我所爱的人。
由此及彼,那那只鸟儿是这厮的未婚妻,理应就是他所爱之人了。我便道:“既然你这么说了,我虽不喜那鸟儿得很,但我也不好再说她什么。就好比你喜欢喝茶而我喜欢吃肉,口味不同,但我就不能说你的茶其实很难喝。尽管它确实很难喝。”
火夕愣了愣,随即开始扶额。
我睨着他,觉得他的反应颇为对我口味,又道:“莫不是今天才发现我这么有文化?都怪我太低调,这不是你的错。”
见火夕半晌不语,我再道:“我是允许有不同声音的,你也可以随便发表你的看法。”
火夕吁了一口气,颓然道:“……你赢了。是我太没有文化。”
后来,火夕一直很颓废,颓废于惭愧自己太没有文化。看书也显得恹恹的提不起精神来。
当然看看外面的天色已然很晚了,他提不起精神也是十分情有可原的。
我坐在他旁边刚打了一个呵欠,火夕便又开始提笔欲在书上批注。只可是那毛笔沾上砚台才发现,砚台里的墨已经差不多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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