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穿入聊斋 作者:南朝陈(起点vip2012.10.28完结)
“《正气歌》,是我一位敬仰的先生做的。”
婴宁不再多问,心想以《正气歌》来承载正气,实在名副其实。
陈剑臣出了书房,刚想外出,莫三娘叫住他,道:“留仙,你要去哪里?”
“我想到外面走一走。”
莫三娘便道:“现在外面有狼,危险,你还是别出去了。我早上听说,邻村的那个泼皮阿三就在路上被狼咬死了,开膛吃了心肝,真是吓死人了;据说张里正已经进江州城报官了,可官府回答,狼吃人自该由地方猎户捕杀,些微小事,不用动用官差……我看,那些官老爷就是想要钱,要车马辛苦费。”
阿三居然被狼咬死了,莫非也是那狼妖所为?
陈剑臣心一凛,却更加坚定了诛杀狼妖的决心,道:“我只是在村边走走,不碍事的,现在大白天的,谅那狼也不敢出没。”
说着,不等母亲唠叨,出门而去。
第二十四章:破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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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吃人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就传遍开来,家家户户都觉得人心惶惶,纷纷选择呆在家里,不再外出。反正隆冬岁月,不用耕种劳作,不出门也无所谓;而要出去做小买卖的俱停了摊子,其中以郑大屠为代表,他那天被黑狼瞪了一眼,那畜生冰冷凶狠的眼神犹在眼前晃悠,每每想及,都不禁感到好一阵心惊肉跳。
“我敢打赌,那畜生成妖了!”
但凡遇到人,郑大屠都会这么说。不过别人基本都一笑而过,觉得他肯定是被吓傻了。
倒是张老三等一干猎户出身的人很是活跃,他们带着猎犬,拿着弓箭武器等,三两成伍,四散开来,展开了追捕黑狼的行动。
——狼皮乃是市场抢手货,一张完整优良的狼皮更是价值不菲,甚至可以卖到一锭银元宝的高价。
有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今虽然没有额外的奖赏,但黑狼本身的价值已足以让诸多猎户心动垂涎。他们本就以狩猎为生,岂会有怕了猛兽的道理?
只是说也奇怪,猎户们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在方圆数里的地方全部搜索个遍,居然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端是令人纳闷,便纷纷怪起落个不停的大雪来,把黑狼活动的痕迹全部覆盖住了,大大增加了追捕的难度。
今日的雪,依然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
景阳村中的空地上已经积了近半尺的雪,踏上去,吱吱响。
陈剑臣踏雪而行,来到村后面的土地庙中。
因为十五刚过,小小的土地庙里面,香案上摆满了贡品,香火很是鼎盛的模样。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陈剑臣忽地想起这么一句诗来,再看看那尊不过二尺高的庙像,却是个白胡子笑容慈祥的老人模样,头戴寿帽,手中还把持着一根龙头拐杖。
这尊土地公像身隐隐有些残旧,坐落在景阳村不知多少年了,不知享受了多少年的香火。
陈剑臣扫了一眼,没有迟疑,把怀里的纸张全部拿出来,又拿出早准备好的一包浆糊。把写着《正气歌》诗句的纸张背面逐一涂抹上了,然后端端正正地粘贴在土地庙的三面墙壁之上。
庙里贴诗书,显得非常突兀,一般人根本不会这么干的。不过村民拜祭土地公公,只逢初一十五,平时基本没有人来庙里,因此接下来几天内都不怕有人见到。在时间上,无疑是充足的。
十张笔墨,全部贴完,恰好形成一个环形,把正中的土地公公神像圈围住。
陈剑臣拍拍手,迈腿离开,继续开展下一步计划的准备。
蓬!
身后猛然传来一声奇怪的脆响,就像是一枚巨大的鸡蛋被人捏破了般。
刚刚跨出庙门口的陈剑臣急速回头张望,不禁目瞪口呆,在他的目光中,那尊土地公神像的整个头部竟然凭空爆炸开来,炸得四分五裂,碎片噼里啪啦地掉到了地上。
这尊土地公神像,居然就这么被毁了。
发生了什么事?
陈剑臣返身抢步进去,环视四周,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后他视线落在周围的那十张字墨之上——
难道,又是正气的缘故?
正气竟然对着一尊泥塑尊神像发生了作用?
想到这个可能性,陈剑臣又惊又喜,赶紧从腰间拔出笔盒,打开,拿出里面的辟邪笔,认真一看,笔头上质变蜕白的毫毛果然由两根,激增到了六根。
一根根,晶莹有光,混杂在笔头上,甚是显眼。
百邪不侵,鬼神辟易……鬼神辟易,莫非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又有新发现,陈剑臣喜不自禁,赶紧又把十张笔墨撕掉下来——因为沾了浆糊的缘故,撕下来的时候纸张都有些揉皱了,形同报废。
然而陈剑臣一点都不心疼,字没了可以再写,新发现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疾步奔回村中,路上已经在考虑改变原定计划的想法了。
此时村中忽而变得热闹了起来,有人奔走相告,说是书杨村的王大财主听到了恶狼为祸乡里的消息后,特地悬赏银元宝五锭,奖励扑杀黑狼的人。
这个悬赏,可以说是非常高的了。
王大财主一向作风吝啬孤寒,骤然拿出这么一大笔钱来,实在令人刮目相看。但不管如何,赏钱出了,而且是一大笔数目,这一下真正变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不但本乡上的猎户踊跃出动,就连外乡的,甚至江州城里面的壮士都闻风而动,赶了过来。
听了这个消息,陈剑臣只是微一皱眉,不置一词——狼妖已通灵,有智慧,哪里会是那么好对付的?等闲的猎户,所谓的壮士在其面前,很可能连狼妖的影子都摸不着,更遑论如何展开捕猎了。
回到家中,一直为之担心的莫三娘终于放心,不禁嗔怪了几句,说陈剑臣实在不该在这个时期单独外出。
陈剑臣回答说自己只是在村中走动,没有走远云云。
进入书房,隐匿在暗处的婴宁现身出来。
陈剑臣把事情的经过道出,婴宁也是感到十分惊讶,半饷才用笔在纸上写道:“据说天下各处的土地和城隍俱隶属阴司管辖,可能那尊土地公神像接受香火日久,就产生了一丝灵性,故而能引动正气激发……”
关于阴司,陈剑臣也曾在庆云道长口中听说过,但知之不详,就问婴宁。
婴宁回答:“阴司之存在,神秘莫测,小狐见识浅薄,并不知道具体情形如何。”
陈剑臣唯有作罢。
很快,他的主要兴趣就转移集中到研究辟邪笔那方面去了,其中对于毫毛变白到底有什么用处更是倍加关注,以及毫毛蜕变数量增多了又会如何……
只是可惜,目前阶段而言,他对于这些问题皆一片茫然,很难独自摸索到答案。只是能肯定,辟邪笔蜕变的方向应该是具备积极性的,自己该做的,就是继续把正气发扬光大起来,直到揭开所有的谜团为止。
第二十五章:测试
(今天去喝喜酒回来晚了……晚上还有……有喜欢的请多多支持,南朝拜谢了!)
“公子,我感觉到你字上的正气在变弱……”
晚上,用膳之后,陈剑臣又开始在书房中写字。这一次,他默写的是一首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诗也写得很有感觉,字体飘逸。不防躲在书架上的婴宁探头出来,递下一张纸,纸上如此写道。
陈剑臣一怔——他本就是叫婴宁来帮自己做个试验,测试辟邪笔的功效,不料居然得出这么一个结果。
小白狐敢探头出来,敢与这幅字正视,就已说明了问题。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
自己身上?字的原因?又或者,是婴宁有了抵抗力……
陈剑臣端坐沉思,为了推敲问题所在,又一连写了三幅字。不料事情的发展越发严重,笔墨中蕴含的正气竟然每况愈下,最后就连婴宁靠近三尺处都不怎么惧怕了。
不好!
陈剑臣暗叫一声,不再继续——此时他已经大概猜测到了问题的关键,想必是通过辟邪笔获得的正气并非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把辟邪笔比喻成一个容器,容器里面有正气,但因为某些原因,这些正气数值是固量的,会随着不断的消耗而逐步减少,假如一直得不到补充,最后就会损耗殆尽……
这样的话,那就棘手了。
要知道枪没了子弹,那和一块废铁有什么差别?
陈剑臣的手指轻敲着桌子,又想到其实每当自己用辟邪笔写字,那些正气都会灌注在字墨上,只是没有机会激发而已,但流失却是不争的事实。而帮人写对联,加上平时练字等等,算起来,用辟邪笔写过的字没有一千也有好几百了吧。
这么说,到了现在,辟邪笔本身具备的正气已经用得差不多了?
越想越接近答案,他又念及:只有当笔墨上的正气激发,产生了实质的作用,笔头上的毫毛才会进行蜕变,变得晶莹洁白……
对了,就是如此,可合理解释一干问题现象。
想通了这一层,陈剑臣便暗暗有些懊悔,后悔自己以前挥霍无度地过量使用了辟邪笔。
“我这是怎么啦?怎有点患得患失了?”
陈剑臣骤然一惊,觉得自己自从发现了辟邪笔的秘密后,心境就发生了某些微妙的变化,不复以前那般处之泰然了。
这实在不是个好现象。
相由心生,心一乱,一慌,人就可能会做错决定;错误决定的后果可大可小,可轻可重,但往往都是可以避免的。
他长吸口气,却是提起另一支笔,刷刷刷地在纸上写了很多个字,每一个字都是一样的——
“定!”
写完那些定字后,诸种烦躁的心情似乎都随着笔墨倾泻到了白纸上,陈剑臣的心情一下子稳定了下来。
这些字自然一点正气都没有,婴宁靠到边上来看没有一点事儿,它歪着脑袋,看着那十数个“定”字,心想可能公子目前的情绪有些波动,是以导致笔下的正气大幅度减弱了。
“公子,不用急……”
婴宁写了字,推到陈剑臣眼前。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我有分寸的。”
一夜无话。
随后数天,奔赴而来杀狼的人不少,可关于黑狼的消息却半点都没有了。那恶狼似乎感觉到势头不对,悄悄躲了起来。
好狡猾的狼!
一些自持本领又不甘心的猎户便组成队伍,开始进山,进枫山后山。还别说,他们端是猎杀到两匹狼来。不过都是皮毛灰色的,个子也小得多。只是当他们提着这两具狼尸去王大财主家领赏时,却得不到承认。
大家都知道,祸害乡里的是一头大黑狼。
这些天来,婴宁一直躲在陈剑臣的书房内打坐调息,内伤慢慢恢复过来。期间它只饮些清水,并无腹饥之感。倒不是说其真正练到了辟谷的境界,只是随着开窍学道,对于饮食的要求就大幅度降低了。
养好伤后,婴宁说自己要先回枫山一趟,准备回去打探打探消息。
陈剑臣没有反对,以婴宁现在的情况就算不是狼妖对手,但自保应该没问题的。于是在当晚,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婴宁告别,悄悄跃窗出去。
它的动作敏捷伶俐,不走地面,只捡屋顶上走。间或引起一些看家护院的狗的警觉,汪汪地叫几声,不过很快就失去了小白狐的踪迹气味,怏怏地重新躺回狗窝子去。
目送婴宁远去,陈剑臣慢慢把窗子扣回来,只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
今夜无雪,微微有些清冷的月光照下来,顺着缝隙闪进来,照在陈剑臣挺拔的身子上。站了好一会,他才踱回书桌前,坐下,拿起辟邪笔——提起笔却久坐而不动。
笃笃!
敲门声起,片刻之后阿宝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粥走了进来——这是陈剑臣的宵夜,自从阿宝过了陈家,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熬一碗粥给陈剑臣吃。
毫无疑问,陈剑臣中了秀才后,家境确实在稳步提高,颇有些宽裕了,在饮食方面都得到了改善。
要知道如今陈剑臣食量奇大,每顿要吃三大碗饭,每天还要加餐。换了以前,他的这种食法肯定要把家庭给吃垮的,任凭莫三娘不分日夜地织布也供应不住。但吃不饱,吃不好,陈剑臣的身体同样会受到损害。
故而,陈剑臣总想找个门路多赚些钱来,帮忙补贴家用,分担压力。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未中举人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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