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正自危急当口,岩洞上方,猛地飞进了一枚石子,不偏不倚地,正中莫问头顶百会穴,给反震的剧烈内劲,爆的点滴无存。
就在石子爆碎的刹那,莫问只觉一股炽热火劲,由头顶迅速流往各处经脉,所经之处,遇物即焚,差没把血液全给煮开,莫问甚至有种感觉,他闻到自己内脏给烧熟的味道。
然而,这股火劲却将到处狂泄的能源,暂时缓得一缓。
照理说,没有任何功力,压的住这如宇宙初生似的能量,但这火劲运用之巧,实是匪夷所思,它在与狂奔能源融合后,以火之热力,连贯各个气旋,使冲撞之势稍稍缓和,这令莫问神智一醒。
(哼!终于肯出手了吗?)
估计中的一份助力终于出现,而这人的武功比自己预期更高,看来隆。贝多芬除了铸造器物,教徒弟武功的本事也有一手。
无论如何,这火劲令莫问稍稍逃过爆体之厄,忙将散于各处的能源,全数吸纳于奇经八脉,反而因祸得福,体内真气鼓荡,不吐不快,充沛的内力,似较当年最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身体仍然痛得像快要裂开了,不过,却已经可以忍受。
岩洞之上,又是一物飞下,定睛一看,竟是柄光剑,就不知是从哪个倒楣的狼嚎骑士手中夺来,而掷来的势道之急,一面与空气摩擦,竟成了个火球。
莫问看出光剑的行进路线,侧身让开,再飞身急追而下。
魔法光罩逐步扩大,就将要碰到高台了。
掷来的光剑,夹带强猛火劲,正中光罩顶端,令光罩微微一晃。
光剑无法突破护罩,反弹开来,急追而至的莫问,顺手抄起,狂啸一声,将全身功力聚于手臂,和着剑中尚存的火劲,对着光罩,用力劈下。
“喔喔喔喔……”急切、悔恨的心情,支持住疲累的身躯,银发飘舞间,他发出了莫可抵御的一剑。
碰!
不是什么盖世剑招,也没有任何花朵伴随,这最纯粹的一剑,将整个魔法光罩,从中剖成两半。
失控的魔法力,化做怒飙的暴风,袭向莫问,那是一种难以想像的破坏力,足以把一头飞龙在刹那间烧成烂泥,不过,和刚才发生于莫问体内的能源暴走相比,这又显得微不足道了。
莫问横剑于胸,使用了抵天三剑的第一诀,长空之剑,神剑绝妙气机牵引下,竟将来自四面八方的能源风暴全数抵住,一时之间,僵持不下。
(必须要尽快将这风暴泄出,拖的时间再长些,触发了能源块爆炸,这可万万撑不下去了。)
主意一定,莫问将剑一收,身形如陀螺般急转起来,在半空中盘旋不定,强招蓄势而发。
“君不见!”
银发男子擎剑指天,光剑的剑尖轻颤,渐渐发出强大的吸引力。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返。”
莫问仿似发了颠,一个人在半空中挥剑,狂舞不休。
随着这股剑舞,本来狂啸不已的能源流,就像受到牧笛牵引的牧羊,逐步转为平静,以莫问为中心,开始打传。
这路“青莲剑歌”,是剑仙李白昔日赖以纵横天下的绝学,战遍各方高手,无人能敌,而这后半路剑诀“将进酒”,除了本身难度高绝外,招招连贯,一气呵成,非有极大内力修为做根基而不能使,故自昔日剑仙李白殁后,就一直被封锁于白鹿洞后山,使历代宗师望之兴叹。
莫问在剑术上的资质,实是烁古震今,犹在乃师陆游之上,便是比之先祖李白,亦是不遑多让,故而年纪轻轻,便修到这失传数千年之久的“将进酒”。
自中毒废功、伤筋残脉后,莫问已无能运使这“将进酒”歌诀,此时神技再现,便有如重遇旧友,心中激动得无以复加。
不过,莫问心中清楚,现在这身内力,突如其来而无法控制,只要将之消耗殆尽,自己立刻会被打回原形,得要在内力消耗完之前,把这股爆炸力消去才行。
“祭坛的位置在西方,得把爆炸力往南北方卸去。”
确定大概的地理位置,莫问决定下一步的行动了,当下长剑再次刺天而出。
“君不见!”
剑势如天流清泉,朝两方辉映,刹时间,恍若明镜。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一直被莫问以气机牵引的魔法能源,得到了出口的方向,立时停止转动,化作奔腾洪流,朝北方岩壁轰去。
“轰!”砰然巨响,北方岩壁给轰出了一个十来丈见方的大洞,凛冽的山风,立刻从破口中灌入。
莫问沉气收势,手中光剑承受不住这无双剑威,赫然爆成粉碎,功成身退。
莫问一面闪避落下的岩石,一面依照记忆中的位置,找寻可能被埋在地底的爱菱。
原本地面上的骑士,早在爆炸刚起的刹那,就化为灰飞了。
莫问只衷心祈祷,爆炸的威力不会波及地底,否则那怯生生的小女孩,哪禁得起这一炸。
(找到了。)
莫问以手掘土,把被埋在土里的丝囊挖出,跟着,他看到了爱菱。
情形真的是很不妙,少女的身上全是烧伤,有过半处属于二、三级的严重烧伤,在大量失血的同时,也造成脱水。
可是,在胸口,那个纸折的护身符,碎成片片,却犹自散发着洁白光华,看来也正是这护身符,在这大爆炸中保住了小爱菱。
口鼻间还有呼吸,光是这样就已经是奇迹了,不过,如果无法马上得到医治,那大概一刻钟后,这女孩就要搭上往冥府的单程马车了。
伤势虽然严重,但仍非无药可救。但是,以风之大陆的医疗水准而言,这结论是可能被打破的。
如果有擅长回复咒文的僧侣、精于治愈气功的仙道士,是可以治好这些伤势的,照理说,莫问出身白鹿洞,又是这等的内力,施展治愈气功可谓毫不为难,但是……
“一旦你成功的驾驭剑气,便可将之转化为一般的内力。不过呢,模拟的东西到底是有差,恃之攻敌,那自是无物不克,若是其他用途,那便一概不能,所以说,你早晚会明白,这其实是最没用的一套剑术啊……说到这里,你其实可以再多留些时日,不是自夸,讲到炼丹制药上的本事,老师实在是……”
便是因为如此,莫问只能呆望着爱菱半碳化的身体,诅咒自己的怯懦,如果自己一开始就放胆一拼,这女孩又怎么会变成这样,与自己常常嘲笑她是包袱不同,到头来,是这女孩舍出性命救了自己啊!
爱菱的想法很明白了,如果说回收黑曜镜的工作无望,就直接采用销毁的策略,引爆高台上的能源块,炸毁这整座山,黑曜镜自然化为乌有,这样,工作便也完成了。
实在很难想像,一个傻呼呼、娇怯怯的女孩,认真起来,会有这么刚烈的气魄,因为她,莫问才发觉,从头到尾,自己只是一直在逃避每个人生阶段的任务。
“大笨蛋,为什么要死呢?人一死,不是什么都没了吗?”
极度激动下,银发男子怒喝出声,在两人进行旅程以来,他少有这种程度的愤怒,只是,旅程的同伴,是不是还能听见这一声呢?
“莫问先生……”
半昏迷的爱菱,发出轻声呻吟,莫问捧起她发黑的小手,却不敢握住,怕弄痛她。
“你为什么那么傻呢?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啊!”
“黑曜镜……是布玛以前制作魔导器的重要道具……从上头遗留的讯息,有可能解开封魔针的密码……我……不想给那个家伙机会……这是我唯一能为西玛作的复仇
……”
勉强笑了笑,爱菱微弱道:“而且……不行的……莫问先生……很重要的事……爱菱不能……再添麻烦了……”
断断续续的几声轻语,令莫问为之呆愣,原来,自己的心事,早就被这女孩一一看在眼里了,她虽天真,可是并不蠢啊!
就像爱菱所说的,可能她比莫问自己还清楚,在银发男子的眼里,她仅是一名笨手笨脚的包袱。
“傻瓜,我怎么会这么想呢,其实,我一直……”
手忙脚乱地,莫问说着笨拙的谎言,但是,爱菱的眼光,已经渐渐失去焦距,她快听不到莫问在说什么了。
回光返照似的,爱菱睁开了美目,轻轻扫视莫问的口唇,轻笑道:“虽然┅┅爱菱一直看不到莫问先生的脸,但……但是,爱菱却觉得莫问先生很温柔……”
声音嗄然而止,爱菱把头一侧,昏死过去,惊得莫问眼泪直流,忙探爱菱的口鼻。
心跳还有,可是,再这样放下去,人真的要没命了。
该怎么救?
治愈气功使不出来;荒山野岭的,又到那里去找名医?
如果有太古魔道的器具,也许还有希望,可是,唯一懂得太古魔道的人,就是伤者本人啊!
突然间,莫问脑中灵光一现,太古魔道……苏生水槽不就是吗?
在稷下学宫曾看人用过,如果有苏生水槽,是有希望治好这种程度的烧伤的,而苏生水槽,这里不是有吗?
“你放心,我和你有过约定,一定会把黑曜镜送到你手上,在那以前,你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死,知道吗?”
耳中传来急切的脚步声,大批狼嚎骑士涌入,见到洞窟内,剧烈破坏后的残景,人人都是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莫问默默向少女许下约定,站起身来,面对包围过来的狼嚎骑士,朗声说道:“这是隆。贝多芬的女儿,立刻送她进苏生水槽医治!”
语罢,自怀中取出一物,掷向前方石壁,去势奇猛,整个钉入石壁中,跟着,莫问拨起身来,向后飘退,几个起落,人已经退至北方岩壁的巨大裂口。
迎着山风,银发男子发出血的誓言。
“盗用他人技艺的鼠辈听好,我两天后必将重来,若这女孩不治,我便教你狼嚎骑士团没有半个活人,通通与她陪葬!”
说到一半,莫问左足一点,整个身子从洞口直跌下去,坠下绝崖,而剩下的半句话,于风中飘转,“通通与她陪葬”听来倍显凄厉。
为首的狼嚎骑士,给弄得一头雾水,这疯子说的话不知是真是假,这峭壁之下,是千仞绝壁,跌下去肯定死路一条。
如果是魔导师的死前诅咒,或许还让人敬畏三分,但一个发了疯的落魄骑士┅别开玩笑了,两天后,大概只能来条鬼魂吧!
但他曾说,这女孩是隆。贝多芬的女儿,那就是奇货可居。姑且不论真假,有利的筹码是越多越好。
“喂!你们几个,把这女人送进苏生水槽;你们几个,把这里的事情向头儿报告;剩下的人跟我来,好好加强戒备,居然会让这种人潜进,看守的人到底在干嘛……”
破洞之口,强烈的山风,刮得令人心怯。
山溪潺潺流动,碧绿的水波间,一个人体载浮载沉,冰凉的溪水,使人为之精神一醒。
他是不会这样就死的,一如当年的绝处重生,他终会教所有敌人为之大吃一惊。
再怎么逃避,该来的,还是要来的,不能够再“莫问”了,他要凭自己的力量,取回所有失去的东西,首先要取回的,就是已经弃用许久的名字。
天边的云朵,隐约浮现心上那人的音容。
“从嘉哥哥,我们的约定,你不记得了吗?”
奇怪的是,耳边所听到的,却是另外一个声音,那是一个整天迷糊的笨女孩,她在说,“是莫问先生吗?从今天起,请多多指教。”
望向天边晚霞,银发的他苦笑出声。
“对不起了,嘉敏,我和你有过约定,不过,我现在要履行与另一个女人的约定了。”
夜幕逐渐爬上,离满月的日子,还有两天。
~第十六章白鹿朱鸟~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天香苑
“久违了,老板娘。”
“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大芋头啊!怎么今儿个心情不错吗?听说你前几天转了死性,和个小姑娘一起鬼混,到山里去玩了一圈,怎么玩成这一身狼狈德行啊?”
“我想取回暂寄此处的那样东西。”
“……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记错日子了,离一年期满,还有个两天不是吗?”
“没错,我就是要那样东西。除此之外,还请你带话给一个老朋友,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随你吧!话我会带到的。不过,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等下还要赶路吗?”
“嗯!我还有远行,明日月正当空之前,我要赶到蜀道的兔儿坑。”
“呃!这倒是奇事一件,快马三天的脚程,你一天就到,你真以为自己学会千里缩地法啦!”
“放心,套句以往的老话,这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会做到的,因为,我是个天才。”
是的,为了要完成这项任务,为了要成功驾驭剑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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