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送礼的一方为了表示思虑周到,除了这项礼物之外,也另外送了一瓶药膏,说明书上解释这罐药膏接受过巫医的祝福与调配,在男女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时候,绝对保证一举得子。
左手拿着薄膜,右手拿着药膏,公瑾只觉得自己一生从未如此尴尬,脑袋简直要喷出滚烫的蒸气,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就小乔的眼光来看,公瑾这时候的表情简直是目露凶光。
如果不去管他,这个看来事事机敏的男人,或许就要像头大笨牛似的,在那里呆站上一整夜,浪费千金良宵,所以小乔只好叹着气,让丈夫把手上那两样东西都放下来,与自己一同回到贴上红纸条的小屋里。
洞房春暖,良宵千金,在这天晚上,他们相互拥有了彼此,尽管他们仍不知道未来何去何从,但是交缠握在一起的双手,却给了他们两人信心,无论将要面对的东西是什么,他们都要携手走下去。
当这一夜到了尽头,公瑾拥着小乔,感受着新婚妻子的体温,心里洋溢着一股莫名的感动与温暖,那是他出生至今所不曾拥有的东西,正当他想要正经地对妻子说几句话,门外传来异响,最后一批贺礼抢在天明之前送来。
公瑾到门前去把东西取来,拿到床上,与用被单遮住赤裸身躯的小妻子一同拆看。在那个信封里头,放着两张招待券,两张都是以黄金打造,银线穿字,端的是名贵非凡,至于招待券的内容却平实无奇,只是两张很普通的温泉招待券而已。
信封上没写名字,这是所有送礼者共同的特徵,为了怕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他们一概保密,但从信封上浅浅的“世界征服”四字印记,小乔和公瑾都明白这是什么人送来的礼物。
“白军皇也送东西来,这两张招待券不知道弄什么玄虚。”
“你别多心嘛……”
小乔微笑着接过招待券,满心好奇地想看看招待券的内容,却在读完上头的文字后,表情也开始古怪。尽管这里没有什么明确的地址可以参考,但是照招待券上所描述的地方,似乎距离这里不过短短千里之遥。
“小乔,你觉得……这个地方会不会离我们很近?”
“确实很近,但是……这方圆百里内,没有温泉啊!”
小乔的记忆没有错,乌鲁木齐的方圆百里之内,别说没有温泉,连火山都没有半座。会形成温泉的几个条件,这里一项都不符合,招待券上所说的位置,应该只是荒山密林,没可能出现其他东西。
但夫妻两人都想到了,白字世家是一个专门将不可能化为可能的恶势力,所以当他们站在那一池池新开辟出的豪华温泉之前,看着袅袅蒸气往上窜冒,心里其实没有多少讶异,反而觉得说“啊,他们果然干了!”
大理石铺的台阶,整块大白玉凿刻出来的池底,周围用鹅卵石、彩色水晶、翡翠点缀,碎拚出一幅又一幅的美丽图案,或是历史诗歌,或是神怪故事,都有文雅典故,看在公瑾与小乔的眼中,这每一座温泉池子都是无上瑰宝。
温泉池子不只一座,而每一个池子的水温都有不同,有烫有温,还有冰凉得让人发冻的冷泉;除此之外,有些池子飘坠着不同花瓣,花香在热水中蒸出浓郁芬芳;有些池子飘散着酒香,也有少数的一、两座飘散着药草气味。
白家的本事真是神通广大,无怪能让白鹿洞千余年来视之为眼中钉,不拔不快;假如不是陆游这个剑中神人一再压制,白字世家或许早就称霸风之大陆了。
看着眼前一池一池的豪华温泉,公瑾就有这样的感觉,不过,小乔的感觉似乎比他轻松许多,这个新为人妻的美丽少女,确实比她丈夫更懂得享受生活。
“哗啦”一声,在公瑾从思索中清醒过来时,小乔已经跃身进入一座漂着玫瑰花瓣的温泉中,只穿着贴身亵衣的少女胴体,在池水中载浮载沉,掀起阵阵波涛,像是一尾轻盈灵活的美人鱼,穿梭在碧波舂水之间。
公瑾看着这一幕:心中洋溢着满满的幸福,妻子充满生命力的活跃美感,还有那抛开烦扰的悦耳笑声,总是让他感觉活着真好。
“瑜兄!”
虽然已经成婚,小乔并没有改变对丈夫的称呼,公瑾也无意去纠正这一点,就让妻子照着这个称呼叫下去。
“我刚刚有了一个想法喔!”
从温泉池里探出头来,乌黑细致的长发,被水黏披在光滑的裸背上,小乔像是很欢喜似的唤来丈夫,与他商议自己刚刚冒出来的想法。
“……我总觉得,不管我们计划什么,事情好像总是会有误算,变成我们预期以外的样子。既然如此,要不要这一次我们玩得大一点,看看结果到底会变成什么样?”
公瑾并没有反对。此时此刻,他会答应妻子的一切要求。
对于许多人而言,位于艾尔铁诺西北荒山中的乌鲁木齐,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
两年半以前,那里本是出了名的荒芜之所,是整个西北陆路运输的尽头,马车与商旅到了这边就算是终点,没有人会对这个长年被黄沙所覆盖的小镇,有任何深刻记忆。
壮阔的岩山、飞卷的黄沙、苍翠的针叶青松、破旧而古老的建筑,这就是人们对乌鲁木齐的印象。可是,当人们在两年半之后,再次来到这座小镇,第一个动作肯定是先揉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东西。
从崭新的马车驿站走出,在整洁干净的宽敞大道两旁,遍植着高大的松柏,向初临此镇的人们摇曳致意,用青翠绿意洗涤旅人的心灵尘埃;红砖铺在人来人往的行道上,两边则是各是各样不同的商店与餐馆,在贩售着多样商品的同时,业为造访此地的商旅提供各国美食。
烤鹿肉的香气、咖哩羊脑的独特辛辣、烧牛肉肠串的气息,在乌鲁木齐的正午街道上蔓延着,不同口味与料理的餐馆,也提供着种种私酿的得意美酒,配合着本身的科理,让每个经过的行人垂涎三尺,连胃袋都抽搐起来。
不只是餐馆呈现如此多样化,街上的商店也显得琳琅满目。以皮草商和酒商为主,乌鲁木齐贩卖着最丰美鲜亮的上好皮草,还有浓郁醉人的葡萄美酒,这两项商品远近驰名,让成团成群的商人远从千里之外赶来采购,一转手就是数倍的价差。
川流不息的马车队伍,带来了一团又一团腰缠多金的商人群,在大量采购之余,也把外地的产品在此贩卖,间接振兴了乌鲁木齐的繁荣,连不应出现在此的新鲜农产品,都在商店中打着平价贩卖的招牌。
走过镇上的书院、钱庄、衙门、庙宇、美术馆,这些足以代表此地文明与繁华的象徵,曾到过乌鲁木齐的旧人同感惊讶,不明白为何那个荒凉小镇会有如此变化;而从未到过此处的新人更会吃惊,猜不透西北荒芜之地,是怎样建立起一个如此高度繁华的美丽都市。
这个问题很容易就得到答案,餐馆里的跑堂、书院里的学生、钱庄里的掌柜,乃至这个都市里的每个人,都很乐意告诉新来旅客,乌鲁木齐的九成九上地都属于一对周姓夫妇,除了庙宇与衙门,这城市里每一样有形资产都在他们的名下,事实上,如果考虑到借款的抵押品,那么就连庙宇和衙门的土地都属于他们。
那对夫妇是在两年中之前来到乌鲁木齐,以正确的眼光、缜密的执行力,迅速给了这座城镇新的生命,发展起来,创造了奇迹。如今,他们夫妻两人并没有住在镇上,而是搬迁到镇外半里的温泉旅店,在那里经营一家西北地方最高品质的高级旅馆。
“真是想像不到,公瑾大人竟然……不过,看来我没有来错了。”
一名新抵达乌鲁木齐的旅人,在问明周氏夫妇的旅店位置后,十分感慨地点点头,跟着就消失在人群当中。
~第三章玫瑰红~
艾尔铁诺历四二二年七月艾尔铁诺乌鲁木齐
在这座新兴都市的外围,一片烟波浩荡的水云热气之间,矗立着一座极其优美的旅店。
这座名为“玫瑰红”的庄园旅馆,前庭辽阔的玫瑰花园,在数百坪的辽阔碧绿草坪上,栽种着盛放的玫瑰,朵朵艳红如火,散发着馥郁的浓香,让人们还没走近,就先被玫瑰红的芬芳所吸引。
在艳红的玫瑰园之后,是一幢精巧典雅的红瓦大宅,四层楼高的雪白窗墙,在数百个窗台上部栽种锦簇鲜花,五颜六色,万紫千红,像是倾泄着这间旅店的旺盛生命力,为每个到访的旅客注入活力。
当然,来到玫瑰红的旅客们,在惊讶于荒野峻山间竟有这样的一颗明珠之余,也不会忘记来到这里的真正目的。穿越旅社的主体建筑,来到大屋后方,就会看到那里的氤氲热气,袅袅往上冒升,几十座大小不同的温泉池,正以不同姿态与面貌,欢迎新客旧宾。
玫瑰红的厅堂之中,悬挂着从各地搜集而来的艺术品与书画,尽管各式各样的艺术雕刻,令人看得神驰目眩,但真正令观赏者啧啧称奇的,还是壁梁上悬挂的那些书画。
书画并非名人所著,有些来自武炼的山水画甚至并未落款,但是一笔一画,大山长河,充满磅礴气派,下笔之人胸中似有十万兵甲,气势不凡;而挂在大厅正门口的白色大纸扇,上头“世界征服”四个浓墨大字,虽然让人看得一头雾水,可是一股潇洒狂傲的气派,犹若黑色狂龙,直欲破纸飞出,逼面而来。
就是这些细小处见精微的雅心,让玫瑰红脱俗于尘世浊流,成为西北地方的第一度假圣地,不过除了这些外在的优势之外,还有一个隐约传闻,在路经此处的商旅间流传,那就是这间旅店的不成文规矩:无论有什么纷争与仇怨,在玫瑰红之内都得要放下,因为这里就是一个不允许纷扰出现的和平所在,如果有人要恃强破坏,那么他将会马上见识到……这间旅店的后台实在是很硬。
玫瑰红到底有什么后台,普通人不得而知,旅店里头也没有保安人员,如果要说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的焦点,那就是坐在柜台、穿着一套整齐白色制服的俊美男子。
金色的长发,很随意地梳绑在脑后;脸上的金框眼镜增添了几许斯文,配上和气的微笑,冲淡了原本的冰冷感觉,可是那种沉稳、成熟的男性魅力,却让每个旅客都忍不住多看两眼,尤其是女性客人,许多甚至是以一见倾心的钟爱眼神,恋恋不舍地从他手中接过住房钥匙。
“即使不当将军,瑜兄还是可以当一个很成功的掌柜喔!不用卖温泉,你只要坐在那里笑,我们的客人就源源不绝了。”
妻子的调侃中没有妒意,这点让公瑾很安心,因为他绝对受不了那种小鸡肚肠的肤浅女性;然而,妻子对自己的占有欲过低,却又常常令公瑾有种莫名忧虑,这实在是一件啼笑皆非的窘事。
假使让小乔坐在柜台,或许对男性客人也有类似的吸引作用,不过公瑾绝不会这么提议,因为他很清楚自己接受不了这种场面。
(今年夏天干燥酷热,葡萄的收成不错,该有个好价钱;前庭南边的草坪有部分枯黄,该请人来处理施肥,还有馆内的那些白蚁,如果不尽早施药驱除、补强空洞,会很麻烦。把这些计算进去,这个月要增添的成本是……)
坐在柜台后头,公瑾逐项核对帐本上的数字,脑里也进行许多盘算,这就是他逐渐习惯的新生活。
从掌管千军万马,到安于平淡营生,中间有不少的落差,但公瑾却甘之如饴,过得非常适应。以他自己的心情而言,虽然不讨厌,却也不能说喜欢这种生活,然而只要与小乔在一起,不管是做些什么,他都能感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
这样的平淡没什么不好,自己与妻子从无到有,建立了一番小小的成就,并且有了可以规划的未来,如果照着这轨迹走下去,往后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幸福中度过,不问家国大业、下问天下兴衰,只在俗世一隅中恬淡度日,与所爱的人相守,这样……
没什么下满足的。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过这种日子?这种生活……真的是你该过的吗?你明明知道,你可以拥有得更多……)
偶尔,当忙碌的生活出现空档、当一阵凉风拂过,公瑾会听见自己心里的某种欲望,化作轻声细语,在耳边叹息似的响起,每当这个声音出现,他都是用那些相同的话来告诉自己,让自己在微微一笑后,继续投入目前的工作。
不过,当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踏进大门,公瑾突然有种感觉,那个声音这次不只是耳语,是以更实际的形象出现在自己面前。
“公……团长大人……”
“许久不见了,蒋忠。”
公瑾没有忘记这名昔日的忠心部属,当时自己以幻影旅团首领的身分,混入叛军当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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