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
可是,她算是红颜知己吗?
兰斯洛不敢确定,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如果要讨老婆,实在不敢考虑这样的女孩。
早在下山前,自己便立志要闯一番事业,虽然还不肯定最后目标是什么,但绝离不开成天厮杀、刀头舔血的日子,这是自己理想的男儿豪情,也是自己最习惯的生活方式;将来的伴侣,纵不能在这方面有所助益,却也不能大扯自己后腿。
像那种娇怯怯的贵族小姐,未经世途险恶,成天只学些诗歌与绣工,连见了血也要晕倒,怎能适应自己的生活?况且,大家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如今对己有意,却未必打算托付终生,大有可能只是仰慕救命之恩,加上贵族女子对草莽世界的好奇,这才垂青于己。
不管怎样,对这女人还是保持一定距离比较好,毕竟彼此的差距太大,变因太多,如果自己把她定位的太高,日后失望得更大,岂不是很糟糕吗?
“没有。”兰斯洛回答有雪道:“现在没有。”
“这样啊!那好极了。”有雪笑道:“等会儿我就带大哥去逛逛,您别瞧这暹罗城不是风雅之地,嘿嘿,异国美人,还是挺有异国风味的……”有雪说完,干笑两声,彼此心照不宣。
打了这阵岔,却耽误了兰斯洛问话,兰斯洛待要问起最近暹罗的情势,跑堂的伙计已经走近,送上了热腾腾的料理。
大概因为是一般席的关系,料理是极普通的本地菜。有雪点的“锅汤”,是一种打上蛋花再加上肉片的米粥;送给兰斯洛的,则是很普通的咖哩饭,点心是装在熟椰子里的软果冻和包在香蕉叶中的蜜饯,除此之外,还有一壶冰镇椰子汁,也就是有雪点的“南妈泡”,透明清澄,散发自然的芬芳。
“来,别客气,趁热吃啊!”有雪显是识途老马,拿起桌上诸多调味料,看都不看,猛往碗里加去。
暹罗料理以辣味为主,除了辣椒以外,普通的调味料也很多,胡荽、大蒜、紫苏、小豆蔻和一种圆圆的蛋茄。此外还有一种调味酱,也是暹罗人的珍宝,那是一种将鱼磨碎成浆状后加工的酱,叫做“鱼露”,暹罗语是“楠普拉”,滋味非常的鲜美。
兰斯洛对有雪疯狂加调味酱的举动,显得有些不敢苟同。看看自己盘中的料理,微黄的暹罗黏米,蒸出道地的米香,橘色带绿的咖哩酱,扑鼻的辛辣味,适中地引出人的食欲,怎么看都是佳肴。这家店的水准果然是一流,就连一般席的料理也做的这么好,真该好好打赏。
暹罗料理大多都是汤汤水水,故而绝少用筷,改以汤匙取代。兰斯洛舀了一匙饭,正要往口中送,却见周围的食客全都瞪大眼睛盯着自己,几个伙计聚在一起,惊讶地向这边指指点点,口中不住说着什么“普力奇奴”。
兰斯洛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家伙在说些什么鬼东西?”
有雪喝口汤,随口道:“喔!他们说,要是大哥能吃完这盘饭,那咱们这餐就免费……”
“神经病,落后地方就是落后地方,连吃个饭也要大惊小怪。”兰斯洛没好气地回答,大力舀了匙饭,想也不想地送入口中。
饭入口中,没嚼两口,兰斯洛便觉得自己的口中像给人放了一把火,一股好热好热的感觉,恍若烧红的细针,正不断地刺激着味觉神经。
有雪察觉异样,颇为遗憾地停止进食,看着兰斯洛。
“大哥,你不舒服吗?你的脸好红喔!”
“……”
“真的耶,越来越红了喔,不会是中了奸人暗算吧!”
“……”
“大哥你知道吗?你现在的样子,好像是吟游诗人常常说到的那个……那个……喷火龙!”
“吼!”
兰斯洛狂嚎一声,一张脸红的可以滴出血来,眼泪直流。他以几乎超越声音的速度跳起来,踢翻了椅子,大声嚷嚷道:“水,水,水……”
“大哥你等一下,我有准备……”
兰斯洛哪里还等他,瞥见对面桌子上有杯东西,该是冷水或是什么的,夹手夺过,直灌进口中。
一口饮尽,味道似乎有些不对,兰斯洛再一看,杯里装的原来是该处有名的烈酒,“烈焰红唇”。酒的主人,那个迟疑不决的白衣青年,正吃惊地朝他看来。
“吼……哄!”
在众多客人眼前,兰斯洛把头一仰,一道鲜红色的火焰柱,自他口中熊熊喷出。
“唉呀!大哥啊,我妈妈从我小时候,就一直告诉我,吃东西要小心,要细嚼慢咽,否则很容易吃坏肚子,怎么你妈妈没告诉你吗?”
有雪拉拉杂杂地说着,还不忘召来伙计,再要一份锅汤。在他对面,兰斯洛通红着脸,泪眼汪汪,只是一个劲地喝椰汁解辣。
刚才,在兰斯洛当众表演喷火杂技,让所有食客目瞪口呆,继而掌声如雷之后,他揪住那该死的雪特人,逼问出所有事情的真相。
原来,暹罗料理多属辛辣,而咖哩是暹罗的著名料理,自不例外,在制作咖哩的种种辣椒酱料中,最辣的一种,称为“普力奇奴銮”。这种由绿色小辣椒所调配成的酱料,漂亮的橘色外表常使人低估了它的威力,往往只要一小匙,就可以让外地人辣得从椅子上跳起来。
为了配合外地人的口味,暹罗地方的料理师傅,通常会将酱料稀释,但“楠”的大厨师极有自尊,对此作法嗤之以鼻,反而以独门配方特别加辣,升格为招牌菜,并立下规矩,如果有人能吃完一盘普奇力奴咖哩,面不改色,这一顿就可免费。
“所以你这龟蛋就这样把我卖了。”兰斯洛沙哑着嗓子回答,这是表演喷火的后遗症。
有雪道:“大哥你说没钱,又说点多了要自己负责,那只好用这方法了。你看,结果不是很如人愿吗?”
虽然没吃完那盘饭,而且脸色大变特变,但因为兰斯洛误打误撞地露了一手杂技绝活,“楠”的主管人员惊异非常,宣布这顿餐半价招待,而观赏到此一表演的食客,也依足规矩,纷纷丢赏金过来,七折八扣之后,反而还捞了笔小财。
兰斯洛一肚子火,把这雪特人的十八代祖宗都给骂尽了。这类人种的卑鄙果不虚闻,本来还打算招他入伙,同在暹罗做票案子,现下当然是不能与他久处,还是快快问明了有什么买卖,趁早分道扬镳才是。
“喂!我说小子啊……”
“大哥,我叫有雪。”
“我管你叫什么!”兰斯洛问道:“这暹罗城里……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啊!”说着,对着那些若有所待的人撇了撇嘴。
有雪登时省悟,道:“哦!那些人啊,是为了东方家的婚礼而来的。”
“东方家,什么东方家?”想不出什么眉头,兰斯洛问道。
“这嘛!大哥可知道,大陆上的五大奇人、七大世家,是哪几人?哪几家?”匆忙吞下口中的肉片,有雪含糊道。
“五大奇人?”兰斯洛一怔,却是答不上话。
下山至今已近一年,打离开杭州后,自己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自我锻链、招募伙伴上,并没有机会增加江湖历练,而陆续加入的同伴,出身也不高,实在不可能知道些真正的江湖事故。
此刻给这么一问,理所当然地答不出来,可偏又不想在这矮鬼面前丢脸,只得猛榨脑子,试着从死老头的只言片语中,凑出些零星记忆,打肿脸充胖子。
“五大奇人!嗯,本大爷当然是知道的,就是那个什么来着,对,二圣三贤者嘛,刚好五个。”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了一串,兰斯洛不禁佩服自己的脑子实在很好,居然还真能凑出五个数。
“三……三贤者,哈!哈哈哈哈哈……”
哪知此言一出,有雪仿佛见着什么极荒唐可笑的玩物,先楞了一下,继而大口椰汁混粥喷出,指着兰斯洛捧腹大笑。
“唔嘻嘻嘻……噗呼噜噜……啦嘿嘿嘿……哈哈哈……”
平心而论,看一个雪特人在面前狂笑,实在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乐事,声音古怪难听不说,单是那乱晃的五短肥手,就足以刺激观者的毁灭欲,特别是当自己身为被嘲笑的一方,那就有点像将火把投入菜油中……
兰斯洛先是莫名其妙,给嘲笑得面红耳赤,然后恼羞成怒,新仇加旧恨,火喷三丈高,最后决定,要翻桌子来顿狠打,掐死这青蛙种的雪特人。
大概感应到杀气,只见有雪白眼一翻,道:“我说大哥啊!你的资料太落伍了。龙族、西王母族千多年没族人现世,怕是早就亡族灭种了。至于皇太极、卡达尔这两个老头,还不也是几百年没声没息,说不定,早就死得连骨头都给人拿去打鼓啰!这些过气的老排行,还是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
停了停,有雪低声问道:“想不想知道当今江湖上的风云人物是谁?”
这一问,问的巧妙,兰斯洛到底是少年心性,又是初出茅庐未久,本就对这些杂事轶闻深感兴趣,有雪的这一问,刚好击中了他那所剩无多的求知欲,脸上怒容登时改成一副兴味盎然的模样,放下原本紧握的拳头,催促有雪快说。
有雪面有得色,贼笑道:“大哥有没有听过,江湖上有三柄神剑,四位公子,五个奇人与七大宗门。”
兰斯洛听得一头雾水,把头摇得像个铃鼓似的。
有雪大声笑道:“不打紧,不打紧,想必是大哥神威盖世,这些微末的小人物,入不了您的尊耳,所以您才不知道,哈哈……哈哈……”
“嗯!这还像句人话!”兰斯洛点点头,仍是催他快讲。
其实,兰斯洛对此江湖事故全然不知,倒也非完全都是他的错,他的授业师脾气是狂傲到了极点,素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自身的眼界又是极高,自也不会向兰斯洛提起这些后生晚辈。
有雪摆出说书先生的模样,摇头晃脑,猛地一拍桌子,长声吟道:“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自九州大战至今,已二千馀年,期间故国复兴、衰亡者有之,新邦强霸天下者亦有之,随着烽火不断,战端纷起,在四大势力确定大致版图前,风之大陆可以说是进入最乱的战国时代。
在与魔族的抗战中,上世代的高手几乎死伤殆尽,能够存活至战国时期者,寥寥无几。然而,遍地英雄千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长期血与血的争伐,为培育人才提供了绝佳的试炼场,世代交替得以进行,群雄并起,能人倍出,一时多少豪杰,足以取代旧世代江湖的新血出现了。
旧世代江湖的白道代表,二圣、三贤者,不是败落凋零,就是生死行踪成谜,除了“月贤者”陆游仍屹立不摇外,剩下的甚至连传人也没有,江湖上自然需要新的领袖人物来填补空缺。
因此,经过几次大型比试,配合各式详细资料,由“不落魔都”香格里拉为主证,公布了一份“封神榜”,记载当前大陆上高手一百八十人,传之天下,每五年重封一次。而在这封神榜之上,尚有两句脍炙人口的俚言。
朱鸟刀,白鹿剑,魔导终属雷因斯。
五霸强,七雄出,三王四公谁论尊?
兰斯洛奇道:“那是什么鬼玩意儿?”
有雪道:“嘿!俗语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世上兵器虽多,称上显学的,还是刀剑。而当今世上,要讲练刀,那是武炼朱鸟称霸;若说习剑,自然是白鹿洞独尊,可再要说起魔法上的程度,到底还是雷因斯.蒂伦,举世无双。”
朱鸟骑士团,是武炼的联合骑士团,内中高手无数,乃当世三大骑士团之一。
武炼偏处西南蛮夷之地,向来臣服于艾尔铁诺,属于其特殊领地。初代国主大会三十四族蛮酋而建国统一,为了促进彼此团结,故邀集诸酋共组骑士团,歃血为盟,画为凤凰旗,此即朱鸟骑士团之由来。
有鉴于其时白鹿洞势大,剑术千锤百链,实非任何其他门派所能企及,如若固守传统“剑为王道之兵,骑士必用剑”的规章,朱鸟永远及不上白鹿洞嫡出的破穹骑士团,初代国主于是毅然弃剑从刀,延揽各家高手,或重金购买绝学,或偷师、或鼓励研习,倾一众英才之力精研刀术,如此数代而有大成,朱鸟刀遂与白鹿剑齐名。现任朱鸟骑士团大统领“大刀王五”甚至有“天下第一刀”之美誉。
至于白鹿洞、雷因斯.蒂伦,均是九州大战前便享誉久矣的显学。白鹿洞号称风之大陆武学正宗,掌门陆游隐然便是当今武功第一,七名入室弟子均是一流高手,艾尔铁诺的武学名人九成以上出自其学堂,声势之盛,一时无两。
雷因斯.蒂伦,数千年来的文化累积,在魔法文明上的发展,实是非同小可,虽然连续几任女王都没有突出的表现,国势江河日下,但到底是百足之虫,死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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