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疆帝月





  四女在吉乐的脸上亲了一下,钻石般美丽的眼睛为一层雾气笼罩,道:“公子,婢子好高兴哦!” 
  一男四女相拥着享受这难得的温馨,谁也没有说话。 
  过了好久,吉乐才道:“宝贝儿,麻烦是什么?” 
  眉茵收回心恩,道:“公子,麻烦是你和铃儿订的合约。铃儿是一个极有来头的人物,她身后的势力之强大,恐怕整个大陆也没有人能与之抗衡。” 
  “有那么严重?铃儿一天到晚就知道玩、玩、玩。”吉乐不信。 
  “铃儿调皮没错,她是偷偷跑出来的。公子和她订的合约只能当作玩笑,不能当真,不然,公子的麻烦很大,就是有波波、可可,也不见得就能与她背后的势力抗衡。”眉茵一脸认真地道。 
  “要是不当真,我的两亿金币不就没了?不行,这种生意做不得。”吉乐心里如是想,嘴上却道:“当然啦,我和铃儿谁跟谁呀,我还在乎她吃我的、喝我的?吃穷了、喝穷了,大不了再上镜花阁走上一趟,赢七十五万金币就是。”顺手在玉露的胸上掬了一把。 
  玉露脸一红,填道:“正经不了一会儿。” 
  眉茵放心地道:“公子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公子的运气真是好,占领的幻兽森林居然是圣幻兽的栖息地。” 
  吉乐脑袋嗡的一声,道:“什么?这里是圣幻兽的栖息地?不行,我要去多抓几只圣幻兽,要它们认我作主人。” 
  “公子,你已经是两只圣幻兽的主人,不要太贪心了。圣幻兽最不喜欢有人侵入它们的领地,我们还是不要再在这里待下去,赶紧回香城去吧!”眉茵劝解道。 
  “那可得多弄点其他的幻兽回去,总不能入宝山空手而归吧!”吉乐不甘心地道,心里暗忖:“那可是要卖好多钱的哦!” 
  “公子说怎么着,就怎么着。”眉茵也没有异言。 
 
 
 
  
第十三集 第三章 吉乐之矛
 
  吉乐是个奇怪的人,有时候说一百回也不会行动,有时候一说就行动,这次属于后者。说好了要带幻兽回去,他马上就行动,带上人手去抓幻兽。 
  说是抓,其实是美其名也,幻兽得来之容易,连吉乐自己都不相信,眼睛瞪得老大,成了一个比鸡蛋还要圆的圆圈。 
  波波、可可好像明白吉乐的意思,展翅飞上高空,引颈长鸣,声音远远地传了开去,不一会儿功夫,蹄声如雷,成群成群的幻兽跑来,在他们的面前站列成行。 
  吉乐一瞧,差一点摔在地上了,因为跑来的全是明三级以上的幻兽,级别最高的是慧级的,慧四级的就有三只。 
  幻兽的喂养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要进化到慧四级,没有十多二十年的功夫是不可能的,一下子见到这么多高级别的幻兽,不仅吉乐难以相信,就连见多识广的眉茵都有些难以相信。她数百年见闻,不可谓不广,看她那副睁大了凤目,张大了嘴巴的样子,就知道她是难信之极。 
  回过神来的吉乐乐翻了天,仰天哈哈大笑三声,连翻了几个筋斗,纵过去,抱住波波、可可就是一通狂啃,害得两只幻兽连蹦带跳地逃走了,远远地站着,给了吉乐一个不屑的表情:你真变态,连动物都不放过,想表演人与动物。 
  敖铃儿夸张地嚷道:“天啊,这太也难以让我相信了,这么多的高级幻兽,要不是我亲眼看见,打死我也不信的。”看中一头威武雄壮的雷豹幻兽,又欢叫一声,“这只是我的。” 
  她跳过去,就要去摸,雷豹兽头一偏,让了开去,根本就不理她。 
  敖铃儿哼了一声,冲雷豹伸伸舌头,道:“有什么了不起的,你不认我,我还愁找不到幻兽。”手又向一只剑狼幻兽伸去。 
  这只剑狼幻兽是慧二级,头一偏,让了开去。 
  敖铃儿哼了一声,又去找一只虎形明四级幻兽,还是不认她。敖铃儿有点郁闷了,牛劲上来,非要弄到一只幻兽不可,一只只找下去,居然没有一只幻兽愿意认她为主人。 
  敖铃儿不得不灰心丧气,哭兮兮地道:“我真惨啊,居然连幻兽都弄不到一只,呜呜,我好可怜哦!”眼泪才掉下来,一下抹干,展颜一笑,道:“我找小懒虫玩去,还是小懒虫好。”就去蹂躏小懒虫。 
  摆着最懒姿势睡觉的小懒虫用小爪子偷偷冲吉乐一伸,意思是:靠! 
  吉乐嘟嚷一句,“天变得真快啊!” 
  他也只能自个嘟嚷,不敢惹正没好气的敖铃儿,魔法可不是好受的。 
  敖铃儿前车之鉴,后人之师也,鲁光头他们本有趁机弄一头幻兽的打算,也不想在人前出丑了,打消了念头。 
  吉乐巴不得他们不要幻兽,这种级别的幻兽极为难得,价值不菲,多出一头来,就可以卖好多钱的。这里几十个人不要幻兽,就给他省出几十座金山,他不由得大乐。 
  大马金刀地手一挥,吉乐大有指挥千军万马的气势,道:“我们出发。”跳上一头身形巨大的原兽,走在头里。 
  其余之人也是跳在原兽背上,跟着走了。 
  波波、可可展翅飞在空中,当起了押解官。波波、可可号称幻兽之王,有它们押解,这些幻兽当然是不敢乱动,只得乖乖地跟着去了。 
  吉乐一行顺顺利利地出了幻兽森林,向香城进发。 
  吉乐不知道,这次出去散心,居然带回了这么多高级幻兽,影响有多大,被历史学家称为这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次散心。他带回来的幻兽,将为他组建一支被历史学家称为“吉乐之矛”的军队,这支军队是吉乐大军中最精锐的军队,是吉乐大军的矛尖,所向无不披靡。 
  对于这件事情,历史学家说了无数个“如果”,如果吉乐没有这次神奇的旅行,如果吉乐没有带回如此之多高级别的幻兽,如果吉乐……他在以后的征战中,还会如此的顺利吗?因为,不论多么困难的战斗,只要吉乐的矛尖出动,没有摆不平的,这是吉乐手中的王牌。 
  历史学家无数次慨叹吉乐的运气好得不得了,不论他当时有多倒霉,到了最后,都会变成好事,而且还是大好事,任谁都难以相信的那种好事。这次神奇的旅行就是其中的一次,给女王儿戏般的诏令与做法弄得头大的吉乐,却换来了未来的矛尖,这是任谁也想不到的事。 
  菲因五世盼望已久的城门终于打开了,不过,并不是按照他的想法由他的将士迎接他入城,而是一股钢铁洪流从城门中涌出,直向他的大军碾去,是凤·花明出动了重装铁甲骑兵,开始反攻了。 
  按照兵法,一则气盛,二则气衰,三则气竭,菲因五世自开战以来,以强攻为主,一直到日落时分,都没有拿下云阳要塞,士气已经耗竭,不应该再战,可他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自己向臣子们的许诺,决心夜战,导致士气降到最低程度了。虽然出动雷豹团,轰垮了城墙,但是,雷豹已成强弩之末,冲进城去,无异于送死。 
  云阳守军在凤·花明的巧妙安排下,进行巷战,再放火烧城,用火来吓唬雷豹,使雷豹的威力不能发挥出来,雷豹团很快就给歼灭了。 
  收拾了雷豹团,凤·花明指挥云阳守军,逐个击破,把冲进城里的京唐军队全歼。趁京唐国军队连番受挫,士气下降,而云阳守军胜利不断,士气高涨之机,只要再坚持一会儿,就可以打败京唐军队。 
  凤·花明是不世名将,毫不犹豫地出动了手中的王牌──重装铁甲骑兵,对京唐国军队进行最后的反击。为了鼓舞士气,凤·花明决定亲自带队,冲在头里,她身后紧跟着的是科伦。 
  三万重装铁甲骑兵在凤·花明的指挥之下,专找京唐军队的结合部下手,以此为突破口,把战果最大化。 
  凤·花明一身火红的盔甲,冲在头里,手中的马刀雪亮,在火光中发出慑人心魄的寒芒,让人不寒而栗。她马刀一举,三万名重装铁甲骑兵就喊出“紫云万岁”的战号,这是紫云军队的冲锋号,这种以军团番号为冲锋号的军团只有五大主力军团才拥有,这是军团的骄傲,也是自己的骄傲。每一名铁甲骑兵都是身经百战的精锐骑士,都为把紫云军团打造成主力军团出过力,流过血,心中说不出的自豪,无穷的战意随着一遍又一遍的战号充塞在胸臆。 
  凤·花明胯下战马泼风一般冲出,一朵火红的火烧云像狂飙一样在京唐大军的阵中突进,带动她身后的钢铁洪流无情地碾向了京唐军队。 
  凤·花明对准最近两个步兵方阵的结合部,冲了过去。步兵遇到重装骑兵,几乎是没有还手之力的,更何况重装骑兵奉凤·花明的将令,在营房里睡觉,养精蓄锐,神完气足,早就憋气得很,手痒得要命,一阵猛砍,遍地血肉,破碎的肢体内脏到处都是。京唐将士从早上战到深夜,又累又饿,困乏之极,哪里还有力气迎战,只恨爹娘少生两条腿,撒腿就逃。 
  作为不世名将,凤·花明当然不会放过这种良机,立即指挥骑兵赶鸭子,不紧不慢地跟着。为了逃命,京唐将士不顾严令,拼命地逃,把后面的阵形给冲乱了。凤·花明抓住这一难得的良机,在京唐军队重整队形之前发起无情的冲锋。很快,这个方阵又混乱了,再溃败。 
  在凤·花明一追再追之下,京唐国军队一溃再溃,一个方队接一个方队地溃败,越溃越多,漫山遍都是逃跑的士兵。 
  京唐国近百万大军,只有菲因五世的近卫军团还保持着完整的队形,不愧是精锐之师。 
  对于近卫军团,凤·花明无数次与之交手,知道这是一支难得的劲旅,要击溃你正其时也,马刀在头上挽个漂亮的刀花,铁甲骑兵迅速分成两队,从左右两翼包抄上去。 
  菲因五世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冷冷地道:“凤,你还是嫩了点,临阵分兵,而不是合兵一处,力量减弱,想击溃我的近卫军团,你在做梦。” 
  事情并没有按照菲因五世想像的发展,两队铁甲骑兵并没有马上向近卫军团发起进攻,而是向溃逃的逃兵冲锋。这些无路可走的逃兵,给铁甲骑兵像赶鸭子似的向近卫军团赶去。 
  菲因五世脸色一下就变了,冷笑僵在脸上,再也笑不下去了。凤·花明的意图非常明显,要用乱兵冲击近卫军团,等他们的阵形散乱时,再发起总攻。这一招够狠、够绝、够毒,不过,也够高明。作为统帅,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士兵多损伤,都在想办法把损伤向敌人转嫁。 
  菲因五世念头一转,瞬间作出决断,下令道:“不要让他们靠近身,让他们回家吧!” 
  这无异于是一道屠杀令,这些逃兵没有丝毫的抵抗力,面对近卫军团的冲锋,百分百死定了。 
  向自己人开刀,这是任何一个统帅都不愿做的事情,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就得做出痛苦的决定,而痛苦总是要人来承担的,不是你,就是我,这就是战争的无情处──菲因五世选择的是逃兵。 
  菲因五世战刀一挥,一队骑兵冲出,手中雪亮的马刀划出美妙的曲线,向逃兵劈去,不一会儿功夫,地上就是积成水泊的血水,尸体碎块掉落,溅起血花,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诡异。 
  凤·花明智比天人,早就料到菲因五世会如此做,赶过去的逃兵也特别多,人挨人,人挤人,人叠人,密密麻麻的,不知道有多少。近卫骑兵的第一次冲锋居然只前进了十来丈,就再也不能前进了,给逃兵堵死了。 
  狗急了,会跳墙,人急了,会拼命! 
  逃兵本就急于逃命,连最后一条道路也给菲因五世的屠刀堵死了,性急起来,哪里还管他大王不大王,自己的老命才是真正的大王,也不知道是谁率先捡起地上的武器,向近卫骑兵砍去。 
  一人行,众人效,逃兵捡起武器,纷纷向近卫骑兵砍去。近卫骑兵冲进逃兵中,阵形已经散乱,可就成了逃兵们发泄的对象,不是马给砍了,就是人给做了,不是死就是受伤,只一会儿功夫,一支骑兵就给干得精光。 
  望着这难以置信的一幕,不仅菲因五世的嘴巴成了圆圈,就是凤·花明小巧迷人的小嘴也成了一个美丽的○形。凤·花明下令,不要逼得太紧,不紧不慢地跟上,把逃兵向近卫军团赶去。 
  菲因五世真的是束手无策了,下令屠杀,无异于送死,不屠杀,逃兵冲过来,阵形一乱,虎视耽耽的凤·花明绝对不会放过这一良机而发起冲锋,也是完蛋。权衡之后,菲因五世做出了自开战以来最正确的决定──撤退。为了保存近卫军团,撤退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菲因五世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他没有组织好有力的抵抗,以拖住凤·花明,只是派出了一队骑兵殿后。这对凤·花明来说,肯定是不够的。 
  凤·花明非常机智地把?